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修3保
㈠ 汽車一般保修多長時間
汽車的保修期一般為3年或6萬公里,具體以各個汽車公司的保修標准為主。但是不能少於3年或6萬公里,因為這是國家的強制標准。
根據《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十七條 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限不低於3年或者行駛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於2年或者行駛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准。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計算。
(1)汽車維修3保擴展閱讀: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二十條 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符合本規定更換、退貨條件的,消費者憑三包憑證、購車發票等由銷售者更換、退貨。
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家用汽車產品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泄漏,消費者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更換或退貨。
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消費者選擇更換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更換或退貨:
(一)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後,或者發動機、變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發動機、變速器與其主要零件更換次數不重復計算;
(三)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主要零件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其種類范圍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准或規定,具體要求由國家質檢總局另行規定。
㈡ 汽車一級二級三級保養都有那些內容
汽車一級、二級保養是按維修保養作業組合的深度和廣度來區分的。
一、一級保養一級保養一般在汽車行駛到1500~2000km時進行。它以緊固、潤滑為主。
其中要內容為:
檢查、緊固汽車外露部松動的螺栓、螺母,按潤滑表現規定的潤滑部位加潤滑脂和添加各總成內的潤滑油,清洗各濾清器。
一級保養作業的項目有:
1、在駕駛員做好例行保養的基礎上,進行一級保養。一級保養作業前,應將汽車沖洗干凈,發動機和底盤擦拭後應無油垢、泥垢。
2、清洗發動機機油、汽油(或柴油)、空氣濾請器,清除或排除各濾清器中的沉積物,排除貯器筒內的油污。
3、檢查並向發動機油盤、變速器、後橋、轉向機添加潤滑油、使其潤滑油麵至標准部位。
4、潤滑水泵、分電器、轉向拉桿球頭銷、離合器踏板支架銷、轉動軸、前後鋼板彈簧銷及車門等各潤滑部位(按各車使用說明書規定的潤滑點進行潤滑),並配齊各潤滑點的油嘴。
5、檢查並緊固發動機、底盤、車身外部的連接螺栓與螺母,各鎖緊裝置應按規定的規格數量配備齊全,緊固可靠。
6、檢查並調整空氣壓縮機、發電機等各傳動帶的松緊度。
7、檢查和調整踏板的自由形成、方向盤的游隙以及前輪軸承、轉向節;檢查調整拉桿的連接情況,前輪的側滑量和汽車的制動性能。
8、檢查並緊固前後板彈簧U型螺栓、變速器、傳動軸、主減速器及半軸各連接螺栓。
9、檢查發動機罩、散熱器拉桿和百葉窗操縱機構、駕駛室或客車門窗座椅。
10、檢查輪胎外表、輪胎氣壓並充氣。
11、檢查電器系統,如發電機、起動機及各種儀表工作是否正常;檢查蓄電池液面高度和外殼是否滲漏,氣孔是否通暢等。電解液應高出極板10~15mm,蓄電池加註孔螺塞應齊全。
12、檢查備胎升降器及備胎的固定情況,潤滑備胎升降器各部位。
13、消除檢查中發現的故障和缺陷。 經一級保養後,汽車應達到車容整潔、連接可靠,各濾清器應清潔暢通,各部應不漏油、水、氣、電,各潤滑部位應得到充分潤滑。
二、二級保養二級保養一般在汽車行駛6000~8000km是進行。
二級保養以檢查、調整為中心,對行駛一定里程的車輛進行一次較深入的技術狀況檢查和調整,其目的是為了保持車輛在以後較長時間內,能保持良好的運行性能。
二級保養的作業較多,除進行一級保養的全部工作外,還必須消除一些保養工作中發現的故障和隱患,保養的時間較長,一般由保養工人實施。
進行二級保養前,駕駛員應將本車運行中的不良技術情況提供給執行保養的保養工人,以提高保養質量。駕駛員也應了解二級保養的主要內容,以 便對保養的質量有所掌握。
二級保養的主要內容有:
1、執行一級保養的全部內容。
2、測量發動機的氣缸壓力,調整氣門間隙。
3、清洗各濾清器、機油盤、集濾器浮自總成等。
4、檢查調整連桿軸承磨損情況及間隙。
5、檢查並緊固發動機前後支架螺栓。
6、檢查調整制動器,進行輪胎換位。
7、檢查調整離合器工作情況,檢查其它總成,是需要進行調整。
三、三級保養三級保養周期一般為36000~40000km,是經幾次二級保養後,為了鞏固和保持各個總成、組合件的正常使用性能而採取的保養措施。在汽車行駛較長里程後,對總成和組合件進行的保養作業。
三級保養以總成解體、清洗、檢查、調整和清除隱患為中心。
其主要作業內容為:
1、拆檢發動機,檢查氣缸、活塞、活塞環及拉桿、軸承磨損情況,清除積炭、結膠及冷卻系水垢,研磨氣門及調整間隙;
2、對前橋、轉向、變速器、傳動軸、後橋、懸掛和制動器等總成英進行解體,進行清洗、檢查、調整、故障排除等工作。必要是對車架和車身進行檢查、除銹、補漆等。
三級保養要求作業的項目較多,作業時間長,技術性強,一般應由專業保養工人完成。
㈢ 汽車3包政策包括哪些
