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分标委
⑴ 电动车有什么规定
2010年1月1日起,《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实施。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车,将划入机动车范畴。执行新标准后,那些拥有电动自行车的人们,首先需要先去考驾照,然后去交管部门进行牌照申请,否则那些电动自行车将不能上路。第一财经日报12月3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下称《电摩标准》),将于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个标准的核心,是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车,称之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这个区间的划定,等于是把刀直接架到了2000多家电动自行车企业的头上。“标准里面有一个具体的数字:40公斤的质量,而这个数字,就像是在我们家门口紧贴着门起了一堵墙,这堵墙一建起来,我们没有活路了。”清华大学教授马贵龙,这个被业内人士称为“中国电动车第一人”的学者对CBN记者表示。“低于40公斤的车做不出来”在《电摩标准》的报批稿中,关于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定义规定,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0km/h且不大于50km/h,整车整备质量大于40kg且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我是搞技术的,现在最低配制的电动自行车,应该是36V、10Ah铅酸电池。按照这个最低配置,整车质量也将远远超过40公斤,现在用40公斤这个数字,把我卡住了,我车做不出来了。”马贵龙表示。“车架钢管的管壁不能低于1.2mm,否则不安全,必须用管壁为1.4mm的钢管。这样,单纯车架的重量就9公斤,电池的重量为17公斤,再加上零配件,低于40公斤的电动自行车做不出来。”爱马电动自行车董事长张剑对CBN表示。如果这项标准实施,将使2000多家企业失去希望,1.2亿电动自行车消费者的生活方式将会改变。从1995年清华大学研制的第一台轻型电动车出世开始,它独有的属性,节能、环保、便捷、价廉,使得它的市场日益扩大,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增加到2000多家。2005年到2008年,全国电动自行车销量超过9000万辆。目前,我国拥有1.2亿辆电动自行车的市场保有量。有专家预测,轻型电动车产业一直保持80%以上的增长速度,产销量已经占到全球90%以上。到2010年,中国电动自行车产量将超过3000万辆,出口达500万~600万辆,并将逐步取代中国农村摩托车市场,向东南亚、南亚国家蔓延。10年前的标准然而,电动自行车的标准却是“10年一贯制”,没有变过。“电动自行车的标准是10年前的,时速低于20公里,已经不适合市场的需求了。在行业标准还没有出现的时候,电摩的标准出来了,把电动自行车的领域划为己有,如果电动自行车企业想生产质量大于40公斤、时速高于20公里的产品,必须申请电摩的批件,要求企业必须有8000万的注册资金,2个亿的固定资产,具备一定的检测能力,否则不能申请。事实上,电摩行业现在是限入,不接受新的申请。”张剑表示。而事实上,在这2000多家电动自行车企业中,能有这个经济实力的只有20多家,但是由于政策限制,即使有实力也不能从申请这条路上走过去,只能去找其他路子走。“我们只能去整合一些摩托车生产企业,只有这样,才能够继续生存下去。”张剑表示。《电摩标准》这把刀,把电动自行车的前路和末路,都给切断了,而相应的配套措施并没有出台。而执行了新标准之后,那些拥有电动自行车的人们,首先需要先去考驾照,然后去交管部门进行牌照申请,否则那些电动自行车将不能上路。作为《电摩标准》的起草人之人,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摩托车分标委会秘书长缪文泉在接受CBN记者采访时表示,《电摩标准》与电动自行车标准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标准,很多人产生了误解。《电摩标准》是按照摩托车的制动安全、灯光要求等来制订的,也是根据国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来制定的。但事实上,电动自行车的时速标准在美国是32公里,欧洲25公里,日本是24公里,只有中国还是10年前的标准。“把电摩新国标与本来要修订的电动自行车标准‘无缝对接’,显然不合适。”马贵龙表示。以“安全”之名《电摩标准》的出台,是为了整顿交通安全,更好地管理电动摩托车。但是这个安全之名,在数据面前,似乎又显得无力。“在电动自行车事故中,95%是由于被撞,而不是电动自行车撞死人。”马贵龙表示。《电摩标准》在事实上把电动自行车划入机动车领域,反而增加了安全隐患。 “准车质量大于40公斤,就是列为机动车了,车速大于20公里,也被列为机动车,从这两个最关键的技术数据来看,将有大量车速大于每小时20公里的电动轻便摩托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将大大增加车祸的发生率。