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車輛運輸危險化學品
『壹』 危險品運輸對車輛有哪些要求
您好,危險品運輸車是一種貨箱頂部不封閉,排氣管前置並裝有防火花裝置,運送石油化工品、炸葯、鞭炮等危險品的專用車輛。危險品運輸車配備ABS系統裝置實行運輸過程全程監控。配備防撞條、防靜電等設施安全可靠。
危險品運輸是特種運輸的一種,是指專門組織或技術人員對非常規物品使用特殊車輛進行的運輸。一般只有經過國家相關職能部門嚴格審核,並且擁有能保證安全運輸危險貨物的相應設施設備,才能有資格進行檔鄭危險品運輸。
一、危險貨物的公路運輸必須具備確保安全的運輸設備和裝卸設備,具有專業危險貨物性能的營運管理人員和駕駛員,以保證危險貨物運輸安全。
二、機動車貨箱應是木質底板,這樣可以避免產生火花;若用鐵質底板,就應採用相應的襯墊防護。機動車排氣管必須有隔熱和熄火花裝置。根據所裝危險貨物的性質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捆紮、防水、防散失等器具。
三、槽(罐)車的槽(罐)體材質必須與所裝貨物性質相適應,如:硝酸應用鋁槽,廢硝酸應用玻璃鋼和不銹鋼。根據需要配備雙道閘門、防波板、遮陽物等安全裝置。裝運集裝箱、大型氣瓶和可移動槽(罐)的車輛,必須具備有效的堅固設備和相應的木塞。
四、裝運放射性同位素的專用運輸車輛和設備必須符合衛生防疫部門的有關規定。要對車輛、設備、搬運工具、防護用品進行放射性污染情況定期檢查,污染脊早放射強度超標時,必須清洗、消毒後才能繼續使用。
五、使用的各種裝卸機械要求有足夠的安全系數,一般設計要求超過負荷能力的三分之一,如額定載荷5噸的吊車和行車,應能達到6噸~7噸的起吊能力。裝運機械必須有消除火花產生的防爆裝置。禁止使用易摩擦產生火花的工具,使用的工具上也不能粘有與所裝貨物相抵觸的污染物。
危險品運輸車輛標准
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不宜採用金屬車廂,以防摩擦、震動等引起事故。如必須采 用時,應落實可靠的防護措施。
2. 卓越危險品運輸車輛的攔板行野頌堅實、穩固、可靠,確保在轉彎時不會使物品滑動或跌 落。危險化學品的裝載高度不得超過車輛攔板高度。車廂底板應平整、密實、無縫隙 ,不致造成液化危險化學品滲漏接觸傳動軸摩擦起火。
3. 運輸車輛在盛夏裝運危險化學品時,應有遮陽措施或其他防護措施,或限定夜間運輸。運送遇濕易燃物品應備有油布等防雨設施。
4. 運輸車輛應根據所裝危險化學品的性質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防護急救用品,以供 急用。通常可在駕駛室內或近旁懸掛1211、二氧化碳或乾粉滅火器。這些滅火器材和 防護急救用品應定期進行檢查,發現滲漏、破損、變形或重量減輕、筒身搖動有聲響 等,應立即維修或更換,以確保其隨時處於完好狀態。
5。 運輸車輛在車頭或明顯部位懸掛由公安部門統一規定的帶有「危險品」字樣的專用 黃底黑字信號旗,以明顯醒目的標志引起其他車輛的注意。無關人員不得搭乘裝有易 燃易爆或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工具。
『貳』 改裝車具體怎麼處罰
改裝車具體的處罰如下:
1、駕駛非法改裝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法扣留車輛,收繳非法裝置,責令恢復原狀,並依法處200元罰款;
2、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的,處二千元罰款,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情節嚴重時,將構成危險駕駛罪,處於罰金及拘役的刑罰。
改裝車輛需要的手續如下:
1、箱注冊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
2、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
3、收回行駛證,核發新行駛證。
在星相關法律中明確規定,汽車的變更內容可涉及「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更換車身或者車架,車主應當在變更後10日內向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車管所須在受理當日為車主辦理相關手續,包括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行駛證,核發新行駛證。也就是說,車主想改車不必再事先向車管所申請,完全可以先更換車輛顏色、更換發動機等後,再向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叄』 非法改裝營運車輛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非法改裝營運車輛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非法改裝車輛是指未經有關部門批准,擅自改變已取得交通道路運輸證的車輛的結構構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1、擅自改變車輛類型或用途。是指擅自將客車改為貨車、貨車改為客車、普通貨車改為專
