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汽車改裝規則
Ⅰ 改裝汽車法律法規
改裝汽車在《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六條中有規定,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未按照要求辦理變更登記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機動車所有人為兩人以上,需要將登記的所有人姓名變更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出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五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
(二)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
(三)載貨汽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
(四)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五)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六)機動車所有權轉移後,現機動車所有人未按照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轉移登記的;
(七)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機動車檔案轉出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後,未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時限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的。
Ⅱ 2020年汽車哪些改裝是合法的
輪轂樣式可以改變。新規放寬了對於輪轂改裝的規定,只要輪轂的尺寸大小規格與登記證書上一致即可更換樣式,就算四個輪轂樣式不一樣也是可以的。可以加裝行李架和側面腳踏板。這條新規更多是對於SUV和MPV車型來說的,加裝的行李架高度須控制在300毫米范圍內,側面腳踏板安裝寬度不能超過車身側立面5厘米。
車身顏色可以改變。通過噴漆或者貼膜改變車身顏色,務必在十日內到車管所登記變更車輛信息即可。需要注意的是不可以使用類似警車,消防車等各種車輛顏色。
中網和前後保險杠也是可以改的。中網和前後保險杠樣式也是可以改變的。安裝新的中網和保險杠不得改變原車長度和寬度,車標是不允許改的,保險杠也不能有明顯突出,例如俗稱“流氓鉤”的拖車鉤不得安裝。
該車玩歸玩,在合法的情況下對車子進行一定的外觀提升也是蠻不錯的,但是要注意不能影響了車輛的安全性能,否則你可能就會被交警給盯上了。
(圖/文/攝: 王盼盼1) @2019
Ⅲ 2020年汽車加裝尾翼違法嗎
加裝尾翼屬於違法行為,屬於非法改裝。駕駛非法改裝的汽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法扣留車輛、收繳非法裝置、責令恢復原狀,並依法處200元罰款。汽車加裝尾翼是無法通過年檢的,只要是車身造型與行駛證上的照片不符,汽車就無法正常通過年檢。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已經登記注冊的機動車,如果改變了機動車的車身顏色、車型、性能、用途和結構,更換車架、車身或發動機,車主必須向當地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像加裝尾翼這種行為原則上是不允許的。
Ⅳ 汽車改裝允許范圍
改裝汽車作出了限制:汽車的型號、發動機型號、車架號不能改,不能破壞車身結構;汽車改變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必須交驗汽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要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車貼面積不能超過車身總面積的30%,超過了就必須去相關部門報批;車的外觀不能大幅改動,要求與行駛證上的照片基本保持一致。
1、可以對車身顏色、發動機、燃料種類、車架號碼等進行改裝,但有三種顏色屬於特種車專用顏色,不能使用。紅色為消防專用,黃色為工程搶險專用,上白下藍為國家行政執法專用。而對車身、車架、發動機的變更,要在已經損壞無法修復或者存在質量問題的前提下才能夠進行。申請變更時,須同時出具修理廠的證明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來歷憑證。
2、更換前保險杠屬於改變汽車外形,經過審批後是可行的,但對升高底盤等提升汽車越野性能的改裝是不允許的。年審中一旦發現違規改裝,必須恢復原狀。
