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車牌架子合法嗎汽車
⑴ 汽車改裝懸掛合法嗎
汽車改裝懸掛是非法的,如果強行改裝將無法正常通過年檢。同時加裝尾翼、做大包圍、改裝排氣管等行為,原則上都不被允許的。
汽車改裝需要申請變更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及手續: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然後提交機動車所有人及駕駛人身份證明和《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機動車的標准照片。
汽車合法改裝范圍如下:
1、可以對車身顏色、發動機、燃料種類、車架號碼等進行改裝,但有三種顏色屬於特種車專用顏色,不能使用。紅色為消防專用,黃色為工程搶險專用,上白下藍為國家行政執法專用。
而對車身、車架、發動機的變更,要在已經損壞無法修復或者存在質量問題的前提下才能夠進行申請變更時,須同時出具修理廠的證明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來歷憑證
2、更換前保險杠屬於改變汽車外形,經過審批後是可行的,但對升高底盤等提升汽車越野性能的改裝是不允許的。年審中一旦發現違規改裝,必須恢復原狀。
⑵ 請問加汽車的車牌框是違法的嗎警察會怎沒處置。能不能告訴一下具體的違法內容
加車牌框不違法;但如果車牌框范圍過大則會按涉嫌遮擋車牌處理。
法律分析
牌照是車牌的俗稱,是分別懸掛在車子前後的板材,通常使用的材質是鋁、鐵皮、塑料或紙質,在上面刻印車子的登記號碼、登記地區或其他的相關信息。牌照是對各車輛的編號與信息登記,其主要作用是通過牌照可以知道該車輛的所屬地區,也可根據牌照查到該車輛的主人以及該車輛的登記信息。車輛號牌,是車輛的「身份證」,是區別其他機動車輛的一項重要信息。隨著汽車數量的迅猛增加,它也隨之發生急劇變化,高科技技術使車輛號牌的智能化要求也越來越高。而有些人為達到一己私利,在車牌上做文章,致使不斷出現假牌、偽牌、套牌等現象。這些不法行為嚴重擾亂了車牌的管理秩序和道路交通通行秩序,給他人或原車主造成了經濟損失和困境,更給高速發展的現代文明社會帶來不和諧因素。怎樣才能維護好車輛管理的正常秩序並保護好原車主或者當事人的正當權益呢?怎樣才能有效打擊這些假牌、偽牌、套牌車輛呢?只有加大假牌偽牌的專項整治力度,從識別出這些假牌、偽牌、冒牌、套牌做起,依法嚴格管理,從重處罰使用假牌、偽牌、套牌等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十三條 機動車號牌應當懸掛在車前、車後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拖拉機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應當噴塗放大的牌號,字樣應當端正並保持清晰。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應當粘貼在機動車前窗右上角。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的,不得影響安全駕駛。
⑶ 汽車改裝合法嗎
汽車部分改裝是合法的,像加前後防撞裝置。但是車身外觀,結構這些是不能的。
汽車不得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等。來自於《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
汽車可以改裝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等,但是要到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來自於《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
汽車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可以加裝前後防撞裝置等,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來自於《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六條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⑷ 摩托車改裝車牌架違法嗎
法律分析:違法,私自改裝車輛被交警查到,是扣6分,罰款500元~1000元私自改裝車輛是指未經有關部門批准,擅自改變已獲得《道路運輸證》車輛結構、構造或者特徵的車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