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汽車4s店新政策
㈠ 汽車4s店能以舊換新嗎
目前。不少汽車4S店也紛紛「插足」舊車市場。記者探訪合肥車市發現 大部分汽車4S店都推出了汽車置換業務。消費者想換某品牌新車,可以直接去該品牌4S店置換。
不過,這種置換業務並沒有消費者想像的那麼「美好」。4S店有不少舊車,都是顧客到4S店舊車置換新車,4S店又把舊車轉賣給4S店,舊車從消費者手裡經過4S店再到二手車市,「實際上多了一道流程,可能會比我們直接收購價格還低。」
另外,對於用舊車置換新車的車主。與直接購車的消費者相比,所能享受的新車優惠幅度可能會存在一定差別,甚至有購買車型的限制,所以,業內人士建議消費者,在置換過程中,應該提前了解市場情況,不能只圖方便。
㈡ 2016年汽車新規保養還用去4s店么
可以不用去,但是一定要更換正品機油。祝您行車愉快,一路平安!【汽車有問題,問汽車大師。4S店專業技師,10分鍾解決。】
㈢ 汽車4S店每個月的銷售政策什麼時候下發
我想這個應該根據4S店的情況而定吧,建議可以咨詢該店或者平時多關注他們
㈣ 每個汽車4S店政策都是五年十桶機油一年兩桶嗎
不用把4S店想的那麼黑,雖然有些確實很黑,但是機油還是會根據廠家要求匹配的,不然對發動機造成不可逆的損傷,不但影響4S店的聲譽,對生產廠家也是很大的打擊,首保4S提供的機油完全可用,記得機油濾芯一起更換,我見過首保不給車主換機油濾芯的。
㈤ 2016年汽車保險政策新規有哪些
2016年汽車保險新規政策新規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保險公司將實行新的車輛保險費率政策,出險2次的保費上浮25%、3次的上浮50%、4次的上浮75%、5次的保費翻倍!
有數據顯示,2014年上半年,中國太平洋保險機動車保險業務的綜合成本率已攀升至100%,這意味著其車險業務面臨虧損壓力。
人保財險上半年綜合成本率為94.4%,其中,車險業務的承保利潤為3.7%;平安產險的綜合成本率為94.4%。
其餘保險公司的車險綜合賠付率或許更高。
各家保險公司目前現行的車險收費標准,僅與座位數、車齡、新車購置價因素相關,相同售價車輛的保費相同。
(5)2016年汽車4s店新政策擴展閱讀:
機動車輛的附加險是機動車輛保險的重要組成部分。
從中國現行的機動車輛保險條款看,主要有附加盜竊險、附加自燃損失險、附加涉水行駛損失險、附加新增加設備損失險、附加不計免賠特約險、附加駕駛員意外傷害險、附加指定專修險等。
保險客戶可根據自己的需要選擇加保。
盜搶險負責賠償保險車輛因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造成車輛的全部損失,以及期間由於車輛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所造成的損失,但不能故意損壞。
各家保險公司盜搶險保障差異部分
民安車險、華泰車險、大地車險、人保車險、平安車險、太平洋車險明文規定保障"被保險機動車全車被盜竊、搶劫、搶奪後,受到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需要修復的合理費用"、"被保險機動車在被搶劫、搶奪過程中。
受到損壞需要修復的合理費用"造成的損失,天平則規定"保險車輛全車被盜搶後又找回的。
對保險車輛在被盜搶後、被保險人對其失去掌控期間發生的保險車輛損失,本公司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負責賠償",天平在這方面比較嚴格,對被保險人最不利。
㈥ 買車新政策今天實施,4S店會執行嗎
商務部發布了新的《汽車銷售管理辦法》,自7月1日起實施。會對我們買車產生影響嗎?4S店會有哪些應對策略?
