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修理汽車4s店門衛管理制度
⑴ 汽車維修各崗位規章制度 急急急~~
綜合管理制度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廠實際情況,特製定本制度,具體規定如下:
1. 員工要樹立「用戶第一、質量第一」的經營觀念,熱情接待車主,精心維修車輛,確保修車質量。
2. 廠長是企業的領導核心,在全廠的經營活動中處於「中心」地位,員工要聽從班組長和主管的指揮,各級都要服從廠長的領導。
3. 新員工進廠必須廠部批准,要由介紹人和擔保人,填寫員工登記表,提供身份證、技術等級證明,試用期為1-3個月,試用合格後與廠方簽訂合同。
4. 員工要遵守作息制度。上下班要專人考勤,請假要辦理書面手續,上班不準在廠內打私人電話,不準在接待室閑談,不準在廠內會客。
5. 堅守工作崗位,上班要穿工作服,佩帶標志,不準穿拖鞋,不準串崗聊天,不準在客戶車上休息,不準亂動車內開關,不準上班時間作私活。
6. 業務接待是企業的窗口,要提高接待質量,對客戶要主動熱情,維修項目確定要准確,工期要准時,報價要合理,交接要細心,車輛進出廠要手續完善。業務接待是接待員的工作,不準員工同車主私下洽談業務,嚴禁以修車為名向客戶索取額外報酬。
7. 嚴格執行門衛管理制度,進出廠車輛和人員門衛有權檢查,員工攜帶物品出廠,要登記報告,未經批准不準帶進帶出。
8. 車間內嚴禁吸煙,員工要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禁止野蠻操作,屬個人責任的零件、設備損壞要根據責任大小按比例予以賠償。
9. 加強工具設備管理,建立工具設備檔案。由班組使用的設備工具要辦理手續,責任到人,定期維修保養。由廠部保管的設備要設專人保管,定期檢驗維護。員工要愛護公物,對於工具設備、維修車輛及車上的物品、車間電器,要妥善保管,車鑰匙要專人保管,下班要鎖好車門,防止丟失。屬個人責任的丟失,要視情況予以賠償。
10. 嚴禁無駕駛證移動車輛和試車,嚴禁私自將客戶車開出廠外,發生事故責任個人承擔。
11. 嚴格履行工作程序,換料領料要審批,備料要填寫備料單,註明車型、年號、年份、零件名稱等內容並上交舊件,市內采購要在2-3小時完成,市外3-5天,報價當天答復,特殊情況除外。配件價格要合理,不能高於市場價格。
12. 嚴格執行倉庫管理制度,配件部要熟悉市場價格,領發料要有簽字手續,進出庫要有單據。貨物要做到帳與物相符,倉庫要把好配件質量關,嚴防假冒、偽劣配件入庫。如出現以假冒、錯發、漏收,給企業帶來損失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13. 質量是企業的生命。嚴格執行質量管理、工藝管理制度,把好質量關,努力做到維修一台,合格一台。要認真細致地做好車輛進廠檢驗,過程檢驗、出廠檢驗的工作,減少返修率。返修不計工時,而且要視情況予以處罰。工人要嚴格按工藝程序操作,對於違反工藝程序造成的返修質量事故,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出廠車要有保用制度,出廠後要做好跟蹤服務。
14. 要嚴格執行工期管理制度。從接車開始就要向客戶交代完工交車時間。在作業過程中,從配件供應、維修、加工等各個方面保證工期,必要時組織加班加點,保證車輛按期交給車主。對於確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的,應提前通知車主並做好解釋工作。
15. 要保持工作環境的整潔衛生。車間及車場的衛生要劃片定點落實到班組,作業區要保持干凈整潔,經常打掃,不準地上有油污、垃圾,廢油要倒置在指定的地方。
16. 在修理過程中發生的追加項目,應首先申報,經廠部與車主聯系取得同意後方可繼續加工。在維修過程中如發生了質量事故,如損壞丟失了零配件等情況,班組應首先報告,廠部經調查落實後,根據責任大小予以處罰。
17. 全體員工要模範遵守國家法規法紀,嚴禁在廠內及宿舍內賭博。
18. 以上各條除註明罰款比例外,其他如有違反,根據情節輕重在5~200元處罰,情節嚴重屢教不改的要予以辭退或除名。
員工招聘制度
1.招聘條件:現代汽車維修業需要的員工必須是相當中專以上文化基礎和機電專業知識的工作者。
企業聘用條件:
(1) 有敬業精神,勤奮,好學,有社會道德;
(2) 普通員工相當於中專的專業知識,高層管理人員具有大專 以上文化和專業知識;
(3) 企業要根據內部員工結構比例,招聘一定數量的有實際經 驗的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4) 身體健康條件;
(5) 年齡條件。
2.招聘程序:凡應聘人員需填寫求職申請表,經面試和考試合格,辦妥有關手續後方能試用。
3.試用:新聘用人員需進行三個月的試用,並簽訂試用合同,享受試用期工資待遇。試用期滿,作出去留決定。如需繼續考察,採用延長試用期。合格者簽訂正式員工合同,享受正式員工待遇。
4.用期解約:試用期內任何一方提出解約,均需提前通知對方,不需任何補償。一個月內提前一天;兩個月內提前兩天;三至六個月內提前七天。
5.用期培訓:試用期內,需要進行培訓的,應簽訂培訓合同,並註明培訓時間、內容、培訓費用.
