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對改裝車有何規定
『壹』 交管部門對汽車改裝有哪些限制
交管部門對汽車改裝的限制有
1、可以對車身顏色、發動機、燃料種類、車架號碼等進行改裝,但有三種顏色屬於特種車專用顏色,不能使用。紅色為消防專用,黃色為工程搶險專用,上白下藍為國家行政執法專用。而對車身、車架、發動機的變更,要在已經損壞無法修復或者存在質量問題的前提下才能夠進行。申請變更時,須同時出具修理廠的證明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來歷憑證。
2、更換前保險杠屬於改變汽車外形,經過審批後是可行的,但對升高底盤等提升汽車越野性能的改裝是不允許的。年審中一旦發現違規改裝,必須恢復原狀。
3、加寬輪胎、進氣系統、排氣系統等改裝是不允許的。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辦法》有關規定,在用汽車輪胎規格、改裝進氣系統、排氣系統都不是國家允許的變更項目。如在用汽車進行上述改裝,可能會改變發動機功率,影響到行車安全,對進行非法改裝的機動車所有人,將依法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並責令其恢復原狀。
4、申請變更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及手續: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然後提交機動車所有人及駕駛人身份證明和《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機動車的標准照片。
汽車改裝是有一定限制的,隨意改裝很可能通不過年檢,所以改裝汽車一定要在符合相關法規的前提下進行。當前,交管部門對汽車改裝的限制要求依然比較嚴格,汽車排量等涉及汽車技術參數部分絕對不能私自改裝。法律法規對改裝汽車作出了限制:汽車的型號、發動機型號、車架號不能改,不能破壞車身結構;汽車改變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必須交驗汽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要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車貼面積不能超過車身總面積的30%,超過了就必須去相關部門報批;車的外觀不能大幅改動,要求與行駛證上的照片基本保持一致。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六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機動車登記的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屬於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
(一)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
(二)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參數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准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屬於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規定情形的。
距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要求使用年限一年以內的機動車,不予辦理第十六條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二)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出入口踏步件;
(三)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屬於第一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變更事項的,加裝的部件不得超出車輛寬度。
第七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專項作業車、掛車及大型客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
(二)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
(三)載貨汽車、專項作業車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
(四)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五)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第十六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六)機動車所有權轉讓後,現機動車所有人未按照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轉讓登記的;
(七)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變更登記、轉讓登記,未按照第十八條、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時限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的;
(八)機動車所有人未按照第二十三條規定申請變更備案的。
『貳』 汽車改裝的相關法律法規條例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辦法》有關規定,在用汽車輪胎規格、改裝進氣系統、排氣系統都不是國家允許的變更項目。如在用汽車進行上述改裝,可能會改變發動機功率,影響到行車安全,對進行非法改裝的機動車所有人,將依法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並責令其恢復原狀。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關於汽車外觀等變更的有關規定:
第十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改變車身顏色的;更換發動機的;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准另有規定的除外;有本規定第九條第項、第項、第項、第項規定情形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第四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載貨汽車;
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2)交通法對改裝車有何規定擴展閱讀
汽車改裝的合法性:
汽車改裝可以對車身顏色、發動機、燃料種類、車架號碼等進行改裝,但有三種顏色屬於特種車專用顏色,不能使用。
紅色為消防專用,黃色為工程搶險專用,上白下藍為國家行政執法專用。而對車身、車架、發動機的變更,要在已經損壞無法修復或者存在質量問題的前提下才能夠進行。申請變更時,須同時出具修理廠的證明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來歷憑證。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允許已注冊登記汽車更換前保險杠,加裝後霧燈。汽車進行改裝後,不可以影響到行車安全穩定性。公安車管部門在年審中一旦發現違規改裝,就會要求車主恢復原狀。最好請根據您車輛的品牌類型詳細咨詢一下車管所。確保車主行駛性能安全,不影響正常行駛。
『叄』 改裝車輛能上路嗎
改裝車輛不能上路,駕駛改裝車輛上路會被收繳強制報廢,並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十六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第一百條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對該機動車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理。
(3)交通法對改裝車有何規定擴展閱讀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中規定:
第四十六條適用一般程序作出處罰決定,應當由兩名以上交通警察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一)對違法事實進行調查,詢問當事人違法行為的基本情況,並製作筆錄;當事人拒絕接受詢問、簽名或者蓋章的,交通警察應當在詢問筆錄上註明;
(二)採用書面形式或者筆錄形式告知當事人擬作出的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及依據,並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權利;
