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修行業如何防止大氣污染
A. 濟南市機動車排放污染防治辦法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機動車排放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動車排放污染防治工作。第三條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環保部門)對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動車排放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縣(市)、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機動車排放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公安、交通、質監、工商、經委、農業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機動車排放污染防治工作。第四條在本市辦理初次注冊登記的車輛必須達到國家機動車相應時段排放標准限值(現階段相當於歐Ⅱ排放標准);在本市辦理變更、轉移登記的車輛應當達到國家規定的相應時段的排放標准。達不到排放標準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或者農機管理部門不予發放機動車號牌,不予辦理變更、轉移登記手續。第五條除市政府規定的綠色通道外,市區二環路(含二環路)以內禁止拖拉機、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通行。第六條在用機動車實行排放污染物年度檢測制度。檢測合格的,由市環保部門辦理合格簽章手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或者農機管理部門辦理車輛年檢手續。
排放污染物年度檢測應當與車輛安全性能檢測同時進行。承擔在用機動車排放檢測的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檢測方法進行檢測,確保檢測數據准確。第七條環保部門可在機動車停放地對在用機動車污染物排放狀況進行監督抽測。抽測合格的,出具合格標識。取得合格標識的車輛,本年度內不再抽測。第八條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對本市范圍內維修的機動車排放污染情況實施行業監督管理。
一、二類汽車維修企業必須按照規定配備尾氣檢測設備。
經過二級維護或者發動機等相關部位維修的機動車污染物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准。第九條本市范圍內銷售的車用燃料必須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標准。鼓勵使用天然氣、石油液化氣等優質燃料。
本市范圍內加油站所銷售的車用汽油必須按照國家GWKBⅠ-1999《車用汽油有害物質控制標准》和山東省DB37/380-2003《含清凈劑車用無鉛汽油》的規定添加能有效清除積碳的清凈劑。第十條環保部門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監督管理權的部門,不得推銷或者指定使用治理機動車排放污染的產品、燃料和添加劑,不得指定承擔治理機動車排放污染的維修單位。第十一條在機動車檢測中弄虛作假的檢測單位,由環保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並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負責資質認定的部門取消其承擔機動車年檢的資格。第十二條經抽檢污染物排放超過規定排放標準的車輛,由環保部門責令其限期治理並復測。經復測仍不合格或者拒不參加復測的,由環保部門依法下達禁止上路決定書,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扣留相關證件。第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二款規定的,由環保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並處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第十四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第十五條環保部門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監督管理權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六條本辦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B. 生態環境部等部門加快建立實施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
日前,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印發《關於建立實施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的通知》(簡稱《通知》),要求地方各級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市場監管部門強化組織協調,形成聯防聯控機制,加快建立實施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防治在用汽車排放污染,助力打贏藍天保衛戰。
《通知》表示,建立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是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及國務院《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一項重要舉措,標志著國家對機動車排放污染治理從注重新車、不斷加嚴新車標准向新車與在用車並重轉變。
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是指依法對在用汽車排放進行定期檢驗、監督抽測和維護修理,使汽車排放符合相關標准要求的管理制度,即「I/M制度」。根據《通知》,地方各級生態環境、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指導汽車排放檢驗機構(I站)依法落實汽車排放檢驗主體責任,地方各級交通運輸部門依法依規監督指導汽車排放維護修理工作,並根據工作實際,遴選一定比例的汽車排放性能維護(維修)站(M站)作為汽車排放性能維護(維修)技術示範站。各省級生態環境、交通運輸部門要通過汽車排放檢驗信息系統和汽車維修電子健康檔案系統,對超標排放汽車的排放檢驗信息和維護修理信息實施閉環管理,實現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聯動。
《通知》要求,推行生態環境部門檢測取證、公安交管部門實施處罰、交通運輸部門監督維修、市場監管部門監督檢測的聯合監管執法模式。交通運輸部將牽頭組建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專家委員會,加強對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工作的技術支持,開展相關政策標准研究評估,進行國際學術交流,推動行業技術水平提升。
新規實施後,廣大車主在進行年度排放檢驗時,應對排放超標的車輛進行維修治理,維修合格後,憑有關維修憑證或汽車電子健康檔案系統記載的維修記錄方可復檢。
C. 汽車尾氣污染的治理措施
汽車尾氣污染的治理措施:
1、改善現有的汽車動力裝置和燃油質量。盡量採用柴油機,單純從污染的角度看,柴油車、汽油車都有污染,但在不採取任何措施的情況下。汽油車的污染更嚴重。
2、發動機機外尾氣凈化措施。目前,廣泛採用一些先進的機外凈化技術對汽車產生的廢氣進行凈化以減少污染。此途徑可以達到較好的效果。機外凈化技術就是在汽車的排氣系統中安裝各種凈化裝置,採用物理的、化學的方法減少排氣中的污染物。
3、通過法規對汽車尾氣排放加以限制。
4、加強對在用車的管理,可減少和消除汽車尾氣對大氣環境的污染。
加強對在用車的維護保養。在用車檢查和維護制度(I/M制度)對於減少汽車污染非常重要。應通過制定嚴格合理的I/M制度、改進檢測與維修設備、明確管理部門職權、加強人員技術培訓等方面的工作,進一步完善我國的I/M制度,使其發揮出應有的功效。
5、減少汽車使用量可減少汽車尾氣的污染。鼓勵發展公共交通,減少汽車使用量是控制汽車尾氣的污染的途徑之一。因此,要大力發展包括公共汽車、地鐵、城鐵在內的公共交通,並且提高公交的運行速度,以減少尾氣的污染。
6、車輛節能減排的使用技巧:慢行熱車減少損耗、怠速超一分鍾要熄火、時速超過60 km/h時關閉車窗、下車後要關閉電器、胎壓正常能省油、緩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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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尾氣的污染嚴重性:
生態環境部發布的《中國機動車環境管理年報(2018)》顯示,我國已連續九年成為世界機動車產銷第一大國,機動車污染已成為我國空氣污染的重要來源,是造成環境空氣污染的重要原因,機動車污染防治的緊迫性日益凸顯。
大氣環境管理司負責人表示,隨著機動車保有量快速增加,我國部分城市空氣開始呈現出煤煙和機動車尾氣復合污染的特點,直接影響群眾健康。
2017年,全國機動車四項污染物排放總量初步核算為4359.7萬噸,比2016年削減2.5%。其中,一氧化碳(CO)3327.3萬噸,碳氫化合物(HC)407.1萬噸,氮氧化物(NOx)574.3萬噸,顆粒物(PM)50.9萬噸。
汽車是機動車大氣污染排放的主要貢獻者,其排放的CO和HC超過80%,NOx和PM超過90%,其中占汽車保有量7.8%的柴油貨車,排放了57.3%的NOx和77.8%的PM,是機動車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