⑵ 汽車維修店的制度
上面是有效管理。下面是制度: 汽車維修管理制度
一、不準赤腳或穿拖鞋、高跟鞋和裙子上班。留長發者要帶工作帽;
二、工作時禁止吸煙;
三、工作時要集中精神,不準說笑、打鬧;
四、使用一切機工具及電氣設備,必須遵守其安全操作規程,並要愛護使用;
五、工作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不準光膀子進行工作;
六、嚴禁無駕駛證人員開始一切機動車輛;
七、嚴禁開努與駕駛證規定不相符的車輛;
八、未經領導批准,非操作者不得隨便動用機床設備;
九、工作場所、車輛旁、工作台、通道應經常保持整潔,做到文明生產;
十、嚴禁一切低燃點的油、氣、醇,與照明設施及帶電的線路接觸。
汽車維修竣工檢查制度
一、按照維修協議合同內容檢驗;
二、按成都市汽車大修竣工技術標准檢驗;
三、檢驗所修項目的技術性能是否達到技術標准;
四、作外觀檢查應完好清潔;
五、整車外觀檢查和試車;
六、路試後要填寫試車技術卡存檔;
七、按維修協議內容和技術標准向用戶交車。
汽車電工安全操作制度
一、裝卸汽車發電機和起動機時,應將汽車電源總開關斷開,切斷電源後進行,未裝電源總開關的,卸下的電線接頭應包紮好;
二、需要起動機檢查電路時,應注意車底有無他人在工作,預先打招呼、拉手剎、放空檔,然後發動,不熟練人員及學員不得隨便發動;
三、汽車內線路接頭必須接牢並用膠布包紮好。穿孔而過的線路要加膠護套;
四、裝換蓄電池時,應有用蓄電池攀帶;
五、蓄電池架發現損壞時,應立即移工修理,不得湊合使用;
六、裝蓄電池時,應在底部墊以橡皮膠料,蓄電池之間以及周圍也應用木板塞緊;
七、電池頭、導線夾應裝可靠,不準用鐵絲代用;
八、配製電液時,應將硫酸輕輕加入蒸溜不內,同時用玻璃棒不斷攪拌達到散熱迅速的目的。嚴禁將水注入硫酸內,人員應穿戴膠水鞋和橡膠手套,戴防護眼鏡;
九、蓄電池維修、裝配間應有良好的通風設備和防火設備,防止人員鉛中毒及發生火警。充電池工作間空氣要流通,室內及存放蓄電池地方4米內嚴禁煙火。
十、切實執行電池在新裝及大修後的第一次充電。初充電的好壞直接影響蓄電池的壽命。初充電後至少應以相當於蓄電池容量的1/10的放電率放電一次,直至單電電壓降至1.7V為止。再以初電的充電率充足,充足後安置24小時後方能使用。
十一、充電時應將電池蓋打開,電液溫度不得超過450C。
十二、蓄電池應用放電叉測量,不可用手鉗或其它金屬試驗,防止發生爆炸。
十三、工作時,如不慎有電液落在皮膚或衣服上,應立即用5%蘇打水擦洗,再用清水沖洗。
十四、清洗發電機、起動機及其他電器設備應使用不帶添加劑的工業汽油,並注意防火。
銷售管理制度
一、銷售部人員必須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公司制
度。
二、銷售部人員必須愛護公司財物,對公司配發的辦公用品設備應愛惜
使用,損壞賠償。
三、銷售部人員必須隨時無條件接受公司對其辦公設施的檢查。
四、銷售部人員不得在業務過程中損害公司利益,如經發現,公司將給
予罰款、警告、解聘、直至追究法律責任的處罰。
五、市場部銷售管理:
1、銷售業務授權:市場部人員對外簽訂合同,必須得到公司總經理的簽字授權,未經授權簽字的合同。該授權為一對一授權,即是按每一筆合同進行授權。
2、銷售提成辦法:
(1) 原則上按市場部人員的銷售額比例進行提成。
(2) 銷售部人員對外銷售價格管理。
(3) 銷售部人員在銷售中,不得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擅自越權下浮銷售價格或惡意上浮銷售價格,一旦發生,如經核實,公司有權給予經辦人員嚴處直至開除。
(4) 銷售部人員在銷售中,超出公司規定銷售價格銷售部分,公司按超出部分額度的30%(含稅)給予獎勵。
(5) 銷售部人員按年度簽訂銷售定額,市場部人員完成訂額或超額完成訂額,年終核算後由公司總經理給予紅包獎勵。市場部人員未完成銷售訂額,公司將視情況,給予扣罰一定比例的提成或直至解聘。
(6) 銷售部人員領取銷售提成的辦法。按銷售合同總額,回款率達到銷售總金額的80%時,市場部人員可領取應提成金額的30%,回款率達到銷售總金額的100%時,市場部人員可領取應提成金額的60%,余額10%到年終核算後領取。