如果在慢车道上将减少这种车祸发生率。”中国自行车协会电动车委员会主任陆金龙对CBN表示。建设部原副部长周干峙表示,对于交通的管理,关键是在车速上,城市限制摩托车是对的,关于电摩在交通管理上要考虑大家的安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控制,不能简单地不让它上慢车道,也不能让它上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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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谁有电动车新国标的制定团队班子名单
在国家相关部门指导下,2011年11月中国自行车协会组织全国自行车标委会、电动自行车分标委、助力车专委会、部分重点企业、主要省市协会、相关检验机构成立了推动电动自行国家标准修订工作的协调组、专家组和起草组,启动新一轮的电动自行国家标准修订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在标准协调组、专家组和起草组多次听取公安部、工信部、质检总局、摩托车行业等领导意见的基础上,反复讨论了修订草稿,通过前后十一稿的修改,最终形成GB17761《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修订草案。提交给各相关管理部门和社会各方听取广泛意见后,最终的电动新国标有望在年底出台。
参与制定的行业组织包括(排名不分先后):
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中国自行车协会
广东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
⑶ 蔚来发布车电分离及电池租用方案 车价直降7万
8月20日,蔚来在北京东方广场NIOHOUSE发布电池租用服务。以70kW电池和服务无忧用户为例,以电池租用方式购买蔚来全系车型,车架在原来整车价格基础上直减7万,另外每个月支付980元电池租赁费用。
BaaS模式下,在拥有完善的换电体系的前提下,消费者可以选择购买一辆没有电池的电动汽车,电池将以租用的方式提供给消费者。对于蔚来来讲,BaaS服务模式的推出有着强烈的现实意义。首先.蔚来可以通过BaaS模式获取补贴,带动销量。根据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规定,自7月23日起,售价在30万元以上新能源汽车不再享受新能源政策补贴,但“换电模式”车辆将不受新规影响,所以蔚来ES6和ES8不用调价也能拿到相应的补贴,再加上减去的7万元电池费用,可以减轻消费者的现金压力,也能更好的与燃油车在市场中竞争。
其次,BaaS模式可以为二手车业务提供铺垫,提升车子保值空间。在之前的采访中蔚来总裁秦力洪表示,二手车整体战略和商业模式设计是蔚来商业模式的最后一环,BaaS车电分离模式上线后,二手车模式可能会有更多变化。根据乘联会2020年7月数据,国内纯电动二手车的三年保值率仅为41.8%,远低于传统燃油车,限制二手车保值率的关键在于电池的残值评判体系,电池技术升级迭代以及电池自身损耗都会影响电池残值的判定,而车电分离模式可以完美解决这个问题,当将电动车最重要价值的电池剥离出去时,车子本身的保值空间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所以待蔚来BaaS正式铺开后,二手车业务也将迎来新发展。
不仅如此,BaaS模式下电池安全问题也将得到控制,车型的电池统一由电池资产公司集中管理、保养、翻新的,如有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同时,由于电池所有权在电池资产管理公司,蔚来可以随着电池技术的进步而不断更新电池包,来提升用车满意度。
电池资产管理公司给BaaS更多可能
资金问题和政策因素始终是换电模式发展的阻碍,由于政策因素,当换电模式刚刚问世的时候,车和电池不能开两张发票。今年4月四部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下发,这意味着,蔚来的换电模式已被行业部门认可。另外,蔚来汽车在上市之初便推出过一个?“电池租用”模式,但在?2019?年年中停止了,这个模式本质上是电池的分期付,所有权和贬值损失最终还是属于车主,无法解决电池焦虑问题。而且,在第这个阶段所有的电池资金都是蔚来垫付的,产生了巨大的财务成本。反观BaaS模式是由电池资产管理公司开展的,与之前“电池租用”模式在电池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有着本质区别,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摆脱电池贬值焦虑,还可在动力电池成本支出方面会得到优化,脱掉“重资产”的外衣。
除此以外,电池资产管理公司不仅有了固定的租电池包的费用,还可以通过实体资产A引入社会资金运营,在建立起一个良性的循环后,BaaS模式将会快速推广和扩张。
这意味着,合资公司的旧电池能实现阶梯合理回收和利用,同时李斌透露,蔚能公司将向第三方开放,为更多的品牌提供电池租赁服务。
BaaS模式能否成为电动车市的风口?
