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進行汽車企業的維修管理
1. 怎樣管理好一個汽車修理廠
經營管理好一個汽修廠首先要做到維修服務質量過硬,這就要求有一個技術可靠,操守過硬的班組團隊,同時對其進行量化考核管理
2. 汽車維修企業的流程管理主要有哪些
汽車維修企業的主要業務是汽車的維護、檢查、小修、中修、大修和事故汽車的修理業務。為了有利開展並有效地管理這些業務,需要有一個流程。維修服務流程實際上就是汽車維修企業的業務管理流程。一個汽車維修企業是否有一套科學完整的業務流程以及這種業務流程執行的是否全面和細致,直接體現了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對維修服務流程狹義的理解是從車輛進廠接待開始,經過開據任務委託書、派工、維修作業、質量檢驗、試車、結算、車輛交付出廠這樣一個過程,這也是多數修理企業常見的傳統流程。而對維修服務流程廣義的理解是不但包括從車輛進廠到出廠的這樣一個傳統的全過程,而且還包括車輛進廠前的預約、准備工作和車輛交付出廠後的跟蹤回訪工作。
跟蹤回訪是車輛出廠後為了了解客戶對維修服務工作是否滿意,車輛維修質量是否良好而專門與客戶的聯系,一般採用電話、短息和網路等溝通方式。綜上所述,標准全面的維修服務流程應當是以下過程:預約;准備工作;接車處理;維修作業;交車准備;結算/交車;跟蹤回訪
3. 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2021修正)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規范機動車維修經營活動,維護機動車維修市場秩序,保護機動車維修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機動車運行安全,保護環境,節約能源,促進機動車維修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應當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機動車維修經營,是指以維持或者恢復機動車技術狀況和正常功能,延長機動車使用壽命為作業任務所進行的維護、修理以及維修救援等相關經營活動。第三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依法經營,誠實信用,公平競爭,優質服務,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維修質量主體責任。第四條機動車維修管理,應當公平、公正、公開和便民。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封鎖或者壟斷機動車維修市場。
托修方有權自主選擇維修經營者進行維修。除汽車生產廠家履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汽車質量「三包」責任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指定維修經營者。
鼓勵機動車維修企業實行集約化、專業化、連鎖經營,促進機動車維修業的合理分工和協調發展。
鼓勵推廣應用機動車維修環保、節能、不解體檢測和故障診斷技術,推進行業信息化建設和救援、維修服務網路化建設,提高機動車維修行業整體素質,滿足社會需要。
鼓勵機動車維修企業優先選用具備機動車檢測維修國家職業資格的人員,並加強技術培訓,提升從業人員素質。第六條交通運輸部主管全國機動車維修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的機動車維修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機動車維修管理工作。第二章經營備案第七條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應當在依法向市場監督管理機構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後,向所在地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進行備案。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本規定實施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不得向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收取備案相關費用。第八條機動車維修經營依據維修車型種類、服務能力和經營項目實行分類備案。
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根據維修對象分為汽車維修經營業務、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業務、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和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四類。
汽車維修經營業務、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根據經營項目和服務能力分為一類維修經營業務、二類維修經營業務和三類維修經營業務。