銷售部客戶投訴處理流程圖
詳細記錄事故投訴原因
相關領導批示處理意見及措施
通知客戶處理結
果並向客戶道歉
分析原因並進行相關調查
向客戶解釋清楚「否」的原因
否
把事故原因記錄在案,避免有相同情況出現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
一、銷售合同的簽訂應規范化、具體化,字跡清晰、工整。銷售合同一式兩份,用戶一份,另一份公司存檔。
二、銷售合同中的每欄目均應填寫清楚,牽涉到具體數據時必須用大寫數字填寫,對合同中的其它要求,應根據雙方約定逐項填寫清楚。
三、合同簽訂後,應按合同要求立即填寫「生產任務通知單」送生產部門安排生產。
四、合同簽訂後應及時按片區歸檔整理。每半年裝訂成冊,並一道編制索引。
五、對用戶負責,對合同內容應作好保密工作,未經領導批准,非簽約人無權查閱合同內容。
庫存合格車管理
一、經總檢合格交付銷售部門的合格車輛應輸交接車手續。
二、生產部門憑竣工驗收合格通知書隨車交銷售部門並同時生產,銷售部門雙方均作好登記。
三、對生產部門交付給銷售部門的合格車輛,該兩部門的人員應對車輛逐項進行復檢,對復核不合格的車輛應及時返還生產部門復修,直到合格。
四、驗收合格的車輛,應停放在指定位置,關閉總電源,關、鎖好所有車門、窗及發動機和行李倉。
五、未經領導批准,任何人不得動用庫存合格車。
六、對未銷售的庫存合格車應定期清洗、發動,一定時間內以保證車容、車貌的整潔和車況的完好。
七、對庫存合格車輛應指定專人保管。
銷售部退換貨物管理制度
一、分析顧客要求退換貨原因。
二、如問題出在公司方,都應無條件滿足。並且詳細記錄下整個事情的過程。
三、如問題出在客戶方,應向客戶解釋清楚原因直至客戶滿意為止。
四、根據客戶退換貨的具體情況,按規定分別進行退換貨。
市場部成品庫管理制度
一、定期盤存庫存總量,並記錄每月銷量及不同規格產品的銷量,看庫存是增加、減少還是穩定。
二、根據不同規格產品銷量制定訂貨計劃,避免庫存過多或斷貨現象。
三、根據市場情況即使調整庫存積壓較多的產品。
四、根據不同時間段,保證客戶的安全庫存量。
門衛管理制度
一、 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展示企業文明,樹立公司形象的窗口。
二、 把好公司物資出門關,確保各類物資安全,是門衛管理的重要內容。
三、 門衛管理主要內容如下:
⑴ 凡進入公司的車輛,門衛執勤人員應認真登記其車牌號。
⑵ 凡公司物資出門,無論是單位或個人,必須辦理完備財務手續,門衛執勤人員應嚴格檢查。對手續不全、不符的,應拒絕放行。
⑶ 公司員工必須遵守門衛制度,進出大門時服從門衛人員管理,自行車進出大門時必須下車推行,嚴禁滑行。
⑷ 對來公司聯系業務的人員應熱情接待,問清來公司事由後,應做好向導工作。
⑸ 對來公司辦事和提貨的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並要求停放整齊。
⑹ 節假日期間,外單位車輛未經許可,不得在公司內停放。
⑺ 門衛值班室和公司大門應隨時保持整潔,樹立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
⑻ 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記錄。如當班發生較大問題,應及時報告直接上級,並做好值班記錄。在交接班時,應將當班情況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四、 門衛管理的要求:
⑴ 門衛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責任感,堅守崗位,認真負責,把好物資出門關。
⑵ 門衛人員必須熟悉當班治安狀況,隨時處理工作的各種問題,發現可疑現象必須認真對待,按相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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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門衛管理制度
