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肢殘疾人汽車改裝
⑴ 殘疾人汽車改裝哪裡
根據2010年4月1日的新規,雙下肢或一下肢殘疾的朋友可以駕駛改裝自動做衫擋汽車,前提是取得了專門為殘疾朋友設置的C5駕照。根據你所說的,你不應該用C1駕照開車,這不影響平時開車。但是萬一有點刮蹭需要經過交警,那你的駕照就違法了,要負全責。殘疾人汽車改裝地點:1.這是對現行國家交通法規的批評,強烈要求根據實際情況改變。C5隻配備輔助工具,由C5司機使用。2.而C1C2不需要駕駛輔助工具,也可以直接折疊恢復原狀,完全不影響駕駛。為什麼交通法規制定者不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卻要閉門造車制定法規;3.這樣的規則是,C5可以開長途車,只能再找一個殘疾人輪換。太可笑了。比如衛生間安裝殘疾人輔助器具。正常人可以幫也可以不幫,不幫就不會便便。為滿足下肢殘疾人群體的迫切需求而專門開發的一種新型汽車控制系統,適用於各種自動變速汽車。殘疾人用小型汽車改裝安裝介紹;該裝置將多種常規操作安裝在手控手柄上,單手即可完成加油、剎車、轉向明穗指示、喇叭等操作,保證純槐腔了制動性能的萬無一失。
⑵ 殘疾人車輛改裝
殘疾人車輛改裝:張文領殘友駕車裝置更專業,手續也全符合車管所規定
首先考取c5駕照然後購買自動擋車型
駕車輔助裝置主要分為三大類:
1、手柄球(手柄):適用於手指或手掌不健全著者,但雙下肢功能運動正常;
2、油門左延伸踏板:適用於右下肢殘疾,但左下肢和上肢功能活動正常;
3、手操縱駕車裝置:適用於雙上肢功能完全正常但雙下肢殘疾。
三:購買符合法律規定有合法備案資質的駕車輔助裝置,合法備案手續主要包括: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加裝證明(一式三聯)、殘疾人車標、產品說明書、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等。
四:輔助裝置安裝好,到車牌所在地,上檢測台進行車輛安全檢測,檢測合格後,檢測單位出具一份車輛監測合格報告;
五:最後到車管所進行整車外檢和高拍,去大廳進行手續備案並領取加裝輔助裝置後的行駛證。
⑶ 平涼市殘疾人c5去哪裡改裝
平涼市殘疾人C5的改裝,是指C5級缺態源別的肢體殘疾人改裝車,一般需要找專業的汽車定製公司或者醫療康復設備公司。這些公司通常會根據殘疾人的具伏態體情況和需求,進行個性化的設計和改裝,以滿足特殊需要。具體改裝內容閉漏包括安裝手推桿、轉向裝置、加裝扶手等,以便殘疾人能夠輕松進出車輛、自主操作車輛。建議C5殘疾人及其家人可以通過網路或電話咨詢相關公司,了解具體的改裝流程、費用、時間等,然後再根據個人情況進行選擇。
⑷ 殘疾人汽車改裝需辦什麼手續
殘疾人車輛是不能進行改裝的。
⑸ 「殘疾人汽車改裝」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當改變車身顏色的;更換發動機的;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⑹ 殘疾人車改裝了不備案會怎麼樣
會扣12分。
上肢c5駕照的車輛需要備納鏈案,持洞塌孫有C5駕照的殘疾人朋友所駕駛的汽車必須是備案的改裝車,也就是大家所說的殘疾人專用汽車。首先,殘疾人專用汽車是僅限殘疾人本人駕駛的,其他持有非C5駕照的人駕駛殘疾人專用車,那就是與准駕車型不符,反之持有C5駕照衫埋的殘疾人朋友駕駛非改裝的殘疾人專用車也是與准假車型不符,是要扣12分的。
2010年4月1日起,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實施,允許右下肢殘疾、雙下肢殘疾以及聽力障礙、右手拇指缺失或手指末節殘疾五類人員駕駛汽車。由於身體條件限制,右下肢和雙下肢殘疾人可以申領C5駕照(准駕車型為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
⑺ 殘疾人汽車改裝需辦什麼手續
1、申請變更機動車所有人要先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
2、然後提交機動車所有人和代理人身份證明和《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機動車的標准照片。
3、機動車所有人名稱變更的,車輛歸單位所有的還需要提交主管部門或者主管單位批准變更的證明,或工商企業登記部門批准變更證明、變更後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
4、另外,車管所對符合規定的申請人,從受理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就可以將手續辦理完畢。
⑻ c5駕照左手殘疾改裝車的標准
設計和製造上主要用於載運乘客及其隨身行李和/或臨時物品的汽車包括駕駛人座位在內最多不超過9個座位,可以裝置一定的專用設備或器具。
加裝殘疾人輔助裝置是需要到車輛管理所備案。
汽車加裝操縱輔助裝置應到正規車輛生產、銷售、維修企業進行,並由加裝企業出具加裝合格證明。駕駛操縱輔助裝置加裝後,不應改變原車結構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及影響原車操縱件的電器功能、機械性能,且不應使駕駛人駕駛時受到視野內產品部件的反光眩目。
加裝的駕駛操縱輔助裝置安裝應牢固可靠,位置應適宜操縱,且不應與車輛的其他操縱指示系統沖突或妨礙車輛其他操縱指示系統的操作。加裝的駕駛操縱輔助裝置的各部件應完好有效,表面不應有影響使用的凹凸、劃傷、返銹等,在接觸人體的表面部位不得有毛刺、刃口,稜角或其他有害使用者的缺陷。
駕駛操縱輔助裝置的產品型號和產品編號應與加裝合格證明或《機動車行駛證》上記載的產品型號和產品編號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