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修生產廠房和停車安全
A. 汽車修理安全生產承諾書怎麼寫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防止在生產經營活動中事故的發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江蘇省道路運輸市場管理條例》和《江蘇省機動車維修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本企業承諾做好如下安全工作:
第一條企業法人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企業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第二條建立健全了與維修作業內容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了安全生產網路,層層分解安全責任,實施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責任落實到人,並在營業場所明示。
第三條對所有員工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並做好台帳記錄。對新進員工,先培訓教育,後上崗。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四條配備與維修作業內容相適應的安全保護措施。安全保護設施、消防設施等均符合有關規定。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腐蝕劑、壓力容器等危險物品的儲存、使用和維修派專人負責。
第五條建立和健全了各工種、各類機電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操作規程明示在相應的工位或設備附近。定期對舉升設備、校正設備、烤漆房等易發生生產事故的設施設備、電氣線路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做好檢修記錄。
第六條落實專人加強生產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定期進行安全檢查與隱患自查自糾,主要負責人每月到作業現場檢查不少於1次。
第七條生產廠房和停車場等已符合安全、環保和消防等各項要求,並取得相應的合格證明。
第八條建立健全了汽車維修質量管理制度,認真落實維修前、維修中、修竣後的質量檢驗規定。對汽車進行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或者整車修理的,檢驗合格後,當由維修質量檢驗人員簽發機動車維修合格證。
第九條按許可證核定的許可項目承修機動車輛,不超范圍經營。不承修已
報廢的機動車,不擅自改裝機動車。對維修配件實行入庫檢驗制度,不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機動車,凡涉及汽車安全部件的維修,均加強檢驗或檢測。
第十條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立即向行業主管部門和安全部門上報。
承諾單位:(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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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交通部對汽車維修行業下達的安全生產規范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物流公司相關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領導機構和安全管理專職機構制度
一、領導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方針、政策和安全法規:
2、執行車隊章程,全面負責車隊的經營管理,並為車隊安全第一責任人;
3、組織和制定車隊的年度生產、經營、發展、財務、人事、勞資、福利等計劃,並督促實施;
4、代表車隊對外簽署合同和安全協議;
5、任免車隊管理人員、業務人員、安全人員等;
6、組織車隊職工的安全先進考評,決定車隊職工的獎懲、加薪、招聘、僱用和解僱辭退;
7、簽發日常行政、業務、財務等文件;
8、負責處理企業其它相關事宜。
二、副領導安全職責
1、協助領導工作,並對領導負責;
2、負責分管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3、認真貫徹執行車隊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努力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安全工作任務;
4、領導不在時,受領導委託代理行使職權和安全職責。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一、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崗位職責
1、安全組長是車隊安全的主要負責人,對車隊的安全負全責;
2、認真貫徹執行各級政府制定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
3、制定落實安全措施,主持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上發生的重
大問題;
4、負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各項規章制度:
5、負責組織安全學習,路檢、路查及各種安全演習;
6、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時,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救
援工作;
二、安全領導小組副組長崗位職責
l、負責擬定和修改車隊各類文件資料,規范和健全規章制度;
2、負責駕駛員崗前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
3、受車隊委託代表車隊參加民事訴訟和調解;
4、負責好人好事資料的收集和整理,組織安全學習和先進考
評;
5、督促檢查車輛的二級維護、保險、年審工作的落實;
6、按照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分工積極開展工作。
三、內勤安全員崗位職責
1、負責車隊內車輛安全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
2、負責辦理車輛證照的年檢、年審手續和二級維護工作的驗證登記;
3、負責貨運車輛報班,停班手續的填寫和登記;
4、負責安全基金和駕駛員台帳的管理;
5、負責車隊文件的校對和文書檔案的管理;
6、負責重特大事故的上報和現場調查處理;
7、協助外勤安全員處理交通事故;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杜絕重大事故,避免和減少一般事故的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上級有關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精神,結合公司實際,特製定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一、目標
1、確保全年安全生產無死亡事故。
2、確保全年安全生產無重傷事故。
