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修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範本
1. 汽車維修行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什麼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機動車維修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強化機動車維修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職責,確保生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本規范適用於廣州市轄區內取得經營資質的各類別的機動車維修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三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當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按照本規范,制定本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業務操作規范和監督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及做好相關實施記錄。
第四條
交通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機動車維修企業的安全生產指導,督促機動車維修企業履行好安全生產管理的主體管理責任。市級交通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指導全市機動車維修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制定相關的政策規定;各區、縣級市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對行政區內機動車維修企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檢查指導。
廣州市汽車摩托車維修行業協會應充分發揮行業自律作用,定期組織對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自查自糾,積極配合政府管理部門落實安全生產各項要求。
第五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的安全生產總體目標是加強企業安全生產源頭管理,有效預防和減少因企業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爆炸、觸電、機械傷害以及其他的安全生產事故。
第六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是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的領導責任,是企業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其他分管領導對分管的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機動車維修企業的第一責任人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須與各安全生產崗位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實行安全生產層級責任制。
第七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當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第八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應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制定完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及應急預案,保證安全生產配套資金的落實,規范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確保員工持證上崗並加強對職工的安全生產教育。
第九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應當配合政府相關管理部門組織安全生產宣傳、檢查、事故處理、責任追究等工作,對有關部門提出的安全生產改進措施和整改意見,應當嚴格落實。
第十條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或險情時,機動車維修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救援,並及時上報相關部門。
2. 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2021修正)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規范機動車維修經營活動,維護機動車維修市場秩序,保護機動車維修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機動車運行安全,保護環境,節約能源,促進機動車維修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應當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機動車維修經營,是指以維持或者恢復機動車技術狀況和正常功能,延長機動車使用壽命為作業任務所進行的維護、修理以及維修救援等相關經營活動。第三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依法經營,誠實信用,公平競爭,優質服務,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維修質量主體責任。第四條機動車維修管理,應當公平、公正、公開和便民。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封鎖或者壟斷機動車維修市場。
托修方有權自主選擇維修經營者進行維修。除汽車生產廠家履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汽車質量「三包」責任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指定維修經營者。
鼓勵機動車維修企業實行集約化、專業化、連鎖經營,促進機動車維修業的合理分工和協調發展。
鼓勵推廣應用機動車維修環保、節能、不解體檢測和故障診斷技術,推進行業信息化建設和救援、維修服務網路化建設,提高機動車維修行業整體素質,滿足社會需要。
