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包法汽車維修資質
① 辦理汽車三類維修資質證是否需要環保審批手續
需要的。
辦理三類汽車修理資質需要什麼證件
1、《機動車維修許可申請書》
2、負責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和委託書
3、《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營業執照》
4、《投入場地、設備及聘用人員信息表》
5、企業章程(法人提供)或企業簡介(個體提供)
6、維修管理制度(9類)
7、投入接待室、維修車輛停車場和生產廠房的土地使用權證或者產權證明;非自有土地,還須提供土地租賃合同
8、經營場地平面圖
9、投入計量、維修、環保、消防設施設備自有證明材料,及質監部門出具的檢定合格證書
10、使用外協設備的,簽訂有外協合同,並出具相關設備技術狀況證明
11、聘用人員的從業資格證或技術等級證
12、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3、安全操作流程
14、危運車輛專用維修車間外;印製的指示性標志式樣
② 汽車三包政策的政策詳解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總局令第150號)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已經2012年6月27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 長
2012年12月29日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家用汽車產品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明確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以下簡稱三包)責任,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銷售的家用汽車產品的三包,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是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的基本要求。鼓勵家用汽車產品經營者做出更有利於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嚴於本規定的三包責任承諾;承諾一經作出,應當依法履行。
第四條 本規定所稱三包責任由銷售者依法承擔。銷售者依照規定承擔三包責任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其他經營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其他經營者追償。
家用汽車產品經營者之間可以訂立合同約定三包責任的承擔,但不得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免除本規定所規定的三包責任和質量義務。
第五條 家用汽車產品消費者、經營者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或承擔責任,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惡意欺詐。
家用汽車產品經營者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消費者提出的符合本規定的三包責任要求。
第六條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負責本規定實施的協調指導和監督管理;組織建立家用汽車產品三包信息公開制度,並可以依法委託相關機構建立家用汽車產品三包信息系統,承擔有關信息管理等工作。
地方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本規定實施的協調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七條 各有關部門、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履行規定職責所知悉的商業秘密和個人信息依法負有保密義務。
第二章 生產者義務
第八條 生產者應當嚴格執行出廠檢驗制度;未經檢驗合格的家用汽車產品,不得出廠銷售。
第九條 生產者應當向國家質檢總局備案生產者基本信息、車型信息、約定的銷售和修理網點資料、產品使用說明書、三包憑證、維修保養手冊、三包責任爭議處理和退換車信息等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關信息,並在信息發生變化時及時更新備案。
第十條 家用汽車產品應當具有中文的產品合格證或相關證明以及產品使用說明書、三包憑證、維修保養手冊等隨車文件。
產品使用說明書應當符合消費品使用說明等國家標准規定的要求。家用汽車產品所具有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在相關標准中沒有規定的,其性能指標、工作條件、工作環境等要求應當在產品使用說明書中明示。