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根據經營項目和服務能力分為一類維修經營業務和二類維修經營業務。第九條一類、二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可以從事相應車型的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整車維護、小修、維修救援、專項修理和維修竣工檢驗工作;三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含汽車綜合小修)、三類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可以分別從事汽車綜合小修或者發動機維修、車身維修、電氣系統維修、自動變速器維修、輪胎動平衡及修補、四輪定位檢測調整、汽車潤滑與養護、噴油泵和噴油器維修、曲軸修磨、氣缸鏜磨、散熱器維修、空調維修、汽車美容裝潢、汽車玻璃安裝及修復等汽車專項維修工作。具體有關經營項目按照《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第十條一類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可以從事摩托車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整車維護、小修、專項修理和竣工檢驗工作;二類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可以從事摩托車維護、小修和專項修理工作。第十一條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業務,除可以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業務外,還可以從事一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第十二條從事汽車維修經營業務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維修車輛停車場和生產廠房。租用的場地應當有書面的租賃合同,且租賃期限不得少於1年。停車場和生產廠房面積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二)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設備、設施。所配備的計量設備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准要求,並經法定檢定機構檢定合格。從事汽車維修經營業務的設備、設施的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從事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設備、設施的具體要求,參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執行,但所配備設施、設備應與其維修車型相適應。
(三)有必要的技術人員:
1.從事一類和二類維修業務的應當各配備至少1名技術負責人員、質量檢驗人員、業務接待人員以及從事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的維修技術人員。技術負責人員應當熟悉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業務,並掌握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質量檢驗人員應當熟悉各類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檢測作業規范,掌握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故障診斷和質量檢驗的相關技術,熟悉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服務收費標准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並持有與承修車型種類相適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從事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的維修技術人員應當熟悉所從事工種的維修技術和操作規范,並了解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及相關政策法規。各類技術人員的配備要求按照《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2.從事三類維修業務的,按照其經營項目分別配備相應的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的維修技術人員;從事汽車綜合小修、發動機維修、車身維修、電氣系統維修、自動變速器維修的,還應當配備技術負責人員和質量檢驗人員。各類技術人員的配備要求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四)有健全的維修管理制度。包括質量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車輛維修檔案管理制度、人員培訓制度、設備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五)有必要的環境保護措施。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4. 汽車維修企業的質量管理制度有哪些
汽修管理制度
一、汽車維修質保及服務承諾制度
1
、在車輛維修作業中,嚴格執行作業規范和三級檢驗制度。
2
、認真填寫、整理車輛技術檔案和維修檔案,按規定簽發汽車竣工合格證。
3
、維修中堅決杜絕使用假冒偽劣配件。
4
、對維修車輛實行質量保證期制度,自竣工出廠之日起;
