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車寬度改裝車管所變更手續
Ⅰ 汽車改裝後要車管所備案嗎
汽車改裝後需要到車管所辦理變更登記,進行備案,否則車輛上路行駛會給予相應的處罰。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出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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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
(二)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
(三)載貨汽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
(四)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五)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六)機動車所有權轉移後,現機動車所有人未按照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轉移登記的;
(七)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機動車檔案轉出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後,未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時限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的。
Ⅱ 5月1日起機動車登記有新變化,車輛改裝需要歷經哪些流程
5月1日起機動車登記有新變化,車輛改裝流程如下。
一、車輛改裝流程
1、機動車所有人在改裝機動車之前,應先填寫機動車登記備案表,並提交機動車擁有者或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等一系列證明材料。
4、腳踏板
在汽車上可以安裝不帶載重功能的踏板,其高度應介於前、後兩個車輪之間,且橫向單側不得超出車身外側5公分。腳踏板與車體的接合必須堅固,並且不能有任何外凸。
三、改裝車輛年檢
對於廣大車主來說,最重要的是汽車的年檢,只要你的汽車符合要求,並且已經辦理了注冊、變更登記等手續,就可以直接年檢,若車主的改裝未達到標准,按照相關要求則應將其恢復原貌。
Ⅲ 掛車換大梁變更流程
關於過戶,先看下官方明確說法,再看看實際操作,有理有據一目瞭然。流程為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提交法定證明、憑證。
大梁號就是車架號,和人的身份證一樣,一車一個,有唯一性。當你更換了大梁後,新車架號和行駛證上的車架號就對不上了。所以一定要去車管所進行變更登記。如果沒有去登記的話,當被交警查到會被罰的。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九條:
申請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應當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提交法定證明、憑證。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做出准予或者不予變更的決定。對於准予變更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交驗機動車。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收回原行駛證,重新核發行駛證。屬於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還應當核對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的拓印膜,收存車身或者車架的來歷憑證。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日內,確認機動車。
Ⅳ 掛車改裝後能否過戶法律依據
掛車改裝沒有經過車管所授權,沒有在車輛登記證書記載變更,就無法辦理車輛過戶手續。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
(一)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
(二)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准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轉移登記:
(一)機動車與該車檔案記載內容不一致的;
Ⅳ 貨車車廂長了國家法律允許改短嗎,需要什麼手續
不允許改短。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如改裝排氣管、增加車身大包圍、增加大型後擾流板)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需要改變使用性質、車身顏色、車身或車架等,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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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改裝車輛的情況如下: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六條規定: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這三種情況是允許的。除此以外的改變機動車品牌、型號、發動機型號,改變已登記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都屬於非法改裝。
Ⅵ 怎麼辦理車管所申請汽車外觀變化
申請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按下列規定提交資料並交驗車輛:
1、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
2、機動車登記證書;
3、機動車行駛證;
4、由代理人代理的,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代理人為單位的,還需提交經辦人身份證明),以及機動車所有人的書面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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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變更登記: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可以自行變更,不需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機動車增加車內裝飾等;
(四)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的。但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噴塗和粘貼車身廣告需經北京市戶外廣告管理處審批,未經批准一律不準在車身上做廣告。
2、在機動車車身外噴塗、粘貼標識的(不含車窗玻璃、前、後風擋玻璃),允許噴塗和粘貼的內容為:單位名稱、標識、電話、地址、網址。噴塗字跡應端正,字型大小大小不得大於車身高度的10%;字跡和標識顏色面積不得大於車身主體顏色的1/3,不得改變車身整體顏色,原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書登記的車身顏色不變。
3、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應在車身後部噴有與號牌字體相同,放大倍數應為號牌字體的2.5倍的放大號,字跡顏色應與車身顏色色差分明;廂式貨車和封閉貨車在車身兩側分別噴有統一的「廂式貨車、封閉貨車」字樣;大型貨車和大型客車車門兩側應噴有載重噸位及乘員人數字樣,字跡要端正,顏色與車身顏色色差分明。
Ⅶ 汽車經過改裝之後要到車管所進行報備嗎
需要。改變了身的外觀。和原來登記的特徵不符,需要從新進行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明確規定,車輛改裝前,應將設計方案與改裝計劃報送車輛管理機關審查。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對機動車改裝有如下的相關規定:
第十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改變車身顏色的;更換發動機的;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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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改裝可以對車身顏色、發動機、燃料種類、車架號碼等進行改裝,但有三種顏色屬於特種車專用顏色,不能使用。紅色為消防專用,黃色為工程搶險專用,上白下藍為國家行政執法專用。而對車身、車架、發動機的變更,要在已經損壞無法修復或者存在質量問題的前提下才能夠進行。
申請變更時,須同時出具修理廠的證明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來歷憑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允許已注冊登記汽車更換前保險杠,加裝後霧燈。汽車進行改裝後,不可以影響到行車安全穩定性。
Ⅷ 汽車改裝需要在車管所備案嗎
這個是需要備案的,特別是車身改色明顯的外觀改變貼過後及時備案,也可以先去申請改色然後在施工
Ⅸ 車輛改裝規定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關於汽車外觀等變更的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可以自行變更: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機動車增加車內裝飾等。
第五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
(二)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
(三)載貨汽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
(四)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五)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六)機動車所有權轉移後,現機動車所有人未按照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轉移登記的;
(七)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機動車檔案轉出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後,未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時限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的。
第四十八條除本規定第十條和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外,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9)掛車寬度改裝車管所變更手續擴展閱讀
已領牌照的汽車進行改裝時,應向車管所登記申報,其改裝技術報告經車管所審查同意後,方可進行改裝。改裝完畢,還要到車管所辦理改裝變更手續。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五條車輛管理所辦理變更登記,應當分別登記下列內容:
(一)變更後的車身顏色;
(二)變更後的發動機號碼;
(三)機動車更換車身、車架後的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
(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來歷憑證的名稱、編號;
(五)更換整車後的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發動機號碼、車身顏色、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憑證編號、出廠日期、注冊登記日期;
(六)機動車所有人變更後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
(七)變更後的使用性質;
(八)需要辦理機動車檔案轉出的,登記轉入地車輛管理所的名稱;
(九)變更登記的日期。
Ⅹ 貨車車廂可以變更嗎
一、貨車車廂可以變更嗎
1、貨車車廂不可以變更。汽車在出廠時合格證就有標注車廂的規格,已上牌貨車一般情況下是不能隨意更改車廂。但如果實在有這方面需求,首先得去當地車管所咨詢能不能改,獲得車管所准許並改裝完畢後,再根據規定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即可。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二、合法更改車廂流程是什麼
1、到車管所咨詢已上牌貨車是否可以更改車廂;
2、獲得准許後,到廠家或改裝店進行改裝;
3、改裝完畢後,到當地檢車部門進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並獲取《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4、獲得合格證明後,准備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安全技術檢驗證明;
5、到車管所領取變更申請表,填寫完畢後將申請表和相關資料一並交給工作人員審核;
6、經過車管所工作人員檢車、審核後,即可換領新的行駛證,這樣就改裝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