公司門衛管理制度
(一)為強化門衛管理,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特製定本制度。
(二)門衛管理人員要嚴格遵守執行《門衛管理制度》,恪盡職守、文明執勤。
(三)門衛管理人員要做到二十四小時輪留值勤。發生治安事件和災害事故,應採取積極有效的應變措施,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及公安機關報案,並作好記錄。
(四)凡進入本院內人員均須驗明身份,對來賓憑介紹人或證件填寫來客登記單後才允許入內。外來人員一時沒有聯繫上被訪人時,可在門衛值班室內或指定地方等候。嚴禁閑雜或與院內單位工作無關人員進入院內。人員攜帶物品出門,須憑院內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才予放行。
(五)門衛值班室要保持干凈和安靜,物品放置應定位規范,嚴禁在門衛值班室內飲酒、打牌。無關人員不得在門衛值班室逗留、閑聊、嬉笑、打鬧、借故刁難、糾纏門衛值班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值勤人員態度粗暴,不文明不禮貌,故意刁難員工或外來人員,一經發現,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嚴格執行物資管理規定,任何物資出入院內均需辦理有關手續。凡協作單位、施工單位的非本院內物資進入院內時,需在門衛值班室登記,末經登記的物資不得放行;凡購買、加工、借用的材料、半成品、工具等物資運出須持有效證明,經核對無誤後方可放行;
(七)門衛負責管理公司大院內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放秩序。嚴格執行車輛出入制度(進出公司大院機動車輛憑公司綜合部發放的《車輛出入證》進出),外來車輛進公司需檢查,作好登記;大院有機動車輛進出時,門衛要負責引導車輛進入停車位;對進入公司大院的非機動車,門衛要負責指導停入非機動車停車區。
(八)負責做好郵件的登記、簽收、分發工作。
(九)本制度的解釋權屬公司綜合部。
(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以上僅供參考!
⑷ 汽車4s店管理制度
汽車維修管理制度
一、不準赤腳或穿拖鞋、高跟鞋和裙子上班。留長發者要帶工作帽;
二、工作時禁止吸煙;
三、工作時要集中精神,不準說笑、打鬧;
四、使用一切機工具及電氣設備,必須遵守其安全操作規程,並要愛護使用;
五、工作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不準光膀子進行工作;
六、嚴禁無駕駛證人員開始一切機動車輛;
七、嚴禁開努與駕駛證規定不相符的車輛;
八、未經領導批准,非操作者不得隨便動用機床設備;
九、工作場所、車輛旁、工作台、通道應經常保持整潔,做到文明生產;
十、嚴禁一切低燃點的油、氣、醇,與照明設施及帶電的線路接觸。
汽車維修竣工檢查制度
一、按照維修協議合同內容檢驗;
二、按成都市汽車大修竣工技術標准檢驗;
三、檢驗所修項目的技術性能是否達到技術標准;
四、作外觀檢查應完好清潔;
五、整車外觀檢查和試車;
六、路試後要填寫試車技術卡存檔;
七、按維修協議內容和技術標准向用戶交車。
汽車電工安全操作制度
一、裝卸汽車發電機和起動機時,應將汽車電源總開關斷開,切斷電源後進行,未裝電源總開關的,卸下的電線接頭應包紮好;
二、需要起動機檢查電路時,應注意車底有無他人在工作,預先打招呼、拉手剎、放空檔,然後發動,不熟練人員及學員不得隨便發動;
三、汽車內線路接頭必須接牢並用膠布包紮好。穿孔而過的線路要加膠護套;
四、裝換蓄電池時,應有用蓄電池攀帶;
五、蓄電池架發現損壞時,應立即移工修理,不得湊合使用;