一級維護、小修及零件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汽車行駛
2000
公里或者
10
日;
二級維護質量保證期為汽車行駛
5000
公里或者
30
日;
整車修理或者總成休息質量
保證期為汽車行駛
20000
公里或
100
日;質量保證期中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
者為准。
二、汽車維修質量管理制度
為提高車輛的維修質量,加強全廠職工的質量意識,杜絕質量事故的發生,制定如
下制度。
1
、質量管理機構
本廠成立質量管理領導小組,由售後經理負責。具體質量管理工作由生產技術部門
負責。
2
、質量機構職責
全面負責全廠質量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汽車維護工藝規
范》、《汽車維護出廠技術條件》、交通部《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貫
徹執行有關汽車維修質量的規章制度,確定質量方針,制定質量目標,對全廠維修車輛
進行監督、檢查、考核,對維修技術、質量問題進行分析,並提出整改方案。
(
1
)建立健全內部質量保證體系,加強質量檢驗,進行質量分析。
(
2
)收集保管汽車維修技術資料及工藝文件,確保完整有效,及時更新。
(
3
)制定維修工藝和操作規程。
(
4
)負責車輛檔案管理工作。
(
5
)負責標准計量工作。
(
6
)負責設備管理維修工作。
5. 汽車維修企業技術管理的基本任務主要包括哪些
1.建立技術管理組織機構
在高檔車維修企業內部應建立以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為首的技術工作指揮系統,並結合企業具體情況,設置必要的技術管理職能機構,配備必要的技術人員。
2.建立技術管理制度及技術責任制度
建立健全汽車維修的各項技術管理制度和各級技術責任制度,例如車輛維修制度、機具設備管理制度、材料配件管理制度、全面質量管理制案例度及質量檢驗制度、技術教育培訓制度、技術檔案管理制度、技術經濟定額管理制度、技術責任事故處理制度等。
3.堅持技術為生產服務的原則
寶馬維修企業技術管理的基本原則,就是要以提高汽車維修質量為中心,技術應為維修生產服務,為生產現場服務。其內容包括:分析汽車維修的生產過程和質量情況,抓好汽車維修過程中的技術管理(如結合企業實際情況,抓好零件分類檢驗、維修過程中的過程檢驗及總成驗收,開展QC全面質量管理活動等);解決汽車維修過程中所發生的重要技術問題。
4.搞好汽車維修的機具設備管理
根據「擇優選配、正確使用、定期檢測、強制維護、視情修理、合理改造、適時更新和報廢」的原則,配合企業的實際生產過程,對本企業所有的運輸車輛及汽車維修機具設備進行全過程的綜合性管理。
5.搞好修舊利廢與技術革新
積極開展修舊利廢與技術革新工作,以推廣先進維修技術,減輕工人勞動強度,促進企業技術進步,努力降低修理成本。
6.搞好技術教育和技術培訓
6. 汽車維修服務企業如何推行5S管理
一、方針及目標
推行方針:規范現場、現物,全面提升職工的品質。
推行目標:來人參觀或上級檢查,不需要作任何准備。
二、統一標志
所有職工在正常工作時間或值班時間內,一旦進入公司所屬廠區,都要佩戴由公司統一製作的工作標志牌,並合理穿戴工作服、鞋,保持著裝整齊。要求如下:
1、工作標志牌統一佩戴在左胸上方。
2、工作標志牌要長期保持干凈。
3、工作服要按統一規定方式穿戴,如上衣統一罩在長褲外。
4、工作服、鞋等,必須最少每星期洗凈或擦凈一次,平時隨臟隨洗。每周星期一上班時,必須穿上干凈的工作服、鞋等。
三、文明禮貌語言和稱呼
公司全體職工,在工作場所內,都要使用公司統一規定的文明禮貌語言和稱呼。
1、公司統一規定的文明禮貌語言如下:
您好、歡迎光臨、請喝水、請坐、請簽字、請結帳、慢走、謝謝、歡迎下次惠顧。
2、公司統一規定的內部文明禮貌稱呼如下:
班長、經理、助理。
其它稱呼:師傅。
四、班長、調度員管理職責
1、配合公司政策,全力支持與推行5S管理,按時按質按量執行上級的指示,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各種會議學習培訓活動;
2、參與公司並負責所屬5S管理宣傳導入改進,及時反饋各種相關情況;
3、規劃5S管理區域的整理、定位工作並負責做好整理、定位、劃線標示作業;
4、上班前點名與服裝儀容檢查,下班前安全巡查;
5、對部屬分配5S管理職責,如安排輪流打掃衛生,並認真履行相關的職工5S管理職責;
6、監督指導部屬履行5S管理職責、對所管理的區域執行定期的維護保養和清掃點檢等;
7、熟讀本守則並培訓部屬,幫助部屬克服5S障礙與困難,負責對新職工進行5S管理培訓和技術傳幫帶;
8、負責對部屬進行5S現場管理考評打分;
9、參與本守則制定及考評評分的改善、改進;
10、嚴格執行本守則中所有其它相關規定,並按要求辦事。
五、職工管理職責
1、自己的工作環境,保管的工具、設備,所負責的責任區等必須不斷整理、整頓,所有物品都要按照規定的要求,整齊放置在規定的位置;
2、不必要的物品要立即處理,不可使其佔用作業空間;
3、通路必須始終保持清潔和暢通;
4、臨時拆卸下來的零配件及其它物品,必須按5S管理要求,整齊放置在規定的位置;
5、滅火器、配電盤、開關箱、電動機等周圍要時刻保持清潔;
6、所有物品、設備的放置要做到正確、安全,較大較重的要堆在下層;
7、紙屑、材料屑、廢棄物等要集中丟進垃圾桶內;
8、按要求定期清掃管理責任區,保持清潔;
9、按時按質按量執行上級的指示,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各種會議學習培訓活動;
10、嚴格執行本守則中所有其它相關規定,並按要求辦事。
六、管理區域、職責及要求
(一)、以班為單位,確定管理區域並明確職責和具體要求。
1、區域:各班由公司統一劃分的管理區域。
2、職責:管理區域內設備設施維護、保養和環境衛生。
