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企业门槛
㈠ 【汽车人】新能源汽车准入门槛降低了还是提高了
从字面上看,新规似乎是从重研发改为了重生产。实则不然,真正靠谱的创新设计都是建立在全面的可靠性测试评价的基础之上。拍脑子想出来的不是真创新,建立在完整研发体系之上的才是。研发体系的根基就是技术保障能力对汽车可靠性的测试评价。
不光是汽车,技术保障能力可以说是制造业的根基。能够对销售出去的产品做足技术保障,才会真正得到买家的信赖。技术保障能力强调的是过程,需要精细化的管理,是制造企业综合能力的体现。真正的设计开发能力是建立在技术保障能力基础上的。工信部这次推出的征求意见稿,对行业发展来说是好事,减少了行业的浮躁心态,强调回归制造业的本质、回归汽车生产的本质,将促进中国汽车产业向更健康的方向发展。(文/《汽车人》张恒,部分图片来源网络)【版权声明】本文系《汽车人》独家原创稿件,版权为《汽车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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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工信部进一步放宽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门槛
继CES2020发布旗下首款电动车Ocean后,美国造车新势力菲斯克(Fisker)日前宣布,将于2021年推出一款基于Ocean打造的全新越野车,同时发布了官方效果图及初步的信息。从此次曝光的官方效果图来看,这款电动SUV越野版新车在前保险杠上增加了防撞杆,发动机罩经过改装后还装有备用轮胎。同时,新车采用了更大的侧裙以及集成顶置灯的车顶行李架,而尾部看起来没有任何变化。值得一提的是,新车更换了越野轮胎,胎面更宽,显示了极强的越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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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工信部降低新能源汽车企业及产品准入门槛 9月1日正式施行
近日,EV视界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于近日发布了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在该决定中明确指出:“《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20年7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1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编辑点评: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发布实施以来,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能力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效提升,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积极进展。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为更好适应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确实需要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部分条款进行相应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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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生产新能源汽车需要哪些资质,具备哪些条件
1、拥有良好的个人征信。
2、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最近24个月内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保满一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的外籍人员。
4、个人消费者名下无在上海市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等等。
落户上牌:当事人外地户籍,在上海办理落户上牌手续,需要当事人出具身份证,以及在上海的居住证,带车一起,以及车辆购买手续证件票据,到上海所在地车管所申请办理机动车落户上牌手续。
(4)新能源汽车企业门槛扩展阅读:
新能源车的补贴
标准规模
补助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助5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6万元/辆。
财政补助采取退坡机制。试点期内(2010-2012年),每家企业销售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纯电动乘用车分别达到5万辆的规模后,中央财政将适当降低补助标准。
中央财政根据试点城市私人购买数量和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采用电池租赁方式的企业,补助数量按其服务的新能源汽车数量确定。
申报下达
根据试点城市论证通过的实施方案和资金申请,财政部通过省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预拨给试点城市。
试点城市财政部门根据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情况,据实拨付补助资金,并在月度终了后10日内将月度拨付情况上报财政部。补助资金具体管理办法,由试点城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年度终了后30日内,试点城市要认真总结全年推广情况,编制补助资金清算报告,由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上报财政部,财政部根据地方上报情况和专项核查结果对补助资金进行清算。
监督管理
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新能源汽车技术水平和运行效果进行评估。
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产品一致性负责。对产品与申报材料不符,性能指标没达到要求,以及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助资金的,将视情节轻重对申请企业给予追缴补助资金、通报批评、取消资格等处罚。