六、裝蓄電池時,應在底部墊以橡皮膠料,蓄電池之間以及周圍也應用木板塞緊;
七、電池頭、導線夾應裝可靠,不準用鐵絲代用;
八、配製電液時,應將硫酸輕輕加入蒸溜不內,同時用玻璃棒不斷攪拌達到散熱迅速的目的。嚴禁將水注入硫酸內,人員應穿戴膠水鞋和橡膠手套,戴防護眼鏡;
九、蓄電池維修、裝配間應有良好的通風設備和防火設備,防止人員鉛中毒及發生火警。充電池工作間空氣要流通,室內及存放蓄電池地方4米內嚴禁煙火。
十、切實執行電池在新裝及大修後的第一次充電。初充電的好壞直接影響蓄電池的壽命。初充電後至少應以相當於蓄電池容量的1/10的放電率放電一次,直至單電電壓降至1.7V為止。再以初電的充電率充足,充足後安置24小時後方能使用。
十一、充電時應將電池蓋打開,電液溫度不得超過450C。
十二、蓄電池應用放電叉測量,不可用手鉗或其它金屬試驗,防止發生爆炸。
十三、工作時,如不慎有電液落在皮膚或衣服上,應立即用5%蘇打水擦洗,再用清水沖洗。
十四、清洗發電機、起動機及其他電器設備應使用不帶添加劑的工業汽油,並注意防火。
銷售管理制度
一、銷售部人員必須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公司制
度。
二、銷售部人員必須愛護公司財物,對公司配發的辦公用品設備應愛惜
使用,損壞賠償。
三、銷售部人員必須隨時無條件接受公司對其辦公設施的檢查。
四、銷售部人員不得在業務過程中損害公司利益,如經發現,公司將給
予罰款、警告、解聘、直至追究法律責任的處罰。
五、市場部銷售管理:
1、銷售業務授權:市場部人員對外簽訂合同,必須得到公司總經理的簽字授權,未經授權簽字的合同。該授權為一對一授權,即是按每一筆合同進行授權。
2、銷售提成辦法:
(1) 原則上按市場部人員的銷售額比例進行提成。
(2) 銷售部人員對外銷售價格管理。
(3) 銷售部人員在銷售中,不得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擅自越權下浮銷售價格或惡意上浮銷售價格,一旦發生,如經核實,公司有權給予經辦人員嚴處直至開除。
(4) 銷售部人員在銷售中,超出公司規定銷售價格銷售部分,公司按超出部分額度的30%(含稅)給予獎勵。
(5) 銷售部人員按年度簽訂銷售定額,市場部人員完成訂額或超額完成訂額,年終核算後由公司總經理給予紅包獎勵。市場部人員未完成銷售訂額,公司將視情況,給予扣罰一定比例的提成或直至解聘。
(6) 銷售部人員領取銷售提成的辦法。按銷售合同總額,回款率達到銷售總金額的80%時,市場部人員可領取應提成金額的30%,回款率達到銷售總金額的100%時,市場部人員可領取應提成金額的60%,余額10%到年終核算後領取。
銷售部客戶投訴處理流程圖
詳細記錄事故投訴原因
相關領導批示處理意見及措施
通知客戶處理結
果並向客戶道歉
分析原因並進行相關調查
向客戶解釋清楚「否」的原因
否
把事故原因記錄在案,避免有相同情況出現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
一、銷售合同的簽訂應規范化、具體化,字跡清晰、工整。銷售合同一式兩份,用戶一份,另一份公司存檔。
二、銷售合同中的每欄目均應填寫清楚,牽涉到具體數據時必須用大寫數字填寫,對合同中的其它要求,應根據雙方約定逐項填寫清楚。
三、合同簽訂後,應按合同要求立即填寫「生產任務通知單」送生產部門安排生產。
四、合同簽訂後應及時按片區歸檔整理。每半年裝訂成冊,並一道編制索引。
五、對用戶負責,對合同內容應作好保密工作,未經領導批准,非簽約人無權查閱合同內容。
庫存合格車管理
一、經總檢合格交付銷售部門的合格車輛應輸交接車手續。
二、生產部門憑竣工驗收合格通知書隨車交銷售部門並同時生產,銷售部門雙方均作好登記。
三、對生產部門交付給銷售部門的合格車輛,該兩部門的人員應對車輛逐項進行復檢,對復核不合格的車輛應及時返還生產部門復修,直到合格。
四、驗收合格的車輛,應停放在指定位置,關閉總電源,關、鎖好所有車門、窗及發動機和行李倉。
五、未經領導批准,任何人不得動用庫存合格車。
六、對未銷售的庫存合格車應定期清洗、發動,一定時間內以保證車容、車貌的整潔和車況的完好。
