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改裝車輛的整治
⑴ 非法改裝車輛怎麼處罰
相關法律規定:車輛改裝,擅自改變機動車車輛識別代號,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條第二款規定,第十六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違反以上規定處以50元到150元不等的罰款。
1、非法改裝車輛即對車輛的外觀、動力系統、傳動系統、制動系統進行非國家法律允許及廠商同意的超出原車設計負載能力及功能的改裝。包括更換關鍵部件的行為。
2、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這三種情況是允許的。除此以外的改變機動車品牌、型號、發動機型號,改變已登記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都屬於非法改裝。
3、關於機動車非法改裝的有關規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需要改變使用性質、車身顏色、車身或車架等,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未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允許,擅自改裝機動車底盤、發動機、懸掛、變速系統、方向系統、車胎輪轂、車燈、車身顏色噴塗和外觀結構,以及機動車的有關技術數據與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公告數據不符的都屬於改裝行為。
5、(公告數據包括:車輛轉向形式、車身規格尺寸、燃料種類、鋼板彈簧片數、軸距、輪胎數、輪胎規格、總質量、核定載質量、環保達標情況、排量/功率、軸數以及車輛外觀照片)。
⑵ 私自改裝車輛交警怎麼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 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條第二款規定,第十六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違反以上規定處以50元到150元不等的罰款
(2)非法改裝車輛的整治擴展閱讀
案例:
10月19日9時35分,城區大隊四中隊執勤民警在友誼北路巡邏時,發現一輛車牌號為甘J·Q17**灰色「東風牌」小型汽車違法停放在斑馬線上,執勤民警上前對其進行例行檢查。經檢查,該車行駛證上登記的車輛座位數和車輛實有座位數不相符,車輛涉嫌違法改裝。
為了更進一步調查事情真相,執勤民警依法扣留該車輛並口頭將該駕駛員傳喚到交警大隊作進一步詢問。
通過對駕駛人張某某詢問,其對擅自改變機動車裝載使用性質,私自拆卸座位的交通違法行供認不諱,用改裝後的客車運送貨物,致使造成車輛違法上路運輸貨物,車輛安全性能下降,留下安全隱患,極易發生翻車等事故。
隨後,執勤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規定,決定給予張某某作出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⑶ 誰有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改裝條例》
沒有這個法規。只有交通部下發過一個通知。 關於進一步加強道路運輸車輛改裝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廳(局、委): 為加強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依法打擊非法改裝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現就進一步加強道路運輸車輛改裝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依法認定非法改裝道路運輸車輛 非法改裝道路運輸車輛,是指未經有關部門批准,擅自改變已獲得《道路運輸證》車輛結構、構造或者特徵的車輛。 主要包括: 1.擅自改變車輛類型或用途。指擅自將客車改為貨車、貨車改為客車、普通貨車改為專用貨豐、專用貨車改為普通貨車、卧鋪客車改為座位客車、座位客車改為卧鋪客車。 2.擅自改變車輛顏色。指擅自將駕駛室和車身改為與原車輛不同的外觀顏色。 3.擅自改變車輛主要總成部件。指擅自更換與原車型不—致的發動機、變速箱、前橋、後橋或者車架;擅自更換車輛車身或者罐車罐體;擅自改變車輛懸架形式(空氣懸架、復合懸架、鋼板彈簧式懸架等懸架形式之間的改變)。 對於小型、微型道路客運車輛加裝前後防撞裝置,道路貨運車輛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道路運輸車輛增加車內裝飾等,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可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自行決定,交通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不得將其認定為非法改裝道路運輸車輛。 4.擅自改變車輛外廓尺寸或者承載限值。指擅自加高、加寬、加長、拆除貨廂攔板或者增加車輛外廓尺寸;擅自增加或者減少輪胎數量;擅自增加或者減少車軸數量;擅自增加客車座位或者卧鋪鋪位。 非法改裝道路運輸車輛,將破壞車輛本身的結構和性能,給車輛行駛帶來安全隱患,同時會造成道路運輸市場的不公平競爭,不利於道路運輸市場健康協調發展,危害很大。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相關配套規章的規定,嚴格道路運輸車輛改裝管理,對擅自改裝車輛的行為,要予以嚴厲打擊。 二、堅決防止非法改裝車輛進入道路運輸市場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必須嚴把道路運輸車輛市場准入關。對非法改裝等不符合技術標準的車輛,一律不得允許進入道路運輸市場。