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㈤ 工信部:进一步放宽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门槛
中国网汽车4月7日讯今日,工信部发布消息称,为更好适应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需要,工信部组织起草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工信部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对《准入规定》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其中包括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
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删除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为更好激发企业活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给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更大发展空间,删除了第五条以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等附件中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相关内容,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同时,强化对企业生产一致性和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的要求。
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0号)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生产企业连续两年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特别公示。《准入规定》关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特别公示的要求应与其保持一致。
删除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过渡期临时条款主要适用于《准入规定》实施前已获得准入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要求其在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遵守有关过渡性规定,目前过渡期已经结束。
删除新建纯电动车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同时满足《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管理规定》的条款。发展改革委已于2019年实施《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新建纯电动乘用车投资项目需遵守该规定,《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管理规定》不再予以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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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新车企如何获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
第一支传统动力的汽车生产背景的车企所成立的子公司,第二支队伍则是瞅准新能源汽车机遇的新造车企业。
不过,新能源汽车固然是大势,想要进入这个竞争队伍却也不是简单的事情。今年8月12日,国家工信部于公布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大幅提高了新能源汽车的准入门槛,共包含17项准入条件,从技术、资金到研发等多方面进行了严格限制。其中有8项“否决条件”,申请的企业只要超过两项的“否决条款”未达标,就会被认定为不符合“准入条件”。而这8项“否决条款”主要关注新能源汽车的开发和制造技术,这些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更需要多年的技术积累,这些严格的规定无形中就让那些没有集团背景的中小型企业和新成立的新造车公司处于劣势。
目前,获得正式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的企业有北汽新能源、五龙长江EV、长城华冠前途汽车,现在奇瑞新能源的生产项目已获发改委通过,相信在不久之后发改委也会发布相关公告。
这四家企业中,北汽新能源、奇瑞新能源分别是北汽集团和奇瑞汽车旗下子公司,也就是第一支队伍——有传统动力汽车生产北京的车企的子公司,长江EV其实也是属于第一支队伍,只不过其母公司五龙电动车集团是以生产新能源商用车为主,而非乘用车。只有长城华冠前途汽车,是一家此前没有任何整车生产背景的新造车企业,这也正是为何前途汽车获得“准生证”引发业界强烈关注的原因。
业界曾盛传发改委只发放10个准入名额,不过这一说法后来也遭到发改委工作人员的辟谣。尽管如此,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新能源汽车生产门槛会越来越高,国家会合理控制进入门槛生产的企业数量。
因此,还有哪些企业能获得为数不多的新能源汽车“准生证”,成了业界热议的话题。
在第一支队伍中排队的企业不在少数。因为目前国内外大多数传统动力汽车主机厂都进入了新能源领域,不过各厂商对新能源汽车的重视程度并不相同,有的是把新能源汽车开辟成一个部门,希望能把新能源业务逐渐发展成与传统燃油汽车同等重要的部门,有的则是选择把新能源汽车业务单拎出来,成立集团之外的新的公司独立运营,北汽新能源、奇瑞新能源均是如此。而目前很多在售的新能源汽车其实都没有独立的新能源生产资质,都是通过借用母公司生产资质或合资股东生产资质等形式生产销售,如上汽、一汽、广汽、吉利、江淮等都依靠母公司。
目前呼声最高的是长安新能源和吉利新能源。长安集团于2008年便成立了独立的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长安也已宣布未来十年将投资180亿元,大力发展新能源车领域,目标到2020年长安新能源汽车累计销量达到40万辆。
相比长安新能源,吉利新能源还只是吉利汽车的一个项目,不过吉利也给予了一定程度的重视。去年11月18日,吉利汽车发布其新能源战略“蓝色吉利行动”,并斥资300亿元在浙江义乌规划兴建了新能源基地。今年4月,吉利又投资80亿元在杭州大江东落户了新能源整车项目,10月,吉利汽车旗下新能源商用车品牌“远程汽车”也正式发布,加上知豆、康迪的业务,吉利在新能源领域的布局其实也不小。按照吉利汽车此前的规划,要在2020年实现新能源产品销售占比达到90%以上。
