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配件公司業務管理制度
㈠ 汽車管理制度怎麼樣的參考一下
汽車維修管理制度 * 汽車維修過程檢驗制度 1、過程檢驗實行自檢、互檢和專職檢驗相結合的三檢制度。 2、檢驗內容為汽車或總成解體、清洗過程中的檢驗,主要零部件的檢驗,各總成組裝、調試檢驗。 3、各檢驗人員根據分工,嚴格依據檢驗標准、檢驗方法認真檢驗,做好檢驗記錄。 4、經檢驗不合格的作業項目,需重新作業,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 5、對於影響安全行車的零部件,一定要嚴格控制使用標准,對不符要求的零部件應予以維修或更換,及時通知前台,並協助前台向車主做好解釋工作。 6、對於新購總成件,必須依據標准檢驗,杜絕假冒偽劣配件裝入總成或車輛。 * 設備管理及維護制度 1、設備操作工在獨立使用設備前,須掌握該設備的操作技能。 2、設備使用應定人定機,對公用設備由專人負責保養。 3、操作工要養成自覺愛護設備的習慣。班前班後認真擦試設備及注油潤滑工作,使設備經常保持良好的潤滑與清潔。 4、操作工要遵守設備操作規程,合理使用設備,管好設備附件。 5、對私自操作設備人員,要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由此發生的一切後果由私自操作者負責。 6、設備管理員應根據設備維護要求以及設備技術狀況制定設備和測量裝置的保養細則、保養周期和檢定周期。 7、設備保養人應嚴格按照常規維修設備檢查保養周期進行保養,做好記錄交設備管理員驗收。 8、設備維修以外修為主,本單位操作人員配合,設備管理員做好維修記錄。 9、設備發生故障應及時停機,使用部門應立即通知設備管理員或單位領導,請修理人員檢查排除故障。當修理人員在排除故障時,操作人員應積極協助修理人員排除故障。 10、對設備使用年久,部件嚴重損壞,又無法修復和沒有改造價值的,可辦理報廢手續報請經理批准。 11、對設備的檢查、保養、修理應做好所有記錄,由設備員歸檔,以便檢查。 *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為保證企業生產正常進行,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1、必須按相關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生產作業。 2、工作時不得擅離崗位,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3、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車間內嚴禁吸煙。
㈡ 求汽車銷售公司管理制度。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製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雹察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五、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為不同崗位的員工提供不同的薪資。並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六、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八 本規則是勞動合同之一部分,聘用員工違反本規章制度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2)汽車配件公司業務管理制度擴展閱讀:
汽車銷售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汽車市場健康發展,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汽車銷售及其相關服務活動,適用本辦法。
從事汽車銷售及其相關服務活動應當遵循合法、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汽車,是指《汽車和掛車類型的術語和定義》(GB/T3730.1)定義的汽車,且在境內未辦理注冊登記的新車。
第四條國家鼓勵發展共享型、節約型、社會化的汽車銷售和售後服務網路,加快城鄉一體的汽車銷售和售後服務網路建設,加強新能源汽車銷售和售後服務網路建設,推動汽車流通模式創新。
第五條在境內銷售汽車的供應商、經銷商,應當建立完善汽車銷售和售後服務體系,保證相應的配件供應,提供及時、有效的售後服務,嚴格遵守家用汽車產品「三包」、召回等規定,確保消費者合法權益。
第六條本辦法所稱供應商,是指為經銷商提供汽車資源的境內生產企業或接受境內生產企業轉讓銷售環節權益並進行分銷的經營者以及從境外進口汽車的經營者。
本辦法所稱經銷商,是指獲得汽車資源並進行銷售的經營者。
本辦法所稱售後服務或明商,是指汽車銷售後提供汽車維護、修理等服務活動的經營者。
第七條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全國汽車銷售及其相關服務活動的政策規章,對地方商務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
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依據本辦法對本行政區域內汽車銷售及其相關服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第八條汽車行業協會、商會應當制定行業規范,提供信息咨詢、宣傳培訓等服務,開展行業監測和預警分析,加強行業自律。
第二章 銷售行為規范
第九條供應商、經銷商銷售汽車、配件及其他相關產品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准,不得銷售國家法律、法規禁止交易的產品。
第十條經銷商應當在經營場所以適當形式明示銷售汽車、配件及其他相關產品的價格和各項服務收費標准,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
第十一條經銷商應當在經營場所明示所出售的汽車產品質量保證、保修服務及消費者需知悉的其他售後服務政策,出售家用汽車產品的經銷商還應當在經營場所明示家用汽車產品的「三包」信息。
第十二條經銷商出售未經供應商授權銷售的汽車,或者未經境外汽車生產企業授權銷售的進口汽車,應當以書面形式向消費者作出提醒和說明,並書面告知向消費者承擔相關責任的主體。
未經供應商授權或者授權終止的,經銷商不得以供應商授權銷售汽車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第十三條售後服務商應當向消費者明示售後服務的技術、質量和服務規范。
第十四條供應商、經銷商不得限定消費者戶籍所在地,不得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用品、金融、保險、救援等產品的提供商和售後服務商,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服務、召回等由供應商承擔費用時使用的配件和服務除外。
經銷商銷售汽車時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或者強制為其提供代辦車輛注冊登記等服務。
第十五條衫肆告經銷商向消費者銷售汽車時,應當核實登記消費者的有效身份證明,簽訂銷售合同,並如實開具銷售發票。
第十六條供應商、經銷商應當在交付汽車的同時交付以下隨車憑證和文件,並保證車輛配置表述與實物配置相一致:
(一)國產汽車的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
(二)使用國產底盤改裝汽車的機動車底盤出廠合格證;
(三)進口汽車的貨物進口證明和進口機動車檢驗證明等材料;
(四)車輛一致性證書,或者進口汽車產品特殊認證模式檢驗報告;
(五)產品中文使用說明書;
(六)產品保修、維修保養手冊;
(七)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憑證。
第十七條經銷商、售後服務商銷售或者提供配件應當如實標明原廠配件、質量相當配件、再製造件、回用件等,明示生產商(進口產品為進口商)、生產日期、適配車型等信息,向消費者銷售或者提供原廠配件以外的其他配件時,應當予以提醒和說明。
列入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的配件,應當取得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並加施認證標志後方可銷售或者在售後服務經營活動中使用,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允許辦理免於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除外。
本辦法所稱原廠配件,是指汽車生產商提供或認可的,使用汽車生產商品牌或其認可品牌,按照車輛組裝零部件規格和產品標准製造的零部件。
本辦法所稱質量相當配件,是指未經汽車生產商認可的,由配件生產商生產的,且性能和質量達到原廠配件相關技術標准要求的零部件。
本辦法所稱再製造件,是指舊汽車零部件經過再製造技術、工藝生產後,性能和質量達到原型新品要求的零部件。
本辦法所稱回用件,是指從報廢汽車上拆解或維修車輛上替換的能夠繼續使用的零部件。
第十八條供應商、經銷商應當建立健全消費者投訴制度,明確受理消費者投訴的具體部門和人員,並向消費者明示投訴渠道。投訴的受理、轉交以及處理情況應當自收到投訴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通知投訴的消費者。
㈢ 汽車公司規章制度
一、管理宗旨及服務理念
抓好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優質服務思想,及時掌握職工的思想和工作情況,及時解決職工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在職工思想中牢固樹立起「顧客就是上帝,顧客永遠都沒有錯」的服務理念,使汽車隊的工作和招待所效益更上一層樓。
二、汽車隊管理規定
(一)日常工作管理.
1、全體工作人員應牢固樹立用戶至上的思想,熱情接待用戶,熱情周到的為用戶服務,不能推遲或提前出車時間,按要求准時、准點出車,不得在為用戶服務時謀取個人私利;
2、全體職工有權向領導反映自己工作中的問題,領導應認真聽取意見並積極解決,應本著為全體職工著想的服務思想,能解決的及時解決。暫時不能解決的及時說明情況,溝通思想互相理解,任何人不得以此影響自己的本職工作,不得消極怠工,不得影響出車;
3、車隊以隊委會為中心,努力抓好車隊管理,抓好安全運輸,努力抓好增產節約,努力增創經濟效益,要重點抓好全體員工的服務態度,對違章違紀,違反各項規定的問題決不迂就姑息,領導和隊委應嚴於律己,模範遵紀;
4、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沒有安全就沒有效益,車隊要及時組織全體員工認真學習上級和交警部門的有關文件,並根據車隊行車情況抓好及時性的安全教育,每月的第一個星期一晚上7:30為車隊的安全例會學習時間,無正當理由一律不得缺席和遲到;
5、駕駛員在正常上班時間,如沒有任務,上班時應到車隊報到或清洗所駕車輛,掃庫房,在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的情況下,可自行安排時間,並能做到有任務時及時上崗保持良好的通訊聯系,不得以手機信號不好為由而影響正常工作。
(二)、車輛管理
1、逐車建立健全的車輛技術檔案,經常保持車輛裝備齊全,性能良好,隨時掌握車輛技術狀況,按車輛行駛間隔里程進行保養,確保行車安全;
2、合理使用車輛,嚴格遵守駕駛操作規程和交通條例,駕駛員要精心愛護車輛,做好日常保養,保持車容車貌整潔,並採取駕駛員和修理工共同保修車輛的良好習慣,使駕駛員對自己所駕車況心中有數;
3、認真執行保修制度,制定維修計劃,車輛的維修原則上只在定點維修廠家修理,如需到其他廠家維修車輛必需經領導批准後方可實施修理,並實行換新配件交舊件的維修制度;
4、嚴格實行單車核算制度,按各車分別統計各種油耗、過路過橋、停車、維修、出車補助等費用;
5、制定車輛的百公里油耗標准,在車輛出廠時的標准油耗的基礎上按各車使用的年限計算,即每增加一年的使用期就多加0.2升的系數,凡經統計未超過標準的年終視情況增加獎金系數,反之則扣減獎金系數,百公里油耗表附後;
6、車輛的維修標准,即按公里計算車輛多使用一年每公里即增加0.004元的系數。凡年終統計未超過標準的並有節余者視情況增加年終獎金系數,反之則扣減年終獎金系數。大修費用由接待運輸公司另行統一安排,一切維修發票需經接待運輸公司經理簽字後方准報銷,維修標准表格附後;
7、駕駛員的出車因考慮到我院南北兩院的具體問題,而車輛又分別存放於兩院暫不執行統一調度,但出車必須由駕駛員及時填寫出車日誌,以便接待運輸公司及時撐握車輛動態和統計各種數據申報加班補貼;
8、凡駕駛員私人用車或其他部門私人用車(即無償使用),必須先向接待運輸公司領導匯報,領導同意後方可出車,否則其全部費用由出車人自己負擔,事故後果自負。
(三)、業務費的提取和出車補貼、加班費的標准
1、為更好地發揮客車及貨車空閑時間的經濟效益,拓寬運輸創收途徑,凡為車隊提供客、貨運信息(院外為主)承攬客貨運業務的人員(含本公司職工),按所提供業務量金額的5%提取業務費,
2、車隊駕駛員每月補貼按小車、大貨、大客每公里0.10、0.14、0.20元計算,加班費每天10元,由車隊統一造表,報後勤服務總公司審批核發,
(四)、獎罰制度
1、凡每月行駛無任何責任安全事故者,按月行駛公里每公里發放0.01元的安全獎,每月在公里補貼中一同發放,反之則扣發當月安全獎。
2、駕駛員在行車和工作後得到用戶或單位反饋到車隊或總公司極力表揚一次的,車隊當月給予20元獎金,反之則當月扣發20元,年終累計受總公司反饋表揚三次以上者,年終給予優秀駕駛員獎,另行發放獎金。
3、年終經接待運輸公司統計數據各種油耗,維修未超過車隊所訂標準的駕駛員,年終給予發放節約獎200一500元,反之扣減。
4、車隊每月一次的安全例會,凡能准時到會參加的同志每月發加班費10元,如是正常出車則需上報當月當日的出車單證明並提前請假,否則罰款10元。
5、駕駛員無正當理由不服從調度者,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罰款100元,第三次停止派車,扣發當月基礎獎金,經教育不改者作解聘處理。
6、員工服務態度不好,經查實一次扣款20元,群眾意見反應大者扣發當月崗位津貼。
7、完成出車任務後未及時將車入庫者每次扣款10元。
8、駕駛員違章扣證、兩證遣失,所需費用自理。
9、駕駛員(含公司及隊領導)在行車途中發生事故,根據責任計算賠款,全部責任的負擔保險公司理賠以外部分賠款的35%,主要責任的25%,次要責任的15%,但最多不超過1000元。
10、駕駛員發生事故,經理和隊長負責駕駛員賠款的5%。
11.車輛夜不歸隊、被盜、主車駕駛員未經批准將車交給他人駕駛者,扣發當月10%的崗位津貼,一切後果自負.