非法改裝營運車輛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非法改裝營運車輛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非法改裝車輛是指未經有關部門批准,擅自改變已取得交通道路運輸證的車輛的結構構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1、擅自改變車輛類型或用途。是指擅自將客車改為貨車、貨車改為客車、普通貨車改為專用貨車、專用貨車改為普通貨車;2、擅自改變車身顏色。指擅自將駕駛室和車身改為與原車輛不同的外觀顏色;3、擅自改變車輛主要部件。指擅輪首自更換與原車型不一致的發動機、前橋、後橋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七條 除本規定第十條和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外,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拆桐歷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不按規定維護和檢測運輸車輛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擅自改裝已取得車輛營運證的車輛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吹多少算酒駕
法律分析:酒駕吹氣,當儀器顯示數字大於或者等於20mg/ 100ml,小於80mg/100ml則表示涉嫌酒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 4.1 酒精含量閾值
車輛駕駛人員飲酒後或者醉酒後駕車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閾值見表1。
表1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酒精含量閾值
駕駛行為類別閾值
駕駛行為類別閾值(mg/100mL)
飲酒後駕車≥20,0
醉酒後駕車≥旅搜80。 非法改裝營運車輛怎麼處罰 吹多少算酒駕 @2019
『肆』 危險化學品運輸管理規定
危險品運輸管理條例規定: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保障運輸安全,特製定本規定。第二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含搬運裝卸、運輸服務)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規定。第三條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技術規范,按交通部標准JT3130《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和國家標准GB13392《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執行;危險貨物品名分類以交通部頒發的《汽車運輸危險貨物品名表》為准。第四條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本規定及有關技術規范的組織實施。第二章運輸基本條件第五條凡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單位,必須擁有能保證安全運輸危險貨物的相應設施設備。第六條從事營業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單位,必須具有十輛以上專用車輛的經營規模,五年以上從事運輸經營的管理經驗,配有相應的專業技術管理人員,並已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規程、崗位現任制、車輛設備保養維修和安仿核全質量教育等規制度。第七條直接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維修作業和業務管理的人員,必須掌握危險貨物運輸的有關知識,經當地地(市)級以上道路運政管理機關考核合格,發給《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方可上崗作業。第八條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容器、裝卸機械及工屬具,必須符合交通部JT3130《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規定的條件,經道路運政管理機關審驗合格。第三章申請與審批第九條非營業性運輸單位需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須事前向當地道路運政管理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查,符合本規定運輸基本條件的報地(市)級運政管理機關批准,發給《道路危險貨物非營業運輸證》,方可進行運輸作業。從事一次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須報以縣級運政管理機關審查核准,發給《道路危險貨物臨時運輸證》方可進行運輸作業。第十條凡申請從事營業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單位,及已取得營業性道路運輸經營資格需增加危險貨物運輸經營項目的單位,均須按規定向當地縣級道路運政管理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地(市)級道路運政管理機關審核,發給加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專用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和《道路運輸營運證》,方可經營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第四章運輸管理第十一條危險貨物托運人在辦理托運時必須做到:1.必須向已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資格的運輸單位辦理托運;2.必須在托運單上填寫危險貨物品名、規格、件重、件數、包裝方法、起運日期、收發貨人詳細地址及運輸過程中的注意事項;3.貨物性質或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危險貨物,必須分別托運;4.