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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富汗戰爭汽車改裝武器

發布時間: 2022-12-29 05:02:08

『壹』 阿富汗戰場上的裝甲版QQ 德國Mungo輕型裝甲車

2001年以美國為首的聯軍發起了阿富汗戰爭,直到2020年2月29日,美國與塔利班在卡達多哈簽署和平協議,18年之久的阿富汗戰爭終於結束。

2009年5月,聯邦國防技術與采購辦公室(BWB)授予克勞斯·馬菲韋格曼(KMW)一份MungoNC供應合同,該合同將於2010年初開始試驗,生產預計為25台。2019年7月,德國下令在2022年前再交付9輛車。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貳』 新款軍用車

悍馬沒啥奇怪的 就是耗油賊大 污染環境 排量賊大 的一個吉普車
從這些點看 哪個都不怎麼好 屬於很低檔的車嘛
軍用車 BTR什麼的比較有價值 起碼有裝甲
自行火炮 這個是軍用的
悍馬那玩意 上戰場上連個裝甲都沒有 反器材步}槍一槍干爆
所以說就得做的粗糙點 要不然壞了就太可惜了
其實真正大批量生產可以想像 估計連油漆都不刷呵呵

『叄』 HCB機槍在阿富汗是如何運用的

在戰後蘇軍的裝備體系中,不能不對其大口徑機槍的裝備情況予以應有的關注。僅阿富汗戰爭就可以證明,對於步兵分隊和特種部隊來說,這種武器是不可替代的。而且這一點在今天仍很現實,因為「條呢」(俄文КОРД,音譯「科爾德」)新型大口徑機槍在俄羅斯陸軍分隊中的裝備數量少得可憐。

二戰以後,蘇聯的戰略家們認為未來戰爭將是「發動機之間的戰爭」。但是20世紀80年代初在阿富汗採取的作戰行動的特點迫使蘇聯軍方重新考慮這一觀點。在山地條件下,步兵戰車和裝甲輸送車作為下車摩步分隊主要的火力支援武器,在大多數情況下使用效能低下或者完全無法使用。

步兵需要強大的集體火力支援武器。摩步營的制式武器中只有30mm的АГС-17自動榴彈發射器屬於此類武器,而傘兵的集體火力支援武器是АГС-17自動榴彈發射器和82mm迫擊炮,只有空降突擊營除上述武器外還裝備了12.7mm的HCBC-12.7「懸崖」重機槍。

阿富汗戰爭初期的教訓迫使蘇聯軍方重新考慮「向阿富汗人民提供國際主義援助」的所有部隊兵種的編制體制。在步兵分隊編制內(有時是在編制外)增加了「懸崖」12.7mm重機槍和其他重武器。

選擇「懸崖」機槍並非偶然。從阿富汗戰爭的第一天起,蘇聯軍隊就與主要裝備中國版ДШКМ(「傑格佳廖夫-什帕金大口徑改進型」的俄語縮寫)大口徑機槍的阿富汗游擊隊展開了對抗。同時,阿富汗游擊隊裝備的中國54式12.7mm機槍數量與日俱增。按照阿富汗武裝反對派領導人的要求,每個15~20人的作戰小組配備一挺大口徑機槍。在裝甲技術兵器無法到達的地區遭遇阿富汗游擊隊ДШКМ機槍的毀滅性火力時,蘇聯步兵第一時間只有用效能低下的單兵輕武器進行對抗。

在這種情況下,只有為步兵裝備與ДШКМ機槍類似的機槍才能扭轉被動局面。1972年裝備蘇聯陸軍的「懸崖」機槍就是這樣一種機槍。

「懸崖」機槍的兩種型別:HCBC-12.7步兵重機槍和HCB-Т坦克機槍於1972年初同時裝備部隊。二者結構相同。步兵型的特點只在於配有槍架,坦克型的特點是在機心匣後部有電打火裝置。

「懸崖」機槍所有指標都優於其前輩ДШКМ大口徑機槍。只有一點令人感到奇怪,設計師為機槍配備了作用距離(500米)小於ДШКМ機槍的瞄準具,而且是在該瞄準具為最大放大倍數為6倍的光學瞄準具的情況下。「懸崖」機槍的第二個特點是其成本,約5000盧布,這在當時是十分昂貴的,當然這一不足對武器效能沒有絲毫影響。如果仔細看一下機槍,那麼這一價格就不足為奇了,它的構造確實比ДШК機槍復雜得多。同時,復雜的構造影響了「懸崖」機槍在阿富汗沙漠和山地極端條件下的使用。

