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汽車配件方面的政策法規
1. 汽車上的哪些部件改裝是合法的
汽車改裝界流傳著這么一句話「買車不改,不如推海」,雖然聽上去有些誇張,但對於追求個性和激情的車主,對自己的愛車進行改裝顯得尤為必要,誰不想成為街上最靚的仔?但是,愛車不是你想改想改就能改,違法改裝換來的不是個性,是交警蜀黍的扣分罰款套餐。
最後
對於玩改裝的車友來說,最擔心的就是交警揮不揮手,能不能過年檢。其實合法改裝完全不用擔心這些,在相關部門做好備案,合乎法規改裝,就可以正兒八經上路,再也不用提醒吊膽。還有哪些要補充的歡迎大家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2. 汽車零部件出口遵守哪些法規
1、汽車配件的出口同普通產品出口相同。但必須是通用配件,特製配件要遵守知識產權。 2、礦產品分類太多,出口流程比較復雜,出口配額也由於種類不同而區別很大。問的太含糊,沒法回答。 礦產品進口涉及有害及爆炸性礦產品,有特別的安全規定,甚至禁止進口,種類也很多。一般礦產品進口沒有限制,同普通產品進口相同,程序也相同。 3、中國很少鐵礦粉出口,中國的鐵礦分布雖廣,但一般都是品味50%,甚至40%以下的貧礦,相比進口礦平均62%以上的品味,國外根本沒人要。
3. 汽車三包關於關鍵零部件退還的規定
汽車三包關於關鍵零部件退還的規定,我為你提供相關信息,希望能幫到你。
2013年1月15日,國家質檢總局發布了《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並於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本次發布的汽車三包政策包括九章共48個條款規定,分為總則、生產者義務、銷售者義務、修理者義務、三包責任、三包責任免除、爭議處理、罰則和附則。其中,對於期限劃分,汽車三包政策指出,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是不低於2年或者是行駛 里程 5萬公里;同時,包修期限是不低於3年或者行駛里程6萬公里,均以先到者為准。
汽車三包關於關鍵零部件退還的規定如下:
一、關鍵零部件失效
從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60天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燃油泄漏,就可以選擇換貨或退貨。
二、嚴重安全故障累計進行2次修理
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三、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
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後,或者發動機、變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發動機、變速器與其主要零件更換次數不重復計算。
四、同一主要零件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
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提醒:
消費者更換或退貨的,銷售者應負責。同時,在產品三包期內,因質量問題修理時間超過35日的,或因同一產品質量問題修理累計超過5次的,銷售者負責更換。
相關知識延伸閱讀:汽車三包政策是指什麼
2013年1月15日國家質檢總局公布了汽車三包政策。三包政策早已有之,不過專指零售業。尚未涉及汽車,房產等。汽車三包政策三包是零售 商 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的簡稱。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採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對不是因用戶使用、保管不當,而屬於產品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提供該項服務。
1、換車:同一故障修理超過5次可換車。在三包有效期內,如果汽車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天,或者同一個產品質量問題引發的修理累計超過5次,消費者可以換車。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
2、退車:發動機換兩回仍不正常可退車。在三包有效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後;或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費者選擇退貨時,銷售者應當負責退貨。如果家用汽車產品符合更換條件,銷售者無同品牌同型號產品,也無不低於原車配置的產品向消費者更換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銷售者應當負責退貨。
3、修車超5天車主有權開備用車:在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其中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20194. 預估一下,我國汽車零部件行業會如何發展有哪些趨勢
汽車零部件行業作為汽車的前端產業鏈,對汽車產品舒適性、可靠性、安全性等影響顯著,零部件的發展方向又與整車的發展密不可分。它的發展出現了以下幾種趨勢:
1. 客戶需求趨勢
汽車用戶需求趨勢是汽車行業發展的引擎,也直接影響著汽車零部件整體技術的發展趨勢。隨著80、90後新一代司機的涌現,未來客戶將更加註重駕駛體驗,追求舒適性、安全性、便利性、經濟性等方面,主要表現為車載通訊及車載娛樂需求增加,系統不斷更新升級,車輛內飾追求綠色環保、美觀大方,因此新材料新工藝的應用需求增加,懸架系統不斷升級,NVH性能也要不斷提升;安全性方面,客戶需求已經由被動安全向主動安全轉變,主動安全需求日益增加,如車身穩定系統、車道偏離預警系統、自動緊急制動系統、盲區監測、前下防撞、爆胎應急安全裝置等功能已經成為車輛標配;
