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改裝車上公告的要求
⑴ 汽車改裝要怎樣才能符合國家標准
細細閱讀改裝規定:
【關於機動車非法改裝的有關規定】
一、《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需要改變使用性質、車身顏色、車身或車架等,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未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允許,擅自改裝機動車底盤、發動機、懸掛、變速系統、方向系統、車胎輪轂、車燈、車身顏色噴塗和外觀結構,以及機動車的有關技術數據與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公告數據不符的都屬於改裝行為。
【注意】公告數據包括:車輛轉向形式、車身規格尺寸、燃料種類、鋼板彈簧片數、軸距、輪胎數、輪胎規格、總質量、核定載質量、環保達標情況、排量/功率、軸數以及車輛外觀照片。
【補充說明】
法律法規對改裝汽車作出了限制:汽車的型號、發動機型號、車架號不能改,不能破壞車身結構;汽車改變顏色,更換發動機、 車身或者車架的,必須交驗汽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要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車貼面積不能超過車身 總面積的30%,超過了就必須去相關部門報批;車的外觀不能大幅改動,要求與行駛證上的照片基本保持一致。
1、可以對車身顏色、發動機、燃料種類、車架號碼等進行改裝,但有三種顏色屬於特種車專用顏色,不能使用。紅色為消防專用, 黃色為工程搶險專用,上白下藍為國家行政執法專用。而對車身、車架、發動機的變更,要在已經損壞無法修復或者存在質量問題 的前提下才能夠進行。申請變更時,須同時出具修理廠的證明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來歷憑證。
2、更換前保險杠屬於改變汽車外形,經過審批後是可行的,但對升高底盤等提升汽車越野性能的改裝是不允許的。年審中一旦發 現違規改裝,必須恢復原狀。
3、加寬輪胎、進氣系統、排氣系統等改裝是不允許的。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辦法》有關規定,在用汽車輪胎規格、改裝進 氣系統、排氣系統都不是國家允許的變更項目。 如在用汽車進行上述改裝,可能會改變發動機功率,影響到行車安全,對進行非法改裝的機動車所有人,將依法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並責令其恢復原狀。
⑵ 機動車登記規定 車輛改裝,改裝車上公告的規定
今年10月1日起,修訂後的《機動車登記規定》(以下簡稱新規)即將實行,其中引人注意的是機動車改裝方面限制的「松動」,包括更換發動機和車身車架在內的改裝都明文規定可以在改裝後再行登記。據悉,新規實施後,車主不再為改裝車的年檢和上牌而擔憂了。
新規實施影響不小改裝更輕松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限同品牌、同型號);更換車身或者車架。」新規除了對一些機動車的改動放寬了,改裝變更手續也簡單多了,機動車所有人在改裝後10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即可。這些規定被人們看作汽車改裝業即將迎來「春天」的積極信號。
⑶ 我國對改裝汽車有什麼限制
當然是有的
針對民用改裝車的規定是,已領牌照汽車進行改裝時,應向登記車管所申報,其改裝技術報告經車管所審查同意後,方可進行改裝。改裝完畢後,經車管所檢驗合格,辦理改裝變更手續。
各地對改裝車限制的統一口徑是,「改裝車存在安全隱患。」然而,不同的地方政府,對安全的理解也各有不同,以至於有的地區對汽車改裝要求寬松,有的則採取緊縮政策。
改裝原則:不影響安全
采訪中記者發現,車管所相關負責人態度明確,只要是不影響駕駛安全的改裝都不被禁止,年檢都能夠通過。郁曉文主任說,這樣的說法是有依據的。省交警大隊在2003年《關於落實〈公安交通管理十七項便民利民措施實施細則〉中有關車輛管理問題的通知》中規定:在不違反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的前提下,允許機動車所有人出於裝飾目的,在小型越野客車加裝前後保險桿,側身大包圍,車頂行李架,照明燈,在小轎車加裝車尾饒流板。辦理加裝上述裝置的車輛注冊登記時,對其車輛外廓尺寸參數仍按公告標准參數錄入,辦理車輛定期檢驗時,亦按未加裝的原有外廓尺寸予以檢核。郁主任解釋,這個規定明確指出了在不違反安全駕駛的前提下,汽車進行部分改裝依然視為合格,可以順利通過年檢。
⑷ 給汽車上公告需要准備什麼資料
公告申報,需要的東西不多,大概有2個:1、技術參數,2、掛車照片,
其中,
掛車照片又分:正前,正後,正左側,正右側,左前45°,右前45°,掛車側防護欄,後防護欄,如果車型頂部是空的,還必須多一張頂部照片,最後就是3+1組合照片了,即:側防護/後防護/正後+掛車後部防護欄側照(能顯示離地高度即可)。
⑸ 合法改裝有哪些規定
汽車改裝的相關規定如下:目前我國汽車改裝一般有兩種情況:一是專門從事汽車改裝的廠家用國家認證的發動機、底盤或總成重新設計、改裝不同於原廠車型的汽車;第二,在原車總成的基礎上為某種目的進行技術改造的特許汽車,統稱為改裝車。我們通常稱改裝汽車為後者。批量改裝汽車,按照以前的規定,需要經過型式鑒定,按照《全國汽車、民用改裝汽車、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管理暫行規定》申請《目錄》後,方可辦理車輛牌照。上牌車改裝時,應向注冊車輛管理所報備,經車輛管理所審核同意後,方可改裝技術報告。改裝後,經車管所檢驗,必要時可先進行試驗,再辦理改裝、變更手續。
改裝後的汽車需要向車管所提交申請,
之後再拍一張!
