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改裝在車管所備案
A. 汽車改裝後要到車管所備案嗎若需要,大致流程是怎樣的
在汽車改裝前,機動車所有人要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並向所在地車管所遞交機動車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等一系列證件;改車標顏色需要去車管所備案的,但是汽車改顏色如果不超過百分之三十的話,那麼就不需要去備案了,如果超過了的話,那麼就需要去備案了。改顏色不去備案的,就是違法的了。汽車改裝一般是更改顏色,需要在10個工作日內去車管所登記變更,首先是填寫一份機動車變更備案申請表,還需要車主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車輛行駛證,機動車登記本,變更後就可以了。
車主應當在變更後10日內向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車管所須在受理當日為車主辦理相關手續,包括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行駛證,核發新行駛證。也就是說,車主想改車不必再事先向車管所申請,完全可以先更換車輛顏色、更換發動機等後,再向車管所備案登記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B. 汽車經過改裝之後要到車管所進行報備嗎
需要。改變了身的外觀。和原來登記的特徵不符,需要從新進行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明確規定,車輛改裝前,應將設計方案與改裝計劃報送車輛管理機關審查。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對機動車改裝有如下的相關規定:
第十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改變車身顏色的;更換發動機的;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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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改裝可以對車身顏色、發動機、燃料種類、車架號碼等進行改裝,但有三種顏色屬於特種車專用顏色,不能使用。紅色為消防專用,黃色為工程搶險專用,上白下藍為國家行政執法專用。而對車身、車架、發動機的變更,要在已經損壞無法修復或者存在質量問題的前提下才能夠進行。
申請變更時,須同時出具修理廠的證明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來歷憑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允許已注冊登記汽車更換前保險杠,加裝後霧燈。汽車進行改裝後,不可以影響到行車安全穩定性。
C. 車改色去車管所備案需要什麼資料
需要攜帶以下資料到車管所辦理車改手續:
1、《機動車變更登記/備案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
4、《機動車行駛證》原件
5、查驗民警確認機動車後出具的《機動車查驗記錄表》
備案流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對其有相應的規定: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提交相關證明、憑證進行備案。
首先,在汽車貼膜改色後機動車所有人或代理人需要攜帶所需證明以及發票,包括車輛的登記證書、行車證以及個人的身份證;然後將汽車(已更改)開到汽車車管所板栗車身貼膜改色備案手續,車管所的工作人員會重新錄入變更後的車身顏色、重新拍照、變更登記手續。
下一步就是到受理窗口更換新的行車證;整個流程還是非常便捷的。
其次就是汽車貼膜改色需要注意的就是:並不是所有的顏色搭配改色都是允許的,改變後的車身顏色和圖案等不能和警車、救護車、消防車等法定標識相同或者相似;車輛改變顏色後,機動車所有人應該在變更後十天之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D. 汽車改裝怎麼去車管所備案
這個快,就是到車管所另張表格填,然後把改裝後的車拍個照,給點手續費就行了,加個大包圍沒問題的,價格不等,1000到100000萬的都有,我連動力,剎車改完都估計要7萬左右
E. 汽車改裝需要在車管所備案嗎
這個是需要備案的,特別是車身改色明顯的外觀改變貼過後及時備案,也可以先去申請改色然後在施工
F. 汽車改裝後要車管所備案嗎
汽車改裝後需要到車管所辦理變更登記,進行備案,否則車輛上路行駛會給予相應的處罰。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出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6)汽車改裝在車管所備案擴展閱讀: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
(二)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
(三)載貨汽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
(四)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五)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六)機動車所有權轉移後,現機動車所有人未按照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轉移登記的;
(七)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機動車檔案轉出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後,未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時限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的。
G. 汽車改裝內飾需要去車管所備案嗎
不需要。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7)汽車改裝在車管所備案擴展閱讀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
(二)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
(三)載貨汽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
(四)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五)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六)機動車所有權轉移後,現機動車所有人未按照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轉移登記的;
(七)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機動車檔案轉出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後,未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時限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