電動化方面,要求在新型動力(新能源)開發、材料選用、加工工藝、汽車使用過程尾氣處理和報廢等環節中充分體現節能減排、汽車與環境的和諧,新能源成為行業熱點;輕量化方面,汽車輕量化實際上就是零部件的輕量化,輕量化材料的使用、材料結構性能優化,鋁鑄件、鋁鎂合金件、車用塑料件的大量應用將是一個趨勢;系統化和模塊化方面,系統化是功能的集成,開發的概念,整車廠與供應商聯合開發,供應商從零部件設計、開發、檢測、試驗驗證等過程全程參與,供應商為主機廠提供零部件整體解決方案。模塊化是將總成和零部件按其在汽車上的功能組合在一起,形成一個高度集中、完整的功能單元,通用化和標准化程度提高。
4.發展模式趨勢
國外汽車行業整車與零部件發展模式主要有西歐、美國、日韓等,西歐主要是自由發展模式,零部件相當發達,甚至超過整車發展,整車與零部件廠家以契約關系為基礎;美國和加拿大模式,零部件與整車勢均力敵,主要以市場競爭為基礎;日本和韓國是相互協作模式,零部件相當強大,以資本關系為基礎,但仍受整車廠制約;俄羅斯模式,零部件基本依附或從屬於整車廠,暫未取得相對獨立地位。
我國整車廠與零部件發展關系主要有主機依附型、政府扶植型、市場自主型、外商投資型等模式,主機依附型主要是一些整車廠旗下的零部件企業,發展高度依附於整車廠的發展;政府扶植型零部件企業主要位於湖北、廣州等地,這些地方整車廠分布較多;市場自主型零部件企業主要依靠自身成熟先進的管理模式、領先的技術優勢搶占市場;外商投資型零部件企業主要有熟知的德爾福、偉世通、博世等。
未來總體上零部件企業將不斷從整車廠剝離,整車製造企業逐步由傳統的縱向一體化向專業化生產模式轉變,零部件越來越多依靠外部獨立的零部件製造商提供。零部件從整車剝離,相互間建立起對等合作、戰略夥伴的新興互動協作關系。但是無論哪種模式,均表現為整車廠必須掌控核心零部件。
5. 汽車製造法律法規
汽車製造的法律法規有以下有關法律:
1、《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管理辦法》
2、《3C認證管理》
3、《國家環保型式核准》
法律法規,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地方法規、地方規章、部門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以及對於該等法律法規的不時修改和補充。
6. 汽車零部件的三包條款
汽車「三包」直到現在仍沒有明確的說法,全國人大代表、廣州汽車集團總經理曾慶洪再次呼籲汽車「三包」及早出台。
又是一年「3.15」,又是一年的「兩會」,全國人大代表、廣州汽車集團總經理曾慶洪再次呼籲汽車「三包」盡快出台。
汽車「三包」這個已經讓人疲倦的問題,直到現在仍沒有明確的說法。曾慶洪對記者表示:汽車「三包」規定出台的消息2001年就曾傳出,2004年年底《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草案)》公示徵求意見。然而,自2005年以來,汽車「三包」規定如石沉大海。消費者遇到質量問題,仍無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除此之外,曾慶洪還帶來了其他方面的提案,主要包括:落實國家鼓勵自主創新優惠稅收政策、完善汽車行業管理、統一轎車等級劃分標准、修改《價格法》、零部件銷往出口加工區適用稅收優惠政策等。
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立法
汽車產品的「三包」規定遲遲沒有出台,使得消費者維權艱難、汽車使用費用高昂並且手續繁瑣。
如某車主的新車剛剛跑了1000公里發動機就出現故障,大修一次後又跑了2000公里,同樣的問題再次出現。他想退車,結果遭到拒絕。在隨後的一年時間內,他找了媒體、廠家、消協,還找了權威部門進行鑒定,結果仍然不能退換。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草案)》的免責條款規定,「因消費者未正確使用、維護、修理產品,而造成損壞的部分」以及「發生故障後,消費者自行處置不當,造成損壞的部分」不在「三包」的范圍,對於何為「消費者未正確使用」、何為「自行處置不當」,草案中並未明確。在產品質量糾紛中,處於弱勢群體的消費者必然處於不利地位。
因此曾慶洪建議盡快出台「三包」法規,他認為我國可以借鑒國外的做法,把「三包」中有關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內容納入到《質量法》中。如美國,在製造商質量擔保期內出現缺陷的車輛,合理修理次數後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費者有資格要求換車、貨幣賠償或其他補償;在歐洲,銷售者提供的產品不符合銷售商允諾或消費者合理期望,需承擔更換、修理、降價處理或補償消費者損失的責任。此外,「三包」的權利主體除了自然人消費者以外,還應擴大到法人主體。
同時曾慶洪還提出應該實行汽車產品質量糾紛舉證責任倒置制度。他說:「『誰起訴,誰舉證』這一在絕大多數領域通行的原則,在解決汽車質量問題糾紛時顯得很無力,因為沒有一個明確具體的評判標准,消費者在實際操作中很難舉證。高昂的鑒定費用也可能讓消費者中斷維權道路。因而在產品質量糾紛中,應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制度,由汽車製造商和銷售商證明汽車產品質量合格。」
應理順車業管理體制
此次曾慶洪除了為消費者爭取權益之外,還為廣汽自主爭取相關的優惠政策。他告訴記者,財政部及國家稅務總局2006年發布了《關於企業技術創新有關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再次明確了國家鼓勵企業技術創新的優惠稅收政策。曾慶洪建議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使政策落到實處。
現在「大部制」成為各界熱議的話題,對於汽車行業來說,行政管理方面也存在著管理體制職能分割過細的情況。曾慶洪介紹:多部門職能交叉,造成「多頭、多環節管理」。與此相對應的是,各部門基於自己的管理職能頒布各種政策規章。管理職能重復,部分政策法規內容重疊矛盾。這些繁雜的政策法規在實施過程中不僅加大了政府的管理成本和協調成本,也加重了企業的成本,降低了效率。
如在汽車產品認證中,新車上市要通過國家發改委、國家認證委和國家環保總局的強制性認證,同時受《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管理辦法》、《3C認證管理》、《國家環保型式核准》等政策法規的調整;而公告認證、3C認證和環保認證有許多重復的內容,其中公告認證規定的檢驗項目總計為49項,3C認證規定的檢驗項目為47項,兩者完全一致的項目有44項,也就是說,這兩種認證的檢測項目重復率達到了90%。企業所有的產品等於是做了兩遍幾乎一致的檢測。
曾慶洪在提案中建議:應當理順汽車行業的政府管理體制,完善行政管理模式,實行集中化的縱向管理模式。