其他尚未单独开辟公司的上汽新能源、广汽新能源、江淮新能源则还有更长的路要走,目前来看暂且还是保持借用母公司生产资源和资质的状态。
说完了看起来最有实力的第一阵营,下面再来看看第二支队伍:新造车企业。
说起新造车企业,就更多了,主要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互联网造车公司,一类是汽车供应商造车。前一类以乐视、车和家、开云汽车、云度汽车等为典型,后一类则以万向汽车、亿纬锂能、成飞集成为典型。
乐视自然不必说,一场bigbang发布会之后大家对贾跃亭的造车梦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最重要的是,工厂有了!8月10日,乐视超级汽车工厂在莫干山落户,一期项目投资60亿元,年产能为20万辆整车;二期扩产产能20万辆整车,项目投资60亿元。同时,乐视还与浙江省政府合作,在莫干山建立了涵盖智能互联网电动汽车制造、生态展示、观光体验的乐视超级汽车生态体验园区。
车和家是李想的第三次创业,他一直坚定着要自己建厂、自己生产的决心。和乐视在莫干山工厂落户同一天,8月10日,车和家位于常州武进的智能汽车制造基地在正式奠基并开工建设,工厂的设计产能将达到30万辆,整体投资50亿元人民币,一期预计在2017年年底前竣工投产,率先投产SEV,先形成20万辆的年生产能力。等到天时地利人和,车和家便会向发改委申请资质。
万向集团创始人鲁冠球同样也有一个造车梦,手握中国最大的汽车零部件企业,万向集团在2013年收购了美国锂电池生产企业A123,2014年收购了破产的菲斯科汽车,并改名为卡玛,正式进军造车领域。不过万向的造车之路却格外坎坷,高调收购菲斯科之后,却迟迟不见具体的整合动作。直到今年10月,才宣布Karma国产项目将在杭州投资25亿元人民币,建设年产能为5万辆的增程式纯电动新能源车。
其他开云汽车、云度汽车、亿纬锂能、成飞集成则不在此一一展开。
值得一提的是,另一个著名的互联网造车公司蔚来汽车则不在排队队伍中,因为它已经选择了代工模式。今年4月,蔚来汽车宣布与江淮汽车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电动汽车领域进行全面战略合作,整体合作规模将达到 100 亿元。据悉,双方合作的首款产品为蔚来汽车首款批量生产的电动乘用车,预计将于 2017 年底上市。
㈦ 据调查新能源车企平均月薪达15367元,该行业人才需求旺盛吗
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人才需求确实非常旺盛,但需要的都是中高端人才,至少需要有一定的技术门槛。
随着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不断发展,我们可以看到很多传统企业和互联网企业也在研制新能源汽车。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新能源汽车是汽车领域的一个风口,无数企业都在抢占这个风口,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经营自己的业务赛道。与此同时,很多新能源车企也在高薪聘请人才,人才的需求非常旺盛。
一、新能源车企的平均月薪达到了15,367元。
这是来自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一份调查,在这份调查里,我们可以看到新能源汽车的员工平均月薪已经达到了15367元。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月薪15,367元已经是非常夸张的概念了,毕竟很多一线城市的员工的工资都没有破万,新能源车企确实是一个不错的就业选择。
㈧ 工信部拟修改相关规定,进一步放宽企业及产品准入门槛
4月7日,工信部官网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下简称“《规定》”)的征求意见通知。
《规定》主要修改内容为通过放宽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门槛,删除部分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调整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
工信部在官网表示称,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为更好适应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对《准入规定》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根据《规定》显示,首先删除了2017年发布实施《准入规定》第五条以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等附件中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相关内容,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同时,强化对企业生产一致性和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的要求。
其次,《规定》还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同时,规定还删除了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过渡期临时条款主要适用于《准入规定》实施前已获得准入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要求其在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遵守有关过渡性规定,目前过渡期已经结束。
最后,由于发展改革委已于2019年实施《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管理规定》不再予以适用。《规定》也删除新建纯电动车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同时满足《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管理规定》的条款。
2017年1月,工信部发布第39号另,《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正式实行,彼时该规定严格强化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门槛,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不过从《规定》中能够看出,工信部正在逐步放宽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级产品准入门槛,生产企业不再限制一定具备设计开发能力,此举将使闲置产能或将得到有效利用,“代工”模式更加受到认可。并且,通过分离新能源汽车设计与生产,也意味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开放力度进一步扩大。
