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外裝改裝規定
① 在中國改裝汽車外觀算不算非法改裝
在中國改裝汽車外觀算非法改裝。
② 車管所允許的改裝范圍是怎麼樣的
車管所允許的改裝范圍如下所示。
1、依據9月1日執行的全新《機動車查驗工作規程》,加裝車頂架、改裝進氣格柵、改裝輪圈、加裝側腳踏板等都應屬合理合法改裝,而且無需開展備案。
2、加裝車頂架規定:不可更改車身車寬,車頂架高寬比不超過300mm;改裝進氣格柵規定:不可更改車身車寬;改裝輪圈規定:確保輪胎尺寸不會改變;加裝側腳踏板規定:不超過車體50mm;改裝保險桿:不更改車子寬度,不組成車子外凸起物。
3、車體顏色改裝或紙貼。
近些年崛起的汽車車身貼膜改色,再加上玻璃膜改色的制度持續放開,終究改色膜還能維護漆面,給自己的愛車換個顏色換一個情緒。可是必須特別注意的是無法應用(電鍍工藝色、變色龍圖片色,軍綠,警用裝備白藍兩色色、工程車輛的淡黃色和救火車的鮮紅色)。
整車貼膜顏色整體不可以超出3個顏色,包含了汽車標志改色也可以說是一種。部分玻璃膜總面積不超過整車總面積的30%,超出30%的要變動車輛行駛證。改顏色之後在10天內去車輛管理所備案就可以。
4、加裝前後左右防滑的設備。
針對中小型、小型載人汽車加裝前後左右防滑設備並不變動車輛行駛證。而大貨車加裝加抗風罩、輔助工具、備用胎架等都應屬合理合法改裝范疇,可是必須留意防止出現遮擋車牌的狀況。
5、車內飾的改裝。
只需不涵蓋對汽車構造、驅動力、制動系統等改變的,哪些加裝牛皮車內飾、導航欄、倒車雷達影象等全是容許的。車內飾領域的改裝最好是遵循:融洽、好用、干凈整潔、安全性、舒服。那樣才能夠在查酒駕時防止交警隊猜疑改裝的狀況。
③ 車輛改裝規定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關於汽車外觀等變更的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有下列漏埋顫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可以自行變更: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機動車增加車內裝飾等。
第五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液或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
(二)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返敗全駕駛的;
(三)載貨汽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
(四)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五)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六)機動車所有權轉移後,現機動車所有人未按照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轉移登記的;
(七)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機動車檔案轉出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後,未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時限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的。
第四十八條除本規定第十條和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外,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3)汽車外裝改裝規定擴展閱讀
已領牌照的汽車進行改裝時,應向車管所登記申報,其改裝技術報告經車管所審查同意後,方可進行改裝。改裝完畢,還要到車管所辦理改裝變更手續。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五條車輛管理所辦理變更登記,應當分別登記下列內容:
(一)變更後的車身顏色;
(二)變更後的發動機號碼;
(三)機動車更換車身、車架後的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
(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來歷憑證的名稱、編號;
(五)更換整車後的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發動機號碼、車身顏色、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憑證編號、出廠日期、注冊登記日期;
(六)機動車所有人變更後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
(七)變更後的使用性質;
(八)需要辦理機動車檔案轉出的,登記轉入地車輛管理所的名稱;
(九)變更登記的日期。
④ 關於汽車改裝的法律法規
法律主觀:
車輛合法改裝的法律法規如下:
1、汽車的型號、發動機型號、車架號不能改,不能破壞車身結構;
2、汽車改變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必須交驗汽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要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3、車貼面積不能超過車身總面積的30%,超過了就必須去相關部門報批。
法律客睜念觀: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六條
已注冊登記畝歲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迅早睜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機動車登記的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屬於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⑤ 汽車改裝外觀合法嗎
汽車改裝外觀向車管所申報批准後是合法的。汽車改裝是指根據汽車車主需要,將汽車製造廠家生產的原形車進行外部造型、內部造型以及機械性能的改動,主要包括車身改裝和動力改裝兩種。以下是汽車改裝的相關規定:1、可以對車身顏色(包括內飾)、發動機、燃料種類、車架號碼等進行改裝。而對車身、車架、發動機的變更,要在已經損壞無法修復或者存在質量問題的前提下才能夠進行。申請變更時,須同時出具修理廠的證明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來歷憑證;2、更換前保險杠經過審批後是可行的,但對升高底盤等提升汽車越野性能的改裝鋒空運是不允許的。年審中一旦發現違規改裝,必須恢復原狀;3、加寬輪胎,對進氣系統、排氣系統等等進行改裝,這些改裝行為都是不允許的。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辦法》有關規定,虧物在用汽車輪胎規銀梁格、改裝進氣系統、排氣系統都不是國家允許的變更項目。
