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4s店維修消防管理制度
① 4S店公安局消防安全檢查都檢查什麼
消防審核。驗收手續辦理情況。
建築的耐火等級、防火間距,防火分區情況。
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
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設置情況。
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按照規定配備滅火器材。
電氣線路安裝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修理車間內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可燃物品管理情況。
② 汽修廠生產火災危險等級
汽車修理廠一定要注意防火!
一、火災危險性
1、火災負荷大。汽車4s店火災負荷主要分布於四個區域:辦公區、展示區、維修區和庫存區。通常,辦公區與展示區為一個防火區域,維修區和庫存區為一個防火區域。辦公區和展示區主要燃燒物質為辦公用品、裝飾裝修材料及展示車輛;維修區和庫存區主要燃燒物質為待修車輛、零配件、油漆、溶劑等。這些物品布置相對集中,易燃物多,燃燒值高。
2、建築耐火等級低。大部分4S店為鋼結構建築,由於防火噴塗在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難度以及驗收過程中技術檢測手段的局限性,許多建築並不能真正達到規范要求的二級耐火等級要求。有的單位甚至使用泡沫夾芯板作為屋面和牆面的建築構建,從而大大降低了建築本身的耐火等級。
3、安全疏散困難。根據GB50067-97《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要求,室內疏散樓梯應設置封閉樓梯間,汽車4S店維修車間應設置獨立的人員疏散出口。在實際使用中,為了工作人員和零配件的出入方便,擅自破壞封閉樓梯間的行為非常普遍,有的4S店將人員疏散出口封閉,有的將人員疏散出口改建為零配件倉庫,有的安全出口被車輛、零配件等堵塞。同時,維修車間內維修車輛和維護車輛混存。一旦發生火災,車輛和人員的疏散速度和通行安全都不能得到保障。
4、火災損失大。汽車4S店內零配件存放相對集中,汽車價值高,維修車輛和維保車輛油箱存有大量汽油,一旦發生火災,直接財產損失相當大,如果發生爆炸、倒塌等二次事故,還將造成大量的人員傷亡。
5、消防設施器材配置不符合要求。一方面,根據《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和《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要求,汽車4S店應設置室內消防栓、滅火器、應急照明燈、疏散指示標志等基本的消防設施器材。在實際使用中,由於維修車輛使用零配件較多、車輛維修部件較大、維修保養車輛過程中的臨時用電問題、零配件搬運問題等原因,室內消火栓、滅火器被遮擋、挪用現象非常普遍,應急照明燈、疏散指示標志損壞率相對較高;另一方面,根據《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規定,維修車輛超過15個車位的修車庫為一類修車庫,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大部分的汽車4S店為了節約投資,將修車位設計在15個車位以下,從而規避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這一要求。但在實際使用中,維修車輛數經常超過設計車位數。
6、缺少必要的防火分隔設施。一是銷售展廳和維修車間的防火分隔措施。銷售展廳主要功能為辦公和車輛展示,使用性質為民用建築。維修車間主要功能為車輛維修保養,使用性質為工業建築。根據《建築設計防火規范》要求,民用建築與工業建築之間應採取必要的防火分隔措施。在實際使用中,汽車4S店為了突出客戶至上的服務和經營理念,展示維修服務技術操作的規范性和可信譽程度,在展廳和維修車間之間建有休息區,客戶在休息區和車展區能夠直接看到修理區場景,之間通常採用大面積落地式玻璃窗進行分隔,達不到必要的耐火等級和防火分隔要求。二是烤漆房與維修車間的防火分隔措施。根據《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規定,為維修車間服務的一個車位的噴漆間,可與修車庫貼鄰建造,但應採用防火牆隔開,並應設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在實際使用中,4S店通常採用成品組合式烤漆房,出入口均設置在維修車間內部。三是車輛有機溶劑清洗區與修車庫之間的防火分隔措施。根據《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規定,超過3個車位的有機溶劑清洗工段與修車庫之間應採取防火分隔措施,沒有採用防火牆進行防火分隔時,修車庫建築面積不應超過2000m2。在實際使用中,大部分4S店都達不到規范要求。
7、消防車通道不暢通。根據《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規定,修車庫應設置寬度不小於4米的環形消防車道。在實際使用中,大部分汽車4S店並沒有設置專門的停車場,將銷售車輛和待修車輛停放在消防車通道上,佔用甚至堵塞消防車通道。
二、火災隱患成因分析
1、規范制定的滯後性。《建築設計防火規范》修訂後,對紡織、造紙、發電等特殊行業,結合其特殊的生產要求,制定了專門性的條款。但對汽車4S店這種經營方式,沒有專門的條款說明。因此,現行的消防設計和消防監督過程中,將汽車4S店的展廳認定為民用建築,將維修車間認定為工業建築,使汽車4S店這種特殊的經營管理模式與現行規范之間存在一定的矛盾。
2、經營模式的制約性。汽車4S店是一種特許經營模式,經營布局必須根據製造商的要求進行設計,尤其是要滿足客戶的心理需求和實際需要。4S店的安全設計自主權很少,導致4S店的安全布局與規范要求之間產生必然性的沖突。
3、消防監督的局限性。我國由於消防監督人員相對缺乏,實行抽樣性監督檢查模式,使4S店的安全隱患具有實際存在的可能。汽車4S店在施工過程中使用的建築材料、鋼結構的防火處理、消防產品的安裝調試等,需要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的自覺依法執行。消防部門在施工和驗收階段採取隨機抽樣模式,具有一定的偶然性。有些隱蔽工程和施工效果的安全檢查存在技術上的缺陷。
