浙江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
Ⅰ 浙江新建小区充电桩配比是多少10%还是20%有明确的规范吗
根据介绍,2015年07月03日 《杭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近期布点规划》已获杭州市政府批复,今后,杭州新建小区,都需要为充电桩预留10%的停车位,也可以理解为要预留10%的充电桩安装位置。
Ⅱ 浙江新能源汽车再出利好消息 政府提供奖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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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政策的通知》,对奖补对象、适用范围、分配方法、资金拨付程序等作进一步完善。这一轮奖补政策执行期限为2021年至2022年。这预示着浙江省将启动新一轮针对新能源汽车的奖补政策。
选车君观点:截止2020年,国家将取消新能源车的政策补贴。未来,在我们国家,对于环境的保护越来越重视了,为让更多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购买新能源汽车将会有一定的补助,随新一轮奖补政策的启动,想要出手买车的小伙伴可得抓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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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新基建催热新能源充电桩市场 宁德时代成立新合资公司迅速入局
经济观察网记者周菊?主营业务为动力电池制造的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德时代),突然将业务触角伸向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市场。
近日,宁德时代与福建百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百城新能源)成立了一家合资公司——上海快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快卜新能源)。启信宝的信息显示,快卜新能源成立日期为3月6日,注册资金5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新能源科技、电池科技,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等。其中,宁德时代与百城新能源股权占比为49:51。
与宁德时代合资的百城新能源,此前很少出现在人们视线中。资料显示,百城新能源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聚焦做新能源终端的运营商。据其官网介绍,目前该公司已在上海、河南、江苏、浙江、广东等地区开展城市超级快速充电网络运营业务。
“我们合资(公司)是做‘智能微网一体化储充系统’,宁德时代主要做技术,百城新能源做运营。”宁德时代内部人士在接受经济观察网记者采访时确认,合资公司业务主要是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业务。
宁德时代成立新合资公司并入局充电桩行业,距离充电桩刚被国家纳入“新基建”仅2天,因此被认为其有意抢占政策补贴的风口。3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提出要发力于科技端的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被纳入七大“新基建”板块,被认为是新的投资机会。
但宁德时代对此进行了否认。“在此之前,宁德时代已对新业务进行技术开发实验、经济性测算,以及寻找合作伙伴,(这个项目)公司已经筹划并考虑了很久。”上述宁德时代内部人士对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不过与此同时,其仍对政策的到来表示期待。“碰上政策的东风,可以让我们的示范运营项目可以尽快落地。”该人士表示。
日前,随着充电桩被纳入“新基建”,已经有城市响应拟对充电桩推出补贴政策。3月6日,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做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工作的函”,提到从明年开始至2025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每年申报一次。
宁德时代所入局的储能充电系统,因可以“削峰填谷”并或可利用光伏发电,相对市面上的充电桩更加节能环保,但因技术限制、成本较高等原因,一直未能得到普及。宁德时代作为电池生产商,被认为在储能电池、光伏电池等方面具有技术优势,这也成为宁德时代入局充电桩市场的底气。
宁德时代表示,其开发的“智能微网一体化储充系统”集合了公司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可同时实现储能服务、充电服务和电动汽车检测服务,解决传统充电站配电难、选址难,及对电网存在冲击风险的问题。接下来,合资公司的充电站将在部分城市进行试点运行。并且其表示,此次入局也是在此前进行核算认为有盈利可能的基础上。
资料显示,除了此次与百城新能源合资,去年7月,宁德时代还与科士达成立了一家合资公司——宁德时代科士达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生产储能系统等产品,并对“光储充”一体化产品做共同开发和推进。
就当前的充电桩市场格局看,宁德时代将面临较大挑战。统计显示,在国内接近200家充电运营企业中,只有不到10家较具规模,其合集市场份额占比超过90%,从中分食较难度较大。
但另一方面,因总体需求量大,充电桩市场仍有不小空间。虽然目前新能源汽车销量持续下滑,但业内专家预计,未来10年,中国充电桩建设仍然存在6300万的缺口,预计将形成10253亿的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市场。
值得注意的是,除此次入局充电桩市场外,宁德时代此前就在不断拓展业务领域,以应对竞争激烈的动力电池市场。如2019年宁德时代与中国船级社武汉规范研究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业务领域从汽车行业拓展到轮船业;与蚂蚁金服入股哈啰出行,开辟两轮电动车电池市场,此外;更好地抓住车企的大订单,联手华为打造智能化汽车产品,并拓展海外市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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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有什么注意事项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有什么注意事项?