七、對庫存合格車輛應指定專人保管。
銷售部退換貨物管理制度
一、分析顧客要求退換貨原因。
二、如問題出在公司方,都應無條件滿足。並且詳細記錄下整個事情的過程。
三、如問題出在客戶方,應向客戶解釋清楚原因直至客戶滿意為止。
四、根據客戶退換貨的具體情況,按規定分別進行退換貨。
市場部成品庫管理制度
一、定期盤存庫存總量,並記錄每月銷量及不同規格產品的銷量,看庫存是增加、減少還是穩定。
二、根據不同規格產品銷量制定訂貨計劃,避免庫存過多或斷貨現象。
三、根據市場情況即使調整庫存積壓較多的產品。
四、根據不同時間段,保證客戶的安全庫存量。
門衛管理制度
一、 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展示企業文明,樹立公司形象的窗口。
二、 把好公司物資出門關,確保各類物資安全,是門衛管理的重要內容。
三、 門衛管理主要內容如下:
⑴ 凡進入公司的車輛,門衛執勤人員應認真登記其車牌號。
⑵ 凡公司物資出門,無論是單位或個人,必須辦理完備財務手續,門衛執勤人員應嚴格檢查。對手續不全、不符的,應拒絕放行。
⑶ 公司員工必須遵守門衛制度,進出大門時服從門衛人員管理,自行車進出大門時必須下車推行,嚴禁滑行。
⑷ 對來公司聯系業務的人員應熱情接待,問清來公司事由後,應做好向導工作。
⑸ 對來公司辦事和提貨的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並要求停放整齊。
⑹ 節假日期間,外單位車輛未經許可,不得在公司內停放。
⑺ 門衛值班室和公司大門應隨時保持整潔,樹立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
⑻ 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記錄。如當班發生較大問題,應及時報告直接上級,並做好值班記錄。在交接班時,應將當班情況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四、 門衛管理的要求:
⑴ 門衛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責任感,堅守崗位,認真負責,把好物資出門關。
⑵ 門衛人員必須熟悉當班治安狀況,隨時處理工作的各種問題,發現可疑現象必須認真對待,按相關規定處理。
⑸ 汽車修理廠管理制度及各崗位的操作規范,越全面越詳細越好,先謝謝了!
汽車維修廠管理制度
一、不準赤腳或穿拖鞋、高跟鞋和裙子上班。留長發者要帶工作帽;
二、工作時禁止吸煙;
三、工作時要集中精神,不準說笑、打鬧;
四、使用一切機工具及電氣設備,必須遵守其安全操作規程,並要愛護使用;
五、工作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不準光膀子進行工作;
六、嚴禁無駕駛證人員開始一切機動車輛;
七、嚴禁開努與駕駛證規定不相符的車輛;
八、未經領導批准,非操作者不得隨便動用機床設備;
九、工作場所、車輛旁、工作台、通道應經常保持整潔,做到文明生產;
十、嚴禁一切低燃點的油、氣、醇,與照明設施及帶電的線路接觸
汽車維修竣工檢查制度
一、按照維修協議合同內容檢驗;
二、按深圳市汽車大修竣工技術標准檢驗;
三、檢驗所修項目的技術性能是否達到技術標准;
四、作外觀檢查應完好清潔;
五、整車外觀檢查和試車;
六、路試後要填寫試車技術卡存檔;
七、按維修協議內容和技術標准向用戶交車。
汽車電工安全操作制度
一、裝卸汽車發電機和起動機時,應將汽車電源總開關斷開,切斷電源後進行,未裝電源總開關的,卸下的電線接頭應包紮好;
二、需要起動機檢查電路時,應注意車底有無他人在工作,預先打招呼、拉手剎、放空檔,然後發動,不熟練人員及學員不得隨便發動;
三、汽車內線路接頭必須接牢並用膠布包紮好。穿孔而過的線路要加膠護套;
四、裝換蓄電池時,應有用蓄電池攀帶;
五、蓄電池架發現損壞時,應立即移工修理,不得湊合使用;
六、裝蓄電池時,應在底部墊以橡皮膠料,蓄電池之間以及周圍也應用木板塞緊;
七、電池頭、導線夾應裝可靠,不準用鐵絲代用;