㈣ 車輛管理制度有哪幾條
給你找到了幾條公司企業的管理制度,你看下合適不?篇一:公司車輛管理制度範本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車輛使用,最真實的反映車輛的實際情況,盡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以及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況以及保養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製定本制度。 一、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公司各部門的所有車輛。 二、 車輛使用管理1、職責1.1 行政經理負責辦公室車輛派遣及使用,並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調、安排,保證辦公室車輛的有效使用。1.2 運營車輛由車輛管理人員負責車輛調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車輛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車輛。2、公務車輛使用管理2.1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公務用車除財務外原則上是各部門經理,因公使用公車的須填寫《公務車輛使用申請表》,必須由總經理批准,行政部備案。2.2 公務車輛使用安排2.2.2 行政部對審批通過的用車申請,填制《車輛派遣表》,將每次外出的時間、地點、公里數記入並有申請外出人簽字認可。2.2.3 公務車輛駕駛人員在收到《車輛派遣表》時,應提前檢查車輛狀況及油量情況,按照派遣表上的時間按時出車,並填寫好派遣表的相關數據。2.2.4 公務車輛申請人員在辦理公司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規定的時間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規定的時間內無法及時返回公司,應提前向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准後方可延時返回公司。2.2.5 公務車輛駕駛人員辦完事後應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公司的,應提前向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准。2.2.6 公務車輛駕駛人員返回公司後應將填好的派遣表及時上交行政部審核,審核無誤後存檔。公司公務車駕駛人不得擅自將車開回家。辦完公事必須將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地點。不得因私使用車輛。2.3 運營車輛使用管理2.3.1 公司配送部、備件庫、售後部均配有營運貨車,且車輛數量較多,應設專人管理,旨在保證車輛安全運營的同時,最大化的配置車輛運營。2.3.2 各部門車輛出車、送貨應由車輛管理人員統一調度,公司任何人員不得私自調度車輛,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車輛。2.3.3 車輛管理人員應根據公司總體的運營要求,對車輛的出車及保養進行合理安排,駕駛員應服從車輛管理人員的安排,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員。2.3.4 公司車輛駕駛人員須有駕駛證件,並且要熟知交通相關法規和上海市路況、路名。2.3.5 公司車輛不得對外出租和出借。2.3.6 公司所有車輛鑰匙應有車輛管理人員統一保存、管理,出車時連同《車輛出車安排表》一起交給需要出車的駕駛人員,駕駛人員應在《車輛出車安排表》上簽字,表示鑰匙已收到。2.3.7 公司所有駕駛人員每天下班前須將公司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後,將車輛鑰匙交由管理人員保管。如遇特殊情況車輛當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須經部門經理批准。2.3.8 車輛管理人員根據公司運營需要,及時安排車輛出車,對需要出車的車輛應填制《車輛出車安排表》。2.3.9 駕駛人員在接到《車輛出車安排表》時,在規定的時間應到達指定的地點,完成配送任務後應及時返回,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返回公司的,應及時向管理人員說明情況,獲得批准後方可。2.3.10 車輛管理人員應對出車車輛進行登記,填制《車輛送貨登記表》,當車輛返回時,應及時填寫返回公里數,並由駕駛員確認簽字。對出車異常的車輛應詢問其原因,情況嚴重的應上報公司。2.3.11 駕駛人員在車輛送貨過程中的停車,要遵守交通法規,在允許停車的區域停放車輛,防止因此罰款。2.3.12 部門間車輛調用應經部門經理批准,並報車輛管理人員備案。 三、 車輛用油管理1、 職責1.1 行政部經理負責對公務車輛的用油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管理。1.2 運營部門由車輛管理人員負責對車輛用油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管理。1.3 各部門應加強車輛用油管理,節約用油開支,使車輛均能在經濟耗油的情況下有效的運營。2、車輛油卡管理2.1 公司所有車車輛統一油卡加油,實行一車一卡制度。2.2 公司所有車輛禁止現金加油,駕駛人員應隨時攜帶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現金加油,如遇特殊情況需現金加油,須經部門經理、財務經理批准,並報車輛管理人員備案。2.3 車輛加油卡辦理後,管理人員應按車牌號與油卡號碼進行備案登記,每月進行核對。油卡一經備案,不允許變更,如遇到特殊情況,比如油卡壞了,不能正常加油時,應報車輛管理人員,及時修理或使用備用油卡加油。2.4 禁止車輛間互換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車輛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況,應經車輛管理人員同意。2.5 車輛管理人員應根據車輛需要辦理備用油卡,在車輛所配油卡金額不足時備用,車輛在使用備用油卡時應做好備用卡使用記錄,便於月底數據統計。2.6 駕駛員在使用油卡加油時,應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連續性,月底按順序粘貼在《車輛用油統計表》上。2.7 駕駛員在油卡充值前,應統一根據車輛管理人員的口令,在某一統一的時間點記錄本月車輛用油的實際數據,其中:a.月初余額為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余額。b.本月充值為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額。c.月末余額為油卡最後一次加油後的金額。d.本月用油=月初余額+本月充值-月末余額+備用卡加油金額+現金加油f.起始公里數為上次記錄數據時的車輛公里數。l.中止公里數為本次記錄數據時的車輛公里數。j.中止公里時油箱所剩油量為本次記錄數據時油箱的油量金額化。2.8 一車一卡,一車一表,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應將每輛車的《車輛用油統計表》上報財務審核。2.9 車輛在使用備用卡加油時,應收集好小票,並在小票背面註明加油車輛車牌號,交給車輛管理人員,車輛管理人員對每張備用卡須填《備用卡加油統計表》,連同《車輛用油統計表》一齊上報財務審核。2.10 特別注意事項:《車輛用油統計表》中的現金加油與備用卡加油應詳細記錄日期與備用卡號。3、充值申請流程3.1 車輛管理人員應實時了解車輛油卡的用油情況,在油卡金額接近500元時,及時申請油卡充值。3.2 車輛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須做好《車輛用油統計表》工作,並保證將《車輛用油統計表》及時上報財務,財務在對油卡充值審核時要對上次充值的用油情況進行審核。3.3 車輛油卡充值申請審核通過後,財務部將以支票或本票轉交車輛管理人員,車輛管理人員應提供正確的公司名稱,並指定專人領取,及時充值3.4 車輛油卡充值要求開具增值稅票,車輛管理人員應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後一周內將充值增值稅票帶回公司財務部。3.5 車輛管理人員給油卡充值後,應將各車輛充值明細連同增值稅票一齊帶回公司財務部。 四、 車輛維修、保養管理1、 職責1.1對維修服務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門經理及車輛管理人員共同考評和選擇,使用哪家維修廠原則上使用4S店的維修。車輛管理人員對維修項目進行審核。1.2車輛管理人員負責對維修質量進行驗證,並保存相關的評定、維修質量、維修記錄等資料。1.3駕駛人員負責定期檢查車輛狀況,並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1.4駕駛員負責及時發現、檢查故障;並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確認保養維修合格;保留更換部件交公司驗審;對維修質量進行及時反饋。2、 工作流程2.1日常檢查、保養、維護2.1.1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收車檢查,保持車輛內、外清潔。2.1.2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聲響。2.1.3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現缺油或油變質應立即補充或更換。2.1.4駕駛員每月底進行檢查保養。2.1.5每月由駕駛人員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乾燥清潔和有效工作能力。2.1.6每月由駕駛人員檢查車輛消防設施。2.1.7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避免車輛造成機械事故及影響運輸任務。2.1.8車輛日常補胎及小零件更換必須在正規的4S店進行,取得正規發票,不允許抵票報銷。2.2定期保養2.2. 1駕駛人員要嚴格按照車輛保養相關規定定時對車輛進行保養。車輛公里與保養項目標准見《保養標准表》。2.2.2保養維修必須在指定的維修廠進行,駕駛員不得自行選擇修理廠。2.2.3駕駛員根據車輛運行里程數填寫運行記錄,經車輛管理人員核實後,由部門經理安排車輛保養時間。2.2.4駕駛員須辦理完審批手續後方可對車輛進行保養、修理,不允許先斬後奏。2.2.5定期保養操作流程: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部門經理檢查---審批(需要財務經理及部經理審批須審批)--憑審批後的《車輛維修申請單》(項目、金額)通過報帳中心借款---對審批後的項目進維修---維修過程中如需增加維修項目,由部門經理確認維修---對維修車輛進行檢查---索取發票及維修清單----會計人員對維修項目進行審核------通過報帳中心沖銷借款。2.3.1在行駛過程中發現故障,駕駛員應及時檢查,查明原因並判斷故障嚴重程度和對行駛安全的影響程度,主動設法排除故障。2.3.2如駕駛員無法排除故障,須估算費用並徵得部門經理同意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對故障嚴重程度及發生故障的原因應及時匯報,請示處理方案。2.3.3發生修理後必須將更換的部件交回公司驗審。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突發修理原因進行鑒定、審核。2.3.4突發修理的操作流程:口頭向領導進行維修申請---獲批准後進行維修(不能到指定處修理時,選擇就近的修理廠)---補填《車輛維修申請單》---對維修質量進行反饋和記錄-----車輛管理人員鑒定、審核----部門經理簽字----走報帳中心報銷。2.4保養、維修後的車輛須經車輛管理人員及駕駛員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運輸。3、特別事項3.1公司應指定有資質的專門車輛保養、修理點,便於修理、維修,可指定兩至三個點。3.2公司為避免修理點配件價格過高,應根據修理點單獨指定汽車配件供應點。3.3公司應根據修理點提供的保養及維修清單去指定的配件供應點購買所需配件,杜絕在同一個點既買配件又做維修。3.4車輛保養、維理不允許駕駛員用現金交易,駕駛員應在指定維修點修理後,由公司隔月統一支付。3.5新車在5000公里時都有一次免費保養,各新車駕駛員注意利用。 五、車輛罰款及理賠管理1、車輛罰款管理1.1 客運車載貨罰款1.1.1此類罰款為公司計劃內罰款,駕駛員應在送貨過程中有意識的避免此類罰款的發生。當發生時,駕駛員態度應良好,爭取少罰款或不罰款。1.1.2駕駛員應妥善保管開具的罰款單,經部門經理審核後,可用其它發票沖抵報銷。1.2 車輛停車罰款1.2.1駕駛員應熟知交通停車相關規定,將車輛停放在允許停車的地方。1.2.2該類罰款公司不允許發生,如有發生,應詳細了解罰款原因,屬於駕駛員出於個人利益而發生的亂停車罰款,公司不予報銷。該類罰款在報銷時應特別注意審核。2、車輛事故理賠管理2.1 車輛事故理賠是基於車輛保險的意外保證,駕駛人員應在提高自身駕駛技能的同時,認真遵守交通法規,鑒於公司車輛之多,理賠業務之多,特製定此辦法。2.2 車輛在發生交通事故時應及時聯系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進行事故鑒定,出具鑒定報告。2.3 駕駛員應及時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點將車輛盡早修好,不要耽誤正常工作,修理費先由駕駛員墊支或憑保險公司的事故受理單向公司借款支付。2.4 保險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後,會將一聯寫有理賠號碼的受理單交於駕駛員,爾後保險公司系統會將該起事故的理賠號碼發送至駕駛人員所留的手機上,駕駛人員應妥善保管。2.5 駕駛人員應將正確無誤的公司名稱及銀行帳號告知保險公司,在保險公司受理事故後應跟蹤保險公司及時將理賠款匯之公司帳號。2.6 當公司已確定收到該筆理賠金額時,駕駛人員應憑載有理賠號的受理單或理賠號來財務部領款或辦理沖賬手續。2.7 財務部應根據所報理賠號與銀行到賬憑證載明的號碼與車牌號對應,確定相符後方可支付或沖賬,否則不予辦理。篇二: 本標准規定了XXXX有限公司涉及車輛的管理和控制的規范。本標准適用於XXXX有限公司所有涉及車輛的相關管理活動。2 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准,然而,鼓勵根據本標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准。《車輛保修申請單》《車輛使用申請審批表》《車輛管理登記表》3 要求一切對於車輛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動應按本標准規定。3.1 公司公務用車的證照保管,車輛年審、車輛保險及養路費支出等事項統一由銷售部負責管理。公司車輛由銷售部主管指派專人駕駛、保養、維修、檢驗、清潔等。3.2 本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須事前向銷售部主管申請調派,銷售部主管應事先得到董事長批准,銷售主管或董事長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車,不按規定申請,不得派車。3.3 車輛駕駛人必須具有合法的相應駕照。3.4 未經銷售部主管或總經理批准,公司車輛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員使用。3.5 費用報銷3.5.1 公務車油料由銷售部主管指定單位辦理,外出購油及維修須經銷售部主管批准後,憑發票實報實銷。3.6 車輛維修應事先填寫「車輛保修申請單」,註明行駛里程,經銷售部主管核准後方可送修;清洗、打臘等事先應向主管及時報告。3.7 公司一般公務用車應指定特約修理廠維修,否則維護費不準報銷。如情況特殊,經銷售部主管同意可據實報銷。可自行修復的,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3.8 車輛於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200元時,應事先徵得銷售部主管批准。