4、安全管理的隨意性。經濟效益永遠是企業追求的第一目標。在經營管理過程中,汽車4S店為追求經濟效益,在建築防火材料的使用、維修車位的控制、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等方面往往會忽視甚至放縱火災隱患的存在和形成。
三、對策
1、加強施工期間的安全管理。嚴格控制汽車4S店在施工期間先天性火災隱患的形成,對後期經營中火災隱患的控制具有決定性的作用。一是嚴格實施裝修材料燃燒性能的見證取樣和消防產品質量的監督抽樣工作,杜絕易燃、可燃材料的使用,確保安全疏散、室內消火栓、防火塗料、防火門、防火卷簾、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消防產品符合國家標准和規范要求;二是應用技術手段,加大裝修材料燃燒性能和鋼結構防火處理的現場檢查力度,形成施工、監理、消防檢測等單位的多階段質量控制體系;三是嚴格要求必要的防火分隔措施。維修車間室內疏散樓梯應設置封閉樓梯間,展廳與維修車間之間相連通的門必須採用甲級防火門,對小面積的窗戶,可採用甲級防火窗,對大面積的落地玻璃窗,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3.00h的防火卷簾進行分隔。維修車間內的有機溶劑清洗和噴漆工段,當超過3個車位時,必須採取防火牆進行分隔;當小於3個車位且防火分區面積不超過2000m2時,如果採取空氣凈化、電氣防爆、可燃氣體報警等手段,本著安全適用、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的原則,可以對防火分隔要求作適當放寬。
2、准確把握汽車4S店的經營性質。汽車4S店可燃物較多、人員密集,具有一定的火災危險性,應作為公眾聚集場所進行管理。對展廳部分,應依據《建築設計防火規范》進行審核驗收,對維修車間部分,應作為工業建築進行審核驗收,並符合《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相關要求。工程驗收合格後應經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3、重視日常消防監督管理。火災隱患的形成與企業的經營特點有著密切的關系,因此,對汽車4S店必須有針對性的加強日常消防監督管理工作。一是重點檢查有無擅自增加維修車位的問題,要求汽車4S店嚴格按照設計車位停放維修車輛,對超過15個維修車位的,應督促增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二是督促完善消防檢查、防火巡查制度,重點檢查室內消火栓、防火門、防火卷簾等能否正常使用,防止損壞、圈佔、遮擋、挪用消防設施的行為;三是重點檢查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當沿消防車通道設置停車場時,在保證4米消防車通道寬度的同時,應設置室外消火栓。
③ 汽車4S店裡的修車庫消防規范上有什麼要求
應急照明燈,安全出口,滅火器,消防通道指示標,與其他的沒什麼不一樣啊。
④ 汽車4s店需要辦理哪些消防手續
一是展廳和維修車間是否通過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驗收;
二是展廳室內裝修裝飾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頂棚、牆面、裝修材料,其燃燒性能等級是否符合國家標准要求;鋼結構是否塗刷防火塗料,厚度是否符合要求,耐火等級是否達到二級;三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開展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是否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實施演練;
四是建築消防設施設置是否符合規范要求,是否運行正常,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存在亂拉電線、違章用火等現象;五是烤漆房、調漆室及修車庫內使用有機溶劑清洗和噴漆的工段,是否採取防火分隔措施;
六是烤漆房、調漆室、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注冊登記、定期檢驗情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操作規程是否健全等情況。
所以建議樓主和當地消防部門咨詢一下比較可靠!
⑤ 4S店消防使用什麼規范
使用《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50067-1997
⑥ 汽車4s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1.各部門消防安全區域、責任人明確。
2.各部門設立消防安全分工。
3.定期做好防火檢查及召開例會。
4.定期召開消防會,要確實組織好防火檢查,制訂計劃,重視 防火檢查的重要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四條 國務院公安部門對全國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並由本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實施。
軍事設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單位監督管理,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協助;礦井地下部分、核電廠、海上石油天然氣設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單位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依照本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消防工作。
法律、行政法規對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