3、要求:每天上午和下午上班之前要清掃衛生責任區地面,每天下午下班前要清掃衛生責任區地面及擦拭各種設備、設施、工具、管道、線路、窗檯,每周五要清掃牆面、擦凈窗戶,並隨時清掃煙蒂、紙屑及其它臟物。平時要時刻保持地面、牆面、窗檯、窗戶及各種設備、設施、管道、線路等無積水、無油污、無灰塵、無垃圾、干凈整潔。下班時,要關鎖好門窗、工具推車,切斷電源。
(二)、倉庫保管員、采購員
1、區域:倉庫。
2、職責:零配件、原材料維護、保養,環境衛生。
3、要求:同上。
(三)、輪流值班人員
1、區域:客戶休息室。
2、職責:設施維護、保養,環境衛生。
3、要求:每天下午上班前、每晚睡覺前要清掃地面,每晚睡覺前要擦拭所有設施及窗檯,每周日要將窗戶擦洗一次。要保持地面、設施、牆面、窗檯、窗戶等干凈整潔。
七、必要物品與不必要物品的區分及必要物品的擺放
(一)、維修車間和設備庫
1、必要物品如下:
舉升機、定位儀、電焊機、氣焊機及氧氣瓶、剪板機、工具推車、維修工具、工具箱、台鑽、台鉗、砂輪機、滅火器箱、滅火器、千斤頂、抽廢機油機、氣泵、壓軸承設備、充電機、尾氣測試儀、服裝箱、鞋架、毛巾架、各種工作平台、清潔衛生用具等。
2、以上必要物品除舉升機、定位儀外,原則上全部劃線定位擺放並明確標示。所有在作業時需要移動的設備設施工具如工具推車、工具箱、電焊機、氣焊機、千斤頂等在作業完成後,必須馬上按擺放要求放回原位置。
(二)、客戶休息室
1、必要物品如下:
空調、電視機、電視櫃、飲水機、辦公桌椅、方櫃、電話、長條木沙發、單人木沙發、木茶幾、文件櫃、滅火器、黑板、清潔衛生用具等。
2、以上必要物品全部定位放置(不必劃線)。一般情況下保持位置不變,不能移動。
(三)、倉庫和廢舊庫
1、必要物品如下:
a、專用工具、貴重設備、儀器儀表及所有新購置的零配件及其它用品用具如清潔衛生用具等;
b、所有拆卸下來的有不同程度損壞的但能夠修好或有其它使用價值的零配件(放置場所為廢舊倉庫);
2、擺放原則如下:
a、能夠上架的物品要全部上架,先分大類如常用油品、發動機、底盤,將不同類別配件分開擺放;
b、同類配件按不同生產廠家分開擺放;
c、同一廠家的同類配件按不同規格型號分開擺放。
3、損壞的零配件處理原則
a、能夠修好的零配件,要及時修理好,作為內部車輛維修的備用零配件。備用零配件要求分類後統一放置在規定的區域內並明確標示。
b、不能修好但有其它使用價值的的零配件,要求分類後統一放置在規定的區域內並明確標示。
c、無法修好而且沒有其它任何使用價值的零配件,要按時定期作廢品回收處理。
八、不必要物品的清理
上述場所內除規定的必要物品之外,均為不必要物品。如增加必要的設備設施或其它需要使用的必要物品時,應當及時將其納入必要物品管理的范圍並確定放置位置、明確標示。
凡是不必要物品,必須及時清理出現場,以保持現場高效整潔有序。有回收價值的廢棄物可作廢舊變賣,沒有回收利用價值的廢棄物品則作垃圾丟棄。
九、工卡量具及其它必備物品的管理
(一)、工卡量具的配備及保管保養
1、工卡量具的配備、購置和發放由生產副經理批准。
2、發放實行以壞換新,丟失、故意損壞要照價賠償或自行購置補充。
3、常用工卡量具,由倉庫保管員造冊登記備案。倉庫保管員要健全領用及借用手續,作好定期保養並及時修復。
4、精密及貴重工卡量具,要按規定使用和保管。
(二)、專用工具的管理
1、專用工具由倉庫保管員負責保管、借出、收回。
2、借用專用工具,必須妥善保管、及時歸還,不能損壞、更不能丟失,並不得作專用功能之外的違規使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壞。
3、使用後,要擦洗干凈。對於盒裝的專用工具,盒內不得夾帶油渣等雜物。對於一些專用設備(如免拆清洗機、尾氣測試儀),使用完畢後,電線、管路要按規定整理好並擦拭乾凈。
(三)、維修工具的管理
1、所有維修工具,原則上按2人共用一套的原則進行配置。每套工具都放置在一個工具推車內,並由各班班長指定保管責任人、明確職責。保管責任人要監督並督促所在小組成員用完工具後馬上放回到工具推車內並整齊擺放、鎖好。
2、工具要嚴格分類擺放。不同類別的工具之間,要劃線分開(或其它分隔方式)。同一類別的工具原則上要按大小長短順序擺放整齊。
3、作業前,要根據檢修的難易程度決定是否使用工具推車。簡單檢修或遠程檢修可使用工具箱作業,難度大、檢修比較復雜的作業必須使用工具推車。
4、作業時,需要使用的工具、拆卸下來的鏍絲鏍母墊圈及其它較小的零部件等,要清洗干凈,要分門別類整齊有序放置在工具推車上面規定區域內,不得隨手放在地上或車上。工具推車必須與通道平行或成直角擺放,而且要從便於操作的角度出發確定擺放位置。在車底作業時,工具推車必須放置在車輛下方,以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5、下班之前,應當對工具推車及工具進行整理並擦拭乾凈,以保持清潔整齊。
6、如果使用工具箱作業,應當事先確認需要使用的工具並准備齊全、放置整齊,拆卸下來的鏍絲鏍母墊圈及其它較小的零部件等,也要整齊擺放在工具箱內或零件箱內。放置方法原則上同工具推車。
(四)、其它必備物品的管理
1、掃把、拖把、簸箕等清潔工具,以及護車布、座套、腳墊、方向盤把套等護車用品,其配備、購置和發放由生產副經理審批。
2、發放實行以壞換新,丟失、故意損壞要照價賠償或自行購置補充。護車用品、抹布等要整齊折好擺放在工具推車內,每個星期要清洗一次,平時要隨臟隨洗。
3、倉庫保管員應保持適當庫存,及時下達采購計劃,確保供應,並健全領用手續。
十、作業現場規范
1、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2、作業平台、支墊、支架等必須牢固,承受物品不得超重。
3、拆卸下來的總成和大件要清洗干凈,原則上放置在大托盤中,不準直接放在地面上。放置時間較長的要予以遮蓋,防止落上灰塵。
4、拆卸油箱及存油存水部位時,要用油盆水盆接漏,防止油、水落在地面上或地溝內。
5、起重吊裝作業,必須有專人監護,以防止事故發生。
6、車外作業時,必須正確使用護車布,而且不得進入車內。