蘇聯步兵的HCBC-12.7機槍主要用於壓制在山區行動的阿富汗游擊隊的重武器。「懸崖」機槍的光學瞄準具,使其在與對手的ДШКМ機槍對決中具有很大的優勢。蘇軍機槍班佔有機動性優勢。必要時兩名士兵可以很容易地更換「懸崖」大口徑機槍的射擊陣地(包括機槍、槍架和瞄準具在內的全系統重42.7公斤)。

但阿富汗游擊隊員卻不能像持HCBC-12.7機槍的蘇聯士兵那樣迅速地更換射擊陣地。ДШКМ機槍若不經拆解就更換陣地,須使用輪式槍架,但後者在山區基本上毫無用處。在崇山峻嶺中移動位置需要將重35.7公斤的機槍從比武器本身更重的槍床和槍架上拆下來,然後還要把槍車和槍架拆開。

雖然拆卸工作需時不長,但更換射擊陣地需要4-5人。通常阿富汗游擊隊的ДШКМ機槍班就是由4-5人組成。唯一能減輕其重武器運輸負擔的手段是役畜。運輸彈葯基數為200-300發子彈的ДШКМ機槍,兩頭毛驢完全足夠。

由於ДШКМ機槍機動性差,阿富汗游擊隊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使用預設陣地。用「懸崖」機槍消滅在這種陣地上的敵人並非易事。因此,通常蘇軍只用大口徑機槍和其他輕武器壓制這種加固的機槍巢,然後用戰斗航空兵、炮兵消滅它或實施強攻。

由於ДШКМ機槍的槍架構造特點及其射擊陣地工事構築特點,阿富汗游擊隊的大口徑機槍在山區射擊死角很大,蘇軍攻擊分隊成功地運用了這一點。阿富汗游擊隊只使用兩種工事:地下工事和地面工事。前者也被稱作「狐穴」,用於對空射擊,能對高度和瞄準水平線有限的扇形地帶內的地面目標射擊。地面掩體更為通用,可以攻擊各種目標,往往用石塊築成封閉的或半圓形矮牆,而很少使用沙袋。

這種火力點被稱作「岩石機槍工事」,在阿富汗的交戰雙方都曾使用。岩石機槍工事不只為機槍所使用,還用於其他武器系統並作為單兵和戰斗小組(三人)掩體使用。ДШКМ機槍的岩石機槍工事還往往部分地深入地下。

單獨說一下大口徑機槍的普通射擊掩體。它一般挖成圓形。在ДШКМ機槍普通掩體中射擊時可站可坐,而在岩石機槍掩體中只能站立射擊。岩石機槍掩體與步兵掩體的區別不僅在於大小(內徑2-2.5米),矮牆厚度也不一樣,其牆基部分厚度可達1米。只有航空彈葯和BoB、反坦克榴彈和駐阿富汗蘇軍1984年裝備的РПО-А「熊蜂」步兵火箭筒才能摧毀這樣的掩體。

如果說HCBC-12.7「懸崖」重機槍是步兵火力支援武器,那麼ДШКМ機槍在研製時就賦予了它與低空目標做斗爭的任務。其配套裝備包括縮影瞄準具,能射擊高度1500米以下的飛行器。在阿富汗戰爭中,ДШКМ機槍對蘇軍和阿富汗政府軍的直升機構成了嚴重威脅。

ДШКМ機槍的對空火力對高速強擊機和殲擊機來說不值一提(飛機的飛行高度和速度才其無法瞄準射擊),但對於旋翼機來說,12.7毫米的子彈命中其發動機或其他部件都是非常危險的。因為阿富汗游擊隊對空防禦的基礎是12.7毫米的ДШКМ和14.5毫米ЗГУ-1、ЗГУ-2的機槍,阿富汗游擊隊所有的基地都用它們來掩護。