二、管理計劃。
1、制度建設:結合公司營運實際,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2、安全學習:安全教育、培訓管理人員每季度一次,新駕駛員進場要進行三級教育。
3、安全檢查:根據車輛礦山運輸實際,每月對車輛進行詳細檢查維護,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4、安全生產例會:每月不低於1次,及時總結、表揚先進,找出差距,指出存在問題,落實解決辦法,向安全先進駕駛員學習,以提高安全運輸整體水平。
5、安全台賬:分車、分駕駛員建立安全台帳。
6、獎懲考核:對違反安全管理制度、違規作業人員,給予嚴厲批評處罰;對安全生產先進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為加強公司車隊運營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增強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防範於未然,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車隊員工上崗前,必須接受有關部門的勞動技能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司機必須持有效駕駛證和貨運資格證,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二、司機及其他員工,分成二個學習小組,交叉組織學習,任何一個員工,不得連續三次缺席,每月參加學習不得少於二次。
三、每周星期二晚上20:30—21:30,為安全教育學習時間,車隊根據工作情況安排一個小組學習,內容包括:上級有關政策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行業安全條例、安全制度、總結目前的安全工作、糾正工作中發現的問題。
四、車隊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建立完善車隊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設施,負責車隊的各項安全規則的教育培訓並做好記錄,負責做好車隊每月安全工作報告。
五、安全教育應結合實際需要進行實踐操作,作好現場講解,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防險、排險能力。
六、不按時參加學習的員工,每缺席一次罰款50元,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七、車隊員工三次以上無故缺席,不參加安全學習者,罰款200元;經批評教育,屢教不改者,作停崗處理。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
安全生產投入,是保障企業生產經營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必要物質基礎,安全生產資金保障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十七、十八條、《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與公司實際情況,特製定本制度。
1、法定代表人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並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並對由於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
2、安全管理部門根據車隊生產施工指標及在建工程的情況及時編制資金計劃,計劃中應包括安全技術措施、設施費用、職業安全健康衛生、環境保護、安全宣傳、安全培訓教育、職工意外傷害保險、應急救援預案物資、個人勞動防護費用、安全先進獎勵費用項目等。
3、計劃應由主管安全的副總經理審批,同時抄報公司管理人員。
4、財務部門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及車隊計劃提取安全生產資金,納入年度財務預決算,並確保有效落實,實行專款專用。
5、工會應監督安全資金投入的有效實施,督促相關部門、按制度貫徹執行。通過民主渠道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對提出合理建議並採納的職工予以獎勵。
6、各部門使用安全生產資金時,應編制計劃,及時報車隊內負責人進行審批, 審批許可權及資金限額按有關財務制度執行。
7、車隊財務部門應對安全生產資金使用進行統計、匯總,工會應了解資金是否有效實施,安全管理部門應督促相關部門按計劃實施。
8、各部門應參照車隊的年度安全生產資金計劃,編制合理有效的安全生產資金使用計劃,年底做出統計、匯總。
9、在安全生產資金使用上做到「三到位」,即: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資金到位。在具體實施項目上應做到「四定」,即:定項目、定措施、定責任人、定期限。
10、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必須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11、設立「安全生產專項基金」,專款專用於急需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
12、對重大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基金的制定,應進行可行性評價、論證、會審,確保資金的有效使用,充分發揮科學、合理、有效的原則。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車輛等設施、設備技術安全管理制度
1、應保持車輛清潔,行駛正常,經常檢查車輛,及時處理一般問題,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車隊匯報,並要求送修。
2、司機應經常檢查車輛線路是否出現火花,檢查車輛其它部位是否正常,發現問題,必須向車隊匯報,並要求維修。
3、車隊車輛由車隊指定有資質的修理車隊進行維修、年檢,司機不得隨意到指定以外的車行維修車輛,但車輛在運輸途中出現故障,經請示車隊領導同意後,可就近維修。
4、車輛送修期間,相關司機不能離開車輛,應在場做好輔助工作。
5、車輛維修先請示車隊領導同意後,將車輛送到指定車行,並按要求處理,相關司機應向領導說明故障情況和費用估算,然後送檢維修。
6、所在車輛定點維修,實行記帳辦法,司機修車完畢後簽名確認,然後出車,由車隊財務按期結算付款。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車隊員工和車輛保險制度
一、員工離退休養老保險:
1、車隊內職工按國家規定,均應辦理強制性養老保險社會統籌。
2、實行企業繳費與個人繳費相結合,具體繳費比例由當地政府文件規定。
3、養老金的計發根據當地政府社會保險部門文件規定。
我車隊具有較好財務狀況時,可為職工辦理補充性養老保險,所需費用從車隊自有資金中的獎勵福利基金支付。鼓勵並協助職工參加儲蓄性養老保險。
二、員工醫療保險:
1、當地有醫療保險社會統籌時,應按規定參加,為全體職工辦理相應的手續。
2、當地總工會組織大病、重病統籌時,應積極參加。
三、車輛保險:
1、根據國家運輸行業的車輛有關保險制度,統一按時足額投保。
2、如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及時與保險公司聯系處理,做好善後工作。