⑥ 中國有關汽車改裝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十六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規定: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
(一)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
(二)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准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6)汽車外裝改裝規定擴展閱讀
汽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前後防撞裝置,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需辦理變更登記: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規定: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機動車登記工作規范》中規定:
第二十四條車輛管理所辦理變更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住所地址、身份證明名稱、號碼的業務流程和具體事項為:
(一)登記審核崗審核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提交的資料。符合規定的,受理變更登記申請,收存相關資料,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受理憑證;
(二)檔案管理崗簽注《機動車登記證書》,變更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住所地址的,製作《機動車行駛證》。
第二十九條車輛管理所應當按照本規范第六條規定的格式和方法,在機動車計算機登記系統中錄入下列事項,並簽注《機動車登記業務流程記錄單》和《機動車登記證書》的登記欄:
(一)居中簽注「變更登記」;
(二)改變車身顏色的,錄入變更後的車身顏色,並簽注「車身顏色:」和變更後的車身顏色。
⑦ 汽車改裝怎樣是合法的
關於合法的汽車改裝: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六條規定:
1、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2、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3、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這三種情況是允許的。除此以外的改變機動車品牌、型號、發動機型號,改變已登記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都屬於非法改裝。
(7)汽車外裝改裝規定擴展閱讀: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需要改變使用性質、車身顏色、車身或車架等,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未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允許,擅自改裝機動車底盤、發動機、懸掛、變速系統、方向系統、車胎輪轂、車燈、車身顏色噴塗和外觀結構,以及機動車的有關技術數據與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公告數據不符的都屬於改裝行為。
⑧ 車子改裝一下外觀違法嗎
1、最新車輛管理辦法中規定,汽車可以在一定的范圍內改裝而且可肆殲指以先改裝然後到當地車管所辦理變更業務,具體就是重新照相列印行車證。
2、據車管所負責人介紹,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不允許擅自改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擅自改變車身外觀、發動機性能、增加渦輪等都是不允許的。若切實需要改裝的車主,必須先到車管所申請備案,才能改裝。
3、內飾方面,在不影響安全行車的情況下,原則上可以改裝。
但是,座椅不能取走,車內結構不能改變,在車管所機動車登記的車輛結構特徵,也不能擅自更改。
4、在車架號損壞或者無法標識後進行改裝,也需要變更登記。
另外,車身顏色可在變更後10天內到車管所進行變更登記,其中,有三種顏色不能修改。包括:消防裝用紅,工程搶險專用黃和國家行政執法專用的上白下藍色。
(8)汽車外裝改裝規定擴展閱讀
1、汽車改裝(Carmodification)是指根據汽車車主需要,將汽車製造廠家生產的原形車進行改喚外部造型、內部造型以及機械性能的改動,主要包括車身改裝和動力改裝兩種。
2、車身外觀的改裝一直佔有相當重要的地位,改變車裂配身外觀最迅速、最簡便的方式就是加裝空氣動力套件。
3、所謂空氣動力套件就是俗稱的大包,基本上包含了進氣格柵、車側擾流板(側裙)、後包圍以及後擾板流(尾翼)等,有時我們也會看到在原廠保險杠會加裝一片下擾流板,一般則稱之為下巴:若是沒有更換前後保險的桿,只是加裝下巴,也有人稱其為小包。
4、加裝空氣動力套件除了可使車輛更具可看性,以及更具運動氣息外,最重要的還是要有良好的性能改善效果。加裝空氣動力套件並不會使車輛跑得更快,嚴格地說,好的套件通常會降低車速,能夠使車有更穩定的表現。
⑨ 汽車改裝允許范圍
改裝汽車作出了限制:汽車的型號、發動機型號、車架號不能改,不能破壞車身結構;汽車改變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必須交驗汽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要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車貼面積不能超過車身總面積的30%,超過了就必須去相關部門報批;車的外觀不能大幅改動,要求與行駛證上的照片基本保持一致。
1、可以對車身顏色、發動機、燃料種類、車架號碼等進行改裝,但有三種顏色屬於特種車專用顏色,不能使用。紅色為消防專用,黃色為工程搶險專用,上白下藍為國家行政執法專用。而對車身、車架、發動機的變更,要在已經損壞無法修復或者存在質量問題的前提下才能夠進行。申請變更時,須同時出具修理廠的證明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來歷憑證。
2、更換前保險杠屬於改變汽車外形,經過審批後是可行的,但對升高底盤等提升汽車越野性能的改裝是不允許的。年審中一旦發現違規改裝,必須恢復原狀。
