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車後面掛輪胎
⑴ 為什麼有的汽車後面掛個輪胎
目前大多數車都需要備用輪胎,作為應急之需。只是安裝位置有差異。你說的這種掛在後部的一般為越野車採用;
大多數轎車的備用輪胎隱藏在後備箱中,也有吊在車行李箱下部的;更為少見的是部分車型的備用輪胎隱藏在發動機倉的。
也有部分高端車型現在不再標配備胎的,他們廣泛採用了較為先進的缺氣保用輪胎,就不再需要備胎了。缺氣保用輪胎在零胎壓情況下,仍然可以行使;
不需要備胎,更寬敞的車內空間,節約能源。
⑵ 改裝後掛備胎違法嗎
加備胎和防撞裝置不算非法改裝,汽車合法改裝范圍如下:可以對車身顏色、發動機、燃料種類、車架號碼等進行改裝,但有三種顏色屬於特種車專用顏色,不能使用。紅色為消防專用,黃色為工程搶險專用,上白下藍為國家行政執法專用。
1、對車身、車架、發動機的變更,要在已經損壞無法修復或者存在質量問題的前提下才能夠進行申請變更時,須同時出具修理廠的證明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來歷憑證
2、更換前保險杠屬於改變汽車外形,經過審批後是可行的,但對升高底盤等提升汽車越野性能的改裝是不允許的。年審中一旦發現違規改裝,必須恢復原狀。
3、加寬輪胎、進氣系統、排氣系統等改裝是不允許的。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辦法》有關規定,在用汽車輪胎規格、改裝進氣系統、排氣系統都不是國家允許的變更項目。如在用汽車進行上述改裝,可能會改變發動機功率,影響到行車安全,對進行非法改裝的機動車所有人,將依法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並責令其恢復原狀。(圖/文/攝: 張鳳雪) 蔚來ES8 蔚來ES6 問界M5 蔚來EC6 小鵬汽車P7 傳祺GS8 @2019
⑶ 輪胎怎麼掛在車後面
你好,汽車備胎掛在車後面,一般是原車設計的,也有自己改裝的,改裝款需要改後門。費用比較高。
⑷ 瑞虎8plus後邊可以背個輪胎嗎
瑞虎8plus後邊不可以背個輪胎,雖然技術方面來說是可以改裝車子後備箱掛備胎的,但是這樣車子年檢有可能無法通過。
⑸ 吉普車後面掛的輪子是有什麼用處么
這個問題很專業的,呵呵。
第一:我們要從吉普車的設計開始來說。在二戰期間,美軍要求設計出一款適合不同地形,而且,即能拉人,也能拉貨的車。
第二:由於該設計要求特殊,一個叫特拉姆的小型汽車製造公司,中標了,本來,汽車的輪胎在當時,是可以放置在汽車後備箱的,但是,為了達到「多裝人,和多裝貨」的條件,特拉姆公司把輪胎設計到了讓「Jeep」車「背」輪胎的樣子。當然,之前也有其它汽車也是這樣設計的。
第三:設計在後面掛輪胎的好處還有這些:在野外,尤其是在戰爭時期,在最短的時間內更換輪胎是非常重要的,掛在車後,更容易取下,並快速換胎。
第四:現代汽車在設計中,有的還是這樣的設計,為了,一個是「越野車」的傳統。第二是因為看起來好看。第三當然還是便捷性。當然,現在好多SUV,也學習越野車那樣,在背後掛個輪子,只是為了好看。呵呵。
⑹ 汽車後面掛著裝飾那輪胎多少錢
這個具體要看是什麼膜,車子的不同,車子後備輪胎改裝,價位都不一樣的?可以參考一。
⑺ 麵包車把備胎掛在後面算非法改裝嗎
這種不屬於非法改裝。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六條規定: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這三種情況是允許的。除此以外的改變機動車品牌、型號、發動機型號,改變已登記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都屬於非法改裝。
關於機動車非法改裝的有關規定
一、《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需要改變使用性質、車身顏色、車身或車架等,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未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允許,擅自改裝機動車底盤、發動機、懸掛、變速系統、方向系統、車胎輪轂、車燈、車身顏色噴塗和外觀結構,以及機動車的有關技術數據與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公告數據不符的都屬於改裝行為。
⑻ 越野車後面掛輪胎違法么
不可以自製掛胎設施,屬於違法改裝,除非廠家原配才可以。否則會受到罰款、扣分處理
⑼ 加裝後掛備胎違法嗎
法律分析:加備胎和防撞裝置不算非法改裝,汽車合法改裝范圍如下:可以對車身顏色、發動機、燃料種類、車架號碼等進行改裝,但有三種顏色屬於特種車專用顏色,不能使用。紅色為消防專用,黃色為工程搶險專用,上白下藍為國家行政執法專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
第十條 機動車未領取機動車號牌、《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書》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機動車登記申請表》,持下列資料,向機動車所有人住所所在地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注冊登記,並交驗車輛: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申請辦理注冊登記的車輛的標准照片;
(三)機動車來歷憑證,但海關監管車輛除外;
(四)國產機動車的整車出廠合格證;進口機動車的進口憑證;
(五)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或者免稅證明。
第十一條 車輛管理所辦理注冊登記時登記下列事項: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身份證明號碼或者單位代碼、住所的地址、郵政編碼和聯系電話;
(二)機動車的類型、製造廠、品牌、型號、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發動機號碼、車身顏色;
(三)機動車的有關技術數據;
(四)機動車的使用性質;
(五)機動車獲得方式;
(六)機動車來歷憑證的名稱、編號和進口機動車的進口憑證的名稱、編號;
(七)車輛購置稅完稅或者免稅證明的名稱、編號;
(八)機動車辦理保險的種類、保險的日期和保險公司的名稱;
(九)機動車銷售單位或者交易市場的名稱和機動車銷售價格;
(十)注冊登記的日期;
(十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登記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車輛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按照《機動車登記工作規范》的規定,審核資料,檢驗車輛。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確定機動車登記編號,建立機動車檔案,核發機動車號牌、《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書》。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注冊登記:
(一)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資料無效的;
(二)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記載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與機動車來歷憑證記載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不一致的;
(三)機動車所有人按照本辦法第十條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提交的資料記載的內容與機動車不一致的;
(四)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內的;
(五)機動車屬於走私、無進口證明、利用進口關鍵件非法拼(組)裝或者套用國產車目錄的;
(六)機動車未獲得國家生產許可的;
(七)機動車為右置方向盤或者將右置方向盤改為左置方向盤的;
(八)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報廢標准或者屬於利用報廢車輛的零部件拼組裝的;
(九)機動車檢驗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准規定的;
(十)機動車屬於被盜搶的。
⑽ 機動車後背背個輪胎算不算改裝
機動車後背背個輪胎應該不算改裝。諸如有的豐田,奇瑞等SUV車型後門上都有背個輪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