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擅自改裝車輛
1. 非法改裝車輛怎麼處理
1、駕駛非法改裝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法扣留車輛,收繳非法裝置,責令恢復原狀,並依法處200元罰款。
2、對非法改裝的助動車,公安交管部門不予核發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
3、超過規定時速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並處吊銷駕駛證;構成治安管理違法行為的,公安機關將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予以罰款、拘留等處罰。
(1)使用擅自改裝車輛擴展閱讀:
非法改裝車輛包括:
1、改變車身顏色的。
2、更換發動機的。
3、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4、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5、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6、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7、加高、加寬、加長、拆除貨廂攔板或者增加車輛外廓尺寸。
8、改變輪胎數量、規格。
9、增加鋼板彈簧片數。
10、改變貨廂結構(如:將欄板貨車改為廂式或倉柵式貨車,在普通貨車上增加隨車吊,在封閉的貨廂頂部開口或兩側開門等)。
2. 私自改裝車輛運輸會給怎樣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 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第一百零三條 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未按照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嚴格審查,許可不合格機動車型投入生產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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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法處罰申訴典型案例——私自改裝車輛的判定與處罰
2015年2月24日晚,一輛北京牌照的迷你小車,在南京麒麟門地區一個十字路口,與一輛南京牌照的雪鐵龍轎車發生交通事故。
第二天,事故雙方前往南京市江寧區麒麟門交警中隊處理,交警最終判定雪鐵龍轎車追尾負事故全部責任。但是,交警在處理事故時,發現迷你小車車前加裝了兩個拉力燈。交警遂以「當事人非法改裝」為理由,對當事人作出罰款2000元的處罰(處罰代碼:1012)。
最終,當事人在交通法公號的兩位編輯人員(網名辣椒槍、張師爺)指導幫助下,向南京市江寧區交巡警大隊投訴。
3月4日,江寧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隊答復:接到網友申訴後,麒麟中隊領導非常重視及時予以調查核實,經核實,中隊處罰法律條款確有不妥,現將市民處罰向上級部門申請撤銷,建議按照《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68條第1款第(五)項、第2款進行處罰,即從罰款2000元改為罰款200元。
3. 私自改裝轎車是否犯法
是違法的,因為我國法律明文規定不允許個人或是企事業單位以任何名義私自改裝車輛!別說你現在的這個想法了,就是個卡車加高護板也是要去交管部門做申請的!你這個想法明顯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你要是想偷偷的改裝,除非你改裝的車子沒有出現事故,否則你就難逃「一死」了!索然說的誇張了,但是這是真的!
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我國現在的改裝車市場還不成熟,出的新車還處處問題呢,改裝的就更一樣了!而且咱們國家現在的改裝水平不是很發達,國家不讓也是很正常的!建議兄弟你還是不走這條路為好!
4. 私自改裝車輛交警怎麼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 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條第二款規定,第十六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違反以上規定處以50元到150元不等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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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10月19日9時35分,城區大隊四中隊執勤民警在友誼北路巡邏時,發現一輛車牌號為甘J·Q17**灰色「東風牌」小型汽車違法停放在斑馬線上,執勤民警上前對其進行例行檢查。經檢查,該車行駛證上登記的車輛座位數和車輛實有座位數不相符,車輛涉嫌違法改裝。
為了更進一步調查事情真相,執勤民警依法扣留該車輛並口頭將該駕駛員傳喚到交警大隊作進一步詢問。
通過對駕駛人張某某詢問,其對擅自改變機動車裝載使用性質,私自拆卸座位的交通違法行供認不諱,用改裝後的客車運送貨物,致使造成車輛違法上路運輸貨物,車輛安全性能下降,留下安全隱患,極易發生翻車等事故。
隨後,執勤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規定,決定給予張某某作出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5. 擅自改裝車輛將受到什麼處罰
車輛需要取得年檢合格證才能開車上路,如果非法改裝車輛的,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影響公共道路安全,是需要受到行政處罰的。
這三種情況是允許的。除此以外的改變機動車品牌、型號、發動機型號,改變已登記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都屬於非法改裝。
關於機動車非法改裝的有關規定
1、《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需要改變使用性質、車身顏色、車身或車架等,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未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允許,擅自改裝機動車底盤、發動機、懸掛、變速系統、方向系統、車胎輪轂、車燈、車身顏色噴塗和外觀結構,以及機動車的有關技術數據與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公告數據不符的都屬於改裝行為。