3.9 如因駕駛員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於保養,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其所需要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公司或責任人予以負擔。3.10 在無照駕駛、非公駕駛外出、未經許可車輛駕駛員將車借予他人使用,違反交通規則、發生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情況,由車輛駕駛員及其直接責任人承擔一切後果。3.11 私闖紅燈、亂停車、駕駛未佩帶安全帶、駕駛時車速超規定等駕駛車輛違反交通規則行為,其罰款和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其餘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確定責任。3.12 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向附近公安機關報案,並立即與銷售部主管聯絡處理。突發性其它類臨時事故或故障,也應遵守「先報告再處理」原則。3.13 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時,按實際損失,責任者應賠償。a.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經濟損失的50%處罰;b.嚴重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者):按經濟損失的40%處罰;c.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20%處罰;d.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10%處罰。3.14 因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額後,按3.13條執行。3.15 發生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後,按3.13條執行。3.16 公司領導自行出車,出現責任事故,按本制度規定處理。3.17 在銷售部領導下,公司駕駛員要認真做好對公司領導和各部門的駕駛服務。3.18 憑「車輛使用申請審批表」出車,未經銷售部主管批准,不得用公車辦私事。3.19 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3.20 公司職工不得用公車學習汽車駕駛,否則,一切後果及損失由車輛保管者負責。3.21 駕駛人應嚴守交通規則,交通違章按第十一條處理。3.22 對用車者服務a.不論用車者是否是本公司職工,司機都應熱情接待,禮貌服務,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b.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c.司機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幹部)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開關車門;d.當乘車人上車後,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e.當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一般不得離車;f.乘車人帶大件物品時,司機應予以幫助。3.23 離車注意a.司機因故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死車門;b.車中放有貴重物品或文件資料,司機必須在離開時,應將其放與後行李箱後加鎖。3.24 出發前後工作a.清潔車內外衛生,確保整車干凈整潔;b.行車前要堅持勤檢查,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備齊;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完好;確保車輛處於安全、可靠的良好狀態;c.司機應根據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d.隨車運送物品時,收車後需向管理責任者報告。3.25 個人形象a.司機要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b.注意頭發、手足的清潔;c.注意個人言行;d.在駕駛過程中,努力保持正確的姿勢。3.26 因公外出晚間23時以後返回公司的車輛及員工,可根據情況憑票報銷一趟返回住所計程車費。3.27 司機與公司領導或客戶同行時,應保守機密,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關信息及內容。3.28 屬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種車輛(包括貨車、叉車、拖拉機等)參照本管理制度的有關條款執行。3.29 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執行。3.30 本制度經人事行政部起草,經總經理核定、批准後發布施行,人事行政部對其負有解釋權。篇三: (一)車輛的管理1、公司內交通車輛歸口管理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公司內一切機動車輛須經汽車車隊驗證、編號、登記後方可使用。2、對公司內機動車輛使用部門每月檢查一次,公司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車輛檢驗,有交通管理部門發牌照的由交警部門檢驗,無牌照的由公司運輸、安全和設備部門組織檢驗,並經常進行抽檢,抽檢不合格的車輛禁止行駛。無交警部門牌照的機動車輛禁止駛出公司。3、車輛安全裝置必須齊全有效。機動車輛的操縱機構、制動機構、喇叭、燈光、雨刷和後視鏡等必須齊備、靈敏、可靠和有效。經常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二)車輛的行駛1、一切車輛靠右行駛,互相禮讓,不爭道、不搶行,通過交叉路口、彎道、公司大門口應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2、讓車與會車:貨車讓客車,大車讓小車,拖拉機讓汽車,非機動車讓機動車,空車讓裝載車。3、公司區內機動車的行駛速度:大小客車、大小貨車摩托車和拖拉機為10km/h,各種車輛出公司大門、倒車及出入廠區、廠房時不超過5km/h,車間內行駛速度為3km/h,有其它規定的,按規定行駛。4、公司內機動車行駛嚴禁超車,倒車時,駕駛員 先查明情況,確認安全後,方可倒車。必要時應有人在車後進行指揮。(三)車輛的停放1、公司生產區內一切車輛按指定位置或靠路邊右側依次停放。定點作業時,要在不妨礙通道的情況下進行。2、距交叉路口、彎道、公司大門15m內不準停車,消防栓前2m內不準停車,馬路的中央不準停車。(四)機動車裝載1、嚴禁人貨混載,隨車人員應坐在安全位置,駕駛室不得超載坐人,嚴禁爬車和跳車。2、車輛裝載重量不得超過核定載重量。貨物長度前後不得超過車身2m,小型車不得超過1m,超出部分不能觸地。左右寬度各不得超過車廂10㎝,高度從地面算起大型車不超過4m,小型車不超過2.5米。3、裝卸時,車輛與堆放貨物之間的距離,一般不得小於1m,駕駛室內不得有人,貨物不準經過駕駛室的上方。4、多輛車同時進行裝卸時,前後車的間距應不小於2m,橫向兩車欄板的間距不小於5m,車身後欄板與建築物的間距應不小於0.5m。5、各種拖拉機、翻斗車、平板拖車、除駕駛室內允許定員坐人外,不準乘坐其它人員。(五)非機動車1、自行車要按指定地點停放,不準停放在車間、庫房、值班室、辦公室及有礙生產、影響交通的地方。2、非機動車輛裝載貨物時,手推車從地面起高度不超過1.6m,寬度不超過左右車輪10㎝。(六)駕駛人員管理1、駕駛員必須持有經公安交警部門考核合格後發給的駕駛執照。2、駕駛員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標志行駛,並聽從交通管理人員指揮,服從公司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監督和檢查。3、對持有駕駛證或操作證的人員,應按照規定時間參加安全學習,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並定期進行審核。4、駕駛員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或安全操作證。證件不得轉借、塗改、偽造。5、不準駕駛機件失靈,違章裝載的車輛不準超速行駛。6、駕駛中嚴禁吸煙、飲食和閑談或做其它有礙安全行車的活動,不得將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7、執行「三勤」、「三檢」制度。8、嚴禁酒後駕駛。對迫使駕駛員違章行車者,駕駛員有權拒絕。(七)獎勵和事故處理的規定1、對安全生產和預防交通事故發生、保養車輛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者,公司給予表揚和獎勵。2、廠區內交通事故的處理,本著「四不放過」和「以責論處」的原則,發生事故後除按公司考核辦法、考核外,還要對責任者視事故性質、情節輕重、損失程度,給予批准教育、行政處分或處以罰款。3、對公司內交通違章,無故造成車輛損壞者,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可根據違章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書面檢討或罰款處理。4、車輛在公司外發生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凡受交通管理部門給予不同形式的處罰者,公司不再重復處理。但重大事故公司可按公司規定給予責任者行政處分或賠償經濟損失。5、對公司內發生的重大交通事故,報市勞動部門和公安交警部門會同處理。6、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員應立即停車搶救受傷者,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公司外事故報市交通管理機關,公司內事故報公司人力資源及行政部,聽侯處理,肇事潛逃者加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車輛管理制度有哪幾條
㈤ 汽車修理廠辦公室內要掛的都是哪些制度啊 就是牆上一個個的框框的內容
先恭喜老闆了;
要看貴廠的規模了,有些制度條例要必須掛起來,明示出來;但是有的制度條例要讓員工記在心裡;給你簡單說幾個吧;
1 貴廠的員工考勤制度,如每月幾天假、請假工資是否計算、等等不一一舉例
2 貴廠的員工獎罰制度、標准,如有的員工對貴廠做出貢獻,甚至突出貢獻等就一定要獎勵,但是有個別員工不安分守己,有盜竊(本廠、客戶車上的物品等)等行為就要處罰,都得有一個標准,讓想做壞事的員工,只想而不敢。要實施而不是擺設。
3 員工的工資標准,比如貴廠是以固定工資的方式還是以吃提成的方式來發放工資?要設立一個工時和加班工時的標准,如超出某些范圍,額外獎勵的標准時多少?要有吸引力最好,這樣員工工資高了,幹活也帶勁,貴廠收入也相應增加。
4 如果是稍有點規模的修理廠打掃衛生也是很重要的,這個也就是關於後勤方面的,因為修車的地方幹完活又是有油污啦,還有垃圾什麼的,形象還是很重要的。
㈥ 急求 汽車配件倉庫管理制度範本及流程
配件材料管理制度
1、自覺遵守各項管理制度,倉庫嚴禁閑雜人員入內。
2、及時做好供方的選擇、評審工作。根據生產需要及時編制采購計劃單,計劃單經領導簽字同意後即按單就近采購。
3、材料及零配件進庫前要驗收,末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準進庫,不準使用。
4、材料入庫後要立卡、入帳,做到帳、卡、實物三符合。
5、材料應分類、分規格堆放,保持整齊有序。
6、保持倉庫整潔,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銹、防腐、防失竊工作,做好倉庫的消防工作。
7、庫管員根據前台傳來的備料單准備材料及零配件,修理工憑派工單領料,領料人簽名,領用大總成件要經分管領導簽字同意,領新料必須交舊料,嚴格執行領新交舊制度。
8、加強對舊料的管理工作,上交舊料貼好標簽,出廠時交還車主。
9、材料及零配件的領用應執行先進先出的規定,嚴格執行價格制度,不得隨便加價。
10、倉庫每個月進行一次清倉盤點,消除差錯,壓縮庫存。
倉庫管理規章制度及流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使本公司的倉庫管理規范化,保證財產物資的完好無損,根據企業管理和財務管理的一般要求,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特製訂本規定。
第二條 倉庫管理工作的任務
(1) 做好物資出庫和入庫工作。
(2) 做好物資的保管工作。
(3) 做好各種防患工作,確保物資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 倉庫物資的入庫
第三條 對於業務人員購入的貨物,保管人員要認真驗收物資的數量、名稱是否與貨單相符,對於實物與貨單內容不符的,辦理入庫手續要如實反映。
第四條 對於貨物驗收過程中所發現的有關數量、質量、規格、品種等不相符現象,保管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入庫手續,並視具體情況報告主管人員處理。
第三章 倉庫貨物的出庫
第五條 對於一切手續不全的提貨,保管人員有權拒絕發貨,並視具體情況報告主管人員。
第四章 倉庫貨物的保管
第六條 倉庫保管員要及時登記各類貨物明細帳,做到日清月結,達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帳卡相符。
第七條 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員要對當月各種貨物予以匯總,並編制報表上報部門主管人員。
第八條 保管人員對庫存貨物要每月月末盤點對帳。發現盈餘、短少、殘損,必須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及時寫出書面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報部門主管人員。
第九條 做好倉庫與運輸環節的銜接工作,在保證貨物供應、合理儲備的前提下,力求減少庫存量,並對貨物的利用、積壓產品的處理提出建議。
第十條 根據各種貨物的不同種類及其特性,結合倉庫條件,保證倉庫貨物定置擺放,合理有序,保證貨物的進出和盤存方便。
第十一條 對於易燃、易爆、劇毒等貨物,應指定專人管理,並設置明顯標志。
第十二條 建立健全出入庫人員登記制度。
第十三條 嚴格執行安全工作規定,切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保證倉庫和貨物財產的安全。
第十四條 庫管人員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檢查」,確保財產貨物的完整。如有異常情況,要立即上報主管部門。
(1)上班必須檢查倉庫門鎖有無異常,物品有無丟失。
(2)下班檢查是否鎖門、拉閘、斷電及不安全隱患。
(3)檢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單獨存儲、妥善保管。
第十五條 嚴格遵守倉庫保管紀律、規定,倉庫保管紀律內容規定:
(1)嚴禁在倉庫內吸煙。
(2)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倉庫。
(3)嚴禁塗改賬目。
(4)嚴禁在倉庫堆放雜物、廢品。
(5)嚴禁在倉庫內存放私人物品。
(6)嚴禁在倉庫內閑談、談笑、打鬧。
(7)嚴禁隨意動用倉庫消防器材。
(8)嚴禁在倉庫內亂接電源,臨時電線,臨時照明。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規定由行政部制定,報總經理批准實施。
第十七條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執行。
送貨單和出庫單當然不會一樣了,這要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和需要而定,一般聯數和內容就不會一樣,一般聯數越多,控制越好.