3、加寬輪胎、進氣系統、排氣系統等改裝是不允許的。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辦法》有關規定,在用汽車輪胎規格、改裝進氣系統、排氣系統都不是國家允許的變更項目。如在用汽車進行上述改裝,可能會改變發動機功率,影響到行車安全,對進行非法改裝的機動車所有人,將依法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並責令其恢復原狀。
4、申請變更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及手續: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然後提交機動車所有人及駕駛人身份證明和《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機動車的標准照片。
內飾裝飾方面應盡量遵循以下原則:
1.協調:飾品顏色必須和汽車的顏色相協調,不可盲目追求高品位、高價位,以免弄巧成拙。比如淺色車的內部配以深色的座套及紅色的地毯等。
2.實用:根據車內空間的大小,盡可能地選用一些能充分體現車主個性的小巧、美觀、實用的飾物,如茶杯架、香水瓶、儲物盒等。
3.整潔:車內飾品應做到干凈、衛生、擺放有序,給人一種輕松、舒適的感覺。
4.安全:車內飾品絕不能有礙駕駛員的安全行車或乘員的安全,如車內頂部吊物不宜過長、過大、過重;後擋風玻璃上的飾物不要影響倒車視線等。
5.舒適:車內飾品的色彩和質感要符合車主的審美觀,香水要清新,不宜太濃等。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關於汽車外觀等變更的有關規定:
第十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改變車身顏色的;更換發動機的;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准另有規定的除外;有本規定第九條第項、第項、第項、第項規定情形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第四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
影響安全駕駛的;載貨汽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4)20年汽車改裝規則擴展閱讀
法律責任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五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
二)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
三)載貨汽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
四)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五)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六)機動車所有權轉移後,現機動車所有人未按照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轉移登記的;
七)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機動車檔案轉出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後,未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時限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的。
第五十七條除本規定第十條和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外,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八條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機動車登記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繳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撤銷機動車登記;申請人在三年內不得申請機動車登記。對涉嫌走私、盜搶的機動車,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辦理補、換領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等業務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九條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在本規定的處罰幅度范圍內,制定具體的執行標准。