航空兵對設防區域的任何入侵都會遭到防空火力的集中射擊。同時,奇怪的是,被高射機槍打下來的蘇軍直升機主要不是在阿富汗游擊隊設防區內損失的。蘇軍根本不進入設防區域,而是用轟炸機和火炮對在行動准備中查明的阿富汗游擊隊防空陣地進行壓制。

造成直升機損失的主要原因是阿富汗游擊隊在以下情況中的對空伏擊:在蘇軍直升機轉場飛行和空中巡邏路線上;在步兵和特種兵分隊空降時;在阿富汗游擊隊基本設防區以外的局部戰斗行動中;在緊急後送傷員和偵察小組時。阿富汗游擊隊在對空設伏時,通常不暴露ДШКМ機槍射擊陣地的位置,在直升機距離小於500米時才突然開火。在直升機飛行和巡邏路線上對空設伏時,叛軍通常布置1-2挺機槍,而從80年代中期開始部署攜帶型防空導彈系統。

在阿富汗平坦的東南方、南方、西方和北方省份,阿富汗游擊隊把ДШКМ大口徑機槍部署在輕型卡車(皮卡)車廂中。阿富汗游擊隊裝備機槍的「越野車」的任務主要是,為從巴基斯坦和伊朗向阿富汗內陸省份運輸武器彈葯的車隊提供警戒和保護。裝備機槍的作戰汽車還作為流動防空火器和「步兵」機動火力支援武器使用。

蘇軍一開始對車廂中安裝重武器的越野汽車的能力估計不足,只在獨立空降突擊營中配備了類似的戰鬥技術裝備,即嘎斯-69、瓦斯-469和盧阿斯-976М汽車(它們也被稱作前沿運輸車),這些汽車的車廂里安裝了大口徑機槍、反坦克導彈系統和重型榴彈發射器,但這些車輛並沒有被派到阿富汗戰場。

為了彌補作戰汽車的缺乏,在坎大哈和赫爾曼德省的沙漠、半沙漠地區活動的蘇軍第22獨立特種旅的偵察員們不得不使用繳獲的裝有中國產ДШКМ(54式)機槍的「越野車」。阿富汗游擊隊使用日本產的皮卡車作為主要底盤。蘇軍特種部隊繳獲對方的汽車後,又加裝了HCBC-12.7機槍或АГС-1730毫米榴彈發射器。

這種汽車的乘員由駕駛員、車長、重武器組和2-3名裝備卡拉什尼科夫自動步槍(配次口徑榴彈發射器)的偵察員組成。在使用繳獲的汽車執行戰斗任務時,蘇軍特種兵常常穿著阿富汗的民族服裝,只是在某些裝具細節上區別於阿富汗游擊隊員。

蘇軍特種作戰部隊在作戰上歸蘇軍情報總局指揮。情報總局領導人並沒有忽視偵察員使用作戰汽車的戰例。1986~1987年駐阿蘇軍集團的各獨立特種支隊開始裝備裝有HCBC-12.7機槍的槍架和АГС-17自動榴彈發射器的瓦斯-469汽車,該車類似於獨立空降突擊營裝備的武裝汽車,但是採用瓦斯底盤的武裝汽車在阿富汗「水土不服」。

蘇軍偵察小分隊通常將HCBC-12.7機槍分解由3人攜帶:機槍組長攜帶槍管(9.2公斤)和瞄準具(1.7公斤);一人攜帶機槍槍體(15.8公斤),另一人攜帶槍架(16公斤)。機槍子彈則分配給偵察小分隊其他人員攜帶。摩步兵、空降兵、邊防兵等在山區也是這樣攜帶HCBC-12.7機槍。

在山區攜帶包括HCBC-12.7機槍在內的重型支援武器是個獨立課題。在山區行動時,高山環境、夏季的炎熱、深深的積雪和冬季的嚴寒使人在沒有負重的情況下都行動困難。自動步槍槍手的作戰裝備實際重量通常為16~25公斤,只在個別情況下會略多一些(自動步槍和及其彈葯基數10~12公斤,殺傷榴彈和煙火彈1.5~2公斤,三天的水和食品4~5公斤,裝具和衣服,鋼盔和防彈背心6~8公斤)。

