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類汽車維修資質
① 如何區分一類,二類,三類汽車維修廠
獲得一類、二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
可以從事相應車型的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整車維護、小修、維修救援、專項修理和維修竣工檢驗工作;
獲得三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含汽車綜合小修)、三類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
可以分別從事汽車綜合小修或者發動機維修、車身維修、電氣系統維修、自動變速器維修、輪胎動平衡及修補、四輪定位檢測調整、汽車潤滑與養護、噴油泵和噴油器維修、曲軸修磨、氣缸鏜磨、散熱器維修、空調維修、汽車美容裝潢、汽車玻璃安裝及修復等汽車專項維修工作。具體有關經營項目按照《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② 三類維修資質和二類維修資質有什麼區別
汽修企業分一、二、三類,不同類別,核準的經營范圍不同,技擊人員等級?維修設備齊全?一、二類,可經營小修、保養以上的修理業務,三類修理企業又分了16項(專項),有輪胎、裝具、玻璃、裝潢、電氣修理、蓄電池等分類。 開辦汽車維修業務需持有由交通局、工商局、技術監督局等部門核發的「准許證」,審批前需要進行嚴格的資質審核,達標後再分一、二、三類,由市、縣兩級分權管理,逐月上報各類統計數據。管理部門除搞好監管外,還要提供政策、技術、市場信息等服務.
③ 汽車修理廠 怎麼一類二類三類
一類:從事汽車大修和總成修理,也可從事汽車維護、小修和專項修理。主要以4S店和大型修理廠為主。
二類:從事汽車一、二級維護和汽車小修。主要以一般社會修理廠為主。
三類:專門從事汽車專項修理和維護,如輪胎、玻璃、電氣、蓄電池、裝具、裝潢等。主要以快修店、專修店為主。
④ 什麼叫做「一類汽車修理廠」
一類汽車維修企業:即從事汽車大修和總成修理生產的企業。此類企業亦可從事汽車維護、汽車小修和汽車專項修理。
拓展內容
一類汽車修理廠可以承擔某一類車型的所有維修項目,常見的4S店中的修理廠一般屬於一類修理廠。
汽車修理廠主要分為:一類汽車修理廠、二類汽車修理廠
一類汽車修理廠可以承擔某一類車型的所有維修項目。
二類汽車修理廠可以承擔某一類車型的維護和小修項目,專項修理和小修指的是輪胎、空調等專項的修理。
⑤ 汽車修理一類、二類、三類、是何標准
一類維修是指各種維修,包括發動機維修等全方位的維修企業 ;而二類維修是不能拆裝發動機的,只限於一般維維修保護養服務。
汽修企業按國家標準的規定分為三類:
一類汽車維修企業:即從事汽車大修和總成修理生產的企業。此類企業亦可從事汽車維護、汽車小修和汽車專項修理。
二類汽車維修企業:即從事汽車一級、二級維護和汽車小修的企業。
三類汽車維修企業:即專門從事汽車專項修理(或維護)生產的企業和個體戶,也就是人們常說的路邊店。專項修理指諸如:車身美容、輪胎修理和更換等。
對於這三類廠的設備、測試儀器和專用工具等也都有相應的規定。而且每年都進行一次年審,根據一年來各廠條件的變化和用戶的反應,進行相應的級別調整,甚至取消其資格
⑥ 汽車維修企業一類資質與二類資質有何區別
汽車維修企業一類資質與二類資質的主要區別是規模的大小。
汽車整車維修企業,是指有能力對所維修車型的整車、各個總成及主要零部件進行各級維護、修理及更換,使汽車的技術狀況和運行性能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復到原車的技術要求,並符合相應國家標准和行業標準的規定的汽車維修企業。按規模大小分為一類汽車整車維修企業和二類汽車整車維修企業。
一類汽車維修企業:從事汽車大修和總成修理,亦可從事汽車維護、汽車小修和汽車專項修理。
二類汽車維修企業:從事汽車一級、二級維護和汽車小修。
一類整車維修企業和二類整車維修企業的具體區別:
一、設施條件
接待室面積;㎡
一類≥40;二類≥20
停車場面積;㎡
一類≥200;二類≥150
生產廠房面積;㎡
一類≥800;二類≥200
二、專用設備條件
汽車舉升機;
一類≥5台;二類≥1台
地溝設施;
一類≥2個;二類≥1個
車架校正設備;
一類必須具備;二類允許外協