八、配製電液時,應將硫酸輕輕加入蒸溜不內,同時用玻璃棒不斷攪拌達到散熱迅速的目的。嚴禁將水注入硫酸內,人員應穿戴膠水鞋和橡膠手套,戴防護眼鏡;
九、蓄電池維修、裝配間應有良好的通風設備和防火設備,防止人員鉛中毒及發生火警。充電池工作間空氣要流通,室內及存放蓄電池地方4米內嚴禁煙火。
十、切實執行電池在新裝及大修後的第一次充電。初充電的好壞直接影響蓄電池的壽命。初充電後至少應以相當於蓄電池容量的1/10的放電率放電一次,直至單電電壓降至1.7V為止。再以初電的充電率充足,充足後安置24小時後方能使用。
十一、充電時應將電池蓋打開,電液溫度不得超過450C。
十二、蓄電池應用放電叉測量,不可用手鉗或其它金屬試驗,防止發生爆炸。
十三、工作時,如不慎有電液落在皮膚或衣服上,應立即用5%蘇打水擦洗,再用清水沖洗。
十四、清洗發電機、起動機及其他電器設備應使用不帶添加劑的工業汽油,並注意防火。
希望對您有用。
⑹ 汽車維修車間管理制度
汽車維修管理制度
* 汽車維修過程檢驗制度
1、過程檢驗實行自檢、互檢和專職檢驗相結合的"三檢"制度。
2、檢驗內容為汽車或總成解體、清洗過程中的檢驗,主要零部件的檢驗,各總成組裝、調試檢驗。
3、各檢驗人員根據分工,嚴格依據檢驗標准、檢驗方法認真檢驗,做好檢驗記錄。
4、經檢驗不合格的作業項目,需重新作業,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
5、對於影響安全行車的零部件,一定要嚴格控制使用標准,對不符要求的零部件應予以維修或更換,及時通知前台,並協助前台向車主做好解釋工作。
6、對於新購總成件,必須依據標准檢驗,杜絕假冒偽劣配件裝入總成或車輛。
* 設備管理及維護制度
1、設備操作工在獨立使用設備前,須掌握該設備的操作技能。
2、設備使用應定人定機,對公用設備由專人負責保養。
3、操作工要養成自覺愛護設備的習慣。班前班後認真擦試設備及注油潤滑工作,使設備經常保持良好的潤滑與清潔。
4、操作工要遵守設備操作規程,合理使用設備,管好設備附件。
5、對私自操作設備人員,要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由此發生的一切後果由私自操作者負責。
6、設備管理員應根據設備維護要求以及設備技術狀況制定設備和測量裝置的保養細則、保養周期和檢定周期。
⑺ 汽車行業門衛管理制度應該怎樣規定
、目的 為加強門衛管理工作,確保公司的經營管理有序進行,並保證公司財產、員工人身安全,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考勤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於在公司總廠區工作的全體員工,以及來賓。
三、職責
1、綜合管理部全面負責公司安全保衛工作。 2、保安人員工作職責:
(1)、負責員工進出監督並登記,以及員工上下班的打卡考勤監管。
(2)、負責來訪接待,並聯絡登記。
(3)、負責監管進出公司的汽車停放秩序,並登記。
(4)、負責進出公司的物品的查驗並登記。
(5)、負責廠區、辦公樓、宿舍的安全巡視、公共區域的水電監管,以及夜間查崗並登記。
(6)、負責維護公司花草樹木。
(7)、負責安全事故處理,對突發事故採取應急措施。
(8)、協助維持公司辦公秩序,防止盜竊。
(9)、保存值班的各項記錄,定期上交綜合管理部。
(10)、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的處理。
四、管理辦法
1、值勤規定:
(1)、值勤時間:(白班)06:00--18:00/(夜班)18:00--06:00/(加強班)16:00--04:00;保安人員要做到24小時輪流值勤。夜班00:00--05:00期間,每隔1個小時要巡邏、巡視全公司各區域一次。
(2)、形象與態度:
A、值勤期間應按統一著裝,穿戴整齊,掛好廠牌;應急及防身器具等應佩帶或儲備齊全,以應不時之需。
B、不得留長鬍子、長指甲,保持儀容整潔、精神狀態上佳、態度謙和、認真負責。