對有特殊要求或憑證運輸的危險貨物,必須附有相關單證,並在托運單備注欄內註明;5.托運未列入《汽車運輸危險貨物品名表》的危險貨物新品種,必須提交《危險貨物鑒定表》。凡未按以上規定辦理危險貨物運輸托運,由此備殲掘發生運輸事故,由托運人承擔全部責任。第十二條危險貨物承運人在受理托運和承運時必須做到:1.根據托運人填寫的托運單和提供的有關資料,予以查對核實,必要時應組織承托雙方到貨物現場和運輸線路進行實地勘察,其費用由托運人負擔;2.承運爆炸品、劇毒品、放射性物品及需控溫的有機過氧化物、使用受壓容器罐(槽)運輸烈性危險品,以及危險貨物月運量超過100噸,均應於起運前十天,向當地道路運政管理機關報送危險貨物運輸計劃,包括貨物品名、數量、運輸線路、運輸日期等;3.在裝運危險貨物時,要按《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規定的包裝要求,進行嚴格檢查。凡不符合規定要求,不得裝運。危險貨物性質或滅火方法相抵觸的貨物嚴禁混裝;4.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嚴禁搭乘無關人員,運行中司乘人員嚴禁吸煙,停車時不準靠近明火和高溫場所;5.運輸結束後,必須清掃車輛,消除污染,其費用由貨主負擔。凡未按以上規定受理托運和承運,由此發生運輸事故,由承運人承擔全部責任。第十三條凡裝運危險貨物的車輛,必須按國家標准GB13392《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懸掛規定的標志和標志燈。第十四條全掛汽車列車、拖拉機、三輪機動車、非機動車(含畜力車)和摩托車不準裝運爆炸品、一級氧化劑、有機過氧化物;拖拉機還不準裝運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一級易燃品;自卸車輛不準裝運除二級固體危險貨物(指散裝硫磺、萘餅、粗蒽、煤焦瀝青等)之外的危險貨物改野。未經道路運政管理機關檢驗合格的常壓容器,不得裝運危險貨物。第十五條營業性危險貨物運輸必須使用交通部統一規定的運輸單證和票據,並加蓋《危險貨物運輸專用》。第十六條凡運輸危險貨物的單位,必須按月向當地道路運政管理機關報送危險貨物運輸統計報表。第十七條專門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單位,要加強基礎設施建設,逐步設置危險貨物專用停車場及專用倉庫,向專業化、專用化方向發展。第五章維修管理第十八條凡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改裝的單位,必須配備防爆、去污清洗等設備,劃定專用修理車庫,經道路運政管理機關審查批准,在技術合格證上加蓋《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專用》,方能從事維修、改裝作業。第十九條動用明火維修裝運過易燃、易爆危險貨物的罐(槽)車,要執行執行「動火」審批制度,作業前必須對車輛進行測爆和安全處理。第六章事故處理__第二十條在運輸危險貨物的過程中,發生燃燒、爆炸、污染、中毒等事故,駕乘人員必須根據承運危險貨物的性質,按規定要求,採取相應的救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並應及時向當地道路運政機關和有關部門報告,共同採取措施,消除危害。第二十一條發生重大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時,當地道路運政管理機關應及時趕赴現場,協助有關部門組織搶救,並做好現場記錄,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第二十二條凡發生人身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當地道路運政管理機關應在三天內將事故情況報告上級機關,並在三十天內提出處理意見,報告上級交通主管部門,通知車籍所在地道路運政管理機關。第七章監督檢查第二十三條各級道路運政管理機關應依照本規定,加強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監督檢查。凡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單位和人員,必須接受道路運政管理機關的監督檢查。第二十四條道路運政管理機關應按本規定和有關技術規范,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的運輸條件、安全管理、專用防護設備、運輸單證、運輸質量和技術業務規范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消除。第二十五條各級道路運政管理機關在檢查中發現違行為,應做好現場記錄,經被檢查人簽認,作為處理違的依據,按照交通部《道路運輸違處罰規定》(試行)處理。第八章附則第二十六條本規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負責解釋。第二十七條本規定自一九九四年三月一日起施行。什麼是危險品:危險品是易燃易爆有強烈腐蝕性的物品的統稱,危險品的運輸存在巨大的危險性,稍不注意可能會造成物資損失或者人員傷亡,根據不同的性質危險品分為以下幾種。依據GB13690-2009《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和GB6944-2005《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兩個國家標准將化學品按其危險性分為8大類:一、爆炸品二、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三、易燃液體四、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五、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六、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七、放射性物品八、腐蝕品。