3、理賠時,應向保險公司及時提供保險理賠所需的一切手續,並督促保險公司及時賠款。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駕駛員安全行車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規則》。
2、貨車司機必須經過專業訓練,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發給駕駛證,並取得貨運資格證後,方可獨立駕駛貨。實習駕駛員除持有實習駕駛證外,應有正式司機隨車駕駛。嚴禁無證駕駛。
3、開車前嚴禁飲酒,行車、加油時不準吸煙、飲食、閑談或接打手機,駕駛室不準超額坐人。
4、行車前必須檢查剎車、方向機、喇叭、照明、信號燈、後視鏡等主要裝置是否齊全完好。嚴禁帶病出車。
5、嚴禁在山區及陡坡地帶脫擋熄火滑行。
6、裝料時服從現場管理人員安排,依次有序裝料,司機必須離開駕駛室,作好裝料指揮。
7、卸料時,應檢查車上方和車旁有無電線、光纜及障礙物,聽從現場管理人員指揮。
8、向坑窪地帶卸料時,必須和坑邊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防止塌陷翻車。
9、嚴禁在坡上橫向停置卸料,以防車箱頂起後重心偏移,造成翻車。
10、自卸車車廂內嚴禁乘人。
11、必須在車箱落下就位後方可起步、不允許在車箱停留於傾卸狀態下行車。修理保養傾卸裝置時,應用撐桿頂住車箱。
12、汽車在起步,出入廠區大門、倒車、調頭、拐彎、過十字路口時,應鳴號、減速、靠右行;通過交叉路口時,應「一慢、二看、三通過」;交會車時,要做到禮讓「三先」(先讓、先慢、先停)。
13、汽車在廠區(礦區)內行駛,寬9米以上的幹道上時速不得超過30公里,進出廠門、車間、庫房,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車間、庫房內時速不得超過3公里。
14、在礦區及露天施工工地行駛時,要密切注意周圍環境和人員動向,並應鳴號、低速慢行,隨時作好停車准備。
15、嚴禁超重、超長(車身前後2米)、超寬(車身左右0.2米)、超高(從地面算起4米)裝運。裝載物品要捆綁穩固牢靠,載貨汽車不準搭乘無關人員。
16、停車時要選擇適當地點,不準亂停亂放。停車後應將鑰匙取下,拉緊手剎車制動器。
17、貨車載人時,嚴禁超過規定人數。汽車開動時,應待人員上下穩定,關門起步。嚴禁搶上跳下。腳踏板、保險杠嚴禁站人。
18、在礦區內和車間行駛時,只准走規定的道路。不準從傳送帶、工程腳手架和低垂的電線下通過。
19、用起重設備裝卸車時,司機必須離開駕駛室,不準在這時檢查、修理車輛。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安全生產檢查及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制度
根據國家相關安全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營運實際,為切實搞好安全綜合管理,將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杜絕安全事故發生,特製定安全生產檢查及隱患排查、整改制度。
1、 駕駛員每日出車前,例行對車輛進行檢查,發現異常,及時上報車隊,聯系處理。嚴防病車上路,確保營運車輛車況良好。
2、 行使過程中,車輛出現異常,駕駛員應立即停車,上報車隊聯系處理,排除異常後,方可行車。
3、 裝、卸貨場所、運輸道路存在不安全因素,駕駛員因立即報告現場管理人員或上報車隊領導,待安全隱患排除後,方可營運,切不可報僥幸心理,涉險行車。
4、 駕駛員精神狀態的檢查,嚴禁駕駛員生病、疲勞駕駛。
5、 車隊領導定期組織安全員、修理負責人,對各台車輛保養情況、整車完好狀況進行檢查,發現異常,限期予以整改,並根據公司相關規定,對當事人給予處罰。
6、 定期對公司停車場、修理場地、職工住所進行安全檢查。檢查滅火裝置是否完好可用,用電線路架設是否規范,修理人員作業時是否穿戴勞保用品,是否按操作規程作業等。
7、 重大節假日前的特別檢查,重點是防火 、防盜等相關檢查。
8、 每年汛期的專項檢查,及時排除整改安全隱患,確保無洪澇災害發生。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1、車隊停車場按消防部門的設計要求安裝水龍頭和滅火器械,安排專人負責管理,車隊安全員每周定期檢查一次,確認設施完好並做好登記,如發現問題,及時向車隊領導匯報。
2、車隊內車輛按要求安放滅火器,安全員或司機應經常檢查,滅火器械應安放在司機和安全員最容易拿取的部位。
3、車輛在運輸途中如發生交通事故,第一時間立即報警,司機和安全員在現場必須冷靜、果斷,對能夠控制的情形,必須立即合力排除,如果事態嚴重或有重大危險,必須立即疏散人員,確保人身安全。
4、險情出現時,安全員即為現場指揮員,司機為副指揮員,負責指揮現場救護工作,其他人員必須聽從指揮。
5、現場指揮員在緊急情況下,有權作出避險的決定,確保人身安全。
6、當出現突發事件需要立即調派車隊車輛時,需聽從政府部門以及相關主管部門的調用。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安全檔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司應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安全工作計劃檔案、消防檔案、重點部位檔案、易燃易爆危險品檔案、單車檔案等。安全檔案的管理工作,由專職安全員負責。安全檔案應包括安全基本情況和安全管理情況。
一、安全基本情況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年度安全工作計劃、部署,各種安全文件資料。
(二)單位基本概況,重點部位情況。
(三)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安全員崗位職責。
(四)各種安全制度。
(五)各種安全設施、器材情況。
(六)其他與安全有關的情況。
二、安全管理情況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設施、器材定期檢查記錄。
(二)安全隱患及其整改情況的記錄。
(三)安全檢查、巡查記錄。
(四)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記錄。
(五)安全情況、事件、事故及處理記錄。
(六)獎懲情況記錄。
(七)其他有關安全管理的情況。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統計和調查處理制度
第一節、生產安全事故報告
為加強各類安全事故的統計、報告和檔案管理,根據上級相關部門關於事故報告和統計工作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特製定本制度。
一、安全事故報告
凡發生死亡1人以上,或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或有一定社會影響的傷亡事故,以及特別緊急、重大突發事件(故)死亡3人以上,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或群傷事故,車隊在接到報案的1小時內,須將事故的發生地點、時間、傷亡情況及已採取的應急救援措施立即報告公司,並在1小時內形成正式的事故快報報送相關管理部門。
報告內容包括:(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三)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四)、事故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五)事故發生後已經採取的措施,搶救方案及控制情況;(六)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二、安全事故統計