對准許非法改裝等不符合技術標準的車輛進入道路運輸市場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追究責任。 三、規范已取得《道路運輸證》車輛的改裝行為 已獲得《道路運輸證》的車輛確需改裝的,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事先獲得有關部門的批准,交由合法改裝企業實施車輛改裝作業。改裝完畢後,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到有關部門辦理車輛行駛證變更手續,並經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合格後,到交通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辦理《道路運輸證》變更手續。 四、規范對非法改裝道路運輸車輛的執法行為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嚴格按照規定認定非法改裝道路運輸車輛,不得擴大認定范圍.對允許或經批准改裝的道路運輸車輛,不得處罰。對經確認的非法改裝道路運輸車輛,應當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在執法過程中,應當堅持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以消除違法違章行為為目的,督促運榆經營者採取措施恢復車輛原狀。拒不改正的,發放《道路運輸證》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注銷其《道路運輸證》。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認定非法改裝道路運輸車輛時,應當承擔舉證責任. 五、實施非法改裝道路運輸車輛黑名單制度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結合道路運輸車輛年度審驗和執法檢查,完善非法改裝道路運輸車輛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並將非法改裝較多的車型納入重點監管車型,實施重點檢查和管理。必要時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督促相關車輛生產廠家直接設計生產符合道路運輸市場需要的車型,引導道路運輸經營業戶直接選購符合道路運輸車輛技術標準的車型。 六、建立部門間協調配合機制,嚴厲打擊非法改裝企業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主動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非法改裝車輛專項整治活動,查處非法改裝企業,並建立信息交換機制,對源頭管理和執法檢查中發現的非法改裝企業信息,定期向公安、工商、發展改革等有關部門通報,力爭從源頭上消除非法改裝道路運輸車輛。 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機動車維修企業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發現機動車維修企業存在非法改裝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相關條款的規定予以處罰,並將有關情況作為機動車維修質量信譽考核的重要內容。 二OO六年四月十三日 主題詞:道路運輸 車輛 改裝 管理 通知 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廳(局、委)道路運輸管理局(處)。 交通部辦公廳 2006年4月13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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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私自改裝車輛怎麼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等行為。
駕駛非法改裝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法扣留車輛,收繳非法裝置,責令恢復原狀,並依法處200元罰款。對非法改裝的助動車,公安交管部門不予核發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超過規定時速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並處吊銷駕駛證;構成治安管理違法行為的,公安機關將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予以罰款、拘留等處罰。
⑸ 非法改裝機動車屬於違章還是違法
未經批准,改裝汽車肯定違法。
在我國,改裝汽車一般有兩種情況:一是指專門生產改裝汽車的廠家,用國家鑒定合格的發動機、底盤或總成,重新設計、改裝與原車型不同的汽車;二是已領有牌照的汽車,為了某種使用目的,在原車總成的基礎上,作一些技術改造,改裝出來的汽車,統稱為改裝車。我們平常所說的改裝車多指後者。
相關法律規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1、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的;
2、更換發動機的;
3、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4、因質量有問題,製造廠更換整車的;
5、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的;
6、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區域的。