C、恪盡職守、文明執勤、禮貌待客。嚴禁離崗、睡崗或酗酒、閑聊等,因事離開或巡察廠區、宿舍時,崗位應有人代班。
D、禮貌接聽電話,對上級的吩咐和通知事項,應及時傳達;嚴禁接打私人電話或長時間佔用公話。
E、不允許態度粗暴、故意刁難員工或外來人員,一經發現,將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F、應絕對服從上級命令,切實執行任務,以身作則,不得偏袒徇私,嚴禁監守自盜。
G、遇有重大事件或可疑人物,應臨危不亂,不卑不亢,果斷做適當的處置,並立即報告上級。
I、公司副總經理(含)以上領導、公司事先告知來訪的重要來賓及政府官員進出公司時,應行注目禮,以示敬重。
(3)、夜間執勤時間,加強廠區巡察,對廠區物品、水電設施進行檢查,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 確保廠區、辦公樓、宿舍安全;若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有關領導處理;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者,追究當班保安責任。
(4)、熟記廠內各處之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放置地點,發現公共區域的電燈、門窗、籬牆等有缺損時,應報公司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5)、交換班時,應將注意事項交代清楚,並將值班中所發生的重要事項登記「交接班記錄表」。
(6)、保持保安室周圍10米內的環境干凈清潔、室內物品擺放整齊、美觀。
2、人員管制
(1)、外來人員因公務需進公司,經被訪人同意,填寫會客單後,方可進公司;會客結束後,憑被訪人簽字的會客單,方能離開公司。外來人員一時沒有聯繫上被訪人,可在門衛室內或指定地方等候。嚴禁閑雜或與公司工作無關人員進入公司。
(2)、管制進廠人、物、車輛,對未辦妥入廠手續者,一概不準入廠,並絕對禁止攜帶違禁品入廠(除公司生產需要外)。
(3)、嚴格執行員工出入制度,當班員工原則上不應離開公司,若確實有需要外出的,應由班組主管或部門主管出具相關證明,交由保安後方准外出,入廠時應填寫入廠時間。不符合上述手續者,保安不準放行。強行外出者,應立即上報綜合管理部。
(4)、員工進出公司應主動出示識別證,忘記帶識別證者,保安人員要對其進行登記,超過五次的給予口頭警告,並報其所在部門。
(5)、嚴禁代人打卡或打完卡又借故離開公司,保安要作好違紀違規人員的登記,並及時向綜合管理部上報。
(6)、員工上班時間不得進行私人會客,特殊情況須經所屬部門領導同意,但只能在指定的會客室進行。
(7)、為安全起見,員工夜間(即21:00-24:00之間)進出公司,應在保安室登記。00:00-06:00之間,嚴禁員工外出。
(8)、未經公司領導批准,不允許新聞媒體等機構到公司采訪、拍攝。
3、物品管制
(1)、嚴格執行物資管理規定,任何物資出入公司均需辦理有關手續。凡協作單位、施工單位的非本公司物資,進入公司時,需在保安室登記,末經登記的物資不得放行。
(2)、凡購買、加工、借用的材料、半成品、工具等物資運出公司,須持有財務部出具的出門憑證,經核對無誤後方可放行。
(3)、凡節假日、上班前、下班後,因工作急需外出加工的物資,須經部門經理以上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放行。
(4)、離廠人員經保安查獲有私帶公物或他人物品的,暫扣留當事人,並迅速匯報綜合管理部或相關部門,再另行處理。
(5)、公司員工物品/各協辦廠商交貨時所隨的物品,若有寄存在保安室的,須經得保安人員同意,檢查,登記並妥善保管。一般寄存時間不超過一個班時間,否則發生丟失現象,保安人員不負責賠償。
(6)、員工進出公司,原則上不準攜帶與本公司產品相似的產品,如因需要,經綜合管理部開立證明單後(註明品種、型號)准予進出廠。經查驗無誤後方可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