7、車內作業時,要正確使用座套、腳墊、方向盤把套。
8、嚴禁在廠區內吸煙、隨地吐痰、食用帶皮殼的食物。
十一、作業流程規范
對於維修作業流程,公司實行看板管理。具體要求如下:
1、全體職工必須按流程進行操作,不得違反。
2、全體職工必須對整個流程的具體操作方法非常熟練。
十二、質量控制
(一)、質量管理組織機構
在經理領導下,副經理負責質量管理工作,兼任總質檢員。各班設質檢員1名,由班長兼任。
(二)、質量要求
1、修理完畢的車輛,必須符合修理技術標准(GB3798-83)規定的要求。
2、大修車輛必須達到行駛里程。自出廠六千公里或三個月時間內保證車輛技術狀況。
(三)、質檢工作程序
1、新出庫或上工序為原材料、零部件及總成,作業人員必須進行檢測,合格則進行下工序,不合格則報質檢員復核,並簽字退回倉庫或上工序。
2、零配件經加工、修理、裝配、調整,完工後交質檢員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後轉至下工序,不合格必須返工。
3、車輛維修完工後,先由主修人員自行檢查。自檢後由輔修人員互檢,再將車輛鑰匙交班長,由質檢員(即班長)進行檢驗,如符合質量標准,則填寫檢驗單並簽字,之後安排試車。試車完畢確認沒有問題,將車輛鑰匙交給調度員之後方可放行。如有必要,須交總質檢員再次進行檢驗。
4、出現質量返修事故,調度員及負責維修作業人員所在班班長,必須將返修車輛相關情況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四)、維修質量控制及相關事宜
1、啟動發動機檢查車輛故障時,應當先檢查風扇是否轉動、水箱是否有水。
2、車輛修理完畢試車時應當先檢查手剎、剎車是否靈敏。
3、零配件、汽車總成解體及組裝要按順序進行。解體時,原則上按先外後內、從左至右的順序進行。組裝時,則按解體時相反順序進行。在組裝時不能有任何東西漏裝,發現原來有漏裝的在維修作業時必須補裝好,確保完整、無遺漏。上螺絲時必須使用匹配的扳手等工具,力度必須適度,既不能使勁過大,也不能使勁過小。
4、常見故障判斷及檢查順序規范。
a、凡前來檢修的車輛,必須先由正副班長確認檢修難易程度,合理安排維修人員進行檢修。原則上難度大的檢修任務,安排技術較好的維修人員進行檢修,難度小的由其它維修人員進行檢修。
b、檢修前,必須先由正副班長(或班長指定的技術好的職工)先進行故障判斷,確認是否需要更換零配件以及需要更換哪些零配件。在作出決定之後方可實施。
5、更換零配件時,不匹配的零配件不允許安裝。
6、愛護各種儀表、設備。每次收工後,要將儀器儀表擦拭乾凈,並保持車間衛生清潔。每周星期五下班前要進行一次保養、檢修、校正。舉升機每天下班之前要例行檢查並擦拭乾凈。
7、當天上午的維修任務不得拖延到下午,當天下午的維修任務不得拖延到第二天。中午、晚上和星期六、星期天該加班完成的維修任務,正副班長必須安排加班。
(五)、配件質量控制及相關事宜
1、采購員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確保配件質量、數量、規格型號符合規定要求及實際需要。
a、嚴格把住進貨渠道關,確保配件品質。要求做到無假冒產品、次品入庫。
b、在確保質量的情況下,通過對供應商的價格比較,選擇質優價廉的供應商。
c、對內部車輛所需的配件尤其是貴重的配件,必須經公司領導批准或倉庫保管員下達采購計劃,方可購買。
d、熟悉各種配件的價格,密切與倉庫配合。新購進的配件,必須先清點入庫,之後方可裝配使用。
e、新購進的配件,票據必須與實物一致。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或與票據不一致,必須及時退貨。
2、相關事宜
維修人員到倉庫領取非常用原材料、零配件等,必須將車型、規格型號、名稱、數量報倉庫保管員。為確保采購准確無誤,倉庫保管員製作采購計劃單時,必須註明車型、規格型號、名稱、數量等,同時必須一式二份,一份交采購員,一份保留備查。臨時增加的采購項目,倉庫保管員和采購員必須將增加的采購項目列入各自所持的采購計劃單。采購員按計劃單采購回來並入庫以後,維修人員才能領用。
十三、安全操作規程
(一)、汽車電器操作規程
1、裝卸汽車電器零部件時,需要斷開電源的必須將汽車電源斷開,不能斷開電源的則不能斷開電源。
2、需要啟動發動機檢查電器時,應確保車底無人並拉緊手剎、放入空檔。
3、測試蓄電池時要用放電叉或萬用表測試,不可用手鉗或其它金屬試驗。
4、嚴格執行技術標准,確保質量,不合格產品禁止出廠。
(二)、電氣焊操作規程
1、未經專門培訓考試合格者,不準進行電氣焊工作。
2、嚴格按技術規程操作,確保產品質量與施工安全。
3、作業前必須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防護罩和絕緣手套,穿好膠鞋。
4、在車上焊接時,要清除周圍易燃物,管路電線不準搭在油箱或油架上;焊接及清理焊渣時,必須戴防護眼鏡;更換焊條時,必須戴電焊手套。
5、氣焊作業前,應對氧氣瓶、乙炔罐、壓力表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修好。氧氣瓶及焊割槍嚴禁帶有油污。乙炔發生器距施焊處不得少於2米。
6、點燃焊割槍時,應先開乙炔開關、後開氧氣開關,嚴禁用手持火柴直接點火。
7、安裝壓力表時,操作人員頭部轉向側面,不準面對瓶口。開關電源必須帶手套,不得面向開關,防止燒傷。冬季瓶口凍結,要用熱水燙,不準用明火烤。
8、禁止焊割油箱油桶及其它易燃容器。
(三)、砂輪機安全操作規程
1、專人保管,保持機器正常運轉。
2、新砂輪裝好後,必須測試全速運轉。砂輪運轉時,砂輪正面不準站人。
3、支墊架必須堅固,與砂輪的間隙不得大於3mm,砂輪機要裝安全防護罩。
4、作業時要戴防護眼鏡,嚴禁兩人同時在一個砂輪片上磨削,禁止在砂輪側面磨削。
5、使用砂輪機時,不準用棉紗或布包紮工件。
6、不準將過重過大的工件或軟片物品,如銅、鉛、錫等放在砂輪上打磨。
(四)、油漆安全操作規程
1、作業前帶好防毒面具。
2、金屬物面填充油性膩子,必須多次反復填刮,使膩子不能進入空氣。