這里有倉庫管理工作流程供你參考:
倉庫日常管理
1 、倉庫保管員必須合理設置各類物資和產品的明細賬簿和台賬。原材料倉庫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和各類原材料的性質、用途、類型分明別類建立相應的明細賬、卡片;半成品、產成品應按照類型及規格型號設立明細賬、卡片;財務部門與倉庫所建賬簿及順序編號必須互相統一,相互一致。合格品、逾期品、失效品、廢料、應分別建賬反映。
2 、必須嚴格按照倉庫管理規程進行日常操作,倉庫保管員對當日發生的業務必須及時逐筆登記台帳,做到日清日結,確保物料進出及結存數據的正確無誤。及時登記台帳,保證帳物一致.
3 、做好各類物料和產品的日常核查工作,倉庫保管員必須對各類庫存物資定期進行檢查盤點,並做到賬、物、卡三者一致。必須定期對每種鑄件材料的單重進行核對並記錄,如有變動及時向領導反映,以便及時調整。
4 、生產車間必須根椐生產計劃及倉庫庫存情況合理確定采購數量,並嚴格控制各類物資的庫存量;倉庫保管員必須定期進行各類存貨的分類整理,對存放期限較長,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貨,要按月編制報表,報送領導及財務人員.
二、入庫管理
1 、物料進庫時,倉庫管理員必須憑送貨單、檢驗合格單辦理入庫手續;拒絕不合格或手續不齊全的物資入庫,杜絕只見發票不見實物或邊辦理入庫邊辦理出庫的現象。
2 、入庫時,倉庫管理員必須查點物資的數量、規格型號、合格證件等項目,如發現物資數量、質量、單據等不齊全時,不得辦理入庫手續。未經辦理入庫手續的物資一律作待檢物資處理放在待檢區域內,經檢驗不合格的物資一律退回,放在暫放區域,同時必須在短期內通知經辦人員負責處理。
3 、收料單的填開必須正確完整,供應單位名稱應填寫全稱並與送貨單一致,鑄件收料單上還應註明單重和總重。收料單上必須有倉庫保管員及經手人簽字,並且字跡清楚。每批材料入庫合計金額必須與發票上的金額一致。
三、出庫管理
1 、各類材料的發出,原則上採用先進先出法。物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出庫時必須辦理出庫手續,並做到限額領料,車間領用的物料必須由車間主任(或其指定人員)統一領取,領料人員憑車間主任或計劃員開具的流程單或相關憑證向倉庫領料,領料員和倉管員應核對物品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狀況,核對正確後方可發料;倉管員應開具領料單,經領料人簽字,登記入卡、入帳。
2 、成品發出必須由各銷售部開具銷售發貨單據,倉庫管理人員憑蓋有財務發貨印章和銷售部門負責人簽字的發貨單倉庫聯發貨 , 並登記。
3 、倉管員在月末結賬前要與車間及相關部門做好物料進出的銜接工作,各相關部門的計算口徑應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確性。
4 、庫存物資清查盤點中發現問題和差錯,應及時查明原因,並進行相應處理。如屬短缺及需報廢處理的,必須按審批程序經領導審核批准後才可進行處理,否則一律不準自行調整。 發現物料失少或質量上的問題(如超期、受潮、生銹、或損壞等),應及時的用書面的形式向有關部門匯報。
四、車間及工具管理
1 、在倉庫領用的工具要做好登記,用畢及時歸還並登記工具使用情況。生產車間內常用工具應妥善保管以免發生遺失。車間領導有責任和義務進行管理。
2 、對以損毀工具應上報庫管員填報損壞單註明損毀原因分清責任進行處理。
3 、生產車間內所有物品擺放應按照以劃分的區域進行擺放,其區域不得出現與之不符的部品。對廢品要及時清理保持車間內的整潔。
五、倉庫管理員應責任心強,監守崗位,無故不能離崗。對突發事件能及時處理和協調,保證生產的順利進行,嚴防以外事故發生。
倉庫管理工作流程
成品進倉管理流程
1、倉庫根據已審核《采購訂單》內容准備成品收貨。
2、廠家送貨到達後,廠家提供《送貨清單》給收貨倉管員,《送貨清單》應清晰顯示送貨單位名稱、送貨單位印章或經手人簽名、貨品的名稱、規格、數量、采購訂單號。收貨倉管員將《送貨清單》和對應的《采購訂單》相核對。相核不符者拒收。相符者倉管員以《送貨清單》和《采購訂單》驗收貨品,收貨量大於定購量時,倉庫主管要通過營銷部同意和取得營銷部有權人的書面通知後才能超量收貨。
3、倉管員收貨無誤後,在《送貨清單》上簽收,並加蓋收貨專用章,一聯自留,一聯交對方。
4、倉管員在電腦上開具《采購單》,並由倉庫主管審核生效。將《采購單》列印一式三聯,經倉庫主管和倉管員簽字加蓋收貨專用章後,第一聯存根自留,第二聯財務聯連同送貨單位的《送貨清單》交財務,第三聯對方聯同時交財務。 5、返修品回倉,以對應的《采購退貨單》為依據收貨,倉管員核實貨單無誤後在電腦上開具《采購退返單》,註明原《采購退貨單》號,並經倉庫主管審核生效。
成品出倉管理流程
1、倉庫主管根據營銷部傳來的《銷售訂單》備貨並作好記載,將配好之貨品清單交質檢部驗貨。質檢部將合格成品裝箱並在電腦上填制《裝箱單》,審核裝箱單。在每個包裝箱內放置一張裝箱單。包裝好的成品分類放到相應的倉庫存放區域。
2、質檢部將《裝箱單》匯總導出為未審核《銷售單》,等待營銷部總監審核發貨。
3、倉管員根據客戶持有的已蓋章《銷售單》和電腦里對應的《出倉單》(對於批發商)或《轉倉單》(對於加盟商)發貨。列印《出倉單》或《轉倉單》一式二份,由倉管員、倉庫主管和客戶簽字,一份交客戶,一份倉庫自留。
4、 營銷部業務流程 1、營銷部將客戶傳真來的《銷售訂單》輸入電腦,並由營銷部總監審核。查詢當前倉庫庫存情況。若需要向廠家訂貨的,將《銷售訂單》導出為《采購訂單》並審核。若倉庫有貨不需要向廠家訂貨,就將《銷售訂單》傳給倉庫,由倉庫撿貨裝箱。 2、收到倉庫傳來的未審核《銷售單》後(由《裝箱單》匯總而成),由營銷部總監確認客戶貨款余額的狀況。若客戶有足夠的貨款余額,則審核此《銷售單》(已審核《銷售單》會自動生成《出倉單》(對於批發客戶)或《轉倉單》(對於加盟商)傳給倉庫,倉庫憑此《出倉單》或《轉倉單》發貨。)。若客戶貨款余額不足,則等待客戶貨款到帳後再審核《銷售單》。 3、已審核《銷售單》列印一式三聯,並簽名蓋章。第一聯存根自留,第二聯財務聯交財務,第三聯對方聯交客戶。 4、營銷部分析加盟商及其專賣店的庫存狀況,並向加盟商提出補貨、調撥等建議。 5、分析分公司和自營專賣店的庫存和銷售情況,若需要補貨,則開具《轉倉單》,將總公司倉庫的貨品調撥到分公司和專賣店。若需要在分公司或專賣店之間調撥貨品,開具《調撥單》。營銷部總監審核《調撥單》。經審核後的《調撥單》自動生成一張《進倉單》和一張《出倉單》並傳給相關倉庫。由相關倉庫收貨、發貨。 6、營銷部審核分公司和專賣店傳回的銷售單,沖減相應的庫存和增加應收款。 7、營銷部審核加盟商傳回的銷售《出倉單》,沖減加盟商庫存。 8、營銷部審核分公司和加盟商傳回的《轉倉單》,調整分公司和加盟商的倉庫庫存。 9、營銷部審核分公司和加盟商傳回的《盤點單》,調整分公司和加盟商的倉庫庫存。 10、營銷部將貨品資料傳給各個分公司和加盟商。
倉庫盤點流程
1、盤點准備 倉庫主管將還未有自編碼的存貨通知支援中心補編編碼,並通知有關部門填制相關單據處理帳外物資。 營銷部、鞋業部和服裝部通知廠家和客戶在盤點日期間停止送收貨品。 財務部將盤點日前已經審核生效的單據記帳。 倉庫主管組織倉庫人員對貨品進行分區擺放,存貨以成品區、輔料區、成品待檢區、次品區、檯面輔料區、樣板鞋區分成六大區域分別得出存貨實存情況。
2、盤點進行 倉庫主管組織倉庫人員初盤存貨,對存貨六大區域各指派1人擔任組長,2人配合。以盤點表記錄初盤結果。倉庫主管連同另外4名員工組成復盤小組,對初盤結果進行復盤,出現差異倉庫自查原因。 倉庫主管將初盤數據輸入電腦,將《盤點單》列印提供給財務部,財務部組織公司人員組成抽盤小組,以2人為1組對各大區域進行抽盤工作。抽盤人員從實物中抽取20%復核初盤資料,從初盤資料中抽取30%對實物進行抽盤。抽盤量要求占總庫存的50%。發現差異由倉庫主管重新盤點更正初盤資料。差錯率高於1%,倉庫主管對該區域貨品進行重新全盤。經復盤通過的《盤點單》由財務部審核,並列印一式二份,由倉庫主管、財務主管簽字,各持1份。
3、盤點後期工作 倉庫主管將已審核《盤點單》導出為進、出倉單,電腦自動生成《盤盈單》和《盤虧單》。倉庫主管查找盤盈盤虧的原因,並將《庫存檔點匯總表》和差異原因查找報告交財務主管復核上交總經理審批後。財務部據審批結果審核《盤盈單》和《盤虧單》調整庫存帳。
4、盤點其他規定 盤點工作規定每月進行一次,時間為月末最後2天。頭天晚上8時開始至次日中午完成初盤和復盤工作,下午進行抽盤工作。 參加盤點工作的人員必須認真負責,貨品磅碼、單位必須規范統一;名稱、貨號、規格必須明確;數量一定是實物數量,真實准確;絕對不允許重盤和漏盤。由於人為過失造成盤點數據不真實,責任人要負過失責任。 對於盤點結果發現屬於實物責任人不按貨品要求收發及保管財物造成損失,實物責任人要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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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急求-汽車配件盤點制度
汽車配件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配件及材料的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特製訂如下管理制度;
一、自覺遵守各項管理制度,積極學習業務知識,定期組織業務培訓,堅守崗位,上班時間不準外出做私活,中午星期日要安排人員值班,倉庫嚴禁閑雜人員入內。
二、配件部要及時保證修理廠維修所用各種配件,同時還要及時組織對外銷售,和對外的各種訂貨。中心內修理部所用的配件,市內采購的必須在半天內完成,附近地區的當天要完成,超期一天,扣罰50元。
三、配件部要設立計劃員,做好材料的計劃工作,倉庫的庫存要合理。采購要有計劃性,防止庫存積壓。工具采購,批量進貨,總成件的采購要經經理副總經理審批。凡是盲目采購,造成積壓的,要追究責任。
四、配件采購要有固定進貨網點,因固定網點無貨,需到其它點進貨的,價格不能偏高。價格高於固定網點的,需先請示報價,經同意後方能購買。
五、嚴格進貨檢驗手續,所有采購回來的配件,進庫時必須核對數量、價格、質量,特別防止假貨入庫。發現假貨和質量問題要追究責任。
六、修理工領料要派工單,由倉管員填寫,領料人簽名,總成或價值較大的配件要有廠部審批手續。
七、倉管員在發料時,應填寫《發料單》,領料人必須在《發料單》上簽章,倉管員憑領料人簽認的《發料單》及時登記庫存做帳,發料應與派工單核對。
八、嚴格執行交舊領新制度。領新料同時交回舊件,舊件必須編上號,貼上標簽交回車主。
九、對二保車、大修車的消耗量要實行定量管理,大修車洗油最多10公斤,試車汽油最多10-20公斤,機油1-2罐(冷藏車增加1罐),砂布4張,鋸片2條、發現多領、冒領要追究責任。
十、零配件的價格要合理,銷售價不能超過市場價(與車主協商定價的另外),發現隨便加價影響廠部信譽的要追究責任。
十一、零配件及材料進庫後要立卡、建帳,做到帳、卡、物相符。月底要做好進、存銷核算表,每季度要盤存一次。
十二、要嚴格執行工具管理制度,保管好各種工具和設備。
十三、倉庫管理員如有違反制度,不履行崗位職責,發現一次扣罰10-50元,造成損失的全部由個人承擔,一月內連續出現三次的調離崗位,情節嚴重的予以除名。
配件倉庫管理制度
1、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公司采購物資入庫、貯存、包裝、防護及發放等管理規定。