三包憑證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產品品牌、型號、車輛類型規格、車輛識別代號(VIN)、生產日期;生產者名稱、地址、郵政編碼、客服電話;銷售者名稱、地址、郵政編碼、電話等銷售網點資料、銷售日期;修理者名稱、地址、郵政編碼、電話等修理網點資料或者相關查詢方式;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條款、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以及按照規定要求應當明示的其他內容。
維修保養手冊應當格式規范、內容實用。
隨車提供工具、備件等物品的,應附有隨車物品清單。
第三章 銷售者義務
第十一條 銷售者應當建立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家用汽車產品合格證等相關證明和其他標識。
第十二條 銷售者銷售家用汽車產品,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 向消費者交付合格的家用汽車產品以及發票;
(二) 按照隨車物品清單等隨車文件向消費者交付隨車工具、備件等物品;
(三) 當面查驗家用汽車產品的外觀、內飾等現場可查驗的質量狀況;
(四) 明示並交付產品使用說明書、三包憑證、維修保養手冊等隨車文件;
(五) 明示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條款、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
(六) 明示由生產者約定的修理者名稱、地址和聯系電話等修理網點資料,但不得限制消費者在上述修理網點中自主選擇修理者;
(七) 在三包憑證上填寫有關銷售信息;
(八) 提醒消費者閱讀安全注意事項、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進行使用和維護保養。
對於進口家用汽車產品,銷售者還應當明示並交付海關出具的貨物進口證明和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進口機動車輛檢驗證明等資料。
第四章 修理者義務
第十三條 修理者應當建立並執行修理記錄存檔制度。書面修理記錄應當一式兩份,一份存檔,一份提供給消費者。
修理記錄內容應當包括送修時間、行駛里程、送修問題、檢查結果、修理項目、更換的零部件名稱和編號、材料費、工時和工時費、拖運費、提供備用車的信息或者交通費用補償金額、交車時間、修理者和消費者簽名或蓋章等。
修理記錄應當便於消費者查閱或復制。
第十四條 修理者應當保持修理所需要的零部件的合理儲備,確保修理工作的正常進行,避免因缺少零部件而延誤修理時間。
第十五條 用於家用汽車產品修理的零部件應當是生產者提供或者認可的合格零部件,且其質量不低於家用汽車產品生產裝配線上的產品。
第十六條 在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或嚴重安全性能故障而不能安全行駛或者無法行駛的,應當提供電話咨詢修理服務;電話咨詢服務無法解決的,應當開展現場修理服務,並承擔合理的車輛拖運費。
第五章 三包責任
第十七條 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限不低於3年或者行駛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於2年或者行駛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准。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計算。
第十八條 在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發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發動機、變速器。發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種類范圍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其種類范圍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准或規定,具體要求由國家質檢總局另行規定。
家用汽車產品的易損耗零部件在其質量保證期內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易損耗零部件。易損耗零部件的種類范圍及其質量保證期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生產者明示的易損耗零部件的種類范圍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准或規定,具體要求由國家質檢總局另行規定。
第十九條 在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內,因產品質量問題每次修理時間(包括等待修理備用件時間)超過5日的,應當為消費者提供備用車,或者給予合理的交通費用補償。
修理時間自消費者與修理者確定修理之時起,至完成修理之時止。一次修理佔用時間不足24小時的,以1日計。
第二十條 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符合本規定更換、退貨條件的,消費者憑三包憑證、購車發票等由銷售者更換、退貨。
