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改裝車法規
A. 改裝法律法規
法律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條第四款規定,生產、銷售拼裝的機動車或者生產、銷售擅自改裝的機動車的,依照本條第三款的規定處罰,即沒收拼裝的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裝的機動車及配件,可以並處非法產品價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營業執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沒有營業執照棚悄的,予以查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鏈宴渣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
(一)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
(二)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祥塌准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B. 中國有關汽車改裝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十六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規定: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
(一)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
(二)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准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2)新的改裝車法規擴展閱讀
汽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前後防撞裝置,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需辦理變更登記: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規定: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機動車登記工作規范》中規定:
第二十四條車輛管理所辦理變更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住所地址、身份證明名稱、號碼的業務流程和具體事項為:
(一)登記審核崗審核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提交的資料。符合規定的,受理變更登記申請,收存相關資料,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受理憑證;
(二)檔案管理崗簽注《機動車登記證書》,變更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住所地址的,製作《機動車行駛證》。
第二十九條車輛管理所應當按照本規范第六條規定的格式和方法,在機動車計算機登記系統中錄入下列事項,並簽注《機動車登記業務流程記錄單》和《機動車登記證書》的登記欄:
(一)居中簽注「變更登記」;
(二)改變車身顏色的,錄入變更後的車身顏色,並簽注「車身顏色:」和變更後的車身顏色。
C. 中國對於改裝車的法律限制
根據修訂後的《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規定: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
二、更換發動機(限同品牌、同型號);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
一、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
二、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准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有本規定第九條第(一)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規定情形的。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第四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
二、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
三、載貨汽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
四、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五、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3)新的改裝車法規擴展閱讀:改裝車登記手續材料
一、機動車變更手續
在《機動車行駛本》上,交管部門拍下的汽車照片真實地記錄了汽車的車型、車身顏色以及牌號等,並對車的發動機號和車駕號有明確的登記,一旦變更都要到交管部門進行機動車變更登記。
二、機動車變更范圍
三、申請變更需備齊材料
1、申請變更機動車所有人要先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
2、然後提交機動車所有人和代理人身份證明和《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機動車的標准照片;
3、機動車所有人名稱變更的,車輛歸單位所有的還需要提交主管部門或者主管單位批准變更的證明,或工商企業登記部門批准變更證明、變更後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
