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改裝車管所
『壹』 改裝什麼需要去車管所備案
改裝汽車、車架、車身發動機、車身顏色需要到車管所備案。
車管所允許的改裝范圍:
1、另裝行李架,但不可以更改車長車寬;
2、車體顏色,但必須 在10天以內去備案;
3、改裝輪轂,但要確保輪胎尺寸不變;
4、改裝保險杠,但不可以更改車輛長寬,不造成車輛外凸出物;5、另裝側踏板,但不可以超出車體50mm。
車輛內飾的改裝應遵循以下原則:協調性、實用性、清潔性、安全性和舒適性。對於小型和微型乘用車,前後防撞裝置可以分開安裝,無需更換行駛證。卡車的附加擋風玻璃、工具箱和備胎架屬於合法改裝的范疇,但必須注意防止車牌被遮擋。近年來,車身貼膜的變色不僅可以保護車漆,還可以改變汽車的顏色和心情。但必須注意的是,電鍍色、變色龍色、軍綠、警用白藍、工程車黃色、消防車紅色是不允許的。整車膜的整體顏色不應超過3種顏色。改變顏色和色調,並在10天內在車管所登記。
車管所允許的改裝范圍:
車管所允許的改裝范圍:
1、另裝行李架,但不可以更改車長車寬;
2、車體顏色,但必須 在10天以內去備案;
3、改裝輪轂,但要確保輪胎尺寸不變;
4、改裝保險杠,但不可以更改車輛長寬,不造成車輛外凸出物;
5、另裝側踏板,但不可以超出車體50mm。
車輛內飾的改裝應遵循以下原則:協調性、實用性、清潔性、安全性和舒適性。對於小型和微型乘用車,前後防撞裝置可以分開安裝,無需更換行駛證。卡車的附加擋風玻璃、工具箱和備胎架屬於合法改裝的范疇,但必須注意防止車牌被遮擋。近年來,車身貼膜的變色不僅可以保護車漆,還可以改變汽車的顏色和心情。但必須注意的是,電鍍色、變色龍色、軍綠、警用白藍、工程車黃色、消防車紅色是不允許的。整車膜的整體顏色不應超過3種顏色。改變顏色和色調,並在10天內在車管所登記。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六條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這三種情況是允許的。除此以外的改變機動車品牌、型號、發動機型號,改變已登記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都屬於非法改裝。
『貳』 車管所允許的改裝范圍是多少
車管所允許的改裝范圍是:
根據9月1日實施的最新《機動車查驗工作規程》,加裝行李架、改裝中網、改裝輪轂、加裝側踏板等都屬於合法改裝,並且不用進行登記。加裝行李架要求:不得改變車長車寬,行李架高度不超過300mm。
改裝中網要求:不得改變車長車寬;改裝輪轂要求:保證輪胎尺寸不變;加裝側踏板要求:不超過車身50mm;改裝保險杠:不改變車輛長寬,不構成車輛外凸出物。
改車的方法
近幾年興起的車身貼膜改色,加上貼膜改色的政策不斷放寬,畢竟改色膜還能保護車漆,給愛車換種顏色換個心情。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能使用(電鍍色、變色龍色,軍綠色,警用藍白相間色、工程車的黃色和消防車的紅色)。
全車貼膜顏色總體不能超過3個顏色,包括了車標改色也算是一種。局部貼膜面積不超過整車面積的30%,超過30%的要變更行駛證。改顏色以後在10天內去車管所登記就可以。對於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可不變更行駛證。
而貨車加裝加防風罩、工具箱、備胎架等都屬於合法改裝范圍,但是需要注意避免出現遮擋車牌的情況。只要不涉及對汽車結構、動力、制動等改動的。
什麼加裝真皮內飾、導航、倒車雷達影像等都是允許的。內飾方面的改裝最好遵循:協調、實用、整潔、安全、舒適。這樣才能在查車時避免交警懷疑改裝的情況。
『叄』 車管所允許的改裝范圍
車管所允許的改裝范圍如下:
1,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2,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3、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這三種情況是允許的,尺首除此汪困李以外的改變機動車品,型號,發動機型號,改變已登記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都屬於非法改裝。
對原出廠車型進行更換增減配件或改變外觀等,合理科學的改裝車輛能夠使原車行駛更安全,性能更佳,改裝車一是對個人個性的表現,二是對提高行車性能及安全的需求。
提高舒適感和安全性,比如音響和隔音,想改進車的舒適性和安全性,這就需要對車的底盤進行改進,主要改裝項目包括避震器,剎車鋼喉,輪圈,前頂把,後頂把,前底架,後底架等。
提高動力性,動力系統改裝是汽車改裝的重中之重,要提高汽車動力,就必須更換火花塞火咀,高壓導線火咀線和海綿,省油加速器,水燃器,馬力提升器,電子整流器以及排氣管等。
提高操縱性,比如平衡桿輪胎剎車。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1、改變車身顏色的;
2、更換發動機的;
3、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4、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5、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6、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屬於本條第一款,第1項,第2項和第3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6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出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困遲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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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汽車經過改裝之後要到車管所進行報備嗎
汽車的型號、發動機型號、車架號不能改,不能破壞車身結構;汽車改變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必須交驗汽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要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車貼面積不能超過車身總面積的30%,超過了就必須去相關部門報批。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
(一)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
