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保養後需要維修
⑴ 汽車剛做完保養後出現問題檢修費用由誰負責
汽車剛做完保養後出現問題,且在維修范圍內的,檢修費用應由承修廠負責。不在維修范圍內的,則由車主自己承擔。
根據《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
第三十八條
在質量保證期和承諾的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機動車無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3日內不能或者無法提供因非維修原因而造成機動車無法使用的相關證據的,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及時無償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
第三十九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公示承諾的機動車維修質量保證期。所承諾的質量保證期不得低於第三十七條的規定。
第四十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受理機動車維修質量投訴,積極按照維修合同約定和相關規定調解維修質量糾紛。
第四十一條
機動車維修質量糾紛雙方當事人均有保護當事車輛原始狀態的義務。必要時可拆檢車輛有關部位,但雙方當事人應同時在場,共同認可拆檢情況。
第四十二條
對機動車維修質量的責任認定需要進行技術分析和鑒定,且承修方和托修方共同要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出面協調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組織專家組或委託具有法定檢測資格的檢測機構作出技術分析和鑒定。鑒定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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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
第二十三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得擅自改裝機動車,不得承修已報廢的機動車,不得利用配件拼裝機動車。
第二十四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確保安全生產。
第二十五條
機動車維修產生的廢棄物,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公布機動車維修工時定額和收費標准,合理收取費用。
第二十七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使用規定的結算票據,並向托修方交付維修結算清單。維修結算清單中,工時費與材料費應當分項計算。維修結算清單標准規范格式由交通運輸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