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車輛法規
A. 汽車改裝的相關法律法規條例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辦法》有關規定,在用汽車輪胎規格、改裝進氣系統、排氣系統都不是國家允許的變更項目。如在用汽車進行上述改裝,可能會改變發動機功率,影響到行車安全,對進行非法改裝的機動車所有人,將依法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並責令其恢復原狀。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關於汽車外觀等變更的有關規定:
第十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改變車身顏色的;更換發動機的;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准另有規定的除外;有本規定 第九條第項、第項、第項、第項規定情形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第四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載貨汽車;
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1)改裝車輛法規擴展閱讀
汽車改裝的合法性:
汽車改裝可以對車身顏色、發動機、燃料種類、車架號碼等進行改裝,但有三種顏色屬於特種車專用顏色,不能使用。
紅色為消防專用,黃色為工程搶險專用,上白下藍為國家行政執法專用。而對車身、車架、發動機的變更,要在已經損壞無法修復或者存在質量問題的前提下才能夠進行。申請變更時,須同時出具修理廠的證明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來歷憑證。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允許已注冊登記汽車更換前保險杠,加裝後霧燈。汽車進行改裝後,不可以影響到行車安全穩定性。公安車管部門在年審中一旦發現違規改裝,就會要求車主恢復原狀。最好請根據您車輛的品牌類型詳細咨詢一下車管所。確保車主行駛性能安全,不影響正常行駛。
B. 中國改裝車有什麼規定嗎
我國對於汽車改裝還有一些限制,有些地方能改,有些地方不能改。不過呢,很多人並不是很清楚這些法規,為了避免各位想改裝的車友違規改裝,今天我們就把汽車改裝上哪些違法,哪些不違法的說清楚。
1、車身顏色能不能改?
車身顏色是車友們比較喜歡改裝的地方,而車身的顏色不管是用車貼改,還是噴漆改,都是可以的。只不過改之後要去車管所辦理相關手續,也就是登記備案,拿到新的行駛證後,就可以合法上路了。
2、車燈能不能改?
車燈可以說是改裝黨的必改之處。有些人覺得原車的燈光不夠亮,有些人覺得原車的燈光不夠炫,總之就是要改得與眾不同,一般來說鹵素燈改成氙氣和LED車燈是可以的,那種爆閃、強光和奇奇怪怪的燈源則不可以。
3、輪轂能不能改?
輪轂能改,但是不能隨便改,因為輪轂事關行車安全。一般來說輪轂的尺寸不能變動,變了就算非法改裝。改裝輪轂時要注意輪轂的質量,別選到什麼山寨產品,跑幾下斷了可還行!
4、內飾能不能改?
內飾能不能改得看你想改成什麼樣,如果只是改裝內飾的材質,比如把座椅包上真皮,把內飾顏色改正自己喜歡的顏色,氛圍燈什麼的都能改,但要是因為改裝內飾使得車輛的用途發生了變化就不被允許了,比如買了一輛五菱宏光,本來是用來拉人的,但是你卻把座椅拆了用來拉貨,這是非法的。
另外,加裝尾翼、做大包圍、改裝排氣管等行為,原則上都不被允許,望周知!
希望的對你有幫助!來自湛江金富汽車的從業者!
C. 關於改裝車的法律規定是怎麼樣的
汽車改裝 改裝不能隨心所欲
汽車改裝必須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該法第六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更換車身或者車架,必須向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其他相關法規也對改裝車做出了一些限制,如汽車標志不能更換;發動機排量不能改變;改裝車輛時不能破壞車身結構,特別是不能隨意加裝天窗;改變車輛外觀要向交警部門和公安局車管所申報,改裝後的車輛必須更換新的行車證。
安邦財產保險吉林分公司工作人員表示,車輛改裝後一定要與承保的保險公司及時溝通,確認車輛改裝部位以及車輛改裝後安全系數是否會降低,否則車輛一旦出現事故,保險公司很可能拒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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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國內汽車改裝相關法律
你好,根據我國《機動車登記規定》的相關規定,機動車變更的相關法規如下: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機動車所有人為兩人以上,需要將登記的所有人姓名變更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出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十一條 申請變更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行駛證;
(四)屬於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五)屬於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但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認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除外。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行駛證,重新核發行駛證。
車輛管理所辦理本規定第十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和第(六)項規定的變更登記事項的,應當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
第十二條 車輛管理所辦理機動車變更登記時,需要改變機動車號牌號碼的,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第十三條 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號牌、行駛證,核發有效期為三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將機動車檔案交機動車所有人。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臨時行駛車號牌的有效期限內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