4、另外,車管所對符合規定的申請人,從受理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就可以將手續辦理完畢。
D. 汽車改裝的法規
法律分析:法律法規對改裝汽車作出了限制:汽車的型號、發動機型號、車架號不能改,不能破壞車身結構;汽車改變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必須交驗汽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要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車貼面積不能超過車身總面積的30%,超過了就必須去相關部門報批;車的外觀不能大幅改動,要求與行駛證上的照片基本保持一致。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出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E. 汽車改裝新規
針對汽車的應用,有許多的車主是不僅達到因此代步出行的,也是要想可以獲得人性化的提高,因而便會對汽車開展改裝。在以前汽車改裝是很嚴謹的,可是2019年改裝車最新政策頒布了,如今的汽車改裝最新政策,對熱衷於改裝的車主而言也是福利。
先來說下新版本《機動車查驗工作規程》內是提到到什麼_容是對汽車改裝確立提出了可以的范疇。
申請注冊備案檢查時,對推行《公告》管理方法的國內機動車輛,新車型外型樣子應與《公告》的機動車輛相片一致,但配有《公告》容許選配構件的及其新能源客車在沒有更改車子長短總寬和車體構造且確保安全性的情形下加裝頂棚行李架、進出口梯步件、改裝熱管散熱器面具和/或保險桿、換輪圈等情況的以外。
換句話說明車主在對加裝頂棚行李架、進出口梯步件、改裝熱管散熱器面具和/或保險桿、換輪圈的改裝也是正規的了。但是這種也全是有前提的,下邊就來詳細知道下能夠合理合法改裝的位置。
1、加裝行李架和腳踏板:對一些要想在自身的SUV加裝行李培塵架的車主而言這就很開心了,年審從此不需要為改裝行李架苦惱了。但是要確保行李架高寬比不超過30公分。並且加裝的踏板也是不可以超過車體兩側5公分。
2、汽車前後左右保險杠:針對保險杠的改裝配棚禪也是不可以促使汽車的長短總寬發生改變,並且不可以加和雀裝凸起物品比如拖車鉤,除此之外也需要維持與原裝高度一致,不可以更改離開接近角。
3、改裝進氣格柵款式:汽車前臉進氣口位置是很顯然的一處部位,有一些車主很有可能對自身汽車的前臉款式不足滿足的,如今也是可以自身改裝了,但是也是要特別注意不可以更改了車子的長短總寬和車體構造。
4、變更輪圈款式:汽車輪圈之前是禁止改裝的,可是目前也擴大了,車主也可以高興拆換長相更好的輪圈了。前提條件是無法拆換尺寸尺寸與原裝不符合的。
如今我國可以對汽車改裝有一定程度上的比較寬松心態,針對熱衷於改裝汽車的車主也是一件好事。可是車主都不可以改裝過度浮誇,也有針對汽車排氣系統、汽車發動機等的改裝現階段也依然不正規的,期待諸位車主也不能肆無忌憚改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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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2021年改裝車新政策內容
2021年改裝車最新政策_容包含容許改裝車頂架與腳踏板,但需注意不可以改變車輛長短還有總寬,與此同時車頂架高度應低於30厘米;容許變更輪圈款式,樣式能夠自由的拆換,就算是四個輪圈不一樣都可以,但也需要留意改裝輪圈依然不可以改變車體高度;容許變更進氣格柵款式,但汽車標志款式依然不可以變更;容許變更保險桿,但不可改變車輛長短、不可有突起物、不可改變離開接近角。
我國容許改裝車的范疇
1、車體顏色:相對而言在我國對拆換車體顏色的監管比較比較寬松,終究這對汽車自身的危害並不算太大,但特殊車輛的專用型顏色私車是不能採用的,如消防車救火專用型色(R03鮮紅色)、綜合執法車專用型色(上藍下白)等;
2、保險桿:前保險杠在一定水平內開展改裝是被容許的;
3、車軲轆:改裝車軲轆時一定要留意輪轂尺寸是不能改變的,改變輪轂尺寸危害了小車的驅動力和特性,歸屬於違紀行為;
4、作用:駕駛台的液晶顯示屏、導航欄、行車記錄器、車椅、車墊等全悄差是能夠改裝的,但無法危害汽車安全氣囊彈出啟前皮來;
5、汽車發動機:汽車發動機一般狀況下是不允許拆換的,但若損壞無或有產品質量問題,是能夠申請辦理改變的,買車人申請辦理變動汽車發動機時,需開具靠譜修理廠的證實、將拆換的悔核汽車發動機的來源於證實。
安全駕駛不法改裝的機動車輛上路面行車的,交通部門將依規扣押車輛,收交不法設備,勒令恢復正常,內並依規處200元處罰;與此同時改裝車輛除開依照有關政策法規改裝以外,一樣不可以危害道路上的其他車輛、路人,及其不應用具有事故隱患的核心部件為主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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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合法改裝有哪些規定
汽車改裝的相關規定如下:目前我國汽車改裝一般有兩種情況:一是專門從事汽車改裝的廠家用國家認證的發動機、底盤或總成重新設計、改裝不同於原廠車型的汽車;第二,在原車總成的基礎上為某種目的進行技術改造的特許汽車,統稱為改裝車。我們通常稱改裝汽車為後者。批量改裝汽車,按照以前的規定,需要經過型式鑒定,按照《全國汽車、民用改裝汽車、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管理暫行規定》申請《目錄》後,方可辦理車輛牌照。上牌車改裝時,應向注冊車輛管理所報備,經車輛管理所審核同意後,方可改裝技術報告。改裝後,經車管所檢驗,必要時可先進行試驗,再辦理改裝、變更手續。
改裝後的汽車需要向車管所提交申請,
之後再拍一張!
(有些城市似乎可以先改裝,然後在車管所登記改裝車)
當然,這只是表象。理論上講,換個動力,車管所一般管不了!哈哈!當然不允許你改!
有幾個經過修改的合法雷區。請不要碰它們:
1.車身顏色:紅、黃、上白、下藍不可選擇。紅色為消防,黃色為工程應急救援,上白下藍為國家行政執法。
