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汽車改裝新規定
❶ 汽車改裝的相關法律法規條例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辦法》有關規定,在用汽車輪胎規格、改裝進氣系統、排氣系統都不是國家允許的變更項目。如在用汽車進行上述改裝,可能會改變發動機功率,影響到行車安全,對進行非法改裝的機動車所有人,將依法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並責令其恢復原狀。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關於汽車外觀等變更的有關規定:
第十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改變車身顏色的;更換發動機的;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准另有規定的除外;有本規定第九條第項、第項、第項、第項規定情形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第四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載貨汽車;
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1)關於汽車改裝新規定擴展閱讀
汽車改裝的合法性:
汽車改裝可以對車身顏色、發動機、燃料種類、車架號碼等進行改裝,但有三種顏色屬於特種車專用顏色,不能使用。
紅色為消防專用,黃色為工程搶險專用,上白下藍為國家行政執法專用。而對車身、車架、發動機的變更,要在已經損壞無法修復或者存在質量問題的前提下才能夠進行。申請變更時,須同時出具修理廠的證明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來歷憑證。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允許已注冊登記汽車更換前保險杠,加裝後霧燈。汽車進行改裝後,不可以影響到行車安全穩定性。公安車管部門在年審中一旦發現違規改裝,就會要求車主恢復原狀。最好請根據您車輛的品牌類型詳細咨詢一下車管所。確保車主行駛性能安全,不影響正常行駛。
❷ 新規對車輛改裝有什麼規定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確規定:1、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及特徵。車輛的結構包括車身顏色、長、寬、高四個硬性的標准以及發動機和相關的技術參數;2、因此,車輛改裝是否合法,關鍵是看車輛是否與行駛證上的照片相符;與車輛出廠技術參數是否相符。不符合的,就不能通過年檢;3、據了解,目前我國改裝汽車一般有兩種情況:一是指專門生產改裝汽車的廠家,用國家鑒定合格的發動機、底盤或總成,重新設計、改裝與原車型不同的汽車;4、二是已領有牌照的汽車,為了某種使用目的,在原車總成的基礎上,作一些技術改造。改裝出來的汽車,統稱為改裝車。已領牌照的汽車進行改裝時,應向車管所登記申報,其改裝技術報告經車管所審查同意後,方可進行改裝。改裝完畢,還要到車管所辦理改裝變更手續。
❸ 汽車改裝新規
針對汽車的應用,有許多的車主是不僅達到因此代步出行的,也是要想可以獲得人性化的提高,因而便會對汽車開展改裝。在以前汽車改裝是很嚴謹的,可是2019年改裝車最新政策頒布了,如今的汽車改裝最新政策,對熱衷於改裝的車主而言也是福利。
先來說下新版本《機動車查驗工作規程》內是提到到什麼_容是對汽車改裝確立提出了可以的范疇。
申請注冊備案檢查時,對推行《公告》管理方法的國內機動車輛,新車型外型樣子應與《公告》的機動車輛相片一致,但配有《公告》容許選配構件的及其新能源客車在沒有更改車子長短總寬和車體構造且確保安全性的情形下加裝頂棚行李架、進出口梯步件、改裝熱管散熱器面具和/或保險桿、換輪圈等情況的以外。
換句話說明車主在對加裝頂棚行李架、進出口梯步件、改裝熱管散熱器面具和/或保險桿、換輪圈的改裝也是正規的了。但是這種也全是有前提的,下邊就來詳細知道下能夠合理合法改裝的位置。
1、加裝行李架和腳踏板:對一些要想在自身的SUV加裝行李培塵架的車主而言這就很開心了,年審從此不需要為改裝行李架苦惱了。但是要確保行李架高寬比不超過30公分。並且加裝的踏板也是不可以超過車體兩側5公分。
2、汽車前後左右保險杠:針對保險杠的改裝配棚禪也是不可以促使汽車的長短總寬發生改變,並且不可以加和雀裝凸起物品比如拖車鉤,除此之外也需要維持與原裝高度一致,不可以更改離開接近角。
3、改裝進氣格柵款式:汽車前臉進氣口位置是很顯然的一處部位,有一些車主很有可能對自身汽車的前臉款式不足滿足的,如今也是可以自身改裝了,但是也是要特別注意不可以更改了車子的長短總寬和車體構造。
4、變更輪圈款式:汽車輪圈之前是禁止改裝的,可是目前也擴大了,車主也可以高興拆換長相更好的輪圈了。前提條件是無法拆換尺寸尺寸與原裝不符合的。
如今我國可以對汽車改裝有一定程度上的比較寬松心態,針對熱衷於改裝汽車的車主也是一件好事。可是車主都不可以改裝過度浮誇,也有針對汽車排氣系統、汽車發動機等的改裝現階段也依然不正規的,期待諸位車主也不能肆無忌憚改裝了。
百萬購車補貼
❹ 車輛允許改裝范圍
法律主觀:
汽車合法改裝的范圍:更改車身顏色。按照規定,車身改色不能超過3種(如果改車標顏色也是會算在內的),更改車身顏色不能超過30%,並且不能使用工程搶險車輛相同的顏色。外觀的貼紙。比如車身的拉花、貼膜等也屬於合法改裝,同樣如果車身貼紙面積超過30%則需要到交警大隊或者車管所進行報尺罩批。加裝前後防撞的裝置。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可免於變更登記,但注意不要有遮擋車牌或變相遮擋車牌的行為,也是屬於合法改裝范圍。內陵橘鬧飾改裝。一般不影響車輛的安全結構的內飾改裝是不需要報批的,比如更換內飾全套真皮,加裝運動套件等。加裝行李架、改裝中網、加裝側踏板、更換伍升輪轂。
法律客觀: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一)改變車身顏色的;(二)更換發動機的;(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出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❺ 中國有關汽車改裝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十六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規定: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
(一)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
(二)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准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5)關於汽車改裝新規定擴展閱讀
汽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前後防撞裝置,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需辦理變更登記: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規定: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機動車登記工作規范》中規定:
第二十四條車輛管理所辦理變更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住所地址、身份證明名稱、號碼的業務流程和具體事項為:
(一)登記審核崗審核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提交的資料。符合規定的,受理變更登記申請,收存相關資料,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受理憑證;
(二)檔案管理崗簽注《機動車登記證書》,變更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住所地址的,製作《機動車行駛證》。
第二十九條車輛管理所應當按照本規范第六條規定的格式和方法,在機動車計算機登記系統中錄入下列事項,並簽注《機動車登記業務流程記錄單》和《機動車登記證書》的登記欄:
(一)居中簽注「變更登記」;
(二)改變車身顏色的,錄入變更後的車身顏色,並簽注「車身顏色:」和變更後的車身顏色。
❻ 2022年汽車改裝合法新規細則
2022年改裝車新政策內容包括行李架、踏板、輪轂、車身顏色、保險杠。
1、允許加裝行李架與踏板,但注意不能改變車輛長度以及寬度,同時行李架高度應小於30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