申請機動車轉入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檔案,並交驗機動車。機動車在轉入時已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應當在轉入地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並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相關證明、憑證和機動車檔案,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入信息,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第十四條 機動車所有人為兩人以上,需要將登記的所有人姓名變更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應當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變更前和變更後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證證明,但屬於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結婚證》或者證明夫妻關系的《居民戶口簿》。
變更後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按照本規定第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辦理變更登記。變更後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遷出地和遷入地車輛管理所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
(一)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
(二)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准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有本規定第九條第(一)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規定情形的。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第十七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遷移或者機動車所有人姓名(單位名稱)、聯系方式變更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備案。
(一)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遷移、機動車所有人姓名(單位名稱)變更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和相關變更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備案事項,重新核發行駛證。
(二)機動車所有人聯系方式變更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和行駛證。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辦理備案。
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名稱或者號碼變更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備案。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備案事項。
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因磨損、銹蝕、事故等原因辨認不清或者損壞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備案。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在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上打刻原發動機號碼或者原車輛識別代號,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備案事項。
上述是國務院的行政法規,各地方政府(比如浙江省、上海市)根據該法規會制定更加詳細的規定。
詳細另查。
E. 汽車改裝法規
改裝車法規
法律法規對改裝汽車作出了限制
汽車的型號、發動機型號、車架號不能改,不能破壞車身結構;汽車改變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必須交驗汽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要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車貼面積不能超過車身總面積的30%,超過了就必須去相關部門報批;
外觀
1、可以對車身顏色、發動機、燃料種類、車架號碼等進行改裝,但有三種顏色屬於特種車專用顏色,不能使用。紅色為消防專用,黃色為工程搶險專用,上白下藍為國家行政執法專用。而對車身、車架、發動機的變更,要在已經損壞無法修復或者存在質量問題的前提下才能夠進行。申請變更時,須同時出具修理廠的證明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來歷憑證。
2、更換前保險杠屬於改變汽車外形,經過審批後是可行的,但對升高底盤等提升汽車越野性能的改裝是不允許的。年審中一旦發現違規改裝,必須恢復原狀。
3、加寬輪胎、進氣系統、排氣系統等改裝是不允許的。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辦法》有關規定,在用汽車輪胎規格、改裝進氣系統、排氣系統都不是國家允許的變更項目。如在用汽車進行上述改裝,可能會改變發動機功率,影響到行車安全,對進行非法改裝的機動車所有人,將依法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並責令其恢復原狀。
4、申請變更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及手續:
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然後提交《機動車所有人及駕駛人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機動車的標准照片。
F. 國內法律允許汽車進行哪些改裝
16項改裝標准將放寬
「在發達國家,汽車改裝市場非常大,而我國由於改裝政策法規相對滯後等原因,改裝車市場發展相對緩慢。」昨日,中國汽車工業國際合作有限公司一相關人士表示:「目前在法律法規方面正在積極推進中,相信未來市場潛力巨大。」據了解,汽車改裝專業委員會秘書長韋嘉誠在今年7月舉行的「2016中國汽車改裝法規進程」討論會上曾表示,明年6月,關於新版放寬家用小轎車16項改裝標准,將按照國家標准委員會的通知對外公布。
即將出台的標准將包括汽車外包圍、音響、踏板改加、避震、輪轂、強化件加裝標准,汽車燈光、內飾、改色貼膜、行李架改加裝標准,汽車電腦系統、電路、外觀、內飾改裝後空氣檢測標准及汽車改加裝後安全檢測、配件可靠性檢測標准,共計16種汽車改裝標准。
值得注意的是,將出台的標准及試行管理辦法只針對私家車,尚未涉及其他機動車。但是,這16項標準的放寬對於轎車改裝愛好者來說無疑也是一個福音。
或帶動1600億消費市場
2013年,全國工商聯汽摩配商會汽車改裝專業委員會將「關於制定汽車改裝相關法規的提案」上報全國政協,同年7月至9月陸續得到國家5個部委(工信部、公安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的回復,均表示同意並支持這項工作,希望盡快出台管理辦法。隨後,5部委與汽車改裝專業委員會召開聯合會議,標志著制定改裝法規進入實際操作階段。