據介紹,關於汽車行業的管理模式,外國主要有「一部制」和「兩部制」兩種模式。以歐洲為代表的「一部制」模式由一個主管部門集中行使與機動車相關的職能;以美國為代表的「兩部制」模式由運輸部和環保局分別行使安全、節能、防盜和環保職能。在發達國家,機動車管理納入整個國家交通管理體系當中,基本上實現了事前、事中、事後管理的有機結合。實行集中化的縱向管理模式,有利於減少重復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參考國外管理經驗,在中國汽車產品認證中,可將公告認證、3C認證和環保認證統一起來,實行檢驗項目互認,減少重復的檢驗項目。
7. 汽車零配件行業有沒有能耗的法規要求
汽車零配件行業有能耗的法規要求。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內燃機工業節能減排的意見》提出,加強內燃機機械效率提高技術的研發和應用,重點開展低摩擦技術的開發應用,推進智能化、模塊化部件的產業化應用,實現部件的合理配置和動力總成的優化匹配:在乘用車節能惠民補貼、農機工業財政補貼等政策的基礎上,研究制定推廣節能環保型商用車的財政扶持政策,帶動高效內燃機的發展。
8. 汽車配件質保期
在開具購車發票那天起60天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以內,發動機、變速器等主要汽車零件出現質量問題的,可以申請免費更換相應的部件。同樣在60天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以內,車輛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泄漏等質量問題時,也可以申請免費更換或者退貨。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18條規定在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以及第27條規定更換家用汽車產品後,銷售者、生產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新的三包憑證,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更換之日起重新計算。
(8)中國在汽車配件方面的政策法規擴展閱讀:
輪胎使用注意事項:
1、輪胎外胎如果長期堆壓存放且不及時翻動,就會因擠壓而發生變形,影響使用壽命,空氣濾清器、燃油濾清器的紙質濾芯,如發生擠壓,會產生較大的變形而不能可靠的起到濾清作用,橡膠油封、三角膠帶、油管等也不能擠壓,否則同樣會發生變形,影響正常使用。
2、輪胎、三角膠帶、缸套阻水圈、橡膠油封等橡膠製品,如果靠近火源,將容易老化變質或損壞,另一方面還可能引起火災事故。尤其是一些柴油汽車,冬季嚴寒難以啟動,一些駕駛員常用噴燈加熱,一定要防止燒壞線路、油路等。
3、一般來說發動機連桿螺栓、螺母、進口柴油機噴油器固定螺栓、缸套阻水圈、密封銅墊、液壓系統的各類油封、密封圈以及重要部位的銷片、開口銷等零件拆卸後,必須更換新品。
4、對於發動機汽缸墊,檢修時雖然沒有發現損壞,建議用戶最好也更換新品,因為舊品彈性差、密封不良、易燒蝕損壞,使用不長時間還需更換,費時費力,因此如有新品以盡量更換為佳。
9. 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2021修正)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規范機動車維修經營活動,維護機動車維修市場秩序,保護機動車維修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機動車運行安全,保護環境,節約能源,促進機動車維修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應當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機動車維修經營,是指以維持或者恢復機動車技術狀況和正常功能,延長機動車使用壽命為作業任務所進行的維護、修理以及維修救援等相關經營活動。第三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依法經營,誠實信用,公平競爭,優質服務,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維修質量主體責任。第四條機動車維修管理,應當公平、公正、公開和便民。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封鎖或者壟斷機動車維修市場。
托修方有權自主選擇維修經營者進行維修。除汽車生產廠家履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汽車質量「三包」責任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指定維修經營者。
鼓勵機動車維修企業實行集約化、專業化、連鎖經營,促進機動車維修業的合理分工和協調發展。
鼓勵推廣應用機動車維修環保、節能、不解體檢測和故障診斷技術,推進行業信息化建設和救援、維修服務網路化建設,提高機動車維修行業整體素質,滿足社會需要。
鼓勵機動車維修企業優先選用具備機動車檢測維修國家職業資格的人員,並加強技術培訓,提升從業人員素質。第六條交通運輸部主管全國機動車維修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的機動車維修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機動車維修管理工作。第二章經營備案第七條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應當在依法向市場監督管理機構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後,向所在地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進行備案。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本規定實施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不得向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收取備案相關費用。第八條機動車維修經營依據維修車型種類、服務能力和經營項目實行分類備案。