3、金屬物品的內部,一般不使用油性膩子。在塗刷防銹底漆後,才能直接噴塗或塗刷色漆。
4、各種稀釋劑與漆均屬易燃危險品,必須存放在空氣流通、溫度適中的房中,並隔離火源與電源,防止強烈回光的照射引起火災。
5、要按技術要求進行噴漆,著漆表面要光亮、平整、完整、均勻。
(五)、汽車充電操作規程
1、作業前必須穿好工作服,換上耐酸膠鞋戴好耐酸手套。
2、硫酸、電解液容器要保證無滲漏。
3、加電解液時,要慢慢倒入電瓶中,靜止20分鍾後,確保通氣孔通氣,再擰上瓶蓋。
4、焊電瓶時要將電瓶蓋擰開,防止電瓶爆炸。電瓶液溫度不得超過45゜C。
5、充電時禁止超負荷運行,充電應有良好的通風裝置和防火設施,防止鉛中毒。
(六)、鈑金安全操作規程
1、作業前必須清除周圍雜物,檢查工具設備是否完好可靠。
2、手錘起落須注意錘頭范圍內的安全,握錘的手不準戴手套,以免手錘滑出傷人。
3、作業時應注意協調作業,以免意外傷人。
4、使用剪板機注意事項:
(1)、開關機應注意緊固上、下剪刀,並使上剪刀與下剪刀相對傾斜20゜-30゜。根據材料厚度,調整上、下剪刀的重疊及側度的間隙,進行空載試車。
(2)、開機前應檢查板料表面質量,如有硬疤、電渣等問題,則不能剪切。
(3)、不準過載剪切,使用完畢要切斷電源。
5、使用倒鏈和千斤頂時,必須確保頂靠牢固和連接可靠,以免傷人。
6、及時清理現場。
十四、團隊管理
各班正副班長和調度員組成一個協作團隊。相關事宜如下:
1、公司設總負責人和負責人兩名。總負責人由生產副經理兼任,負責人由公司指定。
2、負責人要領導管理好團隊。團隊成員要服從領導,聽從安排,主動協助負責人做好相關工作。
3、團隊的主要任務是為確保5S管理活動持續正常開展,及時發現並解決現場管理和日常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如:廢舊物品的定期回收處理,提出臨時物品如清潔用具用品和必要的小工具等的購置、保管和發放建議並報生產副經理審批實施,設備設施的定點放置管理,設備庫和廢舊庫的輪流清掃及整理整頓,分組工具數量及損壞情況定期點檢、正常損耗補充、丟失和人為損壞賠償,各種現場管理合理改善改進活動,為確保各項作業任務分配達到最佳狀態所進行的各種作業人員臨時性調整和搭配,為確保維修質量針對各種比較復雜、難度比較大的維修任務所進行的集體會診等等,以及其它相關事宜。
十五、技術培訓
每周星期四中午12:30---13:30,公司統一組織全體職工進行技術培訓。培訓老師及內容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十六、管理培訓
每周星期五中午12:30----13:30,公司統一組織各班正副班長召開全體職工5S管理例會。會議內容如下:
各班正副班長依次對照本守則規定和要求,將本周執行情況進行一次較為全面的回顧,總結經驗,吸取教訓。並公布每個職工本周扣分情況。
十七、綜合考評辦法及獎懲制度
本守則實行按月百分制綜合管理考評,具體如下:
1、考核責任人
正副班長、調度員的考核,由副經理、助理負責。維修人員的考核,由所在班正副班長負責。采購員的考核,由調度員負責。
2、考核內容
本守則和公司管理制度全部條款。
3、評分辦法
根據本守則和公司管理制度規定,逐項檢查、考核,每發現一次未履行管理職責或違反規定,則扣當事人1分,正副班長每漏查一次扣1分,部屬被查出而正副班長在場則扣正副班長及其部屬各1分。調度員對采購員的考核同前。
各班的全體職工每累計扣5分,則相應扣該班1分。每天考評一次,考核責任人必須作好相關記錄。扣分表由調度員統一保管,各班考核負責人和調度員都要將當天考核情況作好記錄,並於當天下班之前在調度員處將扣分情況准確登記在扣分表中。次月5日前,調度員要將考核扣分表上交副經理或助理,匯總後交財務核算。
4、各班獎懲
當月考核不足100分,根據考核分數按比例核發該班效益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效益工資=根據工時核算出來的效益工資×(考核分數/100)
5、個人獎罰
a、各班所扣發的效益工資,由財務根據各班每個扣分的職工所佔扣分比例將扣發的該班的效益工資核算到每個扣分職工並從其效益工資中扣除。
b、當月考核100分以下,根據考核分數按比例核發個人效益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效益工資=根據所在班效益工資按相關規定核算到個人的效益工資×(考核分數/100)
c、各班當月個人被扣發的效益工資累計數額,由財務統一平均分配給所在班其它職工。
d、正副班長對部屬的考核單列出來,主要根據其是否認真負責、是否嚴格考核作為獎懲依據,根據考核分數按比例核發班長補貼。計算方法如下:
實際發放補貼=規定的班長補貼×(考核分數/100)
e、正副班長、調度員的常規考核及獎懲同其它職工。
7. 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汽車維修行業管理,保證汽車維修質量,根據交通部、原國家經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頒布的《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從事汽車修理、維護或專項維修的企業及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汽車維修業戶)和各級汽車維修行業管理部門,均適用本辦法。第三條各級汽車維修行業管理部門負責汽車維修質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貫徹國家和交通部有關質量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對汽車維修行業維修質量進行管理、監督、檢查;
(三)指導、監督檢查汽車維修業戶建立健全內部質量保證體系和質量檢驗制度,執行汽車維修技術標准和工藝規范;
(四)組織汽車維修行業質量檢查評比;