危險品運輸注意事項:凡具有腐蝕性、自然性、易燃性、毒害性、爆炸性等性質,在運輸、裝卸和儲存保管過程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毀而需要特別防護的物品,均屬危險品。危險品具有特殊的物理、化學性能,運輸中如防護不當,極易發生事故,並且事故所造成的後果較一般車輛事故更加嚴重。因此,為確保安全,在危險品運輸中應注意以下八點:一、注意包裝危險品在裝運前應根據其性質、運送路程、沿途路況等採用安全的方式包裝好。包裝必須牢固、嚴密,在包裝上做好清晰、規范、易識別的標志。二、注意裝卸危險品裝卸現場的道路、燈光、標志、消防設施等必須符合安全裝卸的條件。裝卸危險品時,汽車應在露天停放,裝卸工人應注意自身防護,穿戴必需的防護用具。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滾翻、重壓和倒置,怕潮濕的貨物應用篷布遮蓋,貨物必須堆放整齊,捆紮牢固。不同性質的危險品不能同車混裝,如雷管、炸葯等切勿同裝一車。三、注意用車裝運危險品必須選用合適的車輛,爆炸品、一級氧化劑、有機氧化物不得用全掛汽車列車、三輪機動車、摩托車、人力三輪車和自行車裝運;爆炸器、一級氧化劑、有機過氧物、一級易燃品不得用拖拉機裝運。除二級固定危險品外,其它危險品不得用自卸汽車裝運。四、注意防火危貨運輸忌火,危險品在裝卸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車廂內嚴禁吸煙,車輛不得靠近明火、高溫場所和太陽暴曬的地方。裝運石油類的油罐車在停駛、裝卸時應安裝好地線,行駛時,應使地線觸地,以防靜電產生火災。五、注意駕駛裝運危險品的車輛,應設置GB13392-92《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規定的標志。汽車運行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規,應控制車速,保持與前車的距離,遇有情況提前減速,避免緊急剎車,嚴禁違章超車,確保行車安全。六、注意漏散危險品在裝運過程中出現漏散現象時,應根據危險品的不同性質,進行妥善處理。爆炸品散落時,應將其移至安全處,修理或更換包裝,對漏散的爆炸品及時用水浸濕,請當地公安消防人員處理;儲存壓縮氣體或液化氣體的罐體出現泄漏時,應將其移至通風場地,向漏氣鋼瓶澆水降溫;液氨漏氣時,可浸入水中。其它劇毒氣體應浸入石灰水中。易燃固體物品散落時,應迅速將散落包裝移於安全處所,黃磷散落後應立即浸入水中,金屬鈉、鉀等必須浸入盛有煤油或無水液體石臘的鐵桶中;易燃液體滲漏時,應及時將滲漏部位朝上,並及時移至安全通風場所修補或更換包裝,滲漏物用黃砂、干土蓋沒後掃凈。七、注意停放裝載危險品的車輛不得在學校、機關、集市、名勝古跡、風景游覽區停放,如必須在上述地區進行裝卸作業或臨時停車時,應採取安全措施,並徵得當地公安部門的同意。停車時要留人看守,閑雜人員不準接近車輛,做到車在人在,確保車輛安全。八、注意清廂危險品卸車後應清掃車上殘留物,被危險品污染過的車輛及工具必須洗刷清毒。未經徹底清毒,嚴禁裝運食用、葯用物品、飼料及動植物。凡是在流通過程中,由於本身具有的燃燒、爆炸、腐蝕、毒害及放射性,或因為摩擦、震動、撞擊、暴曬或者溫濕度等外界因素的影響,發生危及生命、財產損失危險的物品都屬於危險品。
『伍』 違規運輸危化品怎麼處罰
據悉,景德鎮開展了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動員大會,會議強調了對摩托車、電動車無牌無證上路行駛以及違法裝載危化品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對垃圾清運車、清掃車、灑水車等車輛違規上路行駛的源頭治理、對機動車亂停亂放的糾違等工作。危化品方面,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各地交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清理查處無資質的生產企業、無運輸許可的車輛、無從業資格的駕駛人和押運員,不符合規定者,一律限期整改、依法取締、依法處罰並嚴肅追責。為非法運輸危化品非法改裝車輛、罐體也將嚴查,對非法改裝的車輛、罐體一律懲處並恢復原狀,對存在非法改裝行為的機動車生產、改裝、維修企業,堅決嚴懲並及時向社會公開曝光,並嚴罰相關責任人。清查非法改裝、非法運輸危化品的生產、銷售、運輸企業,嚴查和堅決取締非法承運危化品的企業、車輛和人員,對危化品生產、銷售企業為非法承運的企業、車輛非法灌裝危化品的,一律嚴懲。清查非法裝載危化品的車輛出站上路違法行為,將隱患消除在出發地、上路前。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加大危化品運輸車通行秩序整治力度,嚴查危化品運輸車不按規定線路行駛、超速、疲勞駕駛、沿途非法裝卸危化品等行為。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首沖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超過運輸車輛的核定載質量裝載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安全技術條件不符合國家標准要求的車輛運輸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區域的;未取得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通過道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培梁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提醒:危化品運輸是一項比較危險的運輸工作,稍不注意就會引發危化品爆炸或者泄者中殲露,對人的傷害較大,所以請司機遵守交通規則,小心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