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裝車跟改裝車一樣嗎
Ⅰ 汽車改裝和改裝汽車的區別
以下幾個方面的差別:
一、用途不同:改裝汽車(如專用車和商務車)主要用於市場經營與公共服務,是一種工具性質的產品;而汽車改裝則是一種消費行為,就象房屋裝修一樣,屬於對個性偏好的滿足。
二、屬性不同:改裝汽車是一種生產資料,屬於工業品、製造業的范疇;汽車改裝則屬於消費品范疇,是對生活資料的優化行為。
三、理念不同:改裝汽車適用的是製造業的理念,是製造一種專門用途的汽車;汽車改裝適用的是創新理念,是在量產汽車的基礎上進行局部優化與調整。
四、產業鏈位置不同:改裝汽車位於產業前端,實行的是公告管理,有著法定的准入標准;汽車改裝則位於汽車售後環節,是一種特殊的服務需求。
五、技術方法不同:改裝汽車是以加裝特殊車身、專用裝備為主要手段;汽車改裝則以調整、換裝、技術升級為主要技術手段。
Ⅱ 交通安全法中 「拼裝機動車」是什麼意思
拼裝汽車,是指違反我國關於生產汽車方面的有關規定,私自拼湊零部件組裝的汽車。
拼裝汽車和改裝汽車的概念完全不同。拼裝的汽車一般存在質量差、成本高、絕大多數不符合國家安全檢驗及運行技術標準的一系列問題,甚至有的還會因裝配技術質量問題造成事故。因此,拼裝汽車是國家嚴令禁止的一種非法生產汽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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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明令禁止的報廢拼裝車「四不像」,在一些地方屢禁不止。用報廢汽車的發動機、變速箱、前後橋、車架等零配件,拆解拼裝成介於卡車、小貨車、拖拉機、自卸車之間的運輸車輛,俗稱「四不像」甚至不少不法商販為了賺錢,竟不顧他人生命安全,拿事故車和舊車拼裝成一輛「正常」的二手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拼裝車的規定如下:
1、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對該機動車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理。
2、生產、銷售拼裝的機動車或者生產、銷售擅自改裝的機動車的,可以並處非法產品價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有營業執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沒有營業執照的,予以查封。
3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1)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2)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3)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4)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另外,根據法律規定,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或者因質量有問題,製造廠更換整車的,都應當向交管部門申請變更登記。車輛管理部門對此類行為管理比較嚴格,通過檢驗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建議廣大二手車購買者一定要擦亮眼睛,在購買一些性價比比較「高」的二手車時,最好帶個懂行的人一起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