2019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4.2万辆和120.6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3%和4%。近期,由于受疫情影响,2020年一季度国内汽车消费市场出现明显下滑,尤其对于正在面临补贴退坡的新能源汽车而言。
为此,各地方政府推出各项政策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就在几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为促进汽车消费,确定了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等优惠政策。
不难看出,国家和各地方政府正在积极调整相关产业、市场政策,相信随着政策方面的持续推动,有助于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更加开放、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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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新能源汽车准入门槛放低,能够激发市场活力吗
新能源汽车准入门槛放低,能够激发市场活力吗?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新准入规定”),新准入规定主要做如下调整:(1)降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门槛;(2)加大准入环节安全标准监督检查力度;(3)停止生产公示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4)删除准入过渡期临时条款。
当然,降低准入门槛,绝非意味着降低质量门槛,或者降低监管门槛。而且,新政的短期反应也许不会很强烈,但从长期看,势必对我国电动汽车市场产生很大影响。而这种影响显然是积极利好的,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希望各方抓住机遇,以求新的突破。
㈩ 放宽准入,降低门槛!工信部拟修改新能源车企准入管理规定
2月10日,工信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修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决定对包括《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准入审查要求》、《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申请书》、《新能源汽车产品主要技术参数表》、《新能源汽车年度报告》等10项内容进行修改。
红点新能源:此处修改针对将“设计开发能力”修改为“技术保障能力”之后,做出的相应内容调整。
四、(一)将GB/T18387-2008《电动车辆的电磁场发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宽带,9kHz~30MHz》修改为,GB/T18387-2017《电动车辆的电磁场发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将GB/T4094.2-2005《电动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修改为,GB/T4094.2-2017《电动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将GB/T19836-2005《电动汽车用仪表》修改为,GB/T19836-2019《电动汽车仪表》;将GB/T18386-2005《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修改为,GB/T18386-2017《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
(二)删除GB/T27930-2015《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新增GB/T34657.2-2017《电动汽车传导充电互操作性测试规范第2部分:车辆》
(三)新增5项标准,分别为:GB/T33978-2017《道路车辆用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模块》、GB/T34585-2017《纯电动货车技术条件》、GB/T37154-2018《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整车氢气排放测试方法》、GB/T37153-2018《电动汽车低速提示音》、GB/T34598-2017《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商用车技术条件》。
根据有关标准制修订情况,对附件5《新能源汽车产品主要技术参数表》内容进行修改。
红点新能源:针对附件3《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的调整,主要是跟随国家标准的更新,而做出的相应变动调整,执行了最新的国家标准。
五、删除《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申请书》中,与新能源汽车产品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总数、开发过程,以及产品开发主要设施设备;以及《新能源汽车年度报告》中,新产品研发情况、研发能力和条件建设情况等内容。
红点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申请书》所进行的变动也主要集中在了调整之后,设计开发变为技术保障之后的对应调整,进一步简化准入机制,降低准入门槛。
红点观察
在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高层论坛(2020)上,工信部苗圩部长就曾经重点谈到了“加快改革创新,采取更加开放包容的监管手段,进一步放宽事前准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给企业和市场更多选择空间。如今《征求意见稿》的推出,无疑是这一意志的具体落地。对于行业而言,这将给予市场更多的权利,吸引更多有实力的资本,同时也有利于新能源汽车实现市场化竞争,更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随着疫情的蔓延,新能源汽车行业祈求的政策利好,可能并不见得一定会来。反观《征求意见稿》的核心思想,也无疑在说:自胜者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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