這些「多餘」的負載足以讓一個未經訓練的人在登山的頭幾百米中倒下。自然,除了個人的自動步槍和彈葯基數、水、干糧、衣服和裝具之外,還要攜帶各種支援武器(大口徑機槍,自動榴彈發射器,82毫米迫擊炮,反坦克導彈系統,步兵火箭筒,反坦克榴彈等)及其彈葯基數、無線電台及電源、各種光學監視和瞄準裝置。

在這種情況下,有經驗的指揮員會減輕部屬單兵武器的彈葯基數重量,將支援武器盡可能拆解成多個部分,以在戰士間優化負載分配。HCBC-12.7機槍在攜行時並不是像教範上所說的那樣拆成三個主要部分由兩人攜帶,而是拆解成更多的零件。另外,還要求保護好機匣、導氣箍和槍管免受沙塵玷污(用破布、套袖或舊軍褲的褲腿足亦)。

蘇軍第154獨立特種大隊和駐阿蘇軍集團的其他部隊為掌握「懸崖」機槍的山地作戰使用方法與技能組織了不少作業與射擊訓練。筆者認為,12.7毫米機槍就總體性能而言遠比АГС-17「火焰」30毫米自動榴彈發射器適合在山地條件下使用,但不知為什麼,蘇聯特種部隊使用後者更多。

首先,「懸崖」機槍的武器-彈葯重量、尺寸參數優於榴彈發射器。在戰斗狀態下機槍確實比榴彈發射器重(分別是42公斤和31公斤)。但機槍在攜行時可以拆卸成四部分(槍架16公斤,槍體15.8公斤,槍管9.2公斤,光學瞄準具1.7公斤),而榴彈發射器只能拆卸成三部分(支架12公斤,槍體18.5公斤,光學瞄準具1公斤)。

同時,АГС-17自動榴彈發射器單個零件的最大重量是18.5公斤,比「懸崖」機槍的最重零件重近3公斤。彈葯總重量也相差甚大。100發機槍子彈重12.3~12.7公斤(取決於彈種),而100發ВОГ-17榴彈重約35公斤(不包括彈帶和彈匣)。很容易算出,100發12.7毫米機槍子彈重量與30~32發ВОГ-17榴彈相當。

在阿富汗戰爭中,蘇軍特種兵偵察小組的攜行彈葯基數包括100-150發HCBC-12.7大口徑機槍子彈和58~116發АГС-17榴彈發射器的榴彈。也就是說,自動榴彈發射器武器和彈葯的總重量是HCBC-12.7機槍的2~3倍。

其次,「懸崖」機槍最大瞄準距離是2000米,使用光學瞄準具時可以壓制更遠距離的敵有生力量和非裝甲火器(2500~3000米),而АГС-17榴彈發射器的極限射程是1750米。

第三,「懸崖」機槍對機動目標的消滅速度大大高於АГС-17榴彈發射器。12.7毫米機槍子彈初速度是845米/秒,從發現距離800米的目標到機槍手瞄準、射擊(短點射)、命中,整個過程只需要4~6秒鍾。而自動榴彈發射器(初速度為185米/秒)命中同樣距離的目標需時12~15秒,不僅額外增加了6~7秒的彈葯飛行時間,瞄準時間也更長。

自動榴彈發射器唯一優於大口徑機槍的地方是是彈葯威力系數。一發榴彈可以確保密集殺傷面積50平方米內暴露的有生力量,但在彈葯基數重量相同的情況下,機槍彈葯數量是ВОГ-17榴彈的近3倍。

實戰證明,大口徑重機槍與自動榴彈發射器不僅都可以作為步兵武器,也可以作為特種兵的武器,在兩種步兵火力支援武器系統較量中不可能分出勝負,二者只能相互補充。同時,機槍對移動目標(有生力量和運輸工具,包括輕裝甲車輛)有更強的殺傷力,而自動榴彈發射器適於摧毀固定目標和隱蔽在各種掩體中的目標。

美軍偵察分隊和步兵分隊將兩種武器系統:12.7毫米M2HB「布朗寧」機槍和40毫米Mk19自動榴彈發射器安裝在「悍馬」越野車上是有原因的。蘇軍和後來的俄軍卻鍾情於自動榴彈發射器。最後,HCBC-12.7機槍及接替它的更先進的「條呢」機槍在俄軍步兵中失去了自己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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