安全事故統計時間為上年的12月26日至當年的12月25日,上月的26日至當月的25日。安全員是事故統計工作的責任人,專門負責統計安全責任事故。
三、安全事故的統計報送
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按時將事故統計表報送相關部門。
四、安全事故檔案管理
安全員是該項工作的責任人。檔案管理的內容包括:上級領導對事故的批復、事故責任認定書、事故快報和應急救援處置報告、單位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每月各類事故統計報表等。
第二節、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一、行車中發生事故,駕、乘人員必須枳極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和公司財產,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和公司。駕、乘人員應主動同公安交警和有關公司提供車輛肇事的一切情況,以便查證該實。發生事故一律不準私撤現場,私撤現場除承但全部責任外,要賠償全部經濟損失,急需搶救傷員、但又無法找到車輛時,要做好車輛、傷員位置的標認,按所學到的衛生救護知識進行搶救,並有證人證實,找人看好現場,駕駛員在發生事故之後一定要積極協助交警部門參與現場拖救和處理事宜,未經同意不得擅目離開。
二、對損失較小的輕微事故,未傷人員的、經濟損失在1000.00元以內屬對方責任的可經雙方協商解決,但必須收夠足額的賠償現金,不得收白條子,屬自己責任的必須經當地交警和保險公司認可,否則由當事人自己負全部經濟損失。
三、因違章、肇事被扣證,必須及時向公司匯報違章、肇事經過原因,聽從安排,肇事駕駛員除按規定處理外,凡未在安全會上做檢查、認識、吸取教訓的一律不得批准上車。
四、各類行車事故,必須堅持「四不放過」和「以責論處」的原則,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對肇事者除分別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外,根據交警部門劃分的責任,按合同規定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
一、法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副經理負直接領導責任:
1、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針、政策和車隊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督促制定、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崗位責任制,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總結推廣和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3、督促開展各類安全活動,指導有關部門進行宣傳,擬定計劃、措施、落實,牽頭組織迎接上級部門各類安全生產檢查,對安全生產工作履行職責。
4、組織車隊安全生產綜合檢查,督促各生產部門每日車輛例保、修理及每月車輛安全部件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求相關部門限期整改。
5、杜絕重大責任死亡、翻車、燒車行車責任事故。
6、參與重大事故現場搶救處理工作,做到指揮有方、措施得力,將事故損失控制在最低范圍內。
7、發生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實行責任例查制,對負有領導責任的按事故性質和事故損失大小分別給予100—500元的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
二、車隊長對車隊內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
1、掌握全車隊安全生產情況,組織對車輛安全部件的檢查和駕駛員遵章守紀檢查,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對安全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在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行使裁決權。
2、負責駕駛員的車審和安全行車知識考核,召開安全例會和負責安全活動的落實。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和專項治理工作。
3、負責審核車輛事故費用,對各部門安全生產進行業務指導,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事故,較大事故應趕赴現場參與處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各種台帳。
4、負責全車隊車輛年審工作及新車牌證的辦理工作。
5、負責編制全車隊車輛二級維護檢測台帳,並督促實施。
6、負責全車隊車輛的統一保險工作,並編制保險台帳,及時做好投保,續保及理賠服務等工作。
7、杜絕重大責任死亡、翻車、燒車行車責任事故。
8、發生較大以上交通事故和生產安全事故,車隊長必須立即趕赴現場處理好相關工作。發生主責以上(含)事故,對車隊長給予50—400元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以予行政處分。
三、車隊付隊長,對本部門安全生產負責直接領導責任: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經營方針,認真貫徹上級會議精神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管理制度,掌握駕駛員的思想、技術狀況,定期開展安全教育活動。
2、抓好行車安全和消防工作,定期組織檢查車輛安全部件,及場區安全生產工作,積極配合處理好交通行車事故。
3、發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必須立即趕赴現場指揮處理,發生主責以上(含)事故,給予50—400元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
四、車隊安全員對車隊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1、認真貫徹上級的會議精神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管理制度,掌握駕駛人員的思想、技術狀況,做好安全生產教育工作。
2、負責車隊生產工作中事故的處理,並將結果及時報告車隊領導,積極協助車隊對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認真收集事故中的重要資料。
3、定期對車隊內安全質量進行考核,監督駕駛員遵章守紀,及時糾正違章,並做好各類安全考核、管理台帳。
4、認真填寫安全記錄與各類事故記錄和分析,准確上報駕駛員個人等各項安全台帳。
5、定期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並保管好安全資料台帳。
6、定時組織和參加安全例會,組織好部門各項安全知識競賽活。
7、嚴格控制事故費用開支,做到帳目清楚,力爭將事故費用降低到最低限度。
8、發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時,安全員均要趕赴現場配合處理,發生主責以上(含)事故,扣安全員50—400元,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並將事故發生率列為實績考核的主要內容。