(三)對當事人陳述、申辯進行復核,復核結果應當在筆錄中註明;
(四)製作行政處罰決定書;
(五)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由被處罰人簽名,並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印章;被處罰人拒絕簽名的,交通警察應當在處罰決定書上註明;
(六)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當場交付被處罰人;被處罰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處罰決定書上註明,即為送達;被處罰人不在場的,應當依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送達。
第四十七條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被處罰人的基本情況、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違法事實和證據、處罰的依據、處罰的內容、履行方式、期限、處罰機關名稱及被處罰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內容。
『肆』 車輛改裝處罰標準是什麼
一、車輛改裝處罰標準是什麼
1、車輛改裝處罰標准具體有:
(1)改變車身顏色,更換車輛發動機、車架,十日內不辦理變更手續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
(2)改變發動機類型,改裝車輛排氣管,增加車輛後導流翼,增加車前探照燈,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3)國產車輛更換輪胎尺寸並加裝車身保護裝置的,責令恢復原狀,並給予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條
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未按照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嚴格審查,許可不合格機動車型投入生產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
機動車生產企業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機動車型,不執行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或者不嚴格進行機動車成品質量檢驗,致使質量不合格的機動車出廠銷售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擅自生產、銷售未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機動車型的,沒收非法生產、銷售的機動車成品及配件,可以並處非法產品價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有營業執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沒有營業執照的,予以查封。
生產、銷售拼裝的機動車或者生產、銷售擅自改裝的機動車的,依照本條第三款的規定處罰。
有本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所列違法行為,生產或者銷售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機動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車輛改裝的合法范圍包括什麼
1、更改車身顏色。按照規定,車身改色不能超過3種(如果改車標顏色也是會算在內的),更改車身顏色不能超過30%,並且不能使用工程搶險車輛相同的顏色;
2、外觀的貼紙。比如車身的拉花、貼膜等也屬於合法改裝,同樣如果車身貼紙面積超過30%則需要到交警大隊或者車管所進行報批。
『伍』 交通法車輛改裝規定
法律主觀:
汽車合法改裝的范圍: 1更改車辯早身顏色。按照規定,車身改色不能超過3種(如果改車標顏色也是會算在內的),更改車身顏色不能超過30%,並且不能使用工程搶險車輛相同的顏色。 2.外祥虧觀的貼紙。比如車身的拉花、貼膜等也屬於合法改裝,同樣如果車身貼紙面積超過30%則需要到交警大隊或者車管所進行報批。 3.加裝前後防撞的裝置。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可免於變更登記,但注意不要有遮擋車牌或攜宴雀變相遮擋車牌的行為,也是屬於合法改裝范圍。 4.內飾改裝。一般不影響車輛的安全結構的內飾改裝是不需要報批的,比如更換內飾全套真皮,加裝運動套件等。 加裝行李架、改裝中網、加裝側踏板、更換輪轂。
『陸』 車輛改裝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如果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的、更換發動機的、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因質量有問題,製造廠更換整車的、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都要申請變更登記,不然年審無法通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有問題,製造廠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區域的。
『柒』 合法改裝有哪些規定
汽車改裝的相關規定如下:目前我國汽車改裝一般有兩種情況:一是專門從事汽車改裝的廠家用國家認證的發動機、底盤或總成重新設計、改裝不同於原廠車型的汽車;第二,在原車總成的基礎上為某種目的進行技術改造的特許汽車,統稱為改裝車。我們通常稱改裝汽車為後者。批量改裝汽車,按照以前的規定,需要經過型式鑒定,按照《全國汽車、民用改裝汽車、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管理暫行規定》申請《目錄》後,方可辦理車輛牌照。上牌車改裝時,應向注冊車輛管理所報備,經車輛管理所審核同意後,方可改裝技術報告。改裝後,經車管所檢驗,必要時可先進行試驗,再辦理改裝、變更手續。
改裝後的汽車需要向車管所提交申請,
之後再拍一張!
(有些城市似乎可以先改裝,然後在車管所登記改裝車)
當然,這只是表象。理論上講,換個動力,車管所一般管不了!哈哈!當然不允許你改!
有幾個經過修改的合法雷區。請不要碰它們:
1.車身顏色:紅、黃、上白、下藍不可選擇。紅色為消防,黃色為工程應急救援,上白下藍為國家行政執法。
2.排氣管改裝噪音:為了保持高速行駛時的排氣通暢,「直喉」排氣管可能是你的首選,但它的聲音可能是最粗的敏汪敗,鼓勵的轟鳴聲肯定會引起路人、交警和環保工作者的注意,可能涉嫌違反環保法律法規。如果不經常出城,可以換一個城裡的反壓鼓(S鼓)。畢竟噪音小,低速時不像「直喉」,會損失一些扭矩。
3.裝飾物件阻礙視覺:一是在前窗上貼一層透光率低的深色太陽膜,二是在前後窗上掛各種小玩具和中國結。這橋顫些可愛的小東西會在路況不好的時候給你的駕駛製造更大的盲點。《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在機動車駕駛室前後窗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陵鉛駛人視線的物品」,如果交警同志是
4.高音喇叭和「閃光燈」:《新交通法》第十五條規定:「機動車不得安裝或者使用影響交通管理設施功能和其他車輛安全通行的光電設備、高音喇叭、大功率音響或者裝置。」警燈更靈敏。不要為了炫耀而把轉向燈和大燈換成藍色燈泡或藍白「閃」燈。從遠處看,它們像一輛警車。新《交通法》第九十七條還規定:「非法安裝警報器、標志燈具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強制拆除,沒收並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並冒領。
在「依法治國」的原則下,關於汽車改裝的法律法規越來越接近完善。如果你對改裝規定一無所知,我建議你由少變多,家居美化中「重裝飾輕裝飾」的原則也適用於你的車,也可以很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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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車輛改裝法規
法律分析:車輛改裝法規具體如下:1、可以對車身顏色、發動機、燃料種類、車架號碼等進行改裝;2、更換前保險杠屬於改變汽車外形,經過審批後是可行的,但對升高底盤等提升汽車越野性能的改裝是不允許的。年審中一旦發現違規改裝,必須恢復原狀;3、加寬輪胎、進氣系統、排氣系統等改裝是不允許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有問題,製造廠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區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