參考資料機動車登記規定網路
Ⅳ 2020年改裝車新政策內容是什麼
1、車身顏色:相對來說我國對更換車身顏色的管控較為寬松,畢竟這對車子本身的影響並不大,但特種車輛的專用顏色私家車是不可以使用的,如消防車專用色(R03大紅色)、行政執法車專用色(上藍下白)等;
2、保險杠:前後保險杠在一定程度內進行改裝是被允許的;
3、車輪:改裝車輪時一定要注意輪轂尺寸是不可以改變的,改變輪轂尺寸影響了汽車的動力和性能,屬於違法行為;
4、功能:駕駛台的液晶屏、導航、行車記錄儀、車椅、車墊等都是可以改裝的,但不能影響安全氣囊彈出;
5、發動機:發動機一般情況下是不允許更換的,但若已損壞無或有質量問題,是可以申請變更的,車主申請變更發動機時,需出具正規修車廠的證明、將更換的發動機的來源證明。
(5)20年汽車改裝規則擴展閱讀:
加裝行李架和踏板:年檢再也不用為改裝行李架煩惱了。不過要保證行李架高度不超過30厘米。而且加裝的腳踏板也是不能超出車身外側5厘米。
汽車前後保險杠:對於保險杠的改裝也是不能使得車輛的長度寬度發生改變,而且不能加裝凸出物件例如拖車鉤,此外也要保持與原廠高度一致,不能改變離去接近角。
改裝中網樣式:汽車前臉進氣格柵部位是很明顯的一處位置,有些車主可能對自己汽車的中網樣式不夠滿意的,現在也是能夠自己改裝了,不過也是要注意不能改變了車輛的長度寬度和車身結構。
駕駛非法改裝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交管部門將依法扣留車輛,收繳非法裝置,責令恢復原狀,內並依法處200元罰款;同時改裝車輛除了按照相關法規改裝之外,同樣不能影響公路上的其它車輛、行人,以及不使用存在安全隱患的關鍵部件為主。
Ⅵ 汽車改裝的相關法律法規條例
1、可以對車身顏色、發動機、燃料種類、車架號碼等進行改裝,但有三種顏色屬於特種車專用顏色,不能使用。
紅色為消防專用,黃色為工程搶險專用,上白下藍為國家行政執法專用。而對車身、車架、發動機的變更,要在已經損壞無法修復或者存在質量問題的前提下才能夠進行。申請變更時,須同時出具修理廠的證明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來歷憑證。
2、更換前保險杠屬於改變汽車外形,經過審批後是可行的,但對升高底盤等提升汽車越野性能的改裝是不允許的。年審中一旦發現違規改裝,必須恢復原狀。
3、加寬輪胎、進氣系統、排氣系統等改裝是不允許的。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辦法》有關規定,在用汽車輪胎規格、改裝進氣系統、排氣系統都不是國家允許的變更項目。如在用汽車進行上述改裝,可能會改變發動機功率,影響到行車安全,對進行非法改裝的機動車所有人,將依法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並責令其恢復原狀。
4、申請變更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及手續: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然後提交機動車所有人及駕駛人身份證明和《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機動車的標准照片。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關於汽車外觀等變更的有關規定:
第十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改變車身顏色的;更換發動機的;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准另有規定的除外;有本規定第九條第項、第項、第項、第項規定情形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Ⅶ 2021年車輛改裝合法范圍
車輛改裝是一個從規范化邁向人性化的全過程,當車輛改裝普及化以後,街上展現出的是各種各樣時尚潮流各不相同百花爭艷的車輛,依據2021年《機動車 安全技術 檢驗項目和方法》表明,車輛改裝合理合法范疇有以下幾個方面。
1、車輛外型:最先是車輛外型的改裝,關鍵涉及到包含變更車身色調、車身玻璃膜等方式,並且車身應在拆換色調後的10日內到車輛管理所申請辦理更改辦理手續,並再次拍攝駕駛本相片和拆換車輛行駛證,但是針對消防安全專用型紅(R03鮮紅色)、綜合執法車專用型色(上白下藍)及其工程項目搶修專用型黃這三種顏色是不允許拆換的。
2、保險桿:車輛前保險杠存有非常大的必要性,改裝得話不可以更改車輛的尺寸和總寬。
3、輪圈:改裝車軲轆時必須留意輪圈的外形尺寸是不能更改的,由於更改輪轂尺寸危害了小車的驅動力和特性,屬違紀行為,同樣大小下的輪圈是容許拆換的。
4、汽車底盤 懸掛 :汽車底盤懸掛一樣是常用的改裝新項目,嚴苛上汽車底盤改裝是一些對車輛特性有很高標準的買車人才會挑選的新項目,汽車底盤剛度的提高對操縱性能的提高有顯著的主要表現,一切正常狀況下改裝汽車底盤懸掛的改裝是能夠根據年檢的;而懸掛的改裝分成減震器改裝、懸吊訓練構造桿加強、車身剛度提升等一部分,關鍵危害改裝新項目的也就減震器,特別是在當總體車身減少後沒有一套調試優良的減震懸掛做為支撐點得話,車輛的乘駕舒適度就沒什麼優越感了。