本標准適用於本公司物資倉庫管理現場的全部過程。
2、引用文件
3、倉庫管理員職責
3.1認真貫徹執行公司質量體系文件和規章制度,確保生產所需倉貯物資的各項管理工作。
3.2樹立優質服務意識,端正服務態度,遵守制度,接受配件經理的領導。
3.3負責經驗證合格的配件及附件按區號、位號、層號合理擺放,清楚標識,擺放順序是從後到前,從下到上,從右到左,出庫順序是從前到後,從上到下,從左到右,確保配件先進先出。
3.4嚴格按規定辦理配件的出入庫手續,記錄准確,做到帳物一致。
3.5加強貯存配件管理,定期檢查庫存配件質量,包括包裝質量、防護質量貯存期限等。發現問題應及時記錄、及時處理,並報告配件經理。
3.6創造和維護良好的倉貯環境,做到庫內通風、整潔,安全設施齊全、通道暢通,環境衛生達到「5S」標准;安全措施符合消防要求。
4、 配件入庫管理
4.1 奇瑞轎車配件的入庫
a倉庫管理員按照《配件訂單》,核查《到貨清單》與實物品種、 數量、包裝及供貨單位,按照《配件進貨檢驗標准》進行檢驗,並作好檢驗記錄。
b配件計劃員對配件實施全檢。
c超出《配件訂單》的配件不予入庫。發現不合格品應填寫《不合格配件處置記錄》,做好標識,及時隔離,並立即向配件經理報告。
4.2 其他車型配件的入庫
a倉庫管理員按照《零星采購單》,核查《到貨清單》與實物品種、數量、包裝及供貨單位,按照《配件進貨檢驗標准》進行全數檢驗,並作好檢驗記錄。
b配件計劃員對該類配件進行全檢。
c超出《零星采購單》的配件不予入庫。發現入庫清單與實物不符的應作不合格品處理,並馬上向配件經理報告。
4.3 對入庫配件做好標識。
4.4關鍵件和安全件的標識內容必須包括進貨批次、進貨日期。
5 、配件倉庫管理
5.1按配件、附件類別建立電腦台賬。根據《到貨清單》認真核對,防止錯、漏、缺、銹蝕品入庫。倉庫管理員對入庫配件的數量和質量負責。配件、附件的帳面數任何人不得塗改,更不得銷毀,保證任何時候帳物相符。
5.2配件、附件入庫必須經倉管員驗證,做好記錄,並分別將其放置在合格品區。倉庫應設置不合格品區和待檢區。
5.3 倉庫內所有配件應有配件標識,並置於明顯位置,易於識別,配件標識應牢固、可靠。
5.4 倉管員應依據《入庫單》、《領料單》等有效憑證記錄配件出入庫和庫存情況,做好日報、月報表報配件經理和財務室。
5.5 配件按總成分列分設貨架,原則上分發動機系、底盤系、變速箱系、車身系、電器系等若干分列。另散配件按五五堆放原則。
5.6倉庫重地禁止無關人員擅自進入,更不允許無關人員私自提取配件附件。
5.7倉管員應對配件進行日常巡檢,配件計劃員每季抽檢配件質量情況,填寫《定期庫存檢查記錄》,發現有不合格品應馬上隔離並及時向配件經理匯報處理。發現帳物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調整,確保帳物相符。
5.8倉庫內嚴禁煙火,按消防規定配置消防器材,經常檢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
5.9配件實行「先進先出」原則。對將要或已超過貯存期的配件應由倉管員及時出具清單向配件經理匯報,配件經理及時與質量總監進行驗證、評審和處理。
5.10做好倉庫的貯存環境、衛生工作,做好文明、清潔、整齊、標志明顯、過道暢通,達到「5S」標准。
5.11每年底進行一次清倉盤點工作,將盤點報告及時上報財務室和總經理核批。
5.12塑料件、橡膠件、油漆等有質保期的配件應規定儲存期限,規定橡膠件保存期為5年,塑料件保存期為3年,油漆原料保存期為2年。
6 、配件發放管理
6.1配件發貨交付:倉庫管理員憑《領料單》,按「先進先出」的原則進行發貨。
6.2所有的配件發貨都必須與領料員核對名稱的規格、型號、包裝、數量、質量狀況,由領料員簽字確認後方可出庫。
6.3倉庫管理員都必須妥善保管所有《領料單》,不得丟失,《領料單》的保存期限為一年。
7 、舊件回收管理
7.1 維修舊件由配件部負責回收和報廢處理。
7.2 配件部對維修舊件(不包括易損件、覆蓋件)進行標識,並放置在規定區域,防止非預期使用。
8 、本標准由公司配件部制定,解釋權屬配件經理。
倉庫盤點制度
目的
制定合理的盤點作業管理流程,以確保公司庫存物料盤點的正確性,達到倉庫物料有效管理和公司財產有效管理的目的。
范圍
盤點范圍:倉庫所有庫存物料
參考文件
定義
職責
倉庫部:負責組織、實施倉庫盤點作業、最終盤點數據的查核,校正,盤點總結。
財務部:負責稽核倉庫盤點作業數據,以反饋其正確性。
IT部:負責盤點差異數據的批量調整。
管理流程
6.1 盤點方式
6.1.1 定期盤點
6.1.1.1 月末盤點
6.1.1.1.1 倉庫平均每兩月組織一次盤點,盤點時間一般在第二月的月底;
6.1.1.1.2 月末盤點由倉庫負責組織,財務部負責稽核;
6.1.1.2 年終盤點
6.1.1.2.1 倉庫每年進行一次大盤點,盤點時間一般在年終放假前的銷售淡季;
6.1.1.2.2 年終盤點由倉庫負責組織,財務部負責稽核;
6.1.1.3 定期盤點作業流程參照6.2-6.11執行;
6.1.2 不定期盤點
6.1.2.1 不定期盤點由倉庫自行根據需要進行安排,盤點流程參考6.2-6.11,且可靈活調整;
6.2 盤點方法及注意事項
6.2.1 盤點採用實盤實點方式,禁止目測數量、估計數量;
6.2.2 盤點時注意物料的擺放,盤點後需要對物料進行整理,保持原來的或合理的擺放順序;
6.2.3 所負責區域內物料需要全部盤點完畢並按要求做相應記錄;
6.2.4 參照初盤、復盤、查核、稽核時需要注意的事項;
6.2.5 盤點過程中注意保管好「盤點表」,避免遺失,造成嚴重後果;
6.3 盤點計劃
6.3.1 盤點計劃書
6.3.1.1 月底盤點由倉庫和財務部自發根據工作情況組織進行,年終盤點需要徵得總經理的同意;
6.3.1.2 開始准備盤點一周前需要製作好「盤點計劃書」,計劃中需要對盤點具體時間、倉庫停止作業時間、帳務凍結時間、初盤時間、復盤時間、人員安排及分工、相關部門配合及注意事項做詳細計劃。
6.3.2 時間安排
6.3.2.1 初盤時間:確定初步的盤點結果數據;我司初盤時間計劃在一天內完成;
6.3.2.2 復盤時間:驗證初盤結果數據的准確性;我司復盤時間根據情況安排在第一天完成或在第二天進行;
6.3.2.3 查核時間:驗證初盤、復盤數據的正確性;我司查核時間安排在初盤、復盤過程中或復盤完成後由倉庫內部指定人員操作;
6.3.2.4 稽核時間:稽核初盤、復盤的盤點數據,發現問題,指正錯誤;我司稽核時間根據稽核人員的安排而定,在初盤、復盤的過程中或結束後都可以進行,一般在復盤結束後進行;
6.3.2.5 盤點開始時間和盤點計劃共用時間根據當月銷售情況、工作任務情況來確定,總體原則是保證盤點質量和不嚴重影響倉庫正常工作任務;
6.3.3 人員安排
6.3.3.1 人員分工
6.3.3.1.1 初盤人:負責盤點過程中物料的確認和點數、正確記錄盤點表,將盤點數據記錄在「盤點數量」一欄;
6.3.3.1.2 復查人:初盤完成後,由復盤人負責對初盤人負責區域內的物料進行復盤,
將正確結果記錄在「復盤數量」一欄;
6.3.3.1.3 查核人:復盤完成後由查核人負責對異常數量進行查核,將查核數量記錄在「查核數量」一欄中;
6.3.3.1.4 稽核人:在盤點過程中或盤點結束後,由總經理和財務部、行政部指派的稽核人、和倉庫經理負責對盤點過程予以監督、盤點物料數量、或稽核已盤點的物料數量;
6.3.3.1.5 數據錄入員:負責盤點查核後的盤點數據錄入電子檔的「盤點表」中;
6.3.3.1.6 根據以上人員分工設置、倉庫需要對盤點區域進行分析進行人員責任安排;
6.3.4 相關部門配合事項
6.3.4.1 盤點前一周發「倉庫盤點計劃「通知財務部、深圳QC組、深圳采購組、客服主管、EBAY銷售主管、IT主管,並抄送總經理,說明相關盤點事宜;倉庫盤點期間禁止物料出入庫;
6.3.4.2 盤點三天前要求采購部盡量要求供應商或檔口將貨物提前送至倉庫收貨,以提前完成收貨及入庫任務,避免影響正常發貨;
6.3.4.3 盤點三天前通知QC部,要求其在盤點前4小時完成檢驗任務,以便倉庫及時完成物料入庫任務;
6.3.4.4 盤點前和IT部主管溝通好,預計什麼時間將最終盤點數據給到,由其安排對數據進行庫存調整工作;
6.3.5 物資准備
6.3.5.1 盤點前需要准備A4夾板、筆、透明膠、盤點盤點卡;
6.3.6 盤點工作準備
6.3.6.1盤點一周前開始追回借料,在盤點前一天將借料全部追回,未追回的要求其補相關單據;因時間關系未追回也未補單據的,借料數量作為庫存檔點,並在盤點表上註明,借料單作為依據;
6.3.6.2 盤點前需要將所有能入庫歸位的物料全部歸位入庫登帳,不能歸位入庫或未登帳的進行特殊標示註明不參加本次盤點;
6.3.6.3 將倉庫所有物料進行整理整頓標示,所有物料外箱上都要求有相應物料SKU、儲位標示。同一儲位物料不能放超過2米遠的距離,且同一貨架的物料不能放在另一貨架上。
6.3.6.4 盤點前倉庫帳務需要全部處理完畢;
6.3.6.5 帳務處理完畢後需要製作「倉庫盤點表」,表的格式請參照附件;並將完成後的電子檔發郵件給對應財務人員(有單項金額);
6.3.6.6 在盤點計劃時間只有一天的情況下,需要組織人員先對庫存物料進行初盤;
6.4 盤點會議及培訓
6.4.1 倉庫盤點前需要組織參加盤點人員進行盤點作業培訓,包括盤點作業流程培訓、上次盤點錯誤經驗、盤點中需要注意事項等;
6.4.2 倉庫盤點前需要組織相關參加人員召開會議,以便落實盤點各項事宜,包括盤點人員及分工安排、異常事項如何處理、時間安排等;
6.4.3 盤點前根據需要進行「模擬盤點」,模擬盤點的主要目的是讓所有參加盤點的人員了解和掌握盤點的操作流程和細節,避免出現錯誤;
6.5 盤點工作獎懲
6.5.1 在盤點過程中需要本著「細心、負責、誠實」的原則進行盤點;
6.5.2 盤點過程中嚴禁弄虛作假,虛報數據,盤點粗心大意導致漏盤、少盤、多盤,書寫數據潦草、錯誤,丟失盤點表,隨意換崗;復盤人不按要求對初盤異常數據進行復盤,「偷工減料」;不按盤點作業流程作業等(特殊情況需要領導批准);
6.5.3 對在盤點過程中表現特別優異和特別差的人員參考「倉庫管理及獎懲制度」做相應考核;
6.5.4 倉庫根據最終「盤點差異表」數據及原因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考核;
6.6 盤點作業流程
6.6.1 初盤前盤點
6.6.1.1 因時間安排原因,盤點總共只有一天或時間非常緊張的情況下,可安排合適人員先對庫存物料進行初盤前盤點;
6.6.1.2 初盤前盤點作業方法及注意事項
6.6.1.2.1 最大限度保證盤點數量准確;
6.6.1.2.2 盤點完成後將外箱口用膠布封上,並要求將盤點卡貼在外箱上;
6.6.1.2.3 已經過盤點封箱的物料在需要拿貨時一定要如實記錄出庫信息;
6.6.1.2.3 盤點時順便對物料進行歸位操作,將箱裝物料放在對應的物料零件盒附近,距離不得超過兩米;
6.6.2.3 初盤前盤點作業流程
6.6.2.3.1 准備好相關作業文具及「盤點卡」;
6.6.2.3.2 按貨架的先後順序依次對貨架上的箱裝(袋裝,以下統稱箱裝)物料進行點數;
6.6.2.3.3 如發現箱裝物料對應的零件盒內物料不夠盤點前的發料時,可根據經驗拿出一定數量放在零件盒內(夠盤點前發貨即可);一般拿出後保證箱裝物料為「整十」或「整五」數最好;
6.6.2.3.4 點數完成後在盤點卡上記錄SKU、儲位、盤點日期、盤點數量、並確認簽名;
6.6.2.3.5 將完成的「盤點卡」貼在或訂在外箱上;
6.6.2.3.6 最後對已盤點物料進行封箱操作;
6.6.2.3.7 將盤點完成的箱裝物料放在對應的物料零件盒附近,距離不得超過兩米;