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家用汽車產品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泄漏,消費者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更換或退貨。
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消費者選擇更換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更換或退貨:
(一)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後,或者發動機、變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發動機、變速器與其主要零件更換次數不重復計算;
(三)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主要零件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
第二十一條 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因產品質量問題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日的,或者因同一產品質量問題累計修理超過5次的,消費者可以憑三包憑證、購車發票,由銷售者負責更換。
下列情形所佔用的時間不計入前款規定的修理時間:
(一) 需要根據車輛識別代號(VIN)等定製的防盜系統、全車線束等特殊零部件的運輸時間;特殊零部件的種類范圍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
(二) 外出救援路途所佔用的時間。
第二十二條 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符合更換條件的,銷售者應當及時向消費者更換新的合格的同品牌同型號家用汽車產品;無同品牌同型號家用汽車產品更換的,銷售者應當及時向消費者更換不低於原車配置的家用汽車產品。
第二十三條 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符合更換條件,銷售者無同品牌同型號家用汽車產品,也無不低於原車配置的家用汽車產品向消費者更換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銷售者應當負責為消費者退貨。
第二十四條 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符合更換條件的,銷售者應當自消費者要求換貨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消費者出具更換家用汽車產品證明。
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符合退貨條件的,銷售者應當自消費者要求退貨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消費者出具退車證明,並負責為消費者按發票價格一次性退清貨款。
家用汽車產品更換或退貨的,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車輛登記等相關手續。
第二十五條 按照本規定更換或者退貨的,消費者應當支付因使用家用汽車產品所產生的合理使用補償,銷售者依照本規定應當免費更換、退貨的除外。
合理使用補償費用的計算公式為:[(車價款(元)×行駛里程(km))/1000]×n。使用補償系數n由生產者根據家用汽車產品使用時間、使用狀況等因素在0.5%至0.8%之間確定,並在三包憑證中明示。
家用汽車產品更換或者退貨的,發生的稅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書面要求更換、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自收到消費者書面要求更換、退貨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答復。逾期未答復或者未按本規定負責更換、退貨的,視為故意拖延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
第二十七條 消費者遺失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憑證的,銷售者、生產者應當在接到消費者申請後10個工作日內予以補辦。消費者向銷售者、生產者申請補辦三包憑證後,可以依照本規定繼續享有相應權利。
按照本規定更換家用汽車產品後,銷售者、生產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新的三包憑證,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更換之日起重新計算。
在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內發生家用汽車產品所有權轉移的,三包憑證應當隨車轉移,三包責任不因汽車所有權轉移而改變。
第二十八條 經營者破產、合並、分立、變更的,其三包責任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六章 三包責任免除