(有些城市似乎可以先改裝,然後在車管所登記改裝車)
當然,這只是表象。理論上講,換個動力,車管所一般管不了!哈哈!當然不允許你改!
有幾個經過修改的合法雷區。請不要碰它們:
1.車身顏色:紅、黃、上白、下藍不可選擇。紅色為消防,黃色為工程應急救援,上白下藍為國家行政執法。
2.排氣管改裝噪音:為了保持高速行駛時的排氣通暢,「直喉」排氣管可能是你的首選,但它的聲音可能是最粗的敏汪敗,鼓勵的轟鳴聲肯定會引起路人、交警和環保工作者的注意,可能涉嫌違反環保法律法規。如果不經常出城,可以換一個城裡的反壓鼓(S鼓)。畢竟噪音小,低速時不像「直喉」,會損失一些扭矩。
3.裝飾物件阻礙視覺:一是在前窗上貼一層透光率低的深色太陽膜,二是在前後窗上掛各種小玩具和中國結。這橋顫些可愛的小東西會在路況不好的時候給你的駕駛製造更大的盲點。《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在機動車駕駛室前後窗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陵鉛駛人視線的物品」,如果交警同志是
4.高音喇叭和「閃光燈」:《新交通法》第十五條規定:「機動車不得安裝或者使用影響交通管理設施功能和其他車輛安全通行的光電設備、高音喇叭、大功率音響或者裝置。」警燈更靈敏。不要為了炫耀而把轉向燈和大燈換成藍色燈泡或藍白「閃」燈。從遠處看,它們像一輛警車。新《交通法》第九十七條還規定:「非法安裝警報器、標志燈具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強制拆除,沒收並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並冒領。
在「依法治國」的原則下,關於汽車改裝的法律法規越來越接近完善。如果你對改裝規定一無所知,我建議你由少變多,家居美化中「重裝飾輕裝飾」的原則也適用於你的車,也可以很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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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改裝車輛有什麼規定
汽車改裝的有關規定 目前在我國,改裝汽車一般有兩種情況:一是指專門生產改裝汽車的廠家,用國家鑒定合格的發動機、底盤或總成,重新設計、改裝與原車型不同的汽車;二是已領有牌照的汽車,為了某種使用目的,在原車總成的基礎上,作一些技術改造,改裝出來的汽車,統稱為改裝車。我們平常所說的改裝車多指後者。 批量改裝的汽車,根據以往規定需要經過定型鑒定,按《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管理暫行規定》申報上「目錄」後,可辦理申領汽車牌照手續。已領牌照汽車進行改裝時,應向登記車管所申報,其改裝技術報告經車管所審查同意後,方可進行改裝。改裝完畢,經車管所檢驗必要時進行試驗 合格,辦理改裝變更手續。 一.機動車變更手續 在《機動車行駛本》上,交管部門拍下的汽車照片真實地記錄了汽車的車型、車身顏色以及牌號等,並對車的發動機號和車駕號有明確的登記,一旦變更都要到交管部門進行機動車變更登記。 二.機動車變更范圍 要進行機動車變更,必須在交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內進行,即可以對車身顏色、發動機、燃料種類、車駕號碼等進行改裝,但司機在提交申請後,必須要經過交管部門批准,才可進行改裝。例如,在車身顏色方面,有三種顏色不能批准:紅色備絕�消防專用 、黃色�工程搶險專用 、上白下藍�國家行政執法專用。同時,對車身、車架、發動機的變更,要在已經損壞無法修復或者存在質量問題舉滾亮的前提下才能夠進行。 三.申請變更需備齊材料 申請變更機動車所有人要先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此表格在交管局的網站上也有,可以直接下載),然後提交機動車所有人和代理人身份證明和《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機動車的標准照片。機動車所有人名稱變更的,車輛歸單位所有的還需要提交主管部門或者主管單位批准變更的證明,或工商企業登記部門批准變更證明、變更正寬後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機動車所有人地址變更的,單位的還需提交變更後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個人的還需交驗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機動車所有人地址從遠郊區、縣變更到城八區的汽車,換領城八區的機動車號牌。機動車所有人地址從城八區變更到遠郊區、縣的,換領遠郊區、縣機動車號牌。 另外,車管所對符合規定的申請人,從受理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就可以將手續辦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