6.6.2.3.7 按以上流程完成所有箱裝、袋裝物料的盤點;
6.6.2.4 初盤前已盤點物料進出流程
6.6.2.4.1 如零件盒內物料在盤點前被發完時,可以開啟箱裝的已盤點的物料;
6.6.2.4.2 開啟箱裝物料後根據經驗拿出一定數量放在零件盒內(夠盤點前發貨即可),一般拿出後保證箱裝物料為「整十」或「整五」數最好;
6.6.2.4.3 拿出物料後在外箱上貼的「盤點卡」上予以記錄拿貨日期、數量、並簽名;
6.6.2.4.4 最後將外箱予以封箱;
6.6.2 初盤
6.6.2.1 初盤方法及注意事項
6.6.2.1.1 只負責「盤點計劃」中規定的區域內的初盤工作,其他區域在初盤過程不予以負責;
6.6.2.1.2 按儲位先後順序和先盤點零件盒內物料再盤點箱裝物料的方式進行先後盤點,不允許採用零件盒與箱裝物料同時盤點的方法;
6.6.2.1.3 所負責區域內的物料一定要全部盤點完成;
6.6.2.1.4初盤時需要重點注意下盤點數據錯誤原因:物料儲位錯誤,物料標示SKU錯誤,物料混裝等;
6.6.2.2 初盤作業流程
6.6.2.2.1 初盤人准備相關文具及資料(A4夾板、筆、盤點表);
6.6.2.2.2 根據「盤點計劃」的安排對所負責區域內進行盤點;
6.6.2.2.3 按零件盒的儲位先後順序對盒裝物料進行盤點;
6.6.2.2.4 盒內物料點數完成確定無誤後,根據儲位和SKU在「盤點表」中找出對應的物料行,並在表中「零件盒盤點數量」一欄記錄盤點數量;
6.6.2.2.5 按此方法及流程盤完所有零件盒內物料;
6.6.2.2.6 繼續盤點箱裝物料,也按照箱子擺放的順序進行盤點;
6.6.2.2.7 在此之前如果安排有「初盤前盤點」,則此時只需要根據物料外箱「盤點卡」上的標示確定正確的SKU、儲位信息和盤點表上的SKU、儲位信息進行對應,並在「盤點表」上對應的「箱裝盤點數量」一欄填上數量即可,同時需要在「盤點卡」上進行盤點標記表示已經記錄了盤點數量;
6.6.2.2.8 如之前未安排「初盤前盤點」或發現異常情況(如外箱未封箱、外箱破裂或其他異常時)需要對箱內物料進行點數;點數完成確定無誤後根據外箱「盤點卡」上信息在對應盤點表的「箱裝盤點數量」一欄填上數量即可;
6.6.2.2.9 按以上方法及流程完成負責區域內整個貨架物料的盤點;
6.6.2.2.10 初盤完成後根據記錄的盤點異常差異數據對物料再盤點一次,以保證初盤數據的正確性;
6.6.2.2.11 在盤點過程中發現異常問題不能正確判定或不能正確解決時可以找「查核人」處理。初盤時需要重點注意下盤點數據錯誤原因:物料儲位錯誤,物料標示SKU錯誤,物料混裝等;
6.6.2.2.12 初盤完成後,初盤人在「初盤盤點表」上簽名確認,簽字後將初盤盤點表復印一份交給倉庫經理存檔,並將原件給到指定的復盤人進行復盤;
6.6.2.2.13 初盤時如發現該貨架物料不在所負責的盤點表中,但是屬於該貨架物料,同樣需要進行盤點,並對應記錄在「盤點表」的相應欄中;
6.6.2.2.14 特殊區域內(無儲位標示物料、未進行歸位物料)的物料盤點由指定人員進行;
6.6.2.2.15 初盤完成後需要檢查是否所有箱裝物料都有進行盤點,和箱上的盤點卡是否有表示已記錄盤點數據的盤點標記。
6.6.3 復盤
6.6.3.1 復盤注意事項
6.6.3.1.1復盤時需要重點查找以下錯誤原因:物料儲位錯誤,物料標示SKU錯誤,物料混裝等;
6.6.3.1.2 復盤有問題的需要找到初盤人進行數量確認;
6.6.3.2 復盤作業流程
6.6.3.2.1 復盤人對「初盤盤點表「進行分析,快速作出盤點對策,按照先盤點差異大後盤點差異小、再抽查無差異物料的方法進行復盤工作;復盤可安排在初盤結束後進行,且可根據情況在復盤結束後再安排一次復盤;
6.6.3.2.2 復盤時根據初盤的作業方法和流程對異常數據物料進行再一次點數盤點,如確定初盤盤點數量正確時,則「盤點表」的「復盤數量」不用填寫數量;如確定初盤盤點數量錯誤時,則在「盤點表」的「復盤數量」填寫正確數量;
6.6.6.2.3 初盤所有差異數據都需要經過復盤盤點;
6.6.6.2.4 復盤時需要重點查找以下錯誤原因:物料儲位錯誤,物料標示SKU錯誤,物料混裝等;
6.6.6.2.5 復盤完成後,與初盤數據有差異的需要找初盤人予以當面核對,核對完成後,將正確的數量填寫在「盤點表」的「復盤數量」欄,如以前已經填寫,則予以修改;
6.6.6.2.6 復盤人與初盤人核對數量後,需要將初盤人盤點錯誤的次數記錄在「盤點表」的「初盤錯誤次數」中;
6.6.6.2.7 復盤人不需要找出物料盤點數據差異的原因,如果很清楚確定沒有錯誤可以將錯誤原因寫在盤點表備注欄中;
6.6.6.2.8 復盤時需要查核是否所有的箱裝物料全部盤點完成及是否有做盤點標記。
6.6.6.2.8 復盤人完成所有流程後,在「盤點表」上簽字並將「盤點表」給到相應「查核人」;
6.6.4 查核
6.6.4.1 查核注意事項
6.6.4.1.1 查核最主要的是最終確定物料差異,和差異原因;
6.6.4.1.2 查核對於問題很大的,也不要光憑經驗和主觀判斷,需要找初盤人或復盤人確定;
6.6.4.2 查核作業流程
6.6.4.2.1 查核人對復盤後的盤點表數據進行分析,以確定查核重點、方向、范圍等,按照先盤點數據差異大後盤點數據差異小的方法進行查核工作;查核可安排在初盤或復盤過程中或結束之後;
6.6.4.2.2 查核人根據初盤、復盤的盤點方法對物料異常進行查核,將正確的查核數據填寫在「盤點表」上的「查核數量」欄中;
6.6.4.2.3 確定最終的物料盤點差異後需要進一步找出錯誤原因並寫在「盤點表」的相應位置;
6.6.4.2.4 按以上流程完成查核工作,將復盤的錯誤次數記錄在「盤點表」中;
6.6.4.2.5 查核人完成查核工作後在「盤點表」上簽字並將「盤點表」交給倉庫經理,由倉庫經理安排「盤點數據錄入員」進行數據錄入工作;
6.6.5 稽核
6.6.5.1 稽核注意事項
6.6.5.1 倉庫指定人員需要積極配合稽核工作;
6.6.5.2 「稽核人」盤點的最終數據需要「稽核人」和倉庫「查核人」簽字確認方為有效;
6.6.5.2 稽核作業流程
6.6.5.2.1 稽核作業分倉庫稽核和財務行政稽核,操作流程基本相同;
6.6.5.2.2稽核人員用倉庫事先作好的電子檔的盤點表根據隨機抽查或重點抽查的原則篩選製作出一份「稽核盤點表」;
6.6.5.2.3 稽核根據需要在倉庫進行初盤、復盤、查核的過程中或結束之後進行稽核(具體時間參照「倉庫盤點計劃」);
6.6.5.2.4 稽核人員可先自行抽查盤點,合理安排時間,在自行盤點完成後,要求倉庫安排人員(一般為查核人)配合進行庫存數據核對工作;每一項核對完成無誤後在「稽核盤點表」的「稽核數量」欄填寫正確數據;
6.6.5.2.5 稽核人員和倉庫人員核對完成庫存數據的確認工作以後,在「稽核盤點表」的相應位置上簽名,並復印一份給到倉庫查核人員,有查核人負責查核;查核人確認完成後和稽核人一起在「稽核盤點表」上簽名;如配合稽核人員抽查的是查核人,則查核人可以不再復查,將稽核數據作為最終盤點數據,但數據差異需要繼續尋找原因;
6.6.6 盤點數據錄入及盤點錯誤統計
6.6.6.1 經倉庫經理審核的盤點表交由倉庫盤點數據錄入員錄入電子擋盤點表中,錄入前將所有數據,包括初盤、復盤、查核、稽核的所有正確數據手工匯總在 「盤點表」的「最終正確數據」中;
6.6.6.2 倉庫盤點錄入員錄入數據以「盤點表「的「最終正確數據」為准錄入電子檔盤點表中,並將盤點差異原因錄入;
6.6.6.3 錄入工作應仔細認真保證無絲毫錯誤,錄入過程發現問題應及時找相應人員解決。
6.6.6.4 錄入完成以後需要反復檢查三遍,確定無誤後將電子檔「盤點表」發郵件給總經理審核,同時抄送財務部,深圳采購組,客服主管,IT部主管;
6.9 最終盤點表審核
6.9.1 倉庫確認及查明盤點差異原因
6.9.1.1 因我司物流系統的原因,一般經過倉庫確定的最終盤點表在盤點資料庫存調整之前沒有足夠的時間去查核,只能先將「盤點差異表」發給IT部調整再查核未查明原因的盤點差異物料;在盤點差異物料較少的情況下(可以先發盤點差異表給采購,不影響采購交貨的情況下,),需要全部找出原因再經過總經理審核後再調整;
6.9.1.2 在盤點差異數據經過庫存調整之後,倉庫繼續根據差異數據查核差異原因,需要保證將所有的差異原因全部找出。
6.9.1.3 全部找出差異原因後查核人將電子檔盤點表的差異原因更新,交倉庫經理審核,倉庫經理將物料金額納入核算,最終將「盤點差異(含物料和金額差異)表」呈交總經理審核簽字;
6.9.1.4 倉庫根據盤點差異情況對責任人進行考核;
6.9.1.5 倉庫對「盤點差異表」進行存檔;
6.9.2 財務確認
6.9.2.1 在倉庫盤點完成後,財務稽核人員在倉庫「盤點表」的相應位置簽名,並根據稽核情況註明「稽核物料抽查率」、「稽核抽查金額比率」、「稽核抽樣盤點錯誤率」等;
6.9.2.2 總經理審核完成後「盤點差異表」由財務部存檔;
6.9.3 總經理審核
6.10 盤點庫存數據校正
6.10.1 總經理書面或口頭同意對「盤點表」差異數據進行調整後,由IT部門根據倉庫發送的電子檔「盤點表」負責對差異數據進行調整;
6.10.2 IT部門調整差異數據完成後,形成「盤點差異表」並發郵件通知財務部、深圳采購組、倉庫組、客服主管、總經理;
6.11 盤點總結及報告
6.11.1 根據盤點期間的各種情況進行總結,尤其對盤點差異原因進行總結,寫成「盤點總結及報告「;發送總經理審核,抄送財務部;
6.11.2 盤點總結報告需要對以下項目進行說明:
本次盤點結果、初盤情況、復盤情況、盤點差異原因分析、以後的工作改善措施等;
7.0表單
7.1 盤點表
7.2 稽核盤點表
7.3 盤點差異表
㈧ 汽車維修廠的制度都有哪些,最好是比較全面
汽車修理行的管理制度如下:
一、汽車維修質量承諾制度(汽修廠管理制度相關)
1、在車輛維修作業中,嚴格執行作業規范和三級檢驗制度。
2、認真填寫、整理車輛技術檔案和維修檔案,按規定簽發竣工出廠合格證。
3、維修中堅決杜絕使用假冒偽劣配件。
4、對維修車輛實行質量保證期制度,自竣工出廠之日起: 一級維護、小修及零件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汽車行駛2000公里或者10日; 二級維護質量保證期為汽車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 整車修理或者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汽車行駛20000公里或100日。
二、汽車進廠檢驗制度
1、車輛送修時,應具有保修內容及相關技術檔案資料。
2、業務接待人員和檢驗人員負責對送修車輛進行預檢,按規范填寫《車輛維修檢驗單》。
3、車輛預檢時,根據駕駛員的反映及該技術檔案和維修檔案,通過檢測或測試、檢查,確定基本作業內容,並告知托修方。
4、得到托修方確認後,與托修方簽訂維修合同,辦理交接手續。隨車使用的工具和備用品,不屬於汽車附件范圍的應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5、調度人員將維修作業單下派車間,車輛進入作業車間。
三、汽車維修過程檢驗制度
1、過程檢驗實行自檢、互檢和專職檢驗相結合的」三檢」制度。
2、檢驗內容為汽車或總成解體、清洗過程中的檢驗,主要零部件的檢驗,各總成組裝、調試檢驗。
3、各檢驗人員根據分工,嚴格依據檢驗標准、檢驗方法認真檢驗,做好檢驗記錄。
4、經檢驗不合格的作業項目,需重新作業,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
5、對於影響安全行車的零部件,一定要嚴格控制使用標准,對不符要求的零部件應予以維修或更換,及時通知前台,並協助前台向車主做好解釋工作。