(五)收集交流汽車維修行業維修質量信息,開展技術咨詢和質量診斷工作;
(六)組織汽車維修業戶質量管理人員及質量檢驗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
(七)受理汽車維修質量問題的申訴,負責進行調解處理。第四條各級汽車維修行業管理部門應建立健全汽車維修質量監督檢驗體系,實行分級管理。建立汽車維修質量監督檢測站(中心),為汽車維修質量監督和汽車維修質量糾紛的調解或仲裁提供檢測依據。汽車維修質量監督檢測站必須是經當地交通主管部門會同技術監督部門認定後頒發了《檢測許可證》的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第五條汽車維修企業必須建立健全與其維修類別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汽車維修個體業戶應有人負責質量管理工作,其管理機構和人員的主要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質量管理法規和本辦法;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交通部頒布的有關汽車維修的技術標准、相關標准以及有關地方標准;
(三)制定維修工藝和操作規程;
(四)依據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準的要求,制定汽車維修企業技術標准;
(五)建立健全汽車維修業戶內部質量保證體系,加強質量檢驗,掌握質量動態,進行質量分析,推行全面質量管理;
(六)開展質量評優與獎懲工作。第六條汽車維修業戶必須有明確的質量負責人和質量檢驗員。質量檢驗員必須經過當地汽車維修行業管理部門培訓、考核並取得汽車維修檢驗員證,方可上崗。第七條汽車維修業戶必須做好質量管理的基礎工資,建立健全並嚴格遵守與企業維修類別相適應的技術管理、計量管理和質量檢驗等規章制度。第八條汽車維修業戶在維修生產中必須遵守以下法規和標准:
(一)國務院發布的《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的有關規定;
(二)國家標准局發布的各項汽車修理技術條件,以及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機動車允許雜訊及測量方法和汽、柴油車排放標准及測量方法等;
(三)交通部第13號令發布的《汽車運輸業車輛技術管理規定》;
(四)交通部頒發的有關汽車修理技術標准(技術條件);
(五)各地制定發布的有關汽車維修技術標准。第九條汽車維修業戶在維修沒有國標、部標、地方標準的車輛時,應參照原車維修手冊、使用說明書和有關維修技術資料進行維修。第十條車輛進廠、維修及竣工出廠,必須由專人負責質量檢驗,並認真填寫檢驗單。一、二類維修業戶對進行汽車大修、總成大修、二級維護的車輛必須建立《汽車維修技術檔案》。第十一條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實行出廠合格證制度(汽車小修和部分專項修理除外),維修質量不合格的車輛不準出廠。汽車維修業戶在車輛維修竣工出廠時必須按竣工出廠技術條件進行檢測並向托修單位提供由出廠檢驗員簽發的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汽車維修業戶使用的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由汽車維修行業管理部門統一印製和發放。第十二條汽車維修業戶必須執行車輛出廠質量保證期制度。質量保證期內,車輛發生故障或損壞,承修業戶和托修單位按下列規定劃分責任:
(一)因維修質量造成的車輛故障或損壞,維修業戶應負責及時返修,由於維修質量問題而造成的車輛異常損壞或車輛機件事故,由承修業戶負責。
(二)由於托修單位違反使用規定或駕駛員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車輛故障或損壞,不屬於維修質量問題,經濟責任由托修單位自負。第十三條各級汽車維修行業管理部門應根據本地區情況,制定汽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制度的具體規定。
8. 上海市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市汽車(包括摩托車,下同)維修行業的管理,維護汽車維修市場秩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在本市專營、兼營汽車維修的國營、集體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以及個體工商戶。
本辦法所稱的汽車維修是指汽車的大修、總成修理、保養、小修和專項維修。第三條上海市交通運輸局是本市汽車維修行業的主管部門,負責本辦法的組織實施。其所屬的上海市汽車維修管理處,負責汽車維修行業的具體管理。
上海市汽車維修管理處可在市區設置管理所,負責所轄地區范圍內的汽車維修行業管理。
各縣交通局設置縣汽車維修管理所,負責本縣轄區范圍內的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業務上受上海市汽車維修管理處領導。第四條經營汽車專項維修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應具備必要的場所、設施和合格的修車技術工人。
經營汽車的大修、總成修理、保養、小修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經營場所、廠房、停車場地和維修設備;
(二)有必要的資金;
(三)有技術人員、合格的修車技術工人和管理人員;
(四)有質量檢測設備和符合國家計量標準的量具,以及經過培訓合格的質量檢驗人員;
(五)符合國家環境保護的要求。