第二十九條 易損耗零部件超出生產者明示的質量保證期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經營者可以不承擔本規定所規定的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
第三十條 在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營者對所涉及產品質量問題,可以不承擔本規定所規定的三包責任:
(一)消費者所購家用汽車產品已被書面告知存在瑕疵的;
(二)家用汽車產品用於出租或者其他營運目的的;
(三)使用說明書中明示不得改裝、調整、拆卸,但消費者自行改裝、調整、拆卸而造成損壞的;
(四)發生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自行處置不當而造成損壞的;
(五)因消費者未按照使用說明書要求正確使用、維護、修理產品,而造成損壞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壞的。
第三十一條 在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內,無有效發票和三包憑證的,經營者可以不承擔本規定所規定的三包責任。
第七章 爭議的處理
第三十二條 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發生爭議的,消費者可以與經營者協商解決;可以依法向各級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等第三方社會中介機構請求調解解決;可以依法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等有關行政部門申訴進行處理。
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爭議雙方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無法達成一致的,可以根據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三條 經營者應當妥善處理消費者對家用汽車產品三包問題的咨詢、查詢和投訴。
經營者和消費者應積極配合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等有關行政部門、有關機構等對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爭議的處理。
第三十四條 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可以組織建立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爭議處理技術咨詢人員庫,為爭議處理提供技術咨詢;經爭議雙方同意,可以選擇技術咨詢人員參與爭議處理,技術咨詢人員咨詢費用由雙方協商解決。
經營者和消費者應當配合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爭議處理技術咨詢人員庫建設,推薦技術咨詢人員,提供必要的技術咨詢。
第三十五條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處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爭議,按照產品質量申訴處理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 處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爭議,需要對相關產品進行檢驗和鑒定的,按照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和產品質量鑒定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罰則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規定第九條規定的,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規定第十條規定,構成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違法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未構成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違法行為的,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條 違反本規定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或第十六條規定的,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一條 未按本規定承擔三包責任的,責令改正,並依法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二條 本規定所規定的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等部門在職權范圍內依法實施,並將違法行為記入質量信用檔案。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 本規定下列用語的含義:
