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汽車配件開發流程
A. 大眾汽車零件開發過程中,在什麼階段需要達到正式量產狀態
一、全新開發:
1、全新平台開發:公司的空白平台,含整車車身總成及底盤總成的新平台開發,包括正向、逆向的開發形式。
2、換代產品開發:現有平台的換代產品開發,包含車身、底盤、功能、性能在內全面的技術升級換代項目及資源整合式的開發項目。
3、基於三類底盤平台基本不變條件下的車身全新平台開發。
4、特種車系列、先進性技術展示車開發。
二、核心部件開發:
1、基於車身基本不變條件下的三類底盤升級換代開發。
2、動力總成升級開發的產品結構、性能、重大調整、功率、扭矩提升9%以上的及法規升級的項目開發(II→III→IV→V)。
3、車身加寬/加長/加高的變型開發項目,車身地板的改型設計。
三、重要部件開發:
1、車身部分開發:單獨的前圍的年度型改進,頂蓋改型,或內飾件年度換型改進,後圍換型改進。
2、左右置車轉換型開發。
3、車架優化開發。
4、懸架系統換型開發。
四、重要部件開發:
1、底盤軸荷的變化≥5%以上的項目。
2、以下新型(未經市場批量成熟性驗證的)部件包括車架、離合器、前/後橋、轉向器及助力器、制動器、懸架、空調、儀表台、組合儀表、車身翻轉及懸置機構等其他影響安全及汽車重要功能性能的在公司產品中首次使用的新型部件開發。
3、公告、法規的市場適應性改進。
五、拓展開發:
1、公司成熟車身總成在不同成熟底盤上的應用轉換。
2、批量生產的產品平台拓展性開發,即利用公司或社會成熟的零部件資源開展更換發動機、變速器、離合器、方向機、前後橋、轉向器、助力器、制動器、懸架、空調、儀表台、組合儀表、座椅、車身翻轉及懸置機構等任一種部件或多種部件的匹配條件與原匹配車型基本相近的條件下的應用開發。
3、社會成熟資源整合利用的三類底盤開發。
4、軸荷變化≤5%的拓展(車型在公告車型允許參數范圍內的內部擴展車型)。
六、商品改進:
1、車身、動力總成、底盤是一級部件其分解的二級部件的局部改進、包括功能、性能、質量、成本等因素引起的一般性改進。
2、為滿足市場需求一般新型功能件、裝飾件、附件的開發改進。
3、工藝適應性改進。
4、用於改裝車相關的調整性改進。
5、產品包裝的一般性優化。
6、產品標准化,通用性,技術文件一致性的改進。
7、外飾、內飾顏色的調整設計。
(1)大眾汽車配件開發流程擴展閱讀:
汽車產品分類
1、乘用車:乘用車在其設計和技術特性上主要用於載運乘客及其隨身行李和(或)臨時物品,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乘用車最多不超過9個座位。乘用車分為以下11種車型。主要有:普通乘用車、活頂乘用車、高級乘用車、小型乘用車、敞篷車、艙背乘用車、旅行車、多用途乘用車、短頭乘用車、越野乘用車、專用乘用車。
2、商用車:商用車在設計和技術特性上用於運送人員和貨物,並且可以牽引掛車,但乘用車不包括在內。主要有:客車、半掛牽引車、貨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