汽車三包政策包括:家用汽車產品質保期不少於3年或行駛里程6萬公里,以先到者為准。家用汽車產品在保修期內,如有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將由具有三包憑證的維修人員免費維修(包括工時和材料)。
汽車三包政策是零售商業企業銷售商品「包修、包換、包退」的簡稱。是指在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的一定期限內,賣方對買方購買的商品負責而採取的一種信用擔保方式。
1.修車:在「三包」期間,凡因汽車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故障,經「技術服務中心」或「特約維修站」技術鑒定後,免費維修。
2.車輛更換:同一故障維修5次以上,可更換車輛。在三包有效期內(三包有效期為2年或5萬公里,以先到者為准),如果車輛累計修理時間超過35天,或者同一產品質量問題累計修理超過5次,消費者可以更換車輛。自賣方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天內或3000公里內(以先到者為准)。
3.還車:發動機換了兩次就可以還車了。三包有效期內,該車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已維修兩次,仍未消除或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或者在發動機和變速器更換了2次之後。或者 轉向系統 、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輪軸、車身的相同主要部件,因質量問題兩次更換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在消費者選擇退貨時,由賣方負責退貨。如果家用車產品符合更換條件,且銷售者沒有相同品牌、型號的產品,也沒有低於原車配置的產品被消費者更換,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銷售者應負責退貨。
4.車主有權在修理五天後駕駛一輛備用汽車。質保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將由維修人員憑三包憑證免費為消費者維修,三包憑證包括工時、材料。
㈣ 汽車3包政策包括哪些
汽車三包政策包括: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限不低於3年或者行駛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准。在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等。
汽車三包政策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的簡稱。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採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
1、修車:在「三包」期限內,凡系汽車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故障,經「技術服務中心」或「特約維修站」進行技術鑒定後,一律給與免費修理。
2、換車:同一故障修理超過5次可換車,在三包有效期內(三包有效期為2年或5萬公里以先到為准),如果汽車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天,或者同一個產品質量問題引發的修理累計超過5次,消費者可以換車。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
3、退車:發動機換兩回仍不正常可退車,在三包有效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後。或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費者選擇退貨時,銷售者應當負責退貨。如果家用汽車產品符合更換條件,銷售者無同品牌同型號產品,也無不低於原車配置的產品向消費者更換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銷售者應當負責退貨。
4、修車超5天車主有權開備用車,在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其中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法律依據 《家用汽車產品三包信息和爭議處理技術咨詢人員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落實《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以下簡稱「汽車三包規定」)中家用汽車產品三包信息備案和公開制度,規范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爭議處理技術咨詢人員(以下簡稱「專家」)的管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家質檢總局負責組織制定汽車三包信息和專家管理規范,並進行監督管理;省級質監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汽車三包爭議處理信息和專家管理工作;地方各級質監部門應對爭議處理信息進行匯總分析,並向上級質監部門報送爭議處理信息和專家使用情況。
第三條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組織建設汽車產品三包信息系統和汽車三包專家管理系統,承擔有關信息備案和信息分析工作;協助省級質監部門建立專家庫,承擔全國專家庫的管理、技術交流與師資培訓等汽車三包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