據不完全統計,2015年的汽車改裝市場達450億元。昨日,有業內人士在展會上分析稱,新版汽車改裝標准出台後,預計汽車改裝市場開放第一年可能將達1600億元左右,並利好改裝行業上下游企業。為了在巨大的市場中分得更多的蛋糕,此次展會上包括巴博斯、卡萊斯、超車館、安布雷拉、引擎公社等多家知名汽車改裝企業悉數到場。
不過,有業內人士稱,隨著改裝市場的發展,消費者對改裝技術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因此汽車改裝企業要想在未來巨大的市場中搶占制高點,必須學習新技術,把握好先機,利用本土優勢,擴大及創新中國汽車改裝市場。
G. 汽車改裝的相關法律法規條例是什麼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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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汽車改裝的具體法律依據
我國《機動車登記辦法》有關規定顯示,汽車輪胎規格、進氣系統、排氣系統、發動機都不是國家允許的變更項目。
汽車輪胎方面,國家規定必須與汽車出廠狀態相吻合,不得私自變更。這里指的是輪胎的尺寸規格,但不限於品牌和型號。
發動機方面,國家規定必須與汽車出廠狀態相吻合,不得私自變更。如客觀存在需要更換發動機的,需要先行聯系當地車管部門,提出申請。得到批復允許後方可實施。
汽車車身顏色方面,國家現行法規允許車主自行改色。但改色後10天內需要聯系前往當地車管部門,出示改色的單據以及車輛相關證件,請相關部門受理登記改色備案。如超過10日,則可能面臨扣車處罰。另外不允許車身張貼警車,消防,救護車等類似的圖文標識。改色面積小於全車油漆面積30%的,可不予申報。
I. 改裝車的法律規定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辦法」有關規定,在用汽車輪胎規格,改裝進氣系統,排氣系統都不是國家允許的變更項目。如在用汽車進行上述改裝,可能會改變發動機功率,影響到行車安全,對進行非法改裝的機動車所有人,將依法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並責令其恢復原狀。
當然也不是所有改裝都是明令禁止的,比如對車身顏色,發動機,燃料種類,車架號碼等進行改裝都是可以的,只是在改裝之後需要向交管部門辦理車輛變更手續。特別注意的是在變更車輛顏色時,有三種顏色屬於特種車專用顏色,不能使用。1:紅色為消防專用,2:黃色為工程搶險專用,3:上白下藍為國家行政執法專用。
對車身,車架,發動機的變更,要在已經損壞無法修復或者存在質量問題的前提下才能夠進行。申請變更時,須同時出具修理廠的證明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來歷憑證。
除了上述這條針對普遍改裝配件的嚴格規定之外,車輛還有其他的限制規定。如:汽車在貼防爆膜時應注意機動車駕駛室前擋風玻璃駕駛員視區部位的透射比必須大於或等於70%,前排座位兩側玻璃的透射比必須大於或等於50%,此外,所有的車窗玻璃都不允許張貼鏡面反光遮陽膜。
有些改裝人士在看到上面的規定後,不禁會問,如果我的車廂更換前保險杠、升高底盤,加寬輪胎,可以嗎?回答是不可以的,更換前保險杠屬於改變汽車外形,經過審批後是可行的,但對升高底盤等提升汽車越野性能的改裝是不允許的。 年審中一旦發現違規改裝,必須恢復原狀。
如果您在改裝之後需要變更行駛本等一些證件,需要先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然後提交機動車所有人及代理人身份證明和「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機動車的標准照片。對符合規定的申請人,從受理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就可以將手續辦理完畢。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記載變更登記事項,收回原「機動車行駛證」,重新核發「機動車行駛證」。
說了這么多法律法規,相信有很多人看完之後決定自己不改車了。不過只要在年審前把改裝件都換下來,或者在年審是想寫辦法,還是沒有問題的。在國內改裝界來說,代人驗車也已經是一個不成文的潛規則了。
J. 車輛改裝規定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關於汽車外觀等變更的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可以自行變更: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機動車增加車內裝飾等。
第五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
(二)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
(三)載貨汽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
(四)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五)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六)機動車所有權轉移後,現機動車所有人未按照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轉移登記的;
(七)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機動車檔案轉出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後,未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時限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的。
第四十八條除本規定第十條和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外,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10)改裝車輛法規擴展閱讀
已領牌照的汽車進行改裝時,應向車管所登記申報,其改裝技術報告經車管所審查同意後,方可進行改裝。改裝完畢,還要到車管所辦理改裝變更手續。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五條車輛管理所辦理變更登記,應當分別登記下列內容:
(一)變更後的車身顏色;
(二)變更後的發動機號碼;
(三)機動車更換車身、車架後的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
(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來歷憑證的名稱、編號;
(五)更換整車後的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發動機號碼、車身顏色、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憑證編號、出廠日期、注冊登記日期;
(六)機動車所有人變更後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
(七)變更後的使用性質;
(八)需要辦理機動車檔案轉出的,登記轉入地車輛管理所的名稱;
(九)變更登記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