(二)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准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有本規定第九條第(一)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規定情形的。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
(二)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
(三)載貨汽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
(四)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五)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4)汽車改裝車管所擴展閱讀
選購
一、核對行駛證與實車架子號、發動機號是否一致 在專業改裝車中經常會有更換動力總成、或是由於事故更換車身的現象,因此在選購時要首先核對行駛證與實車架子號和發動機號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說明該車的改裝是不合法的,不僅車況得不到保障,而且無法辦理過戶手續。
二、著重檢查底盤系統
改裝車的使用環境較為復雜,所以底盤系統毀損的幾率比較大,尤其是經常參與自駕游的改裝切諾基,由於要應付各種復雜的路面,地盤很容易受傷,因此在選購時務必要觀察車身底部,查看是否有斷裂後焊接的痕跡,若發現有,建議最好放棄購買。
三、核驗手續 按照目前我國對車輛改裝以及車輛年檢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車身顏色、車身、發動機的改裝必須向車管部門申報,否則不予年檢,不準上路行駛。因此在二手車市場上選購時要著重檢查車輛改裝所需的合法手續,否則無法辦理車輛過戶手續。建議選購剛剛通過年檢的車輛,這種車輛的車況更有保障。
四、咨詢清楚改裝件的功能和用途 在車輛動力和操控性能上的改裝是較為專業化的,如果對其使用和維護常識不了解的話,不僅無法發揮提升性能的作用而造成浪費,而且,容易毀損配件造成經濟損失。因此在購買前一定要向原車主或經銷商咨詢清楚改裝件的功能和用途以及使用方法。
改裝車的選購有別於普通車型,使用環境除了日常城鄉道路以外,還會在山地、賽道等特殊環境下使用,車輛各部件的磨損消耗要遠高於普通用車,因此在二手車市場上選購時要加倍注意。
『伍』 汽車改裝需要在車管所備案嗎
在汽車改裝前,機動車所有人要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並向所在地車管所遞交機動車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等一系列證件;改車標顏色需要去車管所備案的,但是汽車改顏色如果不超過百分之三十的話,那麼就不需要去備案了。
如果超過了的話,那麼就需要去備案了。改顏色不去備案的,就是違法的了。汽車改裝一般是更改顏色,需要在10個工作日內去車管所登記變更,首先是填寫一份機動車變更備案申請表,還需要車主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車輛行駛證,機動車登記本,變更後就可以了。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
(二)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
(三)載貨汽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
(四)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五)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六)機動車所有權轉移後,現機動車所有人未按照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轉移登記的;
(七)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機動車檔案轉出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後,未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時限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的。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政府網——機動車登記規定
『陸』 車管所允許的改裝范圍是怎麼樣的
車管所允許的改裝范圍如下所示。
1、依據9月1日執行的全新《機動車查驗工作規程》,加裝車頂架、改裝進氣格柵、改裝輪圈、加裝側腳踏板等都應屬合理合法改裝,而且無需開展備案。
2、加裝車頂架規定:不可更改車身車寬,車頂架高寬比不超過300mm;改裝進氣格柵規定:不可更改車身車寬;改裝輪圈規定:確保輪胎尺寸不會改變;加裝側腳踏板規定:不超過車體50mm;改裝保險桿:不更改車子寬度,不組成車子外凸起物。
3、車體顏色改裝或紙貼。
近些年崛起的汽車車身貼膜改色,再加上玻璃膜改色的制度持續放開,終究改色膜還能維護漆面,給自己的愛車換個顏色換一個情緒。可是必須特別注意的是無法應用(電鍍工藝色、變色龍圖片色,軍綠,警用裝備白藍兩色色、工程車輛的淡黃色和救火車的鮮紅色)。
整車貼膜顏色整體不可以超出3個顏色,包含了汽車標志改色也可以說是一種。部分玻璃膜總面積不超過整車總面積的30%,超出30%的要變動車輛行駛證。改顏色之後在10天內去車輛管理所備案就可以。
4、加裝前後左右防滑的設備。
針對中小型、小型載人汽車加裝前後左右防滑設備並不變動車輛行駛證。而大貨車加裝加抗風罩、輔助工具、備用胎架等都應屬合理合法改裝范疇,可是必須留意防止出現遮擋車牌的狀況。
5、車內飾的改裝。
只需不涵蓋對汽車構造、驅動力、制動系統等改變的,哪些加裝牛皮車內飾、導航欄、倒車雷達影象等全是容許的。車內飾領域的改裝最好是遵循:融洽、好用、干凈整潔、安全性、舒服。那樣才能夠在查酒駕時防止交警隊猜疑改裝的狀況。
『柒』 車管所允許的改裝范圍
車管所允許的改裝范圍具體如下:
1、車身顏色,但是需要在十天之內去備案;
2、輪圈和剎車卡鉗,但是要與原車的尺寸相同;
3、前後保險杠,但是需要去備案,改裝寬體是不可以的。只要不涉及對汽車結構、動力、制動等改動的,加裝真皮內飾、導航、倒車雷達影像等都是允許的。