1.从城市规划的角度,充电站的选址要充分考虑城市交通网络的布局限制;从电力网站规划来看,电动汽车充电站作为中低压配电。系统的重要部分应结合配电系统的现状,尽可能靠近负荷中心,并满足负荷平衡的要求。电能质量和供电可靠性。电动汽车的使用者从角度来说,充电桩站要选择充电需求集中、方便的地方。下雨的时候尽量找个避雨的地方充电。现在的电动车充电器都有防雨罩,保护充电器不被电动车充电器淋湿。
4.由于慢充时间较长,驾驶员再次使用车辆时可能会忘记充电。充电口应尽量设置在车头前方或驾驶员侧的车身结构上,以保证驾驶员上车时能看到充电口的充电状态。同时也要通过一些车辆控制措施来检测充电口的工作状态,保证插上充电插头时车辆处于非行驶状态。纯电动汽车充电频率高,充电门需要经常开关。因此,充电门的结构刚度不应低于传统加油门2.5N的结构刚度要求,充电门的耐久性应高于传统加油门,其周边搭接部位的刚度和强度也应适当加强。
Ⅳ 减免停车费等 温州出台新能源车政策
[汽车之家 资讯]? 在电动车逐渐被普及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地方出台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政策。日前,温州市发布了《温州市级2020-2021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支持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其中涉及到多项惠民政策,比如在市区范围内机动车路内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停车实行当日首次2小时以内免收停车费。
根据政策,在市区购买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的消费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主体以及个人充电桩安装者可享受该补贴。本次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实施区域为温州市区,包括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另外,政策还明确了相关补贴标准。
购置补贴:对购置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按国家补助标准1:0.5比例配套,技术标准按照部委年度文件执行;
建设补贴:专用和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已验收投入使用并接入市级服务平台的,按充电基础设施的直流给予每千瓦250元、交流给予每千瓦100元分类补助;
运营补贴:以充电基础设施的实际充电量为基准,对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单位给予运营补贴0.10元/千瓦时;
电费补贴:个人消费者建设自用充电桩给予一次性600元/桩的充电费补贴,由电力部门以充值方式划入个人消费者自用充电桩电表账户。
为推广鼓励新能源汽车,我市首次推出利民鼓励措施,明确对市区范围内机动车路内停车泊位, 新能源汽车停车实行当日首次2小时以内免收停车费。
一、在市区范围外的企业和个人,可否享受补贴政策?
答:目前,我市出台的《温州市级2020-2021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支持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实施补助范围为温州市区,包括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在乐清、瑞安等县(市)购买的新能源汽车或建设的充电桩,不在本政策补贴范围。
二、在2020年至2021年期间市区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哪些可以享受地方补贴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关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9〕213号)文件规定,各地出台的地方配套补贴政策,过渡期后(2019年6月25日后)不再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转为用于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如地方继续给予购置补贴的,中央将对相关财政补贴作相应扣减。因此,可享受地方补助政策的是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的符合要求的国产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其他车辆不再给予地方购置补贴。
三、在市区新能源汽车乘用车购买后,安装个人充电桩,是否有补贴,如何申领。
答:在政策中明确个人消费者建设自用充电桩给予一次性600元/桩的充电费补贴。个人消费者为在2020-2021年期间在市区新购买新能源汽车用户,通过电力部门在市区自有(或有1年及以上使用权)固定车位上申请安装个人充电桩,补贴由电力部门统一代为申报,最终以充值方式划入个人消费者自用充电桩电表账户。
四、哪些主体可以享受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
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公用和专用充电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在市区范围内建设的公用和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已验收投入使用并接入市级服务平台的,按充电设施的直流给予每千瓦250元、交流给予每千瓦100元分类补助,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实行年度申报,次年上半年完成兑现工作。
五、在政策中提到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和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具体指的是哪些?
答:根据《浙江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内容,专用充电设施主要指为公交、环卫、机场通勤、出租、物流、租赁、警务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的充电基础设施。公用充电设施主要指为非特定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的经营性充电基础设施。
六、哪些主体可以享受公用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补贴?
答:申领运营补贴的主体需符合《浙江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要求的条件:
(一)经工商部门登记,依照《公司法》注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登记的经营范围含有“充电设施运营”;
(二)企业信用良好;
(三)具备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制度;
(四)具备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维护保养队伍,能够及时、有效提供充电基础设施维护保养服务;
(五)已建立或承诺将建立充电基础设施运行监测平台,并承诺按规定与智能服务平台连接;
(六)地方牵头部门认为其他需要增加的条件。
运营补贴标准为以充电设施的实际充电量为基准,对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给予运营补贴0.10元/千瓦时,运营补贴申报实行年度申报,次年上半年完成兑现工作。
七、在鹿城区机动车路内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免收2小时停车费是否可以分段多次累计停2小时?
答:不可以。在政策中我市首次推出利民鼓励措施,在市区范围内机动车路内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停车实行当日首次2小时以内免收停车费。当日第二次停车不再享受免收2小时停车费,如某日第一次停车1小时,第二次停车1小时,仅免收第一次停车费用,第二次停车照常收费。
八、在市区范围内机动车路内停车泊位过夜,次日8时计费是否自动享受当日首次2小时免收停车费政策?
答:是的。当日首次免收2小时停车费政策以每日零点更新,已在停车泊位上8点前驶离不扣减首次免收停车费次数,8点后驶离自动享受当日首次2小时免收停车费政策并扣减次数。同时也可利用该政策,在该停车泊位实现当日和次日首次2小时免收停车费政策,如某一路段停车泊位20:00-次日8:00免收停车费,车主于18:00后当日首次驶入该停车泊位,次日10:00前驶离可免收该段时间的停车费用。
九、政策中涉及的地方补助政策,申报的材料和流程是哪些?答:地方补助的申报材料和流程会在后续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中说明,详情以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中发布的为准,敬请关注。(信息来源:温州发布 编译/汽车之家 陈浩)
Ⅵ 多地推新能源汽车买车、充电送补贴
现在社会为响应节能减排的国家的号召下,新能源汽车具有清洁、环保等零排放优点,现在很多地区年内包括上海、深圳、广州、海南等多地发布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政策。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规模化应用,有效促进节能减排水平和社会运行效率的提升。
随着新能源汽车技术成熟和市场化的推进,应逐步推出补贴政策;加大对充电换电等基础设施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核心关键技术的研发支持力度;推动新能源汽车与相关能源、工业互联网、信息科技、智能制造等方面技术的融合,这也是广大人民能更好的降低成本和能获得更好的体验,相信在未来出行,新能源能逐渐取代燃油车,使我们有一个更美更蓝的天空(绿水常在,青山常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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