懸架試驗台;
一類必須具備;二類允許外協
三、主要檢測設備條件
汽車前照燈檢測設備;
一類必須具備;二類允許外協
側滑試驗台;
一類必須具備;二類允許外協
制動檢驗台;
一類必須具備(僅修理大型貨車允許外協);二類允許外協
車速表檢驗台;
一類必須具備;二類允許外協
⑦ 北京達到一類汽車維修廠需要什麼資質
第1部分:汽車整車維修企業
1.范圍
本部分規定了汽車整車維修企業必須具備的人員、組織管理、設施、設備等條件。
本部分適用於汽車整車維修企業(一類、二類),是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對汽車整車維修企業開業審核和管理的依據。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GB/T16739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部分。
GB/T 5624 汽車維修術語
GB/T 16739.2 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 第2部分 汽車專項維修 業戶
3.術語和定義
GB/T 5624確立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GB/T16739的本部分。
3.1
汽車整車維修企業 the enterprises for motor 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有能力對所維修車型的整車、各個總成及主要零部件進行各級維護、修理及更換,使汽車的技術狀況和運行性能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復到原車的技術要求,並符合相應國家標准和行業標準的規定的汽車維修企業。按規模大小分為一類汽車整車維修企業和二類汽車整車維修企業。
3.2
小型車 small vehicle
車身總長不超過6m的載客車輛和最大設計總質量不超過3500 kg的載貨車輛。
3.3
大中型客車 large and medium passenger vehicle
車身總長超過6m的載客車輛。
3.4
大型貨車 heavy-ty goods vehicle
最大設計總質量超過3500 kg的載貨車輛、掛車及專用汽車的車輛部分。
4.人員條件
4.1 企業管理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及檢驗、業務、價格核算、維修(機修、電器、鈑金、油漆)等關鍵崗位至少應配備1人,並應經過有關培訓,取得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從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4.2 企業管理負責人應熟悉汽車維修業務,具備企業經營、管理能力,並了解汽車維修及相關行業的法規及標准。
4.3 技術負責人應具有汽車維修或相關專業的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汽車維修或相關專業的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應熟悉汽車維修業務,並掌握汽車維修及相關行業的法規及標准。
4.4 檢驗人員數量應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其中至少應有1名總檢驗員和1名進廠檢驗員。
4.5 業務人員應熟悉各類汽車維修檢測作業,從事汽車維修工作3年以上,具備豐富的汽車技術狀況診斷經驗,熟練掌握汽車維修服務收費標准及相關政策法規。
4.6 企業工種設置應覆蓋維修業務中涉及到的各專業。維修人員的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應達到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要求。
5.組織管理條件
5.1 經營管理
5.1.1 應具有與汽車維修有關的法規等文件資料。
5.1.2 應具有規范的業務工作流程,並明示業務受理程序、服務承諾、用戶抱怨受理制度等。
5.1.3 應具有健全的經營管理體系,設置技術負責、業務受理、質量檢驗、文件資料管理、材料管理、儀器設備管理、價格結算等崗位並落實責任人。