鼓勵機動車維修企業優先選用具備機動車檢測維修國家職業資格的人員,並加強技術培訓,提升從業人員素質。第六條交通運輸部主管全國機動車維修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的機動車維修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機動車維修管理工作。第二章經營備案第七條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應當在依法向市場監督管理機構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後,向所在地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進行備案。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本規定實施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不得向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收取備案相關費用。第八條機動車維修經營依據維修車型種類、服務能力和經營項目實行分類備案。
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根據維修對象分為汽車維修經營業務、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業務、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和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四類。
汽車維修經營業務、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根據經營項目和服務能力分為一類維修經營業務、二類維修經營業務和三類維修經營業務。
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根據經營項目和服務能力分為一類維修經營業務和二類維修經營業務。第九條一類、二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可以從事相應車型的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整車維護、小修、維修救援、專項修理和維修竣工檢驗工作;三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含汽車綜合小修)、三類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可以分別從事汽車綜合小修或者發動機維修、車身維修、電氣系統維修、自動變速器維修、輪胎動平衡及修補、四輪定位檢測調整、汽車潤滑與養護、噴油泵和噴油器維修、曲軸修磨、氣缸鏜磨、散熱器維修、空調維修、汽車美容裝潢、汽車玻璃安裝及修復等汽車專項維修工作。具體有關經營項目按照《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第十條一類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可以從事摩托車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整車維護、小修、專項修理和竣工檢驗工作;二類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可以從事摩托車維護、小修和專項修理工作。第十一條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業務,除可以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業務外,還可以從事一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第十二條從事汽車維修經營業務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維修車輛停車場和生產廠房。租用的場地應當有書面的租賃合同,且租賃期限不得少於1年。停車場和生產廠房面積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二)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設備、設施。所配備的計量設備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准要求,並經法定檢定機構檢定合格。從事汽車維修經營業務的設備、設施的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從事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設備、設施的具體要求,參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執行,但所配備設施、設備應與其維修車型相適應。
(三)有必要的技術人員:
1.從事一類和二類維修業務的應當各配備至少1名技術負責人員、質量檢驗人員、業務接待人員以及從事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的維修技術人員。技術負責人員應當熟悉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業務,並掌握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質量檢驗人員應當熟悉各類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檢測作業規范,掌握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故障診斷和質量檢驗的相關技術,熟悉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服務收費標准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並持有與承修車型種類相適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從事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的維修技術人員應當熟悉所從事工種的維修技術和操作規范,並了解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及相關政策法規。各類技術人員的配備要求按照《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2.從事三類維修業務的,按照其經營項目分別配備相應的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的維修技術人員;從事汽車綜合小修、發動機維修、車身維修、電氣系統維修、自動變速器維修的,還應當配備技術負責人員和質量檢驗人員。各類技術人員的配備要求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四)有健全的維修管理制度。包括質量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車輛維修檔案管理制度、人員培訓制度、設備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五)有必要的環境保護措施。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3. 汽車維修站員工的安全責任書