家用汽車產品,是指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而購買和使用的乘用車。
乘用車,是指相關國家標准規定的除專用乘用車之外的乘用車。
生產者,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生產家用汽車產品並以其名義頒發產品合格證的單位。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進口家用汽車產品到境內銷售的單位視同生產者。
銷售者,是指以自己的名義向消費者直接銷售、交付家用汽車產品並收取貨款、開具發票的單位或者個人。
修理者,是指與生產者或銷售者訂立代理修理合同,依照約定為消費者提供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服務的單位或者個人。
經營者,包括生產者、銷售者、向銷售者提供產品的其他銷售者、修理者等。
產品質量問題,是指家用汽車產品出現影響正常使用、無法正常使用或者產品質量與法規、標准、企業明示的質量狀況不符合的情況。
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是指家用汽車產品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質量問題,致使消費者無法安全使用家用汽車產品,包括出現安全裝置不能起到應有的保護作用或者存在起火等危險情況。
第四十四條 按照本規定更換、退貨的家用汽車產品再次銷售的,應當經檢驗合格並明示該車是「三包換退車」以及更換、退貨的原因。
「三包換退車」的三包責任按合同約定執行。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涉及的有關信息系統以及信息公開和管理、生產者信息備案、三包責任爭議處理技術咨詢人員庫管理等具體要求由國家質檢總局另行規定。
第四十六條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家用汽車產品的修理、更換、退貨等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七條 本規定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 本規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③ 汽車三包法退換車條件
汽車三包法退換車條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在三包有效期內,汽車維修時間累計超過35天;
2. 同一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維修次數超過5次;
3. 嚴重安全故障修復兩次;
4. 自購車之日起60天內或行駛里程3000公里內,出現轉向系統、制動系統、車身開裂或燃油泄漏等質量問題。
汽車三包政策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的簡稱。這意味著在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賣方必須對其所售商品負責,並在一定期限內提供信用保證。在此期限內,買方可以要求賣方對商品進行包修、包換、包退。
如果商家或企業拒絕履行三包法,將會受到嚴厲的處罰。根據最新規定,最高處罰金額已提升至50萬元,以確保消費者的權益得到充分保障。
④ 3類汽車修理廠條件
⑴ 二類汽車修理廠和三類汽車修理廠的區別
轉載:
根據《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汽車維修經營業務根據經營項目和服務能力分為一類維修經營業務、二類維修經營業務和三類維修經營業務。獲得一類、二類維修經營資質的修理廠,可以從事相應車型的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整車維護、小修、維修救援和專項修理工作。獲得三類某一專項資質修理的業戶,只能從事維修行業管理部門核準的修理項目,如空調維修、汽車4S店:各種品牌的4S特約維修店,他們背後有汽車製造商的強大技術和配件支持,提供銷售與維修捆綁的優惠政策,為各類高檔車提供「家門口一站式服務」,優良的技術和優質的服務,優勢顯而易見,追求高服務質量,專業維修水準,人員管理規范,但維修價格較高也是汽車4S店的弱勢,維修工時費及原廠配件按照統一標准收取,價格往往偏高,有時甚至是普通修理廠維修價格的好幾倍。
大型汽修廠:大型汽修廠正好彌補了汽車4S店維修的缺憾。我國汽配行業的國產化和大眾化,使汽車配件市場壟斷專供局面得以打破,這無疑給普通修理廠「開閘放水」,彌補其「短腿」。另外,大型修理廠資金雄厚,正逐步完善其服務質量,為顧客提供人性化和精細化服務。
快修連鎖店:主打小型、方便、快捷、實惠、社區化服務,其外在方面主要體現為所有連鎖店標志統一,內外裝潢統一,快修連鎖店標志醒目且美觀;連鎖店內部裝修簡潔。佔地少、人員精簡、配件和維修技術可以由總部統一供應和指導,昂貴的檢測診斷設備可以共享;各連鎖店在總部的統一管理下自主經營,技術人員和維修資料有保障,配件來源相對穩定。
小型汽修店:就是臨街開一個做門頭房形式的汽修,投資不多,一個起升架,再加上一些專用工具。特點是:投資少,利潤薄,但見效快,沒有欠賬的,周轉也快,不壓自己的資金,可適當上一些易損件,增加利潤車輛玻璃安裝等。一類企業和二類企業的主要區別在企業規模大小、技術力量強弱、設備設施等方面。
⑵ 我想辦一個三類汽車修理廠需要半那些手續