2.排氣管改裝噪音:為了保持高速行駛時的排氣通暢,「直喉」排氣管可能是你的首選,但它的聲音可能是最粗的敏汪敗,鼓勵的轟鳴聲肯定會引起路人、交警和環保工作者的注意,可能涉嫌違反環保法律法規。如果不經常出城,可以換一個城裡的反壓鼓(S鼓)。畢竟噪音小,低速時不像「直喉」,會損失一些扭矩。
3.裝飾物件阻礙視覺:一是在前窗上貼一層透光率低的深色太陽膜,二是在前後窗上掛各種小玩具和中國結。這橋顫些可愛的小東西會在路況不好的時候給你的駕駛製造更大的盲點。《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在機動車駕駛室前後窗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陵鉛駛人視線的物品」,如果交警同志是
4.高音喇叭和「閃光燈」:《新交通法》第十五條規定:「機動車不得安裝或者使用影響交通管理設施功能和其他車輛安全通行的光電設備、高音喇叭、大功率音響或者裝置。」警燈更靈敏。不要為了炫耀而把轉向燈和大燈換成藍色燈泡或藍白「閃」燈。從遠處看,它們像一輛警車。新《交通法》第九十七條還規定:「非法安裝警報器、標志燈具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強制拆除,沒收並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並冒領。
在「依法治國」的原則下,關於汽車改裝的法律法規越來越接近完善。如果你對改裝規定一無所知,我建議你由少變多,家居美化中「重裝飾輕裝飾」的原則也適用於你的車,也可以很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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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汽車改裝法律法規知識
近些年,汽車改裝的的浪潮早已從海外擴散的中國。為了更好地達到本人要求,許多車友對汽車開展了改_。改_汽車,除開對汽車改激敬裝專業知識有進一步的知道外,也有一些事兒必須留意,比如說,是不是在國家法律容許的范疇內。在我國法律法規,對汽車改裝有什麼限定?一起看一下我們為各位梳理的汽車改裝法律法規吧。
國家公安部2008年10月修定的《機動車備案要求》中,對汽車改裝的限定幹了一些修改,這讓很多熱衷於汽車改裝的盆友,出現異常激動。與此同時,汽車汽車4S店,也在政策法規容許的標准下,為顧客帶來多種多樣改_計劃方案。
最新政策中表明,不需申請辦理工商變更的改_狀況,有下列三種:1.中小型、小返仿型載人汽車改裝前後左右防滑設備;2.貨運物流機動車改裝抗風罩、儲水箱、輔助工具、備用胎架等;3.提升機動車車內飾品。
更改機動車的知名品牌、型號規格、發動機型號;更改登記的機動車外觀設計和相關技術性數據信息,這2種個人行為,是不允許的。拆換車身顏色、汽車發動機、車身或是窗框,需要在變動後10日內,到車輛管理所申請辦理工商變更。
非常值得提示的是,盡管車身顏色能夠變更,可是不意味著能夠自由的著色。機動車噴漆、黏貼標志或是車身廣告宣傳,「不可影響到行車安全」是一條明確規定。依照要求,車身顏色不可以超出三種,,且無法應用與公共汽車、的士等公共車同樣的顏色,與此同時,火災專用的鮮紅色、工程車輛專用的橘黃、巡邏車專用的淺藍色、及其特種車專用的迷彩服顏色全是被明令禁止採用的漏鉛纖。車身容許存有圖案設計,但不可以存有廣告宣傳_容。
汽車改裝要在國家法律容許的范疇內,例如,大部分的改裝內飾,全是法律法規容許的。此外,汽車改裝不必盲目的改_,以防止毀壞了汽車原來的安全系數,危害安全駕駛。之上便是我們為各位梳理的汽車改裝法律法規,期待對各位有一定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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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2020年改裝車新政策內容是什麼
1、車身顏色:相對來說我國對更換車身顏色的管控較為寬松,畢竟這對車子本身的影響並不大,但特種車輛的專用顏色私家車是不可以使用的,如消防車專用色(R03大紅色)、行政執法車專用色(上藍下白)等;
2、保險杠:前後保險杠在一定程度內進行改裝是被允許的;
3、車輪:改裝車輪時一定要注意輪轂尺寸是不可以改變的,改變輪轂尺寸影響了汽車的動力和性能,屬於違法行為;
4、功能:駕駛台的液晶屏、導航、行車記錄儀、車椅、車墊等都是可以改裝的,但不能影響安全氣囊彈出;
5、發動機:發動機一般情況下是不允許更換的,但若已損壞無或有質量問題,是可以申請變更的,車主申請變更發動機時,需出具正規修車廠的證明、將更換的發動機的來源證明。
(9)新的改裝車法規擴展閱讀:
加裝行李架和踏板:年檢再也不用為改裝行李架煩惱了。不過要保證行李架高度不超過30厘米。而且加裝的腳踏板也是不能超出車身外側5厘米。
汽車前後保險杠:對於保險杠的改裝也是不能使得車輛的長度寬度發生改變,而且不能加裝凸出物件例如拖車鉤,此外也要保持與原廠高度一致,不能改變離去接近角。
改裝中網樣式:汽車前臉進氣格柵部位是很明顯的一處位置,有些車主可能對自己汽車的中網樣式不夠滿意的,現在也是能夠自己改裝了,不過也是要注意不能改變了車輛的長度寬度和車身結構。
駕駛非法改裝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交管部門將依法扣留車輛,收繳非法裝置,責令恢復原狀,內並依法處200元罰款;同時改裝車輛除了按照相關法規改裝之外,同樣不能影響公路上的其它車輛、行人,以及不使用存在安全隱患的關鍵部件為主。
J. 車輛改裝法規
法律分析:車輛改裝法規具體如下:1、可以對車身顏色、發動機、燃料種類、車架號碼等進行改裝;2、更換前保險杠屬於改變汽車外形,經過審批後是可行的,但對升高底盤等提升汽車越野性能的改裝是不允許的。年審中一旦發現違規改裝,必須恢復原狀;3、加寬輪胎、進氣系統、排氣系統等改裝是不允許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有問題,製造廠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區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