班組長安全職責:
1、對本班組安全生產和職工人身安全、健康負責;
2、發現事故苗頭和事故隱患及時處理和上報,
3、組織安全日活動,堅持班前講安全、防火,班中檢查安全、防火,班後總結安全、防火工作;
4、認真貫徹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5、發生事故立即報告,並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擴大,組織職工分析事故原因.
6、對從事有明顯危險或嚴重違反操作規程的職工有權停止操作,並安排好崗位操作人員,報告領導,
7、搞好安全和消防設施、設備的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保持靈活好用,檢查職工合理使用勞保用品和正確使用各種消防器材。
工人的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規定和安全規程,熟練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
2、上崗操作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正確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產,平穩操作,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工藝紀律,認真做好各種紀錄,不得串崗、脫崗、嚴禁在崗位上睡覺、打鬧和做其它違反紀律的事情,對他人違章操作加以勸阻和制止;
4、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有權拒絕一切違章作業指令,並立即越級向上級匯報;
5、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發生事故時要及時搶救處理保護好現場,及時如實向領導匯報;
6、加強巡迴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自己不能處理的應立即報告;
7、積極參加安全活動,提出有關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全體成員都清楚的知道自己所在崗位的基本職責,公司全體的職工都能認真積極的配合安全委員會的工作,在第一責任人的帶領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隱患,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4. 汽車維修班組安全安全生產責任書
修理廠安全生產責任書及三項控制指標
我廠為加強各修理車間班組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落實各自的責任,特與各員工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及汽車維修安全生產三項控制指標。
工作責任
1、服從調度,聽從指揮,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特別是「修理工安全操作規程」)以科學的態度和方法修車,按時完成汽車二級維護和各項修理、保養任務。
2、盡忠職守、保守秘密。
3、准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4、遵守安全衛生制度,嚴禁在車間吸煙,保持整潔,講究衛生。保持作業區干凈、安全,車輛出廠前一定要將車擦洗干凈。
5、配合其它工種,搞好團結協作,共同完成好生產任務與檢修工作。
安全責任
1、修車之前必須檢查所使用的安全凳、千斤或舉升機等機具是否安全可靠,嚴禁有不安全的因素存在。
2、用千斤頂作業時,必須選擇平坦、堅實場地,待車停穩後用三角木掩好車輪,然後用安全凳按車型規定的支撐點將車輛支撐穩固,嚴禁單純用千斤頂車並在車下作業。
3、修理作業時,應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注意保護汽車的漆面光澤、裝飾完好,地毯和座椅干凈。
4、施工中工具、零配件必須按一定的順序擺放整齊,不得隨地亂放,按「三不落地」的要求文明操作。完工後應清點擦洗工具收好。
5、拆裝零部件時,必須使用合適的工具和專用的工具按工藝要求操作,切忌蠻干。
6、修理過程中,應認真檢查原件與更換件是否合乎技術要求,嚴格按修理技術規范精心施工,嚴格檢查、調試。
7、不得將手伸進變速箱內檢查齒輪,以免咬傷手指,不得用手指試探螺孔、銷控,以免錯位時剪短手指。
8、維修用的廢油或油盆,必須放在安全或指定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特別是發動機排氣管及消音器附近決不能放置汽油盆。
9、竣工後,在發動機啟動前應先檢查各部裝配是否正確,是否加足潤滑油、冷卻水,並置變速器的空檔,拉緊手制動,輕點馬達試轉。
10、車上或車下有人時,決不能啟動發動機。
11、發動機過熱時,不得立即打開水箱蓋,以防沸水噴出傷人。
12、車間內啟動發動機時間不能過長,以免CO中毒。
13、不得在汽車的正前方或正後方指揮車輛位移,以免擦傷或擠傷。
14、工作完成後,要及時清理打掃場地,將維修機具放回指定位置,保持施工場地整潔。
15、下班前必須拉閘,關閉電器開關。
16、凡不能認真履行上述職責的均給予5—200元的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
汽車維修安全生產三項控制指標:
1、質量保證期內的車輛返修率低於5%。
2、質量監督抽查上線一次合格率不低於90%。
3、汽車維修企業質量檢驗員、維修工持證上崗率100%。
和誠行汽車維修服務中心 車間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日
5. 汽車維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什麼
汽車維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介紹如下:安全第一: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種、機電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定期檢查制度執行情況。安全生產法:根據《安全生產法》要求,成立安全生產管理領導機構,生產部門和班組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監督、教育、檢查員工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定期培訓: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教育員工嚴格執行各工種的工藝流程、工藝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操作。專業操作:維修車輛前,應先將車輛停放好,支撐牢固後再進行操作。起重設備應由專門人員操作。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車下,舉升車輛時不得檢修舉升設備。道路測試車輛必須由有駕駛證且技術熟練的測試駕駛員進行,並在指定路段行駛。定期檢查:有毒、易燃、易爆和化學物質、灰塵、腐蝕劑、污染物、壓力容器等。應有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壓力容器和儀表應嚴格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進行定期檢驗。