得先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汽車維修經營許可證》。然後在去工商 什麼的。
⑶ 汽車維修需要什麼條件 我想辦一個三類汽車修理廠
根據原交通部的(GB/T 16739.1-3-1997)部頒標准,汽車維修企業共分為三類。
一類:從事汽車大修和總成內修理,也可容從事汽車維護、小修和專項修理
二類: 從事汽車一、二級維護和汽車小修;
三類: 專門從事汽車專項修理和維護,主要如車身,塗漆,裝飾座墊,
水箱,輪胎,曲軸修磨,鏜缸,電氣等專項維修;
通過對以上三類劃分就大致明白他們應具有的專業技術人員、組織管理及設施設備、經營規模等情況。
⑷ 如何區分一類,二類,三類汽車維修廠
獲得一類、二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
可以從事相應車型的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整車維護、小修、維修救援、專項修理和維修竣工檢驗工作;
獲得三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含汽車綜合小修)、三類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
可以分別從事汽車綜合小修或者發動機維修、車身維修、電氣系統維修、自動變速器維修、輪胎動平衡及修補、四輪定位檢測調整、汽車潤滑與養護、噴油泵和噴油器維修、曲軸修磨、氣缸鏜磨、散熱器維修、空調維修、汽車美容裝潢、汽車玻璃安裝及修復等汽車專項維修工作。具體有關經營項目按照《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⑸ 開一個三類汽車修理廠大概要多少錢
恩 大概10萬左右吧。我說的是二類的,流動資金應不少於是10萬元。如果你沒接觸過這行的話,可能遇見不到會有什麼情況發生,大概需要多錢的資金,那我建議你先做個市場調查,考察一下。最起碼你要懂點這方面的知識才方便與管理的。二級修理廠的條件你知道的話,我就不說了。
⑹ 三類汽車修理廠,都需要什麼手續
企業開業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GB/T16739.1-16739.3-1997)
一、設備條件
企業配備的設備型號、規格和數量應與其生產綱領、生產工藝相適應,設備技術狀況應完好,滿足加工、檢測精度要求和使用要求;允許外協的設備必須具有合法的技術經濟合同書
應具備下列專用設備,試驗、檢測與診斷設備,通用設備,計量器具以及主要手工具
(一)清潔作業設備
1、汽車外部清洗設備
2、零件清洗設備
(二)補給、潤滑、緊固作業設備
1、舉升設備或地溝
2、機油加註器
3、齒輪油加註器
4、潤滑脂加註器
5、各種工作介質加註器
6、輪胎螺母拆裝機或專用拆裝工具
7、懸架彈簧螺母拆裝機或專用拆裝工具
(三)檢查、調整作業設備1、試驗、檢測與診斷設備
⑴發動機綜合檢測儀
⑵氣缸漏氣量檢測儀
⑶曲軸箱竄氣測量儀
⑷潤滑油質量檢測儀
⑸潤滑油分析儀
⑹工業纖維內窺鏡
⑺電器試驗台
⑻廢氣分析儀(從事汽油車維修)
⑼煙度計(從事柴油車維修)
⑽聲級計
⑾汽油泵、化油器、試驗設備(從事汽油車維修)
⑿噴油泵、化油器、試驗設備(從事柴油車維修)
⒀電控汽油噴射系統檢測設備(從事電空汽油噴射式轎車維修)
⒁無損探傷設備
⒂轉向盤轉動量檢測儀
⒃車輪動平衡機
⒄轉向輪定位儀
⒅前照燈檢測設備(允許外協)
⒆制動檢測設備(允許外協)
⒇車速表試驗台(允許外協)
2、專用設備
①磨氣門機
②氣門座銑削及氣門與氣門座研磨設備或工具
③充電機
④噴烤漆房(從事轎車維修)或噴漆設備
⑤制動鼓和制動盤修理設備
⑥制動蹄磨擦片和制動塊磨擦塊修理設備
⑦輪胎、輪輞拆裝設備
(四)通用設備
1、鑽床
2、電焊設備
3、氧-乙炔焊設備
4、釺焊設備
5、液壓或機械壓力機
6、空氣壓縮機
7、砂輪機
8、鉗工工作台及設備
(五)計量器具
計量器具須經計量檢定機構檢定,並取得計量檢定合格證
1、量具
①外徑千分尺
②游標卡尺
③內徑百分表,內徑千分表
④百分表
⑤平尺
⑥平板
⑦前束尺
⑧厚薄規
⑨量杯
2、計量儀器(儀表)
①萬用電表
②電解液比重計
③高頻放電叉
④轉速表
⑤輪胎氣壓表
⑥氣缸壓力表
⑦發動機檢測專用真空表
⑧溫度計
3、主要手工具
①千斤頂
②扭力板手
③各種板手
④手電筒鑽
⑤各種拉壓器
⑥各種手動鉸刀
二、設施條件
(一)生產廠房和停薪的設備
1、生產廠房和停車場的結構、設施必須滿足汽車維護和汽車小修作業的要求,並符合安全、環境保護、衛生和消防等有關規定,地面應堅實、平整
2、停車場地界定標志明顯,不準佔用道路和公共場所進行維護、小修作業和停車
(二)生產廠房和停車場的面積
企業生產廠房和停車場的面積應與其生產綱領和生產工藝相適應
1、主要總成和零部件的維護和小修作業應在生產廠房內進行。主要設備應設置在生產廠房內。主生產廠房面積應不少於200平方米
2、停車場面積不少於150平方米
三、人員條件
(一)技術管理人員
應至少有一名具有本專業知識並取得任職資格證書,為本企業正式聘用的助力工程師或技師以上的技術人員負責技術管理工作
(二) 技術工人
1、企業工種設置應與其從事的生產范圍相適應,各工種技術工人數應與其生產綱領、生產工藝相適應,直接生產工人應不少於15人
2、各工種技術工人必須經專業培訓,取得工人技術等級證書,並經過交通行業培訓,取得上崗證,持證上崗
3、各工種均由一名熟練掌握本工種技術的技術工人負責,其技術等
級:
①汽車發動機維修工、汽車底盤維修工、汽車維修電工、汽車維修鈑金工、汽車維修漆工、不低於中級
②其他工種不低於初級
(三)質量檢驗人員
質量檢驗工作必須由專人負責