五、車隊行政處分的種類:
1、警告;2、嚴重警告;3、撤銷職務調離崗位;4、開除留用;5、除名。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車輛消防、運輸、儲存、防災安全生產制度
第一條 車輛消防工作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監督協助各車輛駕駛員執行。
第二條 車輛的消防設施、滅火器必須齊全。
第三條 車輛停放設有固定停車場,實行24小時安全巡查制度,注意防火、防盜。
第四條 對停車場及周邊環境進行清理和整治,使之達到環保要求及防火要求。
第五條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有下列職責:
1、根據實際情況召開消防安全例會,宣傳、貫徹、執行消防工作方針、條例、規定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動、檢查、總結消防安全工作。
2、組織制定對車輛電源、火源、水源及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
3、組織對車輛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車輛及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4、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並將車輛駕駛員消防工作納入考評。
第六條 領導必須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堅持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動全員安全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能的不斷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確保財產和人身免受火災危害。
第七條 通過開展群防群治活動,組織車輛及人員結合崗位工作實際,對車輛進行找問題、查隱患、定措施、搞整改,確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標的落實。
第八條 防火宣傳教育內容:
1、深入宣傳貫徹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部門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等。
2、教育職工掌握防火滅火常識和滅火技能,做到「三懂三會」。
3、教育職工自覺遵守消防法規,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落實崗位防火責任制。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駕駛員「五統一」安全管理制度
1、車輛由車隊指定人員負責管理,車隊根據司機全年工作表現,從司機產值、安全行車、維修費用、服務態度、客戶意見等各方面全面考慮,對表現好的司機給予獎勵,對表現差的司機按車隊有關制度進行處罰。
2、車輛由車隊指定駕駛員專人駕駛,其它人員未經批准不得駕駛,專車司機不能將車轉借他人或其他單位使用,如有違反罰款200元,造成後果由司機本人承擔。
3、車輛除執行運輸任務外,未經批准不得隨便駛離指定的停車場,包括不得私自開車回家和辦私事,任務完成後應及時將車輛開回指定的停車場,不準起動發動機在車內睡覺和卸貨,以上如發現第一次罰款一百元並追究責任,重犯者從嚴處罰。
4、車輛裝卸貨物,均要遵守貨場有關紀律、制度或行車指示,如有違反第一次追究責任,罰款並寫檢討書,重犯者從嚴處罰。
5、司機每天按時上班,特殊情況除外。不得無故曠工、遲到、早退,請假要事先經車隊領導批准。
6、司機不得向貨主提出要小費、吃飯、住宿等,不得參與賭博、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否則,報車隊處理和送交公安部門。
7、司機執行運輸任務時,在外遇特殊情況或不幸發生事故,不論在何時何地必須馬上通知車隊管理人員。
8、司機報銷過路費等必須要做到如實反映,不得弄虛作假、虛開發票收據,如發現經核實後要從嚴處理。
9、司機對待貨主要文明有禮,努力提高服務素質。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C. 汽車維修安全注意事項
進行汽車維修的時候,不僅要進行汽車維修也要注意人身安全。我為大家收集整理的汽車維修安全注意事項,喜歡的朋友快來看下吧。
汽車維修安全注意事項
一、維修操作過程中的安全
(1)維修手冊規定的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規程,要求維修人員都要熟知並嚴格遵守。
(2)當進行車輛檢修時,要拔下點火鑰匙,防止他人啟動車輛。
(3)檢修電噴發動機的燃油系統時,必須先對油路進行泄壓處理,以防汽油泄漏飛濺到漏電的高壓線或高溫物體上,引起燃燒。檢修安全氣囊時必須斷開蓄電池負極線,拆裝安全氣囊時必須輕拿輕放。對車身進行電焊作業時,應當斷開蓄電池負極,以防損壞車用計算機。
(4)維修運轉狀態的發動機時,應注意防止風扇葉片打傷或高溫件燙傷人體。發動機水溫很高時,不能用手直接打開散熱器蓋,以防有壓力的高溫液體燙傷人員。
(5)發動機啟動前應檢查機油、冷卻液是符合要求;變速桿是否在空檔位置;拉緊手制動。在室內啟動應打開門窗,使空氣暢通。啟動後,應立即切斷油路或氣路,以免發生「飛車」事故。試驗發動機時,不得在車下作業。
(6)制動系統放氣時,應當在放氣螺栓上接上專用的儲液瓶,以防制動液飛濺損傷眼睛或飛濺到輪胎、油漆上而造成損失。制動系統維修後應進行制動系統放氣或踩幾腳制動踏板,當制動踏板合適時,方可掛檔行駛。
(7)檢修汽車電路時,不可亂拉電線。對於經常燒斷熔絲的故障,應當查明故障原因,不可換上大容量的熔絲或用銅絲代替熔絲。
(8)在車下工作時,須確保汽車支承可靠,不要用易碎物支撐汽車。
(9)在烤漆房烤漆時,汽車的烤漆時間一般是30-40min,溫度一般是60-70℃,防止時間過長或溫度過高引起車用計算機損壞或線路老化。
(10)修理郵箱需要放油時,周圍應嚴禁煙火,並停止電焊作業。
(11)在裝配總成時,要採用正確的操作方法,以免受傷,甚至發生重大傷亡事故。
(12)在運轉零件旁邊工作時,要始終注意與運轉件的安全工作距離。
(13)拆卸高溫高壓狀態下的零部件,先要進行降溫降壓,以防高溫燙傷或高壓噴射傷人。
二、汽車路試安全規則
(1)路試必須由安全意識和駕駛技術好的正式駕駛員擔任,不允許未經批準的人員隨意移動車輛或試車。
(2)試車前,應檢查制動、轉向是否齊全有效;風扇葉片、發動機罩未裝固可靠,不準進行試車。
(3)儀表和各部件裝配不符合要求或工作不正常,應排除後方可試車。
(4)路試車輛必須有明顯的試車標牌。密切注意交通情況,尤其是在測試制動效果時,務必注意車後方情況,並在允許試車的路段上進行。
(5)行駛一段路程後,應停車檢查車況,當發現有不正常的情況時,應修復後再繼續試車。路試過程中,要密切注意冷卻液溫度、機油壓力等信息,發現異常,立即停車檢查排除。
三、維修工具設備的安全使用
1、一般維修工具的安全規則
(1)作業中應使用大小合適的扳手。
(2)一字或十字旋具只能用來擰螺釘,切勿當做沖子或撬棍使用。
(3)鯉魚鉗有固定、夾緊、擠壓和剪切作用,但不能用於轉動。
(4)當使用切削工具時,一定要使金屬屑朝飛離身體的方向飛出,使雙手以及手指處在刀口的後邊。手柄應清潔、乾燥及確保牢固地握住。
(5)動力、手動或沖擊工具的套筒不應互換使用。否則會導致損壞或傷害。
(6)切勿用錘敲擊銼刀或把銼刀當做撬棍使用。
(7)使用敲擊工具時,要戴合適的眼睛保護裝置。
(8)切勿把尖的或削尖的工具放在衣袋裡。
2、維修設備的安全要求