6. 汽車維修行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有與其作業內容相適應的專用維修車間和設備、設施,並設置明顯的指示性標志;
2、有完善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包括報告程序、應急指揮以及處置措施等內容;
3、有相應的安全管理人員;
4、有齊全的安全操作規程。
5、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是指對運輸易燃、易爆、腐蝕、放射性、劇毒等性質貨物的機動車維修,不包含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罐體的維修。
6、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確保安全生產。機動車維修從業人員應當執行機動車維修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6)汽車維修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範本擴展閱讀: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行業或者地方的維修標准規范和機動車生產、進口企業公開的維修技術信息進行維修。尚無標准或規范的,可參照機動車生產企業提供的維修手冊、使用說明書和有關技術資料進行維修。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得通過臨時更換機動車污染控制裝置、破壞機動車車載排放診斷系統等維修作業,使機動車通過排放檢驗。
7. 汽車修理安全活動制度怎麼寫
汽車維修管理制度
一、不準赤腳或穿拖鞋、高跟鞋和裙子上班。留長發者要帶工作帽;
二、工作時禁止吸煙;
三、工作時要集中精神,不準說笑、打鬧;
四、使用一切機工具及電氣設備,必須遵守其安全操作規程,並要愛護使用;
五、工作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不準光膀子進行工作;
六、嚴禁無駕駛證人員開始一切機動車輛;
七、嚴禁開努與駕駛證規定不相符的車輛;
八、未經領導批准,非操作者不得隨便動用機床設備;
九、工作場所、車輛旁、工作台、通道應經常保持整潔,做到文明生產;
十、嚴禁一切低燃點的油、氣、醇,與照明設施及帶電的線路接觸。
汽車維修竣工檢查制度
一、按照維修協議合同內容檢驗;
二、檢驗所修項目的技術性能是否達到技術標准;
三、作外觀檢查應完好清潔;
四、整車外觀檢查和試車;
五、路試後要填寫試車技術卡存檔;
六、按維修協議內容和技術標准向用戶交車。
汽車電工安全操作制度
一、裝卸汽車發電機和起動機時,應將汽車電源總開關斷開,切斷電源後進行,未裝電源總開關的,卸下的電線接頭應包紮好;
二、需要起動機檢查電路時,應注意車底有無他人在工作,預先打招呼、拉手剎、放空檔,然後發動,不熟練人員及學員不得隨便發動;
三、汽車內線路接頭必須接牢並用膠布包紮好。穿孔而過的線路要加膠護套;
四、裝換蓄電池時,應有用蓄電池攀帶;
五、蓄電池架發現損壞時,應立即移工修理,不得湊合使用;
六、裝蓄電池時,應在底部墊以橡皮膠料,蓄電池之間以及周圍也應用木板塞緊;
七、電池頭、導線夾應裝可靠,不準用鐵絲代用;
八、配製電液時,應將硫酸輕輕加入蒸溜不內,同時用玻璃棒不斷攪拌達到散熱迅速的目的。嚴禁將水注入硫酸內,人員應穿戴膠水鞋和橡膠手套,戴防護眼鏡;
九、蓄電池維修、裝配間應有良好的通風設備和防火設備,防止人員鉛中毒及發生火警。充電池工作間空氣要流通,室內及存放蓄電池地方4米內嚴禁煙火。
十、切實執行電池在新裝及大修後的第一次充電。初充電的好壞直接影響蓄電池的壽命。初充電後至少應以相當於蓄電池容量的1/10的放電率放電一次,直至單電電壓降至1.7V為止。再以初電的充電率充足,充足後安置24小時後方能使用。
十一、充電時應將電池蓋打開,電液溫度不得超過450C。
十二、蓄電池應用放電叉測量,不可用手鉗或其它金屬試驗,防止發生爆炸。
十三、工作時,如不慎有電液落在皮膚或衣服上,應立即用5%蘇打水擦洗,再用清水沖洗。
十四、清洗發電機、起動機及其他電器設備應使用不帶添加劑的工業汽油,並注意防火。
安全治理規定
1 、 各部門負責人 、生產班組長為所在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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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全場職工必須牢記「生產必須安全」「安全是最大效益」地思想;時刻綳緊安全生產弦;杜絕三違行為;不安全果斷不生產 •
3 、 機修工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維修工藝規范;並做好工作業人詳細記錄 • 特別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
4 、 對移動電器 、氧乙炔氣 、起吊設備 、擱車凳使用之前;必須例行檢查;切不可粗枝大葉;懷僥幸思想;否則一時疏忽;終身遺憾 •
人力資源網站海內最專業的人力資源治理網站HR平台;提供人力資源專業資料 •
5 、 加強工業汽油地領用制度;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時要環視四周情況;嚴禁明後靠近;必要時設置明顯標志;安全使用 •
6 、 休息室 、工具櫃嚴禁存放配件 、汽油;每發現一次處伐20美金 •
7 、 必須使用擱車(bi4 xu1 shi3 yong4 ge1 che1)凳擱車;擱車時;支撐部位正確可靠;在使用兩柱舉升器時;離地20cm時;檢查是否穩定;確保安全可靠 •
8 、 遇有重載車輛報修時;婉言謝絕或卸載後修理;切不可蠻干惹事 •
人力資源論壇是是一個為人力資源工作者提供HR工具箱下載 、人力資源交流的平台 •
9 、 工作過程中;相互不許打玩 、嘻鬧;嚴防傷害自己或被他人傷害 •
10 、 有證人員不亂開車;私自動用客戶車輛一次伐款100美金;開私車一次伐款100美金;發生事故責任自負;無證人員嚴禁開車 •
11 、 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必須常常巡視生產場所;要有預見性;及時耽現事故隱患;糾正事故苗頭 • 每月必須進行一次職工安全教育;每月對全場地移動電器 、舉升設備 、氧乙炔氣 、滅火消防器材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並做好整改記錄;每月定期召開一次安全領導小組會議;並做好會議工作檢查記錄 •汽車修理廠人員崗位職責
12 、 材料銷售部門 、財務部面が要做好防盜工作;閑雜人員不得進入財務室 、倉庫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