申請機動車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憑證,屬於前款一至五項情形之一的,還應當交驗機動車;屬於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情形之一的,還應當同時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1、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2、機動車登記證書;
3、機動車行駛證。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⑹ 非法改裝車輛怎麼處理
1、駕駛非法改裝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法扣留車輛,收繳非法裝置,責令恢復原狀,並依法處200元罰款。
2、對非法改裝的助動車,公安交管部門不予核發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
3、超過規定時速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並處吊銷駕駛證;構成治安管理違法行為的,公安機關將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予以罰款、拘留等處罰。
(6)非法改裝車輛的整治擴展閱讀:
非法改裝車輛包括:
1、改變車身顏色的。
2、更換發動機的。
3、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4、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5、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6、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7、加高、加寬、加長、拆除貨廂攔板或者增加車輛外廓尺寸。
8、改變輪胎數量、規格。
9、增加鋼板彈簧片數。
10、改變貨廂結構(如:將欄板貨車改為廂式或倉柵式貨車,在普通貨車上增加隨車吊,在封閉的貨廂頂部開口或兩側開門等)。
⑺ 擅自改裝車輛將受到什麼處罰
車輛需要取得年檢合格證才能開車上路,如果非法改裝車輛的,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影響公共道路安全,是需要受到行政處罰的。
這三種情況是允許的。除此以外的改變機動車品牌、型號、發動機型號,改變已登記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都屬於非法改裝。
關於機動車非法改裝的有關規定
1、《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需要改變使用性質、車身顏色、車身或車架等,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未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允許,擅自改裝機動車底盤、發動機、懸掛、變速系統、方向系統、車胎輪轂、車燈、車身顏色噴塗和外觀結構,以及機動車的有關技術數據與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公告數據不符的都屬於改裝行為。
3、(公告數據包括:車輛轉向形式、車身規格尺寸、燃料種類、鋼板彈簧片數、軸距、輪胎數、輪胎規格、總質量、核定載質量、環保達標情況、排量/功率、軸數以及車輛外觀照片)
4、駕駛非法改裝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法扣留車輛,收繳非法裝置,責令恢復原狀,並依法處200元罰款。對非法改裝的助動車,公安交管部門不予核發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
(7)非法改裝車輛的整治擴展閱讀
2008年10月1日起,新《機動車登記規定》出台,推出了簡化辦事流程、取消部分審批程序、延伸服務窗口、改進車輛號牌選取方式等22項便民措施。機動車車主如想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更換車身或車架,可先行變更,10日內到車管所提交申請變更登記。
但是根據規定,不得同時更換發動機、車架,並且必須及時更換行駛證上的車輛登記信息。如果車主有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和車架的情況,可以盡快到車管部門申請變更,帶上車身或車架的來歷憑證、車輛登記證書、行駛證,車主身份證等,經安檢合格,就可以當場辦理新的行駛證和車輛登記證書。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條規定,對車體外觀或動力系統進行改裝升級的行為,均屬於違法行為。改裝車輛上路行駛屬於違法,更無法通過年檢。年檢驗車時,車輛管理機關一旦發現車輛被違規改裝,除要求車主立即改回原樣外,還會給予罰款、扣證等處罰。
⑻ 國家對非法改裝車輛有什麼處罰呢非法改裝車輛又應該由那個部門來管理呢
1、政策法規角度:如果事先未經過交通管理部門的批准,改裝發動機的車是無法正常通過年檢的。根據現行的《機動車登記規定》相關條款,改變已領牌照機動車的車身顏色、車型、性能、用途和結構,更換車架、車身或發動機,車主都必須向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改裝發動機的行為,原則上不被允許。
2、技術角度:對於發動機的增壓改裝,絕不是安個渦輪就完事的,許多配套的零件也要一並更換,現在基本上都是電噴發內動機,所以還要復雜的電控系統調校,因此並不建議私家車改裝渦輪增壓裝置,而且加裝的成本遠高於直接買渦輪增壓發動機。並不是所有的車都適合加渦輪增壓,比如壓縮比過高的車或者原廠製造工藝就不算好的車,是不適合加裝渦輪的。此外,一些自動擋的車在出廠前已經做過了最完善的整車性能匹配,這些容車也最好不改,因為自動變速箱很有可能會因為承受不了來自發動機的大扭矩而報廢。因此,不經過考量地改裝渦輪增壓,即使短時間內能提升一些動力,但也只是在榨乾發動機今後的壽命,十分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