3、加寬輪胎、進氣系統、排氣系統等改裝是不允許的。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辦法》有關規定,在用汽車輪胎規格、改裝進氣系統、排氣系統都不是國家允許的變更項目。如在用汽車進行上述改裝,可能會改變發動機功率,影響到行車安全,對進行非法改裝的機動車所有人,將依法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並責令其恢復原狀。
4、申請變更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及手續: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然後提交機動車所有人及駕駛人身份證明和《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機動車的標准照片。
內飾裝飾方面應盡量遵循以下原則:
1.協調:飾品顏色必須和汽車的顏色相協調,不可盲目追求高品位、高價位,以免弄巧成拙。比如淺色車的內部配以深色的座套及紅色的地毯等。
2.實用:根據車內空間的大小,盡可能地選用一些能充分體現車主個性的小巧、美觀、實用的飾物,如茶杯架、香水瓶、儲物盒等。
3.整潔:車內飾品應做到干凈、衛生、擺放有序,給人一種輕松、舒適的感覺。
4.安全:車內飾品絕不能有礙駕駛員的安全行車或乘員的安全,如車內頂部吊物不宜過長、過大、過重;後擋風玻璃上的飾物不要影響倒車視線等。
5.舒適:車內飾品的色彩和質感要符合車主的審美觀,香水要清新,不宜太濃等。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關於汽車外觀等變更的有關規定:
第十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改變車身顏色的;更換發動機的;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准另有規定的除外;有本規定第九條第項、第項、第項、第項規定情形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第四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
影響安全駕駛的;載貨汽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9)汽車外裝改裝規定擴展閱讀
法律責任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五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
二)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
三)載貨汽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
四)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五)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六)機動車所有權轉移後,現機動車所有人未按照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轉移登記的;
七)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機動車檔案轉出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後,未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時限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的。
第五十七條除本規定第十條和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外,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八條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機動車登記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繳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撤銷機動車登記;申請人在三年內不得申請機動車登記。對涉嫌走私、盜搶的機動車,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辦理補、換領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等業務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九條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在本規定的處罰幅度范圍內,制定具體的執行標准。
參考資料機動車登記規定網路
⑩ 車輛改裝規定
外觀
1、可以對車身顏色、發動機、燃料種類、車架號碼等進行改裝,但有三種顏色屬於特種車專用顏色,不能使用。紅色為消防專用,黃色為工程搶險專用,上白下藍為國家行政執法專用。
而對車身、車架、發動機的變更,要在已經損壞無法修復或者存在質量問題的前提下才能夠進行。申請變更時,須同時出具修理廠的證明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來歷憑證。
2、更換前保險杠屬於改變汽車外形,經過審批後是可行的,但對升高底盤等提升汽車越野性能的改裝是不允許的。年審中一旦發現違規改裝,必須恢復原狀。
3、加寬輪胎、進氣系統、排氣系統等改裝是不允許的。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辦法》有關規定,在用汽車輪胎規格、改裝進氣系統、排氣系統都不是國家允許的變更項目。
如在用汽車進行上述改裝,可能會改變發動機功率,影響到行車安全,對進行非法改裝的機動車所有人,將依法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並責令其恢復原狀。
4、申請變更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及手續:
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然後提交《機動車所有人及駕駛人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機動車的標准照片。
5、實用:根據車內空間的大小,盡可能地選用一些能充分體現車主個性的小巧、美觀、實用的飾物,如茶杯架、香水瓶、儲物盒等。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汽車改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