换电模式之所以受到政策的大力扶持,除了便利性外,还与它背后隐藏的巨大想象空间有关。目前来看,在电池技术没有实质性突破前,BaaS模式将是纯电车与燃油车竞争的最佳的方式,无论是生命周期成本,还是整个换电体验,都能做到与燃油车接近打平。但前提是有足够的换电站和运营服务作为支撑,大量的短期没有回报的资本投入并不是所有车企都能接受,所以这些车企大概率会寻求合作伙伴,除了奥动新能源等第三方,目前市场能只有北汽新能源和蔚来可以实现,北汽新能源面向B端,蔚来面向C端。
而长远考虑,换电模式的终极目标还是私人市场,市场大需求多,按照李斌的估算,假设一个用户一年租用电池的费用为1万元,未来中国市场电动车保有量达2亿辆时,仅电池租赁市场的规模将达到2万亿元。目前在C端市场蔚来已经占有很大的市场份额。但当下行业电池标准不一,各自为战的打法让资本形成了内耗,不利于换电模式的发展,如果政策方面能够整合规范,统一电池标准和插口,其前景还是很广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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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旧国标电动车要求
旧国标
现行的行业标准是沿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1999年颁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的电动车禁止上路。随着电动自行车技术的改进,速度基本上已经达 到了25公里左右,重量也从原来的40来公斤增加到了50公斤左右,旧标准已经严重滞后于行业实际的发展。
广东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深圳联络处指出,现行电动车国家标准G B 17761- 1999是1999年实施的,至今已经10多年,而有关规定电动车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
新国标
在国家相关部门指导下,2011年11月中国自行车协会组织全国自行车标委会、电动自行车分标委、助力车专委会、部分重点企业、主要省市协会、相关检验机构成立了推动电动自行国家标准修订工作的协调组、专家组和起草组,启动新一轮的电动自行国家标准修订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在标准协调组、专家组和起草组多次听取公安部、工信部、质检总局、摩托车行业等领导意见的基础上,反复讨论了修订草稿,通过前后十一稿的修改,最终形成GB17761《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修订草案。
⑸ 电动车国家新标准,从2010年1月1日起将实施。
国家相关部门指导下,2011年11月中国自行车协会组织全国自行车标委会、电动自行车分标委、助力车专委会、部分重点企业、主要省市协会、相关检验机构成立了推动电动自行国家标准修订工作的协调组、专家组和起草组,启动新一轮的电动自行国家标准修订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在标准协调组、专家组和起草组多次听取公安部、工信部、质检总局、摩托车行业等领导意见的基础上,反复讨论了修订草稿,通过前后十一稿的修改,最终形成GB17761《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修订草案。新的国标将会把限行车速提高到26公里,而车重将提高到不能大于55公斤(不含电池重量)。此外,还增加了车型分类、限速断电、唯一编码等内容。
⑹ 三项电动车国家标准通过审查
据工信部介绍,2011年1月11日-13日,在广州召开的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汽车分委员会2010年年会暨标准审查会上,对工信部、国家能源局、汽车研究中心、电力企业联合会、电科院联合起草的《电动汽车导电充电用连接装置》等3个系列推荐性国家标准进行了审查。该标准完善了我国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将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协调发展,推动新能源汽车试点示范顺利进行,特别是对电动汽车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产生重大影响。会议还审议了商用车、乘用车、回收再制造等相关标准。会议通过了国家标准《重型商用车油耗测量方法》的评审。该标准的制定完善了我国汽车油耗标准体系,对于推动我国汽车节能技术进步,有效缩小我国汽车油耗与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促进我国汽车工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⑺ 超标电动车新旧国家标准的新国标
在国家相关部门指导下,2011年11月中国自行车协会组织全国自行车标委会、电动自行车分标委、助力车专委会、部分重点企业、主要省市协会、相关检验机构成立了推动电动自行国家标准修订工作的协调组、专家组和起草组,启动新一轮的电动自行国家标准修订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在标准协调组、专家组和起草组多次听取公安部、工信部、质检总局、摩托车行业等领导意见的基础上,反复讨论了修订草稿,通过前后十一稿的修改,最终形成GB17761《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修订草案。
这就是即将出台的新国标的意见征求版本,如获通过,有望于2013年出台正式国标。 本次形成的GB17761《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修订草案,在产品要求方面,主要围绕提高产品安全性、先进性、舒适性和可操作性进行修订。
在产品安全性方面共有42项技术条款,其中,涉及交通安全条款7项,防火安全条款11项,使用安全条款21项,财产安全条款3项,最大限度确保产品质量,防止交通事故发生,防止火灾发生,防止车辆本身故障引发安全事故发生,防止车辆被盗发生;在产品先进性方面共有16项技术条款,其中,属于首次提出的技术条款4项,国际领先的技术条款5项,提高技术要求的条款有7项,创新了电动自行车产品标准条款,同时与国际电动自行车产品标准接轨;在产品舒适性方面共有7项技术条款;在产品可操作性方面共有2项技术条款,其中,对产品的整车编码和车辆识别进行了规定,并作为强制性要求。 1、车型分类
本次形成的GB17761《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修订草案对电动自行车的定义进行了修改,根据我国各地的道路资源、车辆密度、人口密度、使用习惯、行驶距离、驾驶用途等不同,按驱动能量的来源方式,将电动自行车产品分成三类——智能型(Ⅰ型)、助动车(Ⅱ型)、电动型(Ⅲ型)。这样进行分类,充分考虑了我国南北地区、东西部地区、中部地区和特大城市、大中城市、城乡结合部与广阔农村的消费者的不同骑行路况环境、不同骑行习惯用途,充分体现产品标准修订的科学性、客观性、人性化,有利于促进产品开发,技术进步,产业发展,行业规范,便于公安车辆管理部门能够简单、便捷地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科学管理。