5.1.4 應實行計算機管理。
5.2 質量管理
5.2.1 應具有汽車維修的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以及相關技術標准。
5.2.2 應具有所維修車型的維修技術資料及工藝文件,確保完整有效並及時更新。
5.2.3 應具有汽車維修質量承諾、進出廠登記、檢驗、竣工出廠合格證管理、技術檔案管理、標准和計量管理、設備管理及維護、人員技術培訓等制度。
5.2.4 應建立汽車維修檔案和進出廠登記台帳。汽車維修檔案應包括維修合同,進廠、過程、竣工檢驗記錄,出廠合格證副頁,結算憑證和工時、材料清單等。
6.安全生產條件
6.1 企業應具有與其維修作業內容相適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措施,建立並實施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保護設施、消防設施等應符合有關規定。
6.2企業應有各工種、各類機電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並將安全操作規程明示在相應的工位或設備處。
6.3 使用、存儲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腐蝕劑,壓力容器等均應有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
6.4生產廠房和停車場應符合安全、環保和消防等各項要求。
7.環境保護條件
7.1 企業應具有廢油、廢液、廢氣、廢蓄電池、廢輪胎及垃圾等有害物質集中收集、有效處理和保持環境整潔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有害物質存儲區域應界定清楚,必要時應有隔離、控制措施。
7.2 作業環境以及按生產工藝配置的處理「三廢」(廢油、廢液、廢氣)、通風、吸塵、凈化、消聲等設施,均應符合有關規定。
7.3 塗漆車間應設有專用的廢水排放及處理設施,採用干打磨工藝的,應有粉塵收集裝置和除塵設備,應設有通風設備。
7.4 調試車間或調試工位應設置汽車尾氣收集凈化裝置。
8.設施條件
8.1 接待室(含客戶休息室)
8.1.1 企業應設有接待室,一類企業的面積不少於40m2,二類企業的面積不少於20m2。
8.1.2 接待室應整潔明亮,明示各類證、照、主修車型、作業項目、工時定額及單價等,並應有客戶休息的設施。
8.2 停車場
8.2.1 企業應有與承修車型、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合法停車場地,一類企業的面積不少於200m2,二類企業的面積不少於150m2。
8.2.2 企業租賃的停車場地,應具有合法的書面合同書。
8.2.3 停車場地面平整堅實,區域界定標志明顯。
8.3 生產廠房
8.3.1 生產廠房地面應平整堅實,面積應能滿足表1~表3所列設備的工位布置、生產工藝和正常作業,一類企業的面積不少於800m2,二類企業的面積不少於200m2。
8.3.2 租賃的生產廠房應具有合法的書面合同書。
9.設備條件
9.1 企業應配備與其所承修車型相適應的量具、機工具及手工具。量具應定期進行檢定。
9.2 企業應配備表1~表3所列的通用設備、專用設備及檢測設備,其規格和數量應與其生產綱領和生產工藝相適應。
9.3 各種設備應符合相應的產品技術條件等國家標准和行業標準的要求。
9.4 各種設備應能滿足加工、檢測精度的要求和使用要求。表3所列檢測設備應通過型式認定,並按規定經有資質的計量檢定機構檢定合格。
9.5 允許外協的設備,應具有合法的合同書,並能證明其技術狀況符合9.3和9.4的要求。
表1 通用設備
序號
設 備 名 稱
1
鑽床
2
電焊及氣體保護焊設備
3
氣焊設備
4
壓力機
5
空氣壓縮機
表2 專用設備
序號
設 備 名 稱
大中型
客車
大型
貨車
小型車
其它要求
1
換油設備
√
2
輪胎輪輞拆裝設備
√
3
輪胎螺母拆裝機
√
√
-
4
車輪動平衡機
√
5
四輪定位儀
-
-
√
6
轉向輪定位儀
√
√
-
7
制動鼓和制動盤維修設備
√
√
-
8
汽車空調冷媒加註回收設備
√
-
√
9
總成吊裝設備
√
10
汽車舉升機
-
-
√
一類應不少於5台
11
地溝設施
√
√
-
一類應不少於2個
12