3、(公告數據包括:車輛轉向形式、車身規格尺寸、燃料種類、鋼板彈簧片數、軸距、輪胎數、輪胎規格、總質量、核定載質量、環保達標情況、排量/功率、軸數以及車輛外觀照片)
4、駕駛非法改裝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法扣留車輛,收繳非法裝置,責令恢復原狀,並依法處200元罰款。對非法改裝的助動車,公安交管部門不予核發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
(5)使用擅自改裝車輛擴展閱讀
2008年10月1日起,新《機動車登記規定》出台,推出了簡化辦事流程、取消部分審批程序、延伸服務窗口、改進車輛號牌選取方式等22項便民措施。機動車車主如想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更換車身或車架,可先行變更,10日內到車管所提交申請變更登記。
但是根據規定,不得同時更換發動機、車架,並且必須及時更換行駛證上的車輛登記信息。如果車主有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和車架的情況,可以盡快到車管部門申請變更,帶上車身或車架的來歷憑證、車輛登記證書、行駛證,車主身份證等,經安檢合格,就可以當場辦理新的行駛證和車輛登記證書。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條規定,對車體外觀或動力系統進行改裝升級的行為,均屬於違法行為。改裝車輛上路行駛屬於違法,更無法通過年檢。年檢驗車時,車輛管理機關一旦發現車輛被違規改裝,除要求車主立即改回原樣外,還會給予罰款、扣證等處罰。
6. 私自改裝車輛怎麼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等行為。
駕駛非法改裝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法扣留車輛,收繳非法裝置,責令恢復原狀,並依法處200元罰款。對非法改裝的助動車,公安交管部門不予核發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超過規定時速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並處吊銷駕駛證;構成治安管理違法行為的,公安機關將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予以罰款、拘留等處罰。
7. 非法改裝車輛怎麼處罰
相關法律規定:車輛改裝,擅自改變機動車車輛識別代號,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條第二款規定,第十六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違反以上規定處以50元到150元不等的罰款。
1、非法改裝車輛即對車輛的外觀、動力系統、傳動系統、制動系統進行非國家法律允許及廠商同意的超出原車設計負載能力及功能的改裝。包括更換關鍵部件的行為。
2、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這三種情況是允許的。除此以外的改變機動車品牌、型號、發動機型號,改變已登記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都屬於非法改裝。
3、關於機動車非法改裝的有關規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需要改變使用性質、車身顏色、車身或車架等,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未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允許,擅自改裝機動車底盤、發動機、懸掛、變速系統、方向系統、車胎輪轂、車燈、車身顏色噴塗和外觀結構,以及機動車的有關技術數據與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公告數據不符的都屬於改裝行為。
5、(公告數據包括:車輛轉向形式、車身規格尺寸、燃料種類、鋼板彈簧片數、軸距、輪胎數、輪胎規格、總質量、核定載質量、環保達標情況、排量/功率、軸數以及車輛外觀照片)。
8. 私自改裝車輛怎麼處罰
對擅自改裝、拼裝機動車的維修廠家,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沒收零部件、作業工具,情節嚴重的,吊銷經營許可證件。
同時,交通運輸管理所和各交管站還將加大對改裝車輛尤其是大型車輛經營戶惡意改裝行為的查處力度,對繼續使用擅自改裝或者擅自改裝已取得《道路運輸證》的,經查實後,一律採取強制措施,責令恢復車輛原狀,並處以3000元的罰款。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1、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的;
2、更換發動機的;
3、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4、因質量有問題,製造廠更換整車的;
5、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的;
6、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區域的。
申請機動車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憑證,屬於前款一至五項情形之一的,還應當交驗機動車;屬於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情形之一的,還應當同時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1、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2、機動車登記證書;
3、機動車行駛證。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六條規定: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這三種情況是允許的。除此以外的改變機動車品牌、型號、發動機型號,改變已登記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都屬於非法改裝。
關於機動車非法改裝的有關規定
一、《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需要改變使用性質、車身顏色、車身或車架等,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未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允許,擅自改裝機動車底盤、發動機、懸掛、變速系統、方向系統、車胎輪轂、車燈、車身顏色噴塗和外觀結構,以及機動車的有關技術數據與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公告數據不符的都屬於改裝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