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根據維修對象分為汽車維修經營業務、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業務、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和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四類。
汽車維修經營業務、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根據經營項目和服務能力分為一類維修經營業務、二類維修經營業務和三類維修經營業務。
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根據經營項目和服務能力分為一類維修經營業務和二類維修經營業務。第九條一類、二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可以從事相應車型的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整車維護、小修、維修救援、專項修理和維修竣工檢驗工作;三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含汽車綜合小修)、三類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可以分別從事汽車綜合小修或者發動機維修、車身維修、電氣系統維修、自動變速器維修、輪胎動平衡及修補、四輪定位檢測調整、汽車潤滑與養護、噴油泵和噴油器維修、曲軸修磨、氣缸鏜磨、散熱器維修、空調維修、汽車美容裝潢、汽車玻璃安裝及修復等汽車專項維修工作。具體有關經營項目按照《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第十條一類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可以從事摩托車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整車維護、小修、專項修理和竣工檢驗工作;二類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可以從事摩托車維護、小修和專項修理工作。第十一條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業務,除可以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業務外,還可以從事一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第十二條從事汽車維修經營業務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維修車輛停車場和生產廠房。租用的場地應當有書面的租賃合同,且租賃期限不得少於1年。停車場和生產廠房面積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二)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設備、設施。所配備的計量設備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准要求,並經法定檢定機構檢定合格。從事汽車維修經營業務的設備、設施的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從事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設備、設施的具體要求,參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執行,但所配備設施、設備應與其維修車型相適應。
(三)有必要的技術人員:
1.從事一類和二類維修業務的應當各配備至少1名技術負責人員、質量檢驗人員、業務接待人員以及從事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的維修技術人員。技術負責人員應當熟悉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業務,並掌握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質量檢驗人員應當熟悉各類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檢測作業規范,掌握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故障診斷和質量檢驗的相關技術,熟悉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服務收費標准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並持有與承修車型種類相適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從事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的維修技術人員應當熟悉所從事工種的維修技術和操作規范,並了解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及相關政策法規。各類技術人員的配備要求按照《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2.從事三類維修業務的,按照其經營項目分別配備相應的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的維修技術人員;從事汽車綜合小修、發動機維修、車身維修、電氣系統維修、自動變速器維修的,還應當配備技術負責人員和質量檢驗人員。各類技術人員的配備要求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四)有健全的維修管理制度。包括質量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車輛維修檔案管理制度、人員培訓制度、設備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五)有必要的環境保護措施。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