6、對於新購總成件,必須依據標准檢驗,杜絕假冒偽劣配件裝入總成或車輛。
四、汽車維修竣工檢驗制度
1、汽車維修竣工檢驗由專職檢驗人員負責實施。
2、汽車維修竣工檢驗內容為整車檢查、檢測、路試、檢測路試後的再檢測及車輛驗收。
3、修竣車輛竣工檢驗嚴格依據《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GB/T18565-2001)要求進行。首先進行整車外觀和底盤檢查,檢查合格後進行路試,對於路試中所發生的不正常現象,要認真復查。路試合格後重新進行底盤檢查,確保各項技術性能合格後由總檢開具出廠合格證。
4、對於進行二級維護及以上維修作業的車輛,除上述檢驗內容外,還必須經計量認證的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檢測合格。
5、嚴禁為檢驗不合格的車輛開具竣工出廠合格證。
6、竣工檢驗合格的車輛實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制度。
五、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管理制度
1、合格證由專人負責視生產情況定期到管理部門領取,專人負責開具。
2、開具合格證必須根據本廠質量總檢驗員對車輛的檢驗和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的維修後質量檢驗結果進行。
3、開具合格證後要認真做好維護檢測車輛的台帳記錄,下次領用合格證帶台帳供管理部門核查。
4、嚴禁虛開合格證和轉借、倒賣合格證現象。
六、車輛維修檔案管理制度
1、檔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並應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盜、放火、防潮、防鼠、防塵、防曬,保持檔案存放處清潔衛生。
2、不準損毀、塗改、偽造、出賣檔案,檔案資料如有損壞應及時修補。
3、根據檔案的內容、性質和時間等待征,對檔案進行分類整理、存放、歸檔,並按內容和性質確定其保存期限,電子檔案要及時備份。
4、各班組負責人要對本部門使用的檔案資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在現場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資料。
5、各班組每年對檔案進行一次核對清理,並將所保存的檔案整理後交辦公室統一歸檔。已經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資料,由辦公室按規定處理。
6、維修車輛實行一車一檔制,二級維護及以上作業的車輛檔案內容包括維修合同、檢驗記錄、維修人員和質量檢驗人員名單,竣工出廠合格證副頁、結算憑證。
7、檔案的借閱必須辦理規定手續,借閱者對檔案的完整、清潔負責,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借、復印。
㈨ 長春市機動車配件經銷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機動車配件經銷的管理,保障機動車配件經銷市場健康有序發展,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機動車配件是指用於機動車維修的零件、部件、組件、總成和維修檢測設備等輔助材料。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機動車配件經銷的管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四條市、縣(市)、雙陽區人民政府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是本轄區機動車配件經銷的主管部門,其所屬的機動車維修管理機構受同級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委託具體負責機動車配件經銷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五條工商、稅務、建設、物價、技術監督、公安、環保、勞動保障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機動車配件經銷的監督管理工作。第二章企業類別與開業審批第六條機動車配件經銷業戶按其經營規模和技術條件實行分類管理。
(一)汽車配件經銷業戶分為四類:
一類業戶,可以從事汽車及其他機動車配件的批發和零售。
二類業戶,可以從事汽車及其他機動車的發動機、變速器、前橋、後橋、車身和車架等總成的零售及其他配件的批發和零售。
三類業戶,可以從事除發動機、變速器、前橋、後橋、車身和車架等總成以外的汽車及其他機動車配件的零售。
專項業戶,可以從事輪胎、電器、電器儀表、蓄電池、散熱器、油箱、汽車門窗玻璃、空調器、暖風機、潤滑油、篷布座墊及內飾材料等專項產品的批發和零售。
(二)摩托車配件經銷業戶分為兩類:
一類業戶,可以從事摩托車配件的批發和零售。
二類業戶,可以從事摩托車配件的零售。第七條一類汽車配件經銷業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營業面積和倉庫面積不得少於400平方米。
(二)注冊資本不得少於50萬元。
(三)汽車及相關專業工程師以上職稱的技術人員不得少於1人;專職質量檢驗員不得少於2人。
(四)備有硬度計、探傷儀、百分表、千分尺、游標卡尺、萬用表等檢測器具。
(五)具有必要的技術資料和健全的經營管理制度。第八條二類汽車配件經銷業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營業面積和倉庫面積不得少於100平方米。
(二)注冊資本不得少於30萬元。
(三)汽車及相關專業助理工程師以上職稱的技術人員不得少於1人;質量檢驗員不得少於1人。
(四)備有硬度計、探傷儀、百分表、千分尺、游標卡尺、萬用表等檢測器具。
(五)具有必要的技術資料和健全的經營管理制度。第九條三類汽車配件經銷業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營業面積和倉庫面積不得少於30平方米。
(二)注冊資本不得少於10萬元;
(三)兼職技術人員、質量檢驗員不得少於1人。
(四)備有百分表、千分尺、游標卡尺、萬用表或者與經營范圍相適應的檢測設備。
(五)具有必要的技術資料和經營管理制度。第十條專項汽車配件經銷業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營業面積和倉庫面積不得少於20平方米。
(二)注冊資本不得少於5萬元。
(三)兼職質量檢驗人員不得少於1人。
(四)備有相關的檢測器具。
(五)具有必要的技術資料和經營管理制度。第十一條一類摩托車配件經銷業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營業面積和倉庫面積不得少於20平方米。
(二)注冊資本不得少於10萬元。
(三)相關專業的技術人員、質量檢驗員分別不得少於1人。
(四)備有百分表、千分尺、游標卡尺、萬用表或者與經營范圍相適應的檢測設備。
(五)具有必要的技術資料和健全的經營管理制度。第十二條二類摩托車配件經銷業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營業面積和倉庫面積不得少於10平方米。
(二)注冊資本不得少於5萬元。
(三)兼職質量檢驗人員不得少於1人。
(四)備有百分表、千分尺、游標卡尺、萬用表或者與經營范圍相適應的檢測設備。
(五)具有必要的技術資料和經營管理制度。第十三條機動車配件經銷業戶的作業環境、設施應當符合城市建設、環境保護和消防等有關規定。
㈩ 汽車配件庫管理辦法
《配件庫管理規定》
庫房管理的目的
一、快速高效提供配件
相應區域的設置,方便配件的清點
客戶訂單配件直接出庫
到貨配件的及時入庫,縮短供貨周期,降低庫存成本,提高客戶滿意度
二、 保證庫存及出庫的准確性
積極有效的盤庫,及時發現庫房問題
快速修訂盤點誤差,保證帳面實物相符,減少銷售損失
減少配件出庫錯誤
三、保證庫房及汽車配件安全
相應的措施限制庫房的出入,保證配件不會丟失
良好的倉儲環境,保證庫房人員的安全
危險品的儲存
貴重物品的存儲
防火要求
四、汽車配件品質及使用壽命
關注配件使用周期,保持正確地出庫次序
正確的庫存方法,防止配件失效
正確的擺放,避免配件變形
五、提高效率,降低強度
最短時間找到所需配件
最短時間配件上架
減少庫房人員在庫房中的行走距離
六、合理利用空間
延長庫房使用年限,滿足市場發展需要
提高單位面積利用率,節約庫房硬體投資
內容:
1.配件庫管理的配件包括車輛維修用配件、設備維修用配件、各類通用件、標准件、專用工具、專用設備及輔材料。
2.配件庫由專人管理,未經主管店長同意,其它人員一律不得進入。
3.倉庫必須建立完整的帳目和實物卡,按規定程序進行入帳和報帳、結帳、出庫和入庫及核准手續。
4.凡入庫配件材料必須經檢驗驗收並在進件原始票據上簽字方可入庫(檢驗員不在時由調度負責)。
5.材料、配件、工具存放分門別類,堆放有序,貨架整齊清潔,不得相互混雜。
6.所有物品須妥善保管,避免銹蝕、變質、滲漏、擠壓變形。
7.倉庫貨物定期進行核帳,每月進行盤點,要求帳目清楚,財物相符,對短缺和滯用物品及時上報避免供不應求或積壓浪費,做到合理庫存。
8.所有物品領用出庫必須持領料單。貨物退回必須持檢驗簽字的投訴單或領料單(紅筆),該店長簽字方可退庫。
下面是一份比較詳細的《倉庫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使倉庫納入規范化、制度化的管理,做到數據准確、質量完好、收發迅速、降低費用、加速資金周轉,特製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於公司各個倉庫物料的收發、貯存、搬運、包裝和管理。
三、職責
1、倉庫組長:
(1)在生產部主管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公司各個倉庫的管理工作,保證生產物資需求。
(2)制訂倉庫管理制度及人員分工。
(3)合理協調倉庫收發貨,確保帳、卡、物一致。
(4)監督各倉管員做好倉庫的「6S」及防塵、防銹、防盜工作,物資定置管理工作。
(5)負責各倉庫報表的審核並按時上報生產部主管。
(6)安排各倉庫每月月底盤點,每月自盤一次,每季度專人普查一次,每季上報盤點報告。
2、倉管員:
(1)負責各類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出、入庫管理。
(2)熟悉所保管的各種物資的特點、性能和保護、保管方法。
(3)執行倉管制度,做好物資的收發工作,台賬清楚、准確,賬、物、卡相符。
(4)做好庫存物資的防火、防銹、防蝕、防水工作,按規定進行易燃、易爆、易蝕和有毒物品的領發。
(5)庫存物資定期盤存、上報,做到同類物資先進先出。
(6)協助倉庫物品的搬運、卸貨工作。
四、倉庫定置管理規定
1.倉庫設置:根據我公司的生產需要及廠房條件,設置五金倉庫、包裝倉庫、塑料原料倉庫、塑料半成品倉庫、成品倉庫、凈水器倉庫,由生產部直接管理。
(1)五金倉庫:儲存從外部購買或委外加工的五金沖壓件、電子電氣件、標准件、緊固件、輔助材料、零星物料、機器配件、工具。