1、質量檢驗人員必須經交通主管部門專業培訓,考核並取得"質量檢驗員證",持證上崗檢驗。應至少有2名質量檢驗員
2、應至少配備一名經正規培訓取得正式機動車駕駛證的試車員,其技術等級不低於中級汽車駕駛員。試車員可由質量檢驗員兼任
(四)財務人員
應至少有兩名經過專業培訓並取得"會計證"的財務人員,其中有一名經過行業培訓的財務結算人員
四、質量管理條件
1、必須具備並執行汽車維修技術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以及汽車維修相關標准
2、必須具備所維護小修汽車的維修技術資料
3、應具有進廠檢驗單、過程檢驗單、竣工檢驗單、維修合同文本和出廠合格證等技術文件
4、應具有並執行保證汽車維修質量的工藝文件、質量管理制度、檢驗制度、技術檔案管理制度、標准和計量管理制度、機具設備管理及維修制度等
五、安全生產條件
1、企業應有與其維修作業有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種、各機電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
2、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粉塵、腐蝕劑、污染物、壓力容器等均有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
六、環境保護條件
1、企業的環境保護條件必須符合國家的環境保護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環境保護部門的規章、標准
2、應積極防治廢氣、廢水、廢渣、粉塵、垃圾等有害物質和雜訊對環境的污染與危害,採取合適的處理措施和設施,使之符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的規定
七、流動資金條件
流動資金應不少於10萬元
八、中外合資(合作)維修企業和特約維修中心(站)條件
1、中外合資(合作)的二類汽車維修企業,除應具備合資(合作)維修企業特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本標准規定的各項條件
2、特約維修中心(站)進行二類汽車維修企業生產范圍內的維護和小修作業時,必須具備本標准規定的各項條件
九、承擔救援維修條件
企業承擔車輛救援維修業務,還應配備牽引車輛或救援維修工程車和通訊工具
⑺ 我想開個二類或三類汽車修理廠,都需要什麼手續
二類汽車維修企業開業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GB/T16739.1-16739.3-1997)
一、設備條件
企業配備的設備型號、規格和數量應與其生產綱領、生產工藝相適應,設備技術狀況應完好,滿足加工、檢測精度要求和使用要求;允許外協的設備必須具有合法的技術經濟合同書
應具備下列專用設備,試驗、檢測與診斷設備,通用設備,計量器具以及主要手工具
(一)清潔作業設備
1、汽車外部清洗設備
2、零件清洗設備
(二)補給、潤滑、緊固作業設備
1、舉升設備或地溝
2、機油加註器
3、齒輪油加註器
4、潤滑脂加註器
5、各種工作介質加註器
6、輪胎螺母拆裝機或專用拆裝工具
7、懸架彈簧螺母拆裝機或專用拆裝工具
(三)檢查、調整作業設備1、試驗、檢測與診斷設備
⑴發動機綜合檢測儀
⑵氣缸漏氣量檢測儀
⑶曲軸箱竄氣測量儀
⑷潤滑油質量檢測儀
⑸潤滑油分析儀
⑹工業纖維內窺鏡
⑺電器試驗台
⑻廢氣分析儀(從事汽油車維修)
⑼煙度計(從事柴油車維修)
⑽聲級計
⑾汽油泵、化油器、試驗設備(從事汽油車維修)
⑿噴油泵、化油器、試驗設備(從事柴油車維修)
⒀電控汽油噴射系統檢測設備(從事電空汽油噴射式轎車維修)
⒁無損探傷設備
⒂轉向盤轉動量檢測儀
⒃車輪動平衡機
⒄轉向輪定位儀
⒅前照燈檢測設備(允許外協)
⒆制動檢測設備(允許外協)
⒇車速表試驗台(允許外協)
2、專用設備
①磨氣門機
②氣門座銑削及氣門與氣門座研磨設備或工具
③充電機
④噴烤漆房(從事轎車維修)或噴漆設備
⑤制動鼓和制動盤修理設備
⑥制動蹄磨擦片和制動塊磨擦塊修理設備
⑦輪胎、輪輞拆裝設備
(四)通用設備
1、鑽床
2、電焊設備
3、氧-乙炔焊設備
4、釺焊設備
5、液壓或機械壓力機
6、空氣壓縮機
7、砂輪機
8、鉗工工作台及設備
(五)計量器具
計量器具須經計量檢定機構檢定,並取得計量檢定合格證
1、量具
①外徑千分尺
②游標卡尺
③內徑百分表,內徑千分表
④百分表
⑤平尺
⑥平板
⑦前束尺
⑧厚薄規
⑨量杯
2、計量儀器(儀表)
①萬用電表
②電解液比重計
③高頻放電叉
④轉速表
⑤輪胎氣壓表
⑥氣缸壓力表
⑦發動機檢測專用真空表
⑧溫度計
3、主要手工具
①千斤頂
②扭力板手
③各種板手
④手電筒鑽
⑤各種拉壓器
⑥各種手動鉸刀
二、設施條件
(一)生產廠房和停薪的設備
1、生產廠房和停車場的結構、設施必須滿足汽車維護和汽車小修作業的要求,並符合安全、環境保護、衛生和消防等有關規定,地面應堅實、平整
2、停車場地界定標志明顯,不準佔用道路和公共場所進行維護、小修作業和停車
(二)生產廠房和停車場的面積
企業生產廠房和停車場的面積應與其生產綱領和生產工藝相適應
1、主要總成和零部件的維護和小修作業應在生產廠房內進行。主要設備應設置在生產廠房內。主生產廠房面積應不少於200平方米
2、停車場面積不少於150平方米
三、人員條件
(一)技術管理人員
應至少有一名具有本專業知識並取得任職資格證書,為本企業正式聘用的助力工程師或技師以上的技術人員負責技術管理工作
(二) 技術工人
1、企業工種設置應與其從事的生產范圍相適應,各工種技術工人數應與其生產綱領、生產工藝相適應,直接生產工人應不少於15人