(1)維修企業必須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並定期檢測,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2)對設備的操作不了解或未經正確使用培訓,切勿操作動力設備。開動設備前,應確信沒有別的物件會碰到設備的運轉部件。
(3)操作機器設備時要全神貫注,不要環顧四周或與人交談。
(4)隨車千斤頂和移動式舉升機器常用來做汽車的局部舉升。使用前要檢查千斤頂、舉升器有無損壞,確保完好方可使用。
(5)使用舉升機進行維修作業時,務必嚴格遵守舉升汽車安全操作規則。
汽車維修車間安全注意事項
一、個人安全
1.眼睛的防護
在汽車維修企業中,眼睛經常會受到各種傷害,如飛來的物體、腐蝕性的化學飛濺、有毒的氣體或煙霧等,這些傷害幾乎都是可以防護的。
常見的保護眼睛的裝備是護目鏡和面罩。護目鏡可以防護各種對眼睛的傷害,如飛來物體或飛濺的液體。在下列情況下,應考慮佩戴護目鏡:進行金屬切削加工、用鏨子或沖子鏟剔、使用壓縮空氣、使用清洗劑等。面罩不僅能夠保護眼睛,還能保護整個面部。如果進行電弧焊或氣焊,要使用帶有色鏡片的護目鏡或深色鏡片的特殊面罩,以防止有害光線或過強的光線傷害眼睛。
注意:在摘下護目鏡時,要閉上眼睛,防止粘在護目鏡外的金屬顆粒掉進眼睛裡。
2.聽覺的保護
汽車修理廠是個雜訊很大的場所,各種設備如沖擊扳手、空氣壓縮機、砂輪機、發動機等都使雜訊很大。短時的高雜訊會造成暫時性聽力喪失,但持續的較低雜訊則更有害。
常見的聽力保護裝備有耳罩和耳塞,雜訊極高時可同時佩戴。一般在鈑金車間必須佩戴耳罩或耳塞。
3.手的保護
手是身體經常受傷的部位之一,保護手要從兩方面著手:一是不要把手伸到危險區域,如發動機前部轉動的皮帶區域、發動機排氣管道附近等。二是必要時戴上防護手套。不同的場合需要不同的防護手套,做金屬加工有勞保安全手套,接觸化學品有橡膠手套。
4.衣服、頭發及飾物
寬松的衣服、長袖子、領帶都容易卷進旋轉的機器中,所以在修理廠中,首先一定要穿合體的工作服,最好是連體工作服,外套、工裝褲也可以,這些比平時衣著安全多了。如果戴領帶要把它塞到襯衫里。
工作時不要戴手錶或其他飾物,特別是金屬飾物,在進行電氣維修時可能導入電流而燒傷皮膚,或導致電路短路而損壞電子元件或設備。
在工廠內要穿勞保鞋,可以保護腳面不被落下的重物砸傷,且勞保鞋的鞋底是防油、防滑的。
長發很容易被捲入運轉的機器中,所以長發一定要紮起來,並戴上帽子。
二、工具和設備安全
1.手動工具的安全
手動工具看起來是安全的,但使用不當也會導致事故,如用一字旋具代替撬棍,導致旋具崩裂、損壞,飛濺物打傷自己或他人,扳手從油膩的手中滑落,掉到旋轉的元件上,再飛出來傷人,等等。
另外,使用帶銳邊的.工具時,銳邊不要對著自己和工作同事。傳遞工具時要將手柄朝向對方。
2.動力工具的安全
所有的電氣設備都要使用三相插座,地線要安全接地,電纜或裝配松動應及時維護;所有旋轉的設備都應有安全罩,以減少發生部件飛出傷人的可能性。
在進行電子系統維修時,應斷開電路的電源,方法是斷開蓄電池的負極搭鐵線,這不僅保護人身安全,還能防止對電器的損壞。
許多維修工序需要將車升離地面,在升起車輛前應確保汽車已被正確支承,並應使用安全鎖以免汽車落下。用千斤頂支起汽車時應當確保千斤頂支承在汽車底盤大梁部分或較結實的部分。
注意:升起汽車時要先看維修手冊,找到正確的支撐點,錯誤的支撐點不僅危險,而且會破壞汽車的結構。
工具和設備都要定期檢查和保養。
3.壓縮空氣的安全
使用壓縮空氣時,應非常小心,不要玩弄它們,不要將壓縮空氣對著自己或別人,不要對著地面或設備、車輛亂吹。壓縮空氣會撕裂鼓膜,造成失聰,損傷肺部或傷及皮膚,被壓縮空氣吹起的塵土或金屬顆粒會造成皮膚、眼睛損傷。
三、日常安全守則
1.工具不使用時應保持干凈並放到正確的位置。
2.各種設備和工具要及時檢查和保養。
3.手上應避免油污,以免工具滑脫。
4.起動發動機的車輛應保證駐車制動正常。
5.不要在車間內亂轉。
6.在車間內起動發動機要保持通風良好。
7.在車間內穿戴、著裝要合適,並佩戴必要的裝備,如手套、護目鏡、耳塞等。
8.不要將壓縮空氣對著人或設備吹。
9.尖銳的工具不要放到口袋裡,以免扎傷自己或劃傷車輛。
10.常用通道上不要放工具、設備、車輛等。
11.用正確的方法使用正確的工具。
12.手、衣服、工具應遠離旋轉設備或部件。
13.開車進出車間時要格外小心。
14.在極疲勞或消沉時不要工作,這種情況會降低注意力,有可能導致自身或他人的傷害。
15.如果不知道車間設備如何使用,應先向明白的人請教,以得到正確、安全的使用方法。
16.用舉升器或千斤頂升起車輛時一定要按正確的規程操作。
17.應知道車間滅火器、醫療急救包、洗眼處的位置。
D. 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2021修正)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規范機動車維修經營活動,維護機動車維修市場秩序,保護機動車維修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機動車運行安全,保護環境,節約能源,促進機動車維修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應當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機動車維修經營,是指以維持或者恢復機動車技術狀況和正常功能,延長機動車使用壽命為作業任務所進行的維護、修理以及維修救援等相關經營活動。第三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依法經營,誠實信用,公平競爭,優質服務,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維修質量主體責任。第四條機動車維修管理,應當公平、公正、公開和便民。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封鎖或者壟斷機動車維修市場。
托修方有權自主選擇維修經營者進行維修。除汽車生產廠家履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汽車質量「三包」責任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指定維修經營者。
鼓勵機動車維修企業實行集約化、專業化、連鎖經營,促進機動車維修業的合理分工和協調發展。
鼓勵推廣應用機動車維修環保、節能、不解體檢測和故障診斷技術,推進行業信息化建設和救援、維修服務網路化建設,提高機動車維修行業整體素質,滿足社會需要。
鼓勵機動車維修企業優先選用具備機動車檢測維修國家職業資格的人員,並加強技術培訓,提升從業人員素質。第六條交通運輸部主管全國機動車維修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的機動車維修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機動車維修管理工作。第二章經營備案第七條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應當在依法向市場監督管理機構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後,向所在地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進行備案。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本規定實施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不得向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收取備案相關費用。第八條機動車維修經營依據維修車型種類、服務能力和經營項目實行分類備案。