(2)包裝倉庫:儲存各種產品的印刷包裝件、外購塑料件、外購橡膠件、裝配車間的半成品。
(3)塑料原料倉庫:儲存所有塑料原料及色粉、色母等,包括PVC(聚氯乙烯)、PE(聚乙烯)、PP(聚丙烯)、PS(聚苯乙烯)、PC(聚碳酸酯)、POM(聚甲醛)、PA(尼龍)、ABS、PBT、AS等。
(4)塑料半成品倉庫:儲存所有公司自己開模(包括客供模具),注塑車間自己生產或委託外面工廠加工生產的塑料件。
(5)成品倉庫:儲存已經全部加工完成等待出貨的產品。
(6)凈水器倉庫:儲存所有凈水器成品、專用物料及其配件。
2.料位設定
(1)倉庫區域劃分以方便物料進出為原則,並將劃分區域的倉庫定置圖繪出,懸掛於倉庫醒目位置。
(2)物料定位應符合先進先出的原則。
3.存儲方式
(1)立體堆放,盡量利用空間。
(2)按物料體積大小及重量分別存放在貨架上或周轉箱中。
4.物料標示
(1)建立物料位置標識牌,在標識牌上寫清楚位置代碼、物料名稱、規格型號等。
(2)建立物料台帳,明確標示出物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進出庫日期等。
(3)物料進、出之後,其標示的數量、日期等內容應及時變更。
(4)應保證不同批次的物料具有可追溯性。
(5)應用顏色管理或區域來區分不同性質的物料,如綠色區(或綠色箱子)存放合格品,黃色區(或黃色箱子)存放待檢暫存品,紅色區(或紅色箱子)存放不合格品,配料區存放按單配好即將投放生產的物料
五、實施
1.搬運
(1)成品進倉搬運中要根據產品標識,按訂單、按品種進行單獨存放,堆放時各天、各班組生產的產品有明顯的位置、空間區別,以便追溯。
(2)搬運時要用專用的搬運車輛搬運,要輕拿輕放,禁止野蠻操作。
(3)搬運中要嚴防對產品型號及級別的混裝和丟失,做好防水防潮工作,雨天應用防雨蓬布或塑料布遮蓋,以免產品受潮,影響使用壽命。
2.入庫
(1)外購外協件入庫
①暫收作業:
a. 供應商交貨時憑《送貨單》向倉管人員申請辦理入庫手續,必要時需提供《產品購銷合同》。
b. 倉管人員將供應商提供的《送貨單》與本公司《產品購銷合同》(或采購明細表)進行核對,確認供應商所送物料的規格型號、名稱、數量等是否與《產品購銷合同》相符,是否有超交現象。
c.超交的物料以退回為原則,但可以考慮讓供應商寄存於我公司倉庫,而不作進料驗收處理。
d.倉管人員在核對所交物料時,如發現規格型號不符,數量不符,或混有其他物料,以及其他特殊情況時,必須要求供應商的送貨人員立即修改《送貨單》,或予以拒收並報采購員處理。
e.倉管人員核對無誤後,在《送貨單》上簽名確認並通知進料檢驗人員(IQC)進行質量驗收。
②驗收檢查:
對倉管人員清點、核對無誤的來料,IQC接到通知後,依據《外購外協件抽樣檢驗管理辦法》、《來料檢驗管理辦法》實施檢驗,填寫《進料檢驗記錄》,並對來料做好質量標識。進料檢驗結果有兩種,即合格(或允收)和不合格(包含挑選使用、加工後使用、特采使用、退貨)。
判定合格時,由進料檢驗人員(IQC)在《送貨單》上蓋「合格」印章並簽名,並反饋倉管人員辦理入庫手續。
判定不合格時,應隔離堆放,嚴禁投產使用,同時在《進料檢驗記錄》上註明不合格項目、數據等,並上報技術品質部主管組織相關部門/人員進行不合格評審,不合格評審的結果有四種:挑選使用、加工後使用、特采使用、退貨。
a.最終評審結論為「挑選使用」或「加工後使用」時:
由采購員聯系供應商(或裝配車間)安排人員挑選或加工,處理完畢經進料檢驗人員(IQC)復檢合格後方可入庫和投入生產,對於挑選或加工產生的額外費用,由供應商承擔或依據實際情況做出相應的處理。
b.最終評審結論為「特采處理」時:
特採的物料數量由技術品質部主管確認,並提出必要的處理方式,如需對供應商進行處罰的,按公司的相關規定執行。
c. 最終評審結論為「退貨(拒收)」時:
采購人員及時聯絡廠商辦理退貨手續,倉管人員與廠商對清物料數量、品名一致時,進行物料交接,並做好相應的登記。倉管人員按照公司物品出廠管理規定,協助廠商辦理退貨物料出廠手續。
③入庫作業:清點核對無誤、檢驗合格的來料方可安排入庫,將《送貨單》中的一聯交供應商,另一聯交倉管人員作為開具《入庫單》的依據,倉管員根據《送貨單》填寫的品名、規格、數量、單價等,將實物點檢入庫,並根據點檢結果如實填制《入庫單》,《入庫單》一式三聯,交貨人須就貨物與《入庫單》的項目與倉管員核對,確認無誤後在《入庫單》上簽名,做到貨、單相符。同時倉管人員在《物料管理明細表》上註明來料日期、規格型號、實收數量、結余數量等,並將《產品購銷合同》、《送貨單》、《入庫單》整理齊全,核對無誤後交采購員,由采購員整理匯總後交財務部做帳及安排付款。
(2)成品入庫
a.成品必須經過專職檢驗員檢驗合格後方可入庫。
b.成品進倉前倉管員應清理場地,做好接收貯存准備工作。
c.憑裝配車間的《入庫單》驗收進倉,核實入庫產品名稱、型號、級別及數量。
d.全都核實無誤後倉管員在《入庫單》上簽名確認,並將《入庫單》作入庫憑證交財務部做帳,同時在《物料管理明細表》上註明入庫日期、規格型號、實收數量、庫存數量等。
(3)工裝夾具、工具、機器配件、計量器具、零星物料入庫
a.新購買的工裝夾具、工具、機器配件、計量器具、零星物料等,倉庫管理員仔細對照《零星物品請購單》、《送貨單》進行物料清點,確認所送物料的規格型號、名稱、數量等是否與《送貨單》相符,確認無誤後在《送貨單》上簽字並安排入庫,在相應的物料台帳上做好登記。
b. 對生產車間暫時不使用的工裝夾具及機器配件等,由倉庫管理員登記後歸類存放,需要時憑《領料單》從倉庫領出。
(4) 委外加工品入庫規定
參照「外購外協件入庫」規定辦理,需登記每一委外訂單的入庫數,包括我公司隨同產品一起提供的周轉箱的數量,以核對廠商從本公司領用的物料是否有缺少現象,如有於廠商結帳時進行相應的扣減。
(5) 自製塑件半成品入庫
注塑車間生產的產品必須經檢驗員檢驗合格並簽字(或蓋合格印章)後,方可入庫。入庫時由倉管員對入庫產品進行入庫清點,將操作工姓名、產品型號名稱、數量等准確填寫在《入庫單》上,《入庫單》一式三聯,一聯倉庫留存,一聯操作工留存、一聯交財務部核算工資,同時在《物料管理明細表》上註明入庫日期、規格型號、實收數量、庫存數量等。
3. 貯存保管
(1)倉庫必須建立外購外協件、成品、半成品、工具等管理台帳(明細表),做到及時記帳、帳面清楚,帳、物、卡一致,定期核對賬、卡、物,發現問題及時查對,憑證要裝訂成冊,妥善保管,賬目不準隨意塗改,改正必須蓋章或簽字。
(2)原輔材料、成品應根據其品種標識,做到分類貯存,標識向外,堆放平穩、庫容整齊;物料堆放盡量做到過目點數、檢點方便、成行成列、整齊易取。
(3)所有原材料及成品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經抽樣復檢被確認為不合格的,不得安排出庫。
(4)對長期積壓的成品,要經常檢查是否超過防銹期,有無銹蝕現象,一經發現,要及時清洗、除油並再次進行油封,以保證產品的防銹質量。
(5)經常檢查,掌握記錄在庫的原輔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質量和庫存情況,以及零星物料、常用生產輔助材料、工具的管理狀態,及時匯報采購員、副總經理以便採用相應的處理措施。
(6)成品庫保管員有權不收無計劃、超計劃和不合格產品入庫,特殊情況憑副總經理指令辦理入庫手續。
(7)上班後及下班前認真檢查,了解倉庫門道、窗戶及其它設施的異常情況,對發現的不安全隱患及時解決。
(8)做好倉庫內的防潮、防火、防盜工作,倉庫管理員要做好工裝夾具及機器配件的防銹工作,經常用機油擦拭工裝夾具及機器配件,以防止產品在使用或交付前受到損壞或變質。
(9)物料如有損失、報廢、盤盈、盤虧,倉管員應如實上報,由部門主管審批後方可處理,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帳目或處理物料。
(10)物料儲存要考慮其特性,注意溫度、濕度、通風、照明、防水等條件,保證物料安全和不變質。
(11)倉庫面對生產車間發放物資,是供應服務重點,要堅守崗位,改善態度,為生產做好服務。
(12)倉庫應防衛嚴密,慎防盜竊,其他人員未經許可嚴禁隨意進入庫內。
4. 領發料管理規定:
(1)領料規定:各車間、部室人員領用物料時,依據訂單核定的數量,開具《領料單》,《領料單》上應填寫領用物料的訂單號、物料名稱、規格型號及領用數量,並有負責人簽名。大批量的按單領料可憑《配料單》發料。
(2)發料規定:按「推陳儲新,先進先出,按規供應,節約用料」的原則發料,倉管人員接到領料單位的《領料單》時,仔細核對手續是否齊全,與訂單上的訂單號、名稱、規格、數量是否相符,一切出庫物資發放必須由庫管員驗證領料單據是否合法、有效,簽字是否齊全,對不符合規定的領料單應拒絕發料。符合時當面清點交付物料,《領料單》一式三聯,除《領料單》第一聯退領料單位外,其中一聯自存並登記入帳,另一聯交財務部。
(3)成品出庫:成品根據銷售部開具的《發運單》發貨,經復核無誤後予以出庫,成品出庫必須做到規格、數量准確無誤、包裝無損,標志清晰。成品出庫時由倉管員填寫《出庫單》,一式三聯,除《出庫單》第一聯倉庫自存並登記入帳外,其中一聯交收貨人(可由銷售部代收),另一聯交財務部。
5.退補料管理規定
(1)退料規定:
a.余料退庫:車間余料退庫應填寫《退料單》,在對應的欄目中詳細填寫品名、規格、數量及退料原因等。
b.質量不良退庫:如果是因為質量方面引起的退料,必須經過車間檢驗員檢驗,並註明原因(製程損壞、來料本身不良等)後方可退料。
(2)補料規定:車間損耗超標或製程異常,導致物料數量不夠需要補料時,需由車間主任填寫《補料單》,註明品名、規格、數量、補料原因等,經過副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補料。如果是因為物料本身不良需要補料時,可憑不良物料以次換新,按調換處理,倉管員做好相應的登記。
6.呆滯物料處理規定:
對於呆滯物料,由副總經理組織倉庫、生產、采購、品質等相關人員進行評審,做出處理,通常有以下幾種處理方式:
(1)將呆滯物料再加工後予以利用。
(2)將呆滯物料代用於類似物料,以不影響功能、安全、及外觀為原則。
(3)將呆滯物料退還供應廠商。
(4)將呆滯物料轉售給其他使用廠商。
(5)將呆滯物料售與中間商,如廢品回收站。
(6)暫緩處理,繼續呆滯,等待時機。
(7)將呆滯物料報廢處理。
7.倉庫盤點管理規定:
(1)實行缺料盤點法,當某一物料的存量低於一定數量時,(如體積大的物料低於100個,體積小的物料低於400個時),倉管員應及時盤點,核對數量與帳目是否相符。
(2)實行循環盤點法,每月底由倉管員對庫存物料逐一盤點,核對數量與帳目是否相符。
(3)實行定期盤點法,每年一次,在年底進行,盤點完畢後在《物料管理明細表》(台帳)上做好相應的記錄,並註明「年底盤點」,經過倉庫組長審核簽字後交財務部和副總經理。
8.倉庫安全管理規定:
(1)倉庫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2)物料堆放不得影響照明,不得妨礙機械設備的操作,不得妨礙通道與出入口,不得妨礙消防器具的緊急使用,不得堵塞電氣開關及急救設備。
(3)物料儲存重量不得超過貨架的安全負荷量。
(4)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隔離存放。
六、相關記錄表格
《物料管理明細表》(台帳)
《領料單》
《補料單》
《退料單》
《入庫單》
《出庫單》
《配料單》
《采購明細表》
《產品購銷合同》
《零星物品請購單》
《合理庫存一覽表》
七、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