2、各工種技術工人必須經專業培訓,取得工人技術等級證書,並經過交通行業培訓,取得上崗證,持證上崗
3、各工種均由一名熟練掌握本工種技術的技術工人負責,其技術等
級:
①汽車發動機維修工、汽車底盤維修工、汽車維修電工、汽車維修鈑金工、汽車維修漆工、不低於中級
②其他工種不低於初級
(三)質量檢驗人員
質量檢驗工作必須由專人負責
1、質量檢驗人員必須經交通主管部門專業培訓,考核並取得"質量檢驗員證",持證上崗檢驗。應至少有2名質量檢驗員
2、應至少配備一名經正規培訓取得正式機動車駕駛證的試車員,其技術等級不低於中級汽車駕駛員。試車員可由質量檢驗員兼任
(四)財務人員
應至少有兩名經過專業培訓並取得"會計證"的財務人員,其中有一名經過行業培訓的財務結算人員
四、質量管理條件
1、必須具備並執行汽車維修技術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以及汽車維修相關標准
2、必須具備所維護小修汽車的維修技術資料
3、應具有進廠檢驗單、過程檢驗單、竣工檢驗單、維修合同文本和出廠合格證等技術文件
4、應具有並執行保證汽車維修質量的工藝文件、質量管理制度、檢驗制度、技術檔案管理制度、標准和計量管理制度、機具設備管理及維修制度等
五、安全生產條件
1、企業應有與其維修作業有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種、各機電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
2、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粉塵、腐蝕劑、污染物、壓力容器等均有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
六、環境保護條件
1、企業的環境保護條件必須符合國家的環境保護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環境保護部門的規章、標准
2、應積極防治廢氣、廢水、廢渣、粉塵、垃圾等有害物質和雜訊對環境的污染與危害,採取合適的處理措施和設施,使之符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的規定
七、流動資金條件
流動資金應不少於10萬元
八、中外合資(合作)維修企業和特約維修中心(站)條件
1、中外合資(合作)的二類汽車維修企業,除應具備合資(合作)維修企業特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本標准規定的各項條件
2、特約維修中心(站)進行二類汽車維修企業生產范圍內的維護和小修作業時,必須具備本標准規定的各項條件
九、承擔救援維修條件
企業承擔車輛救援維修業務,還應配備牽引車輛或救援維修工程車和通訊工具
⑻ 辦三類汽車維修執照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首先辦理營業執照,到工商部門登記注冊修理廠的名稱 需要材料 :房產證 房屋租賃合同內 ;容
然後辦理行業許可證,到交通局申請修理資格: 辦理好上述手續,還需辦理 組織機構代碼證 方便以後建立銀行對公賬戶 交稅用等等;
最後是需要辦理稅務登記證。
當然如果要做門頭廣告之類的還需要到城管部門辦理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證基本上就這些 。
汽車維修三類廠開業條件:
1、租場地、構設備
2、到交通局辦汽車維修許可證
3、拿到交通局批的證後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維修行業管理辦公室辦理汽車維修營業執照
4、拿以上證件到國稅局、地稅局辦理納稅登記
5、開業
補充:如果還經營汽車配件的話,還得到技術監督局辦理汽車配件經營手續
⑼ 汽車維修三類、汽車維修二類分別是什麼意思啊
汽修企業分一、二、三類,不同類別,核準的經營范圍不同,技擊人員等級,維修設備齊全。
一、二類,可經營小修、保養以上的修理業務,三類修理企業又分了16項(專項),有輪胎、裝具、玻璃、裝潢、電氣修理、蓄電池等分類。
主要有四部分:車身、發動機、底盤、電器設備。車身維修就是美容噴漆等,還有就是電器設備。變速器,底盤,二級保養,三級保養)零部件維修(對以單一的零部件的損壞進行的維修更換)汽車維修分為很多種,發電機,空調系統)小修(一級保養,大修(發動機)。
(9)3類汽車修理廠條件擴展閱讀 :
汽車維修也包括汽車大修和汽車小修,汽車大修是指用修理或更換汽車任何零部件(包括基礎件)的方法,恢復汽車的完好技術狀況和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復汽車壽命的恢復性修理。而汽車小修是指:用更換或修理個別零件的方法,保證或恢復汽車工作能力的運行性修理。
⑤ 質保期內在外面做了一個小保養。發動機現在出現故障。4s店要求提供三類維修資質。如果沒有他們不給質保
1、汽車保修期內,只要是在規定的條件下正常用車時所發生的故障或零部件損壞,廠家都會無償為車主提供維修或更換相應備件等服務。
2、但這並不是說只要車子在保修期就可以「想修就修」,更不能簡單理解為「什麼都保」。
3、一般所說的5年10萬公里的保修,主要是針對汽車的核心部件,如發動機、變速箱、傳動系統、底盤等,這些部件的故障幾率比較低,維修成本也較高,5年中車主的車很少會在這些核心部件上出現問題。
4、而輪胎、輪轂、大燈、剎車等耗損件,車商則只提供3~6個月或5000公里保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