2.骑行功能
本次形成的GB17761《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修订草案中,除对轮径小于455mm(18英寸)的第三类电动型电动自行车允许不装脚蹬骑行装置之外,其他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安装脚蹬骑行装置。该技术条款主要是为了避免轮径小于455mm的电动型电动自行车,因安装脚蹬骑行装置而在车辆行驶拐弯时出现车身倾斜,脚蹬刮擦地面而引起车辆翻地出现安全隐患。该技术条款既传承“99版标准”,又符合农村及城镇居民出行需求,已被广大消费者所接受。
3.限速断电功能
为了改变在用电动自行车车速突破32km/h现状,防止电动自行车实际使用车速无限制增加,便于管理部门监管,确保电动自行车行驶安全,在《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修订过程中,通过对国内外电动自行车标准广泛调研,尤其是欧盟和中国台湾电动自行车标准的调研,综合考虑我国电动自行车实际使用情况、道路交通安全情况、产品技术现状和社会可接受能力,在充分征求道路相关方意见的基础上,将“99版标准”的“最高车速”更改为“限速断电功能”,要求“电动自行车当车速达到26km/h时具有自动断电功能,并有防篡改设计。”
4.制动功能
本次形成的GB17761《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标准》修订草案,对电动自行车的制动性能提高了要求。与“99版标准”相比,在以20km/h作为试验初速度的条件下,一方面增加了单用后闸的制动要求,另一方面又缩短了制动距离,提高了产品使用安全性。(具体见表1)
表1 制动性能对比表
5.整车质量(重量)
电动自行车的质量(重量)主要由车架部件、电器部件和装饰部件组成。为了加快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城市区域的扩大以及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消费者需要电动自行车能跑得更快,对电动自行车提出了更大容量的电池、更强负载能力的车架、更可靠的零部件、更舒适的减震系统和性能优良的制动系统的要求。为了满足这些要求,本次形成的GB17761《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修订草案,把电动自行车质量(重量)定义为不含电池,并进行分类,规定最高整车质量不应超过55kg。(具体见表2)
表2 整车质量(重量)
6.蓄电池标称电压
本次形成的GB17761《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修订草案,规定了Ⅰ型、Ⅱ型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标称电压≤48V,Ⅲ型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标称电压≤64V。提高Ⅲ型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标称电压,可以有效防止电动自行车在日常使用中由于电器部件电流大,电线线径细、容易老化,接触件接触不良等造成电路短路而引起车辆燃烧的安全事故发生。大电流是引起发热、导线绝缘老化、漏电、直至自燃的主要原因。
7.管理及识别
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两轮车可分为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两个大类。在GB17761《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修订草案中增设了“5.5标识”条款,明确要求每辆电动自行车应具有专用的“车辆识别标识”和公安部对自行车所要求的“唯一性编码”标记。结合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的上牌管理措施,通过以牌照识别为主,车辆识别标识、速度、重量、功率、电压、宽度等六个方面为辅助进行区分,完全可以解决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两轮车属性问题。
8.项目分类和项目合格判定条件
在GB17761《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修订草案中,取消了“99版标准”对产品检验项目进行分类,即取消了否决项目条款、重要项目条款和一般项目的分类,全部技术条款均为强制性条款;调整“99版标准”对产品合格判定条件,即取消了允许有重要项和一般项不合格的条件,全部检验项目必须全部合格。检验规则的调整,对提高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规范电动自行车产品的管理,强化电动自行车产品监督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⑻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18研究所肖成伟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肖资深工程师、电池专家肖熟悉动力电池技术和行业发展趋势。2007年获得天津大学化学工程系硕士学位,南开大学博士学位。现任863计划重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项目总专家组成员,工业和信息化部物理、化学与动力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擅长电动汽车用锂离子电池及相关材料技术、动力电池仿真技术及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相关标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我承担了“十一五”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小容量汽车动力电池模块通用测试技术研究”的研究工作863;承担了“十五”电动汽车重大专项“动力蓄电池性能测试研究”863课题的研究工作;承担了天津市科委两大科研项目“动力电池测试与评价技术研究”和“绿色高性能电池测试与评价技术研究”的研究工作。承担世界银行地面光伏储能铅酸电池测试评估项目;作为中国国家汽车标准委员会电动汽车分标委员会委员,参与了我国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相关标准的起草和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