發動機檢測診斷設備
√
應具備示波器、轉速表、發動機檢測專用真空表的功能。
13
數字式萬用電表
√
14
故障診斷設備
-
-
√
15
氣缸壓力表
√
16
汽油噴油器清洗及流量測量儀
-
-
√
17
正時儀
√
18
燃油壓力表
-
-
√
19
液壓油壓力表
√
20
連桿校正器
√
允許外協
21
無損探傷設備
√
修理大中型客車必備,其它允許外協
22
車身清洗設備
-
-
√
23
打磨拋光設備
√
-
√
24
除塵除垢設備
√
-
√
25
型材切割機
√
26
車身整形設備
√
27
車身校正設備
-
-
√
28
車架校正設備
√
√
-
二類允許外協
29
懸架試驗台
-
-
√
二類允許外協
30
噴烤漆房及設備
√
-
√
31
噴油泵試驗設備
√
允許外協
32
噴油器試驗設備
√
33
調漆設備
√
-
√
34
自動變速器維修設備
(見GB/T16739.2-2004中5.4.4)
-
-
√
35
立式精鏜床
√
36
立式珩磨機
√
37
曲軸磨床
√
38
曲軸校正設備
√
39
凸輪軸磨床
√
40
激光淬火設備
√
41
曲軸、飛輪與離合器總成動平衡機
√
序號
設 備 名 稱
大中型
客車
大型
貨車
小型車
其它要求
註:√ ——要求具備,- ——不要求具備。
表3 主要檢測設備
序號
設 備 名 稱
其它要求
1
聲級計
2
排氣分析儀或煙度計
3
汽車前照燈檢測設備
二類允許外協
4
側滑試驗台
二類允許外協
5
制動檢驗台
修理大型貨車及二類允許外協
6
車速表檢驗台
二類允許外協
7
底盤測功機
允許外協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GB/T16739.1-2004
⑧ 汽車維修中的一類、二類、三類維修有什麼區別
《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1997版)將汽車維修企業分為三類
一類汽車維修企業:從事汽車大修和總成修理,亦可從事汽車維護、汽車小修和汽車專項修理;二類汽車維修企業:從事汽車一級、二級維護和汽車小修;三類專項維修業戶:專門從事項目為車身修理,塗漆,篷布、座墊及內裝飾修理,電器、儀表修理,蓄電池修理,散熱器、油箱修理,輪胎修補,安裝汽車門窗玻璃,空調器、暖風機修理,噴油泵、噴油器、化油器修理,曲軸修磨,氣缸鏜磨,車身清潔維護等專項修理或維護。
修訂後的《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2004版)保留了原標準的三種分類模式,但三種類型企業的內涵相對原定義有所改變。
1)取消了以從事汽車一、二級維護和小修為經營業務的原二類企業的定義,一類、二類企業均定義為整車維修企業,按規模及竣工檢驗設備條件不同區別為一類和二類整車維修企業;
2)確立了"車型(小型車、大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的定義,並將其與整車維修企業經營范圍的承修車型相聯系;
3)增加發動機、自動變速箱等較大汽車總成為專項維修項目,調整原專項維修項目的電器、儀表修理為電氣系統維修等,使具備規定條件的三類專項維修業戶可從事汽車某總成、某系統的維護與修理。
新分類既符合汽車維修行業的現狀,與原標準的技術內容有較好的銜接,有利於新標准出台後的順利實施;又適應行業管理部門對汽車維修行業調整與改革的發展要求。現在的標准中一類、二類企業的經營業務范圍一致,三類業戶的作業具有一定的深度,解決了目前汽車維修市場大量存在的超范圍經營問題。
⑨ 注冊一類汽車維修公司的條件都有哪些
汽車維修企業一類資質與二類資質的主要區別是規模的大小。
汽車整車維修企業,是指有能力對所維修車型的整車、各個總成及主要零部件進行各級維護、修理及更換,使汽車的技術狀況和運行性能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復到原車的技術要求,並符合相應國家標准和行業標準的規定的汽車維修企業。按規模大小分為一類汽車整車維修企業和二類汽車整車維修企業。一類汽車維修企業:從事汽車大修和總成修理,亦可從事汽車維護、汽車小修和汽車專項修理。二類汽車維修企業:從事汽車一級、二級維護和汽車小修。
一類整車維修企業和二類整車維修企業的具體區別:
一、設施條件
二、專用設備條件
三、主要檢測設備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