新政中,對我們買車有利的有這幾條:1.不得捆綁銷售,比如強制購買汽車用品,強制在店內買保險,強制在4S店保養,都是不允許了。2.交車時必須交合格證。3.打破區域銷售限制,可以去外地買車。4.打破汽車品牌銷售單一授權體制,也就是說以後買車不必去4S店,可以去汽車超市,網上購車等,一個4S店也可以賣多種品牌的車。
雖然新政實施,還需要時間和實際運行經驗去修整和管制,我認為短期內不會有太多改變,影響不了太多人。比如說不捆綁銷售汽車用品,那麼車的價格可以不給優惠,大多數車型在廠家指導價的基礎上都是有不少優惠的,如果你不買汽車用品,那給你的車價優惠減少,總不能賠太多錢賣。
再比如不強制買保險,要知道在店裡買保險,除了保費有提成外,以後車子出事故,保險公司會首先通知本4S店的,4S店再聯系車主到店裡來修車。如果在別處買了保險,那麼車子出了事故就會通知別的維修店,客戶有很大幾率被別人搶走。維修走保險的事故車,是4S店非常大的利潤來源,所以4S店是不會放過在店裡買保險的。應對策略應該會在合同里改成客戶自願在店裡購買保險,或者在談好的車價基礎上,再優惠一點,算是對你買保險的支持,單算保險的話比自己在外面買還便宜,但其實車價上去了。
還有不在4S店保養,去別的途徑買車,都會用保修去限制。在別的地方買的車,或者保養從來不來4S店,車子出質量問題了,一定會找出各種理由不給你維修或更換,不給質保,一切都歸結於車主自己的原因。假如大家都不去4S店正常保養維修,那麼4S店的售後就無法運營下去,更不用說去給你走質保程序了。現在大型汽車賣場,或網上購車渠道都沒有建立,買車途徑還是只能去4S店。
其他的像是交車交合格證,異地購車等,是可以做到的,因為沒有新政時,大多數4S店都是交車交合格證的,只有個別資金周轉不靈的店可能會拖延。異地購車也是原本就很多地方很多車型都可以的,也容易執行。不過只買個普通家用車,外地沒有親戚朋友的話,有多少人願意去外地買呢。
所以說,買車短時間內是不會有什麼變化的,畢竟4S店也是企業,是以盈利為目的,人不賺錢了,肯定也不會賣。當各種政策和盈利方法又能找到平衡點時,買車才會更加便利,購車者和4S店才會更加和諧。
㈦ 請問所有的汽車4S店都有區域保護的政策嗎為什麼有的有,有的沒有
所有的都有!出現了沒有的情況那是4S自己的行為!
㈧ 4s店的國家政策
2014年8月20日起,工商總局不再接收汽車供應商報送的備案材料。對已接收材料中符合備案條件的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名單,將在2014年9月份最後一批備案名單中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工商總局將停止實施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備案工作。
根據工商總局的部署,停止實施備案工作後,從事汽車品牌銷售的汽車經銷商(含總經銷商),按照工商登記管理相關規定辦理,其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統一登記為「汽車銷售」。根據工商總局公布的備案名單文件,已將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登記為「××品牌汽車銷售」的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可以申請變更登記為「汽車銷售」。
對此,斯巴魯中國副總經理李金勇在微博發文稱,新政策實施後,工商總局將不再擁有品牌銷售中的相關審批權,實際上變相取消了執行十年之久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將不利於廠家的市場管理,對經銷商則有利有弊。
據悉,2005年4月1日實施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奠定了我國汽車銷售的基本模式,即一家汽車4S店只能賣同一品牌的汽車。由於汽車廠商和經銷商的地位嚴重不對等,因廠商關系緊張而產生的問題時常出現。李金勇稱,過去的4S店模式發展到了鼎盛時期,新政策對汽車未來銷售模式多元化發展提供了支持,比如,一家4S店以後就可以賣多個品牌的汽車了,「汽車超市」、「汽車賣場+綜合維修廠」等新銷售模式將成為新興發展方向,廠家和經銷商的話語權也將因此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