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4s店重大危險源
① 汽車4s店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XX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安全生產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為提高汽車維修安全事故應急的快速反應能力,確保科學、及時、有效應對安全事故,妥善處理,有效控制事態,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本公司各部門各崗位的工作職能,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一)本公司正常維修工作中,發生死亡1人及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
(二)本公司維修車輛出現重大維修質量安全事故問題,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傷亡及以上的重大險情。
本預案維修工作和維修車輛是指正常情況下,符合本公司規章制度及國家法律的相關維修工作和車輛。
二、工作機制
在市交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我公司對售後部各部門建立和完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和應急預案以及實施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各部門負責建立和擬定本部門維修作業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和應急預案,並負責根據應急預案的原則,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組織實施工作。
三、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XX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的重大安全事故應急組織體系,包括公司總經辦、行政部、售後部、以及售後各分部門的應急組織。各級部門在總經辦、行政部的統一領導下,堅持分級響應、分級管理為主的原則實行應急工作責任制。
(一)各級部門的應急組織與職責
1、售後服務和行政部根據市交管部門的應急工作制度及辦法,建立應急組織體系,由行政經理任應急組織體系負責人。售後服務部負責維修生產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工作的部門,包括車間辦公室、機電車間、鈑噴車間、質檢部、營業部、拓展部、客服部等,由車間辦公室牽頭負責。應急職責包括擬定本部門維修生產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指導本部門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及時了解掌握維修工作重大生產和質量安全事故情況,及時向車間辦公室和售後服務部報告事故情況,指導、協調本部門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開展事故應急研究、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2、行政部應加強對各部門建立和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工作。
(二)各部門的應急組織與職責
1、行政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定期組織演練,組織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及時向當地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2、售後服務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主管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結合公司目前的具體情況,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演練,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宣傳,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3、維修車間(含機電/鈑噴/美容精品):根據行政部門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和本企業的應急救援預案,結合維修車間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施工現場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四、應急准備
(一)售後服務部應當定期研究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本部門應急救援組織的建立和完善,加強重大安全的宣傳教育、監督檢查工作,防患於未然。
(二)行政部應當定期檢查本單位職責范圍內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
(三)車間辦公室應當定期檢查維修車間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應定期演練,器材、設備等應設專人進行維護。
(四)應急搶險救援工作需要多部門配合的,更據情況及需要及時通知和配合地方行政主管部門,與交通、公安、衛生、消防、安監局等有關部門及時溝通、密切合作,共同開展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五)行政部要建立本單位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重大災害事故資料庫,並及時更新,定期完成風險分析及評估報告,建立健全預警聯動機制及時消除隱患。
(六)各部門主管應24小時保持手機開機,以備緊急情況聯絡。
五、應急響應
(一)事故報告
1、報告原則
應遵循「迅速、准確」的原則,在第一時間上報重大安全險情或重大事故情況。
2、報告程序
(1)發生重大安全險情或重大事故後,相關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如實向主管領導或行政部報告。
(2)主管部門或行政部接到事故報告後,迅速核實有關情況,並立即報告分管副總經理。
(3)發生嚴重火災事故,要及時上報消防、交通等政府部門。
(4)發生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要及時上報公安、交通、等政府部門。
3、報告內容
重大安全險情或重大事故報告的內容:
(1)險情或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類別、人員傷亡情況;
(2)險情或事故發生的單位名稱、資質等級情況,單位負責人、企業法人代表等有關人員的姓名及執業資格等情況;
(3)險情基本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緊急搶險救援情況,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
(4)原因的初步分析;
(5)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與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及報告時間。
(二)救援程序
發生事故的部門立即啟動本部門的現場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本單位應急組織開展救援行動,迅速控制危險源和現場,組織群眾自救互救,同時報告上級部門及應急救援機構或組織請求救援。
1、主管部門根據事故的級別啟動相關預案。
2、行政部接警後,根據事故級別啟動本預案,立即成立事故現場指揮小組,具體指揮現場救援工作。各部門按照本預案規定的職責開展救援行動。
(三)事故處置
相關部門應遵循「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各司其職、協同配合」的原則,共同做好重大安全險情或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
1、各有關部門,在行政部統一領導指揮下,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迅速趕赴事故現場,按照應急指揮命令和應急預案中的職責分工,協助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做好搶險救援工作,會同安全監管等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及時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續報有關情況。
2、在公安、消防、衛生等專業搶險力量到達現場前,應立即啟動本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全力協助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同時協助有關部門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妥善保管有關證物,配合有關部門收集證據。
(四)信息發布
重大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聞發布,由市政府或有關行政機關單位實施集中、統一管理,以確保信息正確、及時傳遞,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向社會公布。同時,向公眾發布警告或者勸告,採取嚴格的防範控制措施,防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
六、應急終止
(一)行政部應急組織應根據重大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展和結束情況,及時向公司總經辦和董事會報告。
(二)應急狀態終止後,各相關部門應及時作出書面報告。書面報告的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及搶險救援經過;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後果,包括傷亡人員情況及經濟損失等;預防事故採取的措施;應急預案效果及評估情況;應吸取的經驗教訓以及對事故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的處理情況等。
七、保障工作
(一)宣傳教育
各級主管部門按照政府的統一部署,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重大安全事故及有關知識的宣傳,增加預防安全事故的常識和防範意識,提高防範能力和應急反應能力。並通過定期組織實戰演習,增強應急處置能力。
(二)人員力量保障
行政部對本單位的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基本人員力量進行摸底檢查。組建由行政部保安、維修車間、前台接待等組成的三支固定的應急救援隊伍,並加強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基本人員技能培訓和力量:
1、設備搶險力量:主要由車間維修人員、設備管理人員、設備維護人員組成,承擔事發現場的設備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
2、安全咨詢力量:主要由從事現場管理、設備管理、設備維護等工作的技術人員組成,擔負事發現場的安全性鑒定、研究處置和應急方案、提出相應對策和意見的任務。
3、應急管理力量:主要由行政部和各級部門主管組成,擔負接收應急命令,指示、組織各相關部門人員對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置,並與有關單位進行協調及信息交換的任務。
② 汽車4S店有什麼危險化學品
汽油、柴油、清洗劑、氣瓶、油漆
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53號,2012)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55號,2012)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1號,2011)
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號,2005)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3號,2006)
非葯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5號,2006)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5號,2012)
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5號,2007)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6號,2007)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7號,2009)
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21號,2009)
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22號,2009)
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23號,2009)
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24號,2009),
冶金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26號,2009)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30號,2010)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36號,2010)
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公安部令第6號,1990)
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公安部令第107號,2009)
農葯生產管理辦法(國家發改委令第23號,2005)
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商務部令第23號,2006)
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12〕16 號)
化學工業部安全生產禁令(化工部令第10號,1994)
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勞部發〔1995〕56號)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0號,2011)
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安全管理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3號,2012)
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57號,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