內飾方面的改裝遵循協調、實用、整潔、安全、舒適。對於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孫物老裝置可不變更行駛證。貨車加裝加防風罩、工具箱、備胎架等都屬於合法改裝范圍,但是需要注意避免出現遮擋車牌的情況。對於非法改變車身顏色,變更車輛發動機、車架,未在十天內辦理變更手續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改變發動機類型、改裝車輛排氣管,增加車輛後導流翼,增加車輛前探照燈,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國產車輛更換輪胎規格,加裝車身大包圍防護裝置,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螞跡一)拼裝機動車或則升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捌』 車管所允許的改裝范圍
一塵派答、車管所允許的改裝范圍有哪些
1、車管所允許的改裝范圍如下:
(1)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2)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3)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這三種情況是允許的,除此以外的改變機動車品,型號羨猛,發動機型號,改變已登記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都屬於非法改裝。
2、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派慧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出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二、車輛改裝需要哪些資料
1、《機動車變更登記/備案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
4、《機動車行駛證原件》;
5、繳清車輛改色前的罰款。
『玖』 改裝汽車外觀是不是怎麼改都可以,只要改後去車管所登記
不能隨意更改,隨便更改不符合規定的車管所不予登記(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但可以更換車身或者車架。
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
(一)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
(二)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准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有本規定第九條第(一)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規定情形的。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9)汽車改裝車管所擴展閱讀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出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十一條 申請變更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行駛證;
(四)屬於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五)屬於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但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認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除外。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行駛證,重新核發行駛證。
車輛管理所辦理本規定第十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和第(六)項規定的變更登記事項的,應當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
『拾』 車子改裝需要去車管所辦理什麼手續
改裝機動車可以走如下程序: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依照新規定,允許車主不必再事先向車輛管理所申請,可以先更換車輛顏色、裝了大包圍、更換發動機等等之後,再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申請變更機動車車身顏色提交下列資料:
1、《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3、機動車登記證書;
4、機動車行駛證;
5、機動車所有人因機動車在被盜搶期間,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或者車身顏色被改變,申請辦理變更的,應當提交能夠確認被鑒定的機動車與被盜搶的機動車為同一輛車的有關技術鑒定證明。 經批准後,憑車輛管理所出具的《准予變更通知單》進行變更機動車車身顏色。 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在批准變更後十日內,提交下列資料並交驗車輛:
(1)《准予變更通知單》;
(2)《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
(3)機動車所有人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4)機動車登記證書;
(5)機動車行駛證;
(6)變更機動車車身顏色的,還需提交變更後的機動車標准照片兩張。
(10)汽車改裝車管所擴展閱讀:
無論改裝程度如何,車輛要取得牌照必須符合一些基本原則。其中一項比較重要的條件關乎車輛的體積和重量。此外還有一些關乎細節的規定,例如根據[(日本)道路交通法]第55條第2項,任何改裝均不能妨礙駕駛者的視線和方向盤操作,亦不得干擾後視鏡和車外照明系統的正常功效。再到一些更仔細的層面時亦有相應的原則性規定,如更換凸輪軸時,引擎便絕不容許超越廢氣標准。
無須申報的改裝日本法列出了八十多種無須申報的改裝零件,亦將之統稱為[指定部品]。它們大致上分為兩大類別,即附件和關乎行駛性的零件,每一類又細分多個組別(詳見附表2)。車輛若純粹換裝[指定部品],改裝後有沒有違反上述的大原則(例如重量沒有大變,又不妨礙駕駛或危及車輛的行駛性能)和[保安基準],車主便無須更改汽車的登記資料。為免消費者買到不合格的零件,日本坊間有售的[指定部品]在發售前均需通過有關方面的測試,證明產品符合[保安基準]。如此一來,買家只需確定產品附有合格標簽,便可安心購買,亦不怕換裝違反改裝法例。
參考資料:網路-汽車改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