5:、車內飾:車內飾領域的改裝,理論上在沒有危害行車安全的情形下是能夠改裝的,但坐椅是不允許擅自拆裝或改裝的,在車輛管理所機動車登記的車輛結構特點是不可以私自變更的;此外比較普遍的是改裝車輛音箱,現階段市場上比較時興的是總體音箱開展改裝,音箱的改裝針對車輛的總體應用作用並沒有危害,在容許標准內。
6:車頂架:新能源客車能夠安裝不可以高於30cm高寬比的車頂架。
7、腳踏板:新能源客車能夠改裝不具有裝貨作用的踏腳板,但橫著一側不可以超出車身兩側50mm,而且高寬比一定要在二輪中間。
8、進氣格柵:新能源客車改裝進氣口得話,要保存原裝的知名品牌表明,而且不可以更改車輛的尺寸和總寬、進而導致車外突顯物,也不可以改近百年原廠的照明燈具數據信號設備。
9、汽車發動機:針對車輛心血管的汽車發動機一般狀況是不允許拆換的,但發生損壞或有產品質量問題是能夠提供靠譜修理廠的說明及拆換柴油發動機的來源於證實開展申請辦理變動,必須 留意的是汽車發動機盡管能夠換,但發動機型號是肯定不能更改的。
實際的車輛改裝規定需依據本地的道路交通法要求,提議提早到當地的車輛管理所資詢後再開展車輛改裝,防止以後產生是不便;與此同時只需是正規靠譜的辦理備案,秉著具體考慮的心態開展客觀改裝是不可能有什麼問題的。
Ⅷ 2021改裝車新規細則是什麼
如下:
1、輪轂樣式可以改變。新規放寬了對於輪轂改裝的規定,只要輪轂的尺寸大小規格與登記證書上一致即可更換樣式,就算四個輪轂樣式不一樣也是可以的。
2、可以加裝行李架和側面腳踏板。這條新規更多是對於SUV和MPV車型來說的,加裝的行李架高度須控制在300毫米范圍內,側面腳踏板安裝寬度不能超過車身側立面5厘米。
3、車身顏色可改變。通過噴漆或者貼膜改變車身顏色,務必在十日內到車管所登記變更車輛信息即可。需要注意的是不可以使用類似警車,消防車等勒種車輛顏色。
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車主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的改裝有:
1、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2、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3、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4、乘用車在不改變車輛長度、寬度和車身主體結構且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加裝車頂行李架、 出入口踏步件、換裝散熱器面罩/保險杠、更換輪輞(更換後輪胎規格不應變化)。
Ⅸ 2020汽車改裝新規內容是什麼
2020年汽車改裝新規:允許行李架和踏板,車輛長寬不能改變,行李架高度不超過30cm允許改變輪轂樣式,改裝輪轂不能改變車身高度;允許更改網標樣式,但不能更改logo樣式;允許更換保險杠,不允許改變車輛長度,不允許有顛簸,不允許改變離開接近角。
安裝行李架和腳踏板:年檢再也不用擔心改裝行李架。但是,請確保行李架的高度不超過30cm。而且,腳踏板在車身外不能超過5厘米。
前後車保險杠:改裝保險杠不能改變車輛的長度和寬度,不能增加拖車鉤等突出物。此外,保險杠的高度應與原廠保持一致,不能因離開接近角而改變。
改裝中網樣式:車前格柵是明顯位置。有些車主可能對自己車的中網樣式不滿意,現在也可以自行改裝,但也要注意不要改變車的長度、寬度和車身結構。
改變輪轂樣式:以前禁止改裝汽車輪轂,現在放寬了,車主可以高高興興地更換更高面值的輪轂。前提是尺寸和規格與原廠不符。
Ⅹ 車管所允許的改裝范圍是怎麼樣的
車管所允許的改裝范圍如下所示。
1、依據9月1日執行的全新《機動車查驗工作規程》,加裝車頂架、改裝進氣格柵、改裝輪圈、加裝側腳踏板等都應屬合理合法改裝,而且無需開展備案。
2、加裝車頂架規定:不可更改車身車寬,車頂架高寬比不超過300mm;改裝進氣格柵規定:不可更改車身車寬;改裝輪圈規定:確保輪胎尺寸不會改變;加裝側腳踏板規定:不超過車體50mm;改裝保險桿:不更改車子寬度,不組成車子外凸起物。
3、車體顏色改裝或紙貼。
近些年崛起的汽車車身貼膜改色,再加上玻璃膜改色的制度持續放開,終究改色膜還能維護漆面,給自己的愛車換個顏色換一個情緒。可是必須特別注意的是無法應用(電鍍工藝色、變色龍圖片色,軍綠,警用裝備白藍兩色色、工程車輛的淡黃色和救火車的鮮紅色)。
整車貼膜顏色整體不可以超出3個顏色,包含了汽車標志改色也可以說是一種。部分玻璃膜總面積不超過整車總面積的30%,超出30%的要變動車輛行駛證。改顏色之後在10天內去車輛管理所備案就可以。
4、加裝前後左右防滑的設備。
針對中小型、小型載人汽車加裝前後左右防滑設備並不變動車輛行駛證。而大貨車加裝加抗風罩、輔助工具、備用胎架等都應屬合理合法改裝范疇,可是必須留意防止出現遮擋車牌的狀況。
5、車內飾的改裝。
只需不涵蓋對汽車構造、驅動力、制動系統等改變的,哪些加裝牛皮車內飾、導航欄、倒車雷達影象等全是容許的。車內飾領域的改裝最好是遵循:融洽、好用、干凈整潔、安全性、舒服。那樣才能夠在查酒駕時防止交警隊猜疑改裝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