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野車燈改裝車後頂燈
A. 幾種汽車改裝車燈的方法
照明條件不好造成的追尾是最為常見的交通事故。據相關部門統計:汽車追尾在交通事故中佔到將近80%,而追尾在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更是讓人觸目驚心,直接由於照明條件不好引起的交通事故佔到60%。
人們駕車發生事故的時間幾乎60%以上是集中在夜間及氣候不良的情況中,這是因為在這些時間段的視線一般都較差,駕駛人必須花費較多眼力及體力來聚精會神觀看路面,間接造成疲勞及注意力分散,駕車發生意外的比例也會水漲船高!所以一定要關注您愛車的眼睛。
市場上的氙氣燈可謂良莠不齊。進口的、國產的、貼牌的在市場上便有數十種。很多產品實際是同一廠家的同一產品。
氙氣大燈是個工藝和技術十分復雜的零配件,一般新裝的氙氣燈與車型沒有多大關系;目前市場上的氙氣燈大部分都沒有配套的透鏡;真正有配套透鏡的價格也高,所以需要專業的人員進行檢測後再做判斷。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B. 給越野車加裝車燈屬於私自改裝嗎
你好,是的!【汽車有問題,問汽車大師。4S店專業技師,10分鍾解決。】
C. 越野車改裝和汽車車燈改裝 那個更有前途點跪求。。。
越野改裝賺錢,不過成本投入比較高,而且一般玩這個都有一個圈子,如果你不玩,恐怕這門生意不好做起來。
D. 汽車大燈改裝和尾燈,換裝別的樣式(外形一樣,裡面布局不一樣)是否需要備案
換大燈總成是可以的,不需要備案,我的車就前後燈都換了,年審也沒問題
E. 越野車和轎車車燈可以改裝成貨車一樣亮不
越野車和轎車的車燈是可以改亮點,但要符合車輛上路行駛的要求,不能影響對面方向行駛的車輛,否則交警會處1千的罰款還要強制恢復原車燈光。
F. 關於改燈後車燈散光請教
改燈後車燈散光,原因一、透鏡和氙氣燈不匹配,出現這種情況,可能是因為你使用的是一些小廠。一般大廠都是直接賣套裝的,套裝好處就是搭配合理,各個配件都經過深度匹配,國內在這塊做得較好的有阿帕、金剛,性價比都是比較高的。
原因二,不是在正規的改燈店改裝,像這種情況,專業的師傅早就提前發現並當場幫你解決上面的問題。
G. 汽車改裝大燈,改成什麼燈好
你好,在改裝風盛行的今天,汽車燈光系統的改裝也成為眾多車迷的必修課之一。目前最為流行的就是將車燈改成氙氣大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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氙氣燈極受青睞
在汽配大世界專門從事車燈改裝、銷售的裝飾店裡,看到了各種各樣的車燈,像高貴的超白光水晶尾燈、典雅的雪莎尾燈、魔幻的碳纖色尾燈等,滿足了車主對個性色彩的追求。某裝飾店的工作人員一邊向記者展示各款車燈,一邊解釋,氙氣燈,英文簡稱是hid,它所發出的光照亮度是普通鹵素燈的兩倍,而能耗僅為其三分之二,使用壽命可達普通鹵素燈的十倍。目前全新奧迪、帕薩特、別克君威、馬自達等豪華款上均配備了氙氣前照燈。
據工作人員介紹,氙氣燈極大地增強了駕駛的安全性與舒適性,還有助於緩解人們夜間行駛的緊張與疲勞。駕車者可在第一時間內發現危險,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減少夜間事故發生率。因而氙氣前照燈改裝也就備受車主們的青睞。
H. 汽車加裝車頂射燈違法嗎
汽車加裝車頂射燈屬於車輛改裝,車輛出廠各項數據都是有規定的規格標準的。在登記上牌時這些信息全都會記錄在行駛證和電腦檔案中。如果對車輛進行了改裝或拆裝,應當及時去車管所登記,審驗通過後換領新的行駛證。
如未到當地車管所備案,經過車管所允許就私自加裝射燈開車上路是違法行為。
相關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
第二十六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申請變更登記:
(一)機動車所有人更改姓名或者單位名稱的;
(二)機動車所有人住所的地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內改變的;
(三)改變車身顏色的;
(四)更換發動機或者改變燃料種類的;
(五)因故損壞無法修復需要更換同型號車身或者車架的;
(六)因質量問題,製造廠給機動車所有人更換整車或者更換同型號發動機、車身、車架的。
第二十七條車輛管理所辦理變更登記時分別登記下列事項:
(一)機動車所有人變更後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
(二)機動車所有人住所變更後的地址、郵政編碼和聯系電話;
(三)屬於第二十六條第三項至第六項的變更事項的,登記修理廠的名稱、地址和聯系電話;
(四)變更車身顏色的,登記變更後的車身顏色;
(五)更換發動機和改變燃料種類的,登記更換後的發動機號碼和燃料種類;
(六)更換整車或者車身、車架的,登記更換後的車輛識別代號、車身顏色,以及負責更換的製造廠的證明;
(七)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來歷憑證的名稱、編號。
第二十八條有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寫《機動車登記申請表》,持下列資料,向機動車管轄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行駛證》;
(四)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機動車的標准照片。
(8)越野車燈改裝車後頂燈擴展閱讀: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六條規定: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這三種情況是允許的。除此以外的改變機動車品牌、型號、發動機型號,改變已登記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都屬於非法改裝。
關於機動車非法改裝的有關規定
一、《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需要改變使用性質、車身顏色、車身或車架等,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未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允許,擅自改裝機動車底盤、發動機、懸掛、變速系統、方向系統、車胎輪轂、車燈、車身顏色噴塗和外觀結構,以及機動車的有關技術數據與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公告數據不符的都屬於改裝行為。
(公告數據包括:車輛轉向形式、車身規格尺寸、燃料種類、鋼板彈簧片數、軸距、輪胎數、輪胎規格、總質量、核定載質量、環保達標情況、排量/功率、軸數以及車輛外觀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