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根據維修對象分為汽車維修經營業務、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業務、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和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四類。
汽車維修經營業務、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根據經營項目和服務能力分為一類維修經營業務、二類維修經營業務和三類維修經營業務。
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根據經營項目和服務能力分為一類維修經營業務和二類維修經營業務。第九條一類、二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可以從事相應車型的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整車維護、小修、維修救援、專項修理和維修竣工檢驗工作;三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含汽車綜合小修)、三類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可以分別從事汽車綜合小修或者發動機維修、車身維修、電氣系統維修、自動變速器維修、輪胎動平衡及修補、四輪定位檢測調整、汽車潤滑與養護、噴油泵和噴油器維修、曲軸修磨、氣缸鏜磨、散熱器維修、空調維修、汽車美容裝潢、汽車玻璃安裝及修復等汽車專項維修工作。具體有關經營項目按照《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第十條一類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可以從事摩托車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整車維護、小修、專項修理和竣工檢驗工作;二類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可以從事摩托車維護、小修和專項修理工作。第十一條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業務,除可以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業務外,還可以從事一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第十二條從事汽車維修經營業務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維修車輛停車場和生產廠房。租用的場地應當有書面的租賃合同,且租賃期限不得少於1年。停車場和生產廠房面積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二)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設備、設施。所配備的計量設備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准要求,並經法定檢定機構檢定合格。從事汽車維修經營業務的設備、設施的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從事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設備、設施的具體要求,參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執行,但所配備設施、設備應與其維修車型相適應。
(三)有必要的技術人員:
1.從事一類和二類維修業務的應當各配備至少1名技術負責人員、質量檢驗人員、業務接待人員以及從事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的維修技術人員。技術負責人員應當熟悉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業務,並掌握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質量檢驗人員應當熟悉各類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檢測作業規范,掌握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故障診斷和質量檢驗的相關技術,熟悉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服務收費標准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並持有與承修車型種類相適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從事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的維修技術人員應當熟悉所從事工種的維修技術和操作規范,並了解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及相關政策法規。各類技術人員的配備要求按照《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2.從事三類維修業務的,按照其經營項目分別配備相應的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的維修技術人員;從事汽車綜合小修、發動機維修、車身維修、電氣系統維修、自動變速器維修的,還應當配備技術負責人員和質量檢驗人員。各類技術人員的配備要求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四)有健全的維修管理制度。包括質量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車輛維修檔案管理制度、人員培訓制度、設備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五)有必要的環境保護措施。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E. 汽車修理工的安全知識有哪些
作為一名汽車修理人員對於汽車的維修安全處理一定不陌生,但是對於新手來說還是有些捉摸不清的,那麼對於這種情況應該掌握好哪些安全知識呢?以下是我為你整理的汽車修理工安全知識,希望能幫到你。
汽車修理工安全知識一、汽車維修工作安全
1、工作環境的安全
對維修車間的一般要求是:
維修企業建築布局和結構應當合理,維修工位和車輛通道有合理的搭配,使維修車輛進出方便;配有完善的消防設施、消防安全通道和應急逃生通道。
每個維修工位要有足夠的面積和高度,一般轎車維修工位的面積不小於4m×7m,高度不小於4m。機修車間應配備專用汽車尾氣排放設備,噴漆車間應當配有專用的通風裝置,以保證通風良好。
維修車間的地面應當採用水泥或水磨石,不要採用光滑的瓷磚地面。採光應當良好,燈光應當齊全,並達到一定的亮度,避免出現死角。維修車間應當有合理的供排水系統。
維修車間應有車輛的專用通道、車輛的移動路線,並設置必要的限速牌、轉彎處的反光鏡等交通設施。維修車間的車輛通道上不要停放車輛,不要擺放任何物品。
電力配置合理,插座布局滿足要求,配有漏電保護器。
個人安全防護
(1)維修企業應當教育和督促全體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