開業的技術條件,由上海市交通運輸局制定。第五條凡申請開辦汽車維修業,國營和集體企業需持上級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個體工商戶需持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證明,向所在地汽車維修管理機關申請開業的技術審查;外商投資企業需持市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向上海市汽車維修管理處申請開業的技術審查。第六條汽車維修管理機關對開業技術審查的申請,須在七日內給予答復。經審查合格的,發給技術合格證。取得技術合格證的企業或個體工商戶,應憑證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經核准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開業。第七條在本辦法施行前已開辦的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應當在本辦法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申請補辦審批手續。對不符合開業技術條件的,汽車維修管理機關應責令其限期整頓;整頓無效的,可提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執照或注銷其兼營項目。第八條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變動維修項目,應在變更前一個月向汽車維修管理機關申請,經審查核准後,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凡需變動經營地點的,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的同時,應向汽車維修管理機關備案。第九條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申請歇業,應在一個月前,向汽車維修管理機關提出書面報告和交還技術合格證,並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歇業手續。第十條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必須照章納稅,並按規定向汽車維修管理機關繳納管理費。管理費按汽車維修營業收入的千分之五繳納。第十一條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嚴格執行汽車維修技術標准和技術規范,保證維修質量;
(二)禁止承修報廢車輛和已列入國家強制報廢范圍的車輛,禁止用維修配件拼裝汽車;
(三)承修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和改裝在用車輛,須憑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證明;
(四)實行車輛承修登記制度和托修車輛牌照管理制度;
(五)維修車輛出廠前,須經專職檢驗人員檢驗合格並蓋章。對大修或總成修理的車輛,承修者應在出廠後的三個月內和行駛里程一萬公里以內負責保修;
(六)佔用道路和公共場所從事維修作業或停放維修車輛,須得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同意。維修車輛試車須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規定;
(七)嚴格執行市物價和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制定的汽車維修工時定額和收費標准,工時費、材料費必須分項計算;
(八)必須使用上海市汽車維修業統一發票;
(九)按規定向汽車維修管理機關報送統計報表等資料。第十二條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與用戶因維修質量和費用發生爭議時,由汽車維修管理機關處理。第十三條對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汽車維修管理機關可以分別給予行政處罰:
(一)未取得市汽車維修管理機關發給的技術合格證,擅自專營或兼營汽車維修的,可責令其停止汽車維修業務,沒收其非法所得(材料費除外,下同)並可處以該項營業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罰款;
(二)未經批准擅自超越規定的維修范圍的,責令其停止超越維修范圍,沒收其非法所得,並可處以該項營業收入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的罰款;
(三)不執行汽車維修技術標准和技術規范,維修質量低劣而造成用戶損失的,承修者應賠償損失,並可處以該項承修營業收入百分之三十至百之至五十的罰款;
(四)超出規定收取維修費用,汽車維修管理機關可會同物價管理部門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五)不按規定使用上海市汽車維修業統一發票的,可處以該項維修營業收入的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的罰款;
(六)不繳、少繳、漏繳汽車維修行業管理費的,應督促其補繳,並視情節輕重,處以應繳額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五十的罰款;
(七)不服從管理,不及時報送統計報表的,汽車維修管理機關應給予批評,直至責令其停業整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