(2)維修企業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在工作場所進行工作時,應當穿戴防護用品,包括:護目鏡、工作帽、手套、工作鞋和合身的工作服等。
(3)維修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意識,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4)維修人員應了解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及時對維修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維修作業時,應當嚴格遵守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5)維修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應當及時向現場管理人員匯報,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處理。企業管理人員不得違章指揮,不能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侵犯維修人員合法利益。
(6)搬運重物時要量力而行,確認抓牢物體後貼身用腳力抬升,搬運途中不要扭腰變向,必要時可整個身軀轉向。放下重物時要保持物體貼身,挺背彎膝放下,切勿朝前彎腰,扭身放下。利用機械搬運重物時,應當注意機械的承載能力、機械和重物的平衡與穩定。
3、維修操作過程中的安全
(1)維修手冊規定的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規程,要求維修人員都要熟知並嚴格遵守。
(2)當進行車輛檢修時,要拔下點火鑰匙,防止他人啟動車輛。
(3)檢修電噴發動機的燃油系統時,必須先對油路進行泄壓處理,以防汽油泄漏飛濺到漏電的高壓線或高溫物體上,引起燃燒。檢修安全氣囊時必須斷開蓄電池負極線,拆裝安全氣囊時必須輕拿輕放。對車身進行電焊作業時,應當斷開蓄電池負極,以防損壞車用計算機。
(4)維修運轉狀態的發動機時,應注意防止風扇葉片打傷或高溫件燙傷人體。發動機水溫很高時,不能用手直接打開散熱器蓋,以防有壓力的高溫液體燙傷人員。
(5)發動機啟動前應檢查機油、冷卻液是符合要求;變速桿是否在空檔位置;拉緊手制動。在室內啟動應打開門窗,使空氣暢通。啟動後,應立即切斷油路或氣路,以免發生“飛車”事故。試驗發動機時,不得在車下作業。
(6)制動系統放氣時,應當在放氣螺栓上接上專用的儲液瓶,以防制動液飛濺損傷眼睛或飛濺到輪胎、油漆上而造成損失。制動系統維修後應進行制動系統放氣或踩幾腳制動踏板,當制動踏板合適時,方可掛檔行駛。
(7)檢修汽車電路時,不可亂拉電線。對於經常燒斷熔絲的故障,應當查明故障原因,不可換上大容量的熔絲或用銅絲代替熔絲。
(8)在車下工作時,須確保汽車支承可靠,易碎物支撐汽車。
(9)在烤漆房烤漆時,汽車的烤漆時間一般是30-40min,溫度一般是60-70℃,防止時間過長或溫度過高引起車用計算機損壞或線路老化。
(10)修理郵箱需要放油時,周圍應嚴禁煙火,並停止電焊作業。
(11)在裝配總成時,要採用正確的操作方法,以免受傷,甚至發生重大傷亡事故。
(12)在運轉零件旁邊工作時,要始終注意與運轉件的安全工作距離。
(13)拆卸高溫高壓狀態下的零部件,先要進行降溫降壓,以防高溫燙傷或高壓噴射傷人。
4、汽車路試安全規則
(1)路試必須由安全意識和駕駛技術好的正式駕駛員擔任,不允許未經批準的人員隨意移動車輛或試車。
(2)試車前,應檢查制動、轉向是否齊全有效;風扇葉片、發動機罩未裝固可靠,不準進行試車。
(3)儀表和各部件裝配不符合要求或工作不正常,應排除後方可試車。
(4)路試車輛必須有明顯的試車標牌。密切注意交通情況,尤其是在測試制動效果時,務必注意車後方情況,並在允許試車的路段上進行。
(5)行駛一段路程後,應停車檢查車況,當發現有不正常的情況時,應修復後再繼續試車。路試過程中,要密切注意冷卻液溫度、機油壓力等信息,發現異常,立即停車檢查排除。
汽車修理工安全知識二、維修工具設備的安全使用
1、一般維修工具的安全規則
(1)作業中應使用大小合適的扳手。
(2)一字或十字旋具只能用來擰螺釘,切勿當做沖子或撬棍使用。
(3)鯉魚鉗有固定、夾緊、擠壓和剪切作用,但不能用於轉動。
(4)當使用切削工具時,一定要使金屬屑朝飛離身體的方向飛出,使雙手以及手指處在刀口的後邊。手柄應清潔、乾燥及確保牢固地握住。
(5)動力、手動或沖擊工具的套筒不應互換使用。否則會導致損壞或傷害。
(6)切勿用錘敲擊銼刀或把銼刀當做撬棍使用。
(7)使用敲擊工具時,要戴合適的眼睛保護裝置。
(8)切勿把尖的或削尖的工具放在衣袋裡。
2、維修設備的安全要求
(1)維修企業必須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並定期檢測,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2)對設備的操作不了解或未經正確使用培訓,切勿操作動力設備。開動設備前,應確信沒有別的物件會碰到設備的運轉部件。
(3)操作機器設備時要全神貫注,不要環顧四周或與人交談。
(4)隨車千斤頂和移動式舉升機器常用來做汽車的局部舉升。使用前要檢查千斤頂、。舉升器有無損壞,確保完好方可使用。
(5)使用舉升機進行維修作業時,務必嚴格遵守舉升汽車安全操作規則。
3、安全用電和防火安全常識
(1)安全用電知識
1)使用電動工具設備前要核對電動工具的使用電壓與電源電壓是否相符。
2)汽車修理的局部近距離照明和可移動照明只能採用電源為36V及以下的安全電壓。
3)各種電動設備,尤其是移動式電動設備,應建立經常的、定親的檢查制度。
4)嚴禁使用導線頭上不帶插頭的燈具和電氣設備。濕手赤腳時不準接觸電器開關及其他電氣設備。
5)未經過專門訓練取得上崗證者,不準進行交流電工、焊工工作。
6)使用移動式電動工具和氣動工具,必須熟悉其安全操作規程。
7)全部電動工具,都必須有接地措施。
(2)防火安全常識
燃燒的三個條件是:有可燃物,有氧氣,有一定的溫度。
防火知識
①嚴禁一切低燃點的油、氣、醇與照明設施及帶電的線路接觸。
②嚴禁用塑料桶盛裝易燃液體,防止靜電引發火災。
③進行電、氣焊作業時,應當遠離易燃易爆物品,並做好防火准備。
④維修作業現場要嚴禁煙火,要有消防設施和消防標志。
⑤嚴禁使用汽油清洗機件和擦洗地板。
滅火工作。要根據不同的可燃物和客觀條件採用不同的滅火方法和器材。
汽車維修常用滅火器類型。有手提泡沫滅火筒,鴨嘴或開關滅火器,乾粉滅火器,手提式1211滅火器等。
汽車修理工安全知識三、汽車危險性廢料處理
汽車維修企業的危險品主要有:燃油添加劑、發動機機油、變速器油、制動液等。
處理方法如下:
危險品要存放於專用的危險品庫,且有專人負責管理。危險品庫內應有消防器材。
危險品在運輸、使用、存放時應注意密封良好、輕拿輕放,避免強光照射,避免高溫。
每一次用不完的危險品應及時回收,不得臨時存放於車間。
不能將危險性廢料倒入草叢中、砂石路面、垃圾箱等。
在車間內啟動發動機時,應該將房門或排風裝置打開,以便隨時將廢氣排出車間。如果在露天作業,也不要在工作著的發動機排氣管附近長時間停留。
在作業中,千萬不要用嘴去吸汽油,若將汽油吸入人體內,會導致中毒或死亡。萬一吸入,應逼迫自己嘔吐並及時到醫院治療。
如果誤食防凍液,應立即嘔吐處理並馬上到醫院治療。平時應注意對防凍液的保存,防止兒童誤食。
大部分化油器清洗劑中都含有甲基氯化物、芳香族類和乙醇。
配製電解液時必須使用陶瓷或玻璃容器,並將硫酸慢慢倒入水中,絕對禁止將水倒入硫酸中。
F. 二類汽車維修廠需要什麼條件
辦理二類汽車維修廠的條件主要有設備條件,設施條件和人員條件。
3.人員條件。
人員條件: 應至少有一名具有本專業知識並取得任職資格證書為修理廠正昌帆亮式聘用的助理工程師或技師以上的技術人員負責技術管理工作。企業工種設置應與其從事的生產范圍相適應,各工種技術工人數應與其生產綱領、生產工藝相適應,直接生產工人應不少於 15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