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改裝企業核准
㈠ 申請專門生產改裝汽車的廠家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第十一條 專用汽車企業向國家主管部門申請企業准入時,應當提交以下申請資料:
(一)《專用汽車和掛車准入申請書》(見附件四,以下簡稱《申請書》)一式2份。當採用新技術、新材料生產專用汽車產品時,應當在《申請書》「技術來源和特性說明」中予以說明並附有關佐證材料;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辦理過程中的證明文件),中外合資企業還應當提交中外股東持股比例證明;
(三)質量手冊(全文)及程序文件(目錄)和質量體系認證證書復印件或近期質量體系認證計劃;
(四)企業具備的專用汽車產品設計、生產、銷售和售後服務能力,以及生產一致性保證能力等說明;
(五)汽車產業發展政策符合性說明,包括按照《汽車產業發展政策》要求取得的核准或備案文件;
(六)企業所在地省級主管部門的初審意見;
(七)國家主管部門授權的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符合標准和有關規定的檢測報告清單(專用汽車產品應當包括專用裝置和專用功能的檢測報告)。
新建企業申請准入時,第(七)項材料可暫不要求,但應當提交具有相應資格的專業技術服務機構所做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產品技術水平分析報告。
第十二條 企業向國家主管部門申報專用汽車產品時,應當提交以下申請資料:
(一)企業的產品申報材料,包括企業基本信息、產品情況簡述、《公告》光碟參數、《車輛主要技術參數及主要配置備案表》、《車輛產品強制性檢測項目方案表》以及其他證明文件;
(二)檢測機構出具的專用汽車產品檢測報告;
(三)申報採用新技術、新材料的專用汽車產品時,應當在「產品情況簡述」中予以說明並附有關佐證材料。
其中,申報新能源專用汽車的,按照《新能源汽車生產准入管理規則》的有關規定執行。
車輛企業應當通過國家主管部門指定的網路系統申報專用汽車產品。
准入條件及審查要求
國家法律、法規及產業發展政策、宏觀調控政策的符合性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政策和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規定。
企業設立應符合職業健康、安全、環保、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規要求。
產品生產能力和生產條件
應有必要的生產廠房、存儲場地及適宜、整潔的生產環境。
生產組織布局合理,有適應產品生產的物流系統,區域標識明顯。
具有廠房、生產設備和其他生產設施的所有權。
具有主要檢驗儀器設備的所有權。
具有生產場所用地的長期使用權(按照國家生產用土地使用權的規定);租賃場地組織生產的企業,應具有至少十年以上的租賃期限。
企業的准入許可產品的年銷售量應與獲准入許可時的規定相適應。對於設立3年以上的企業,年平均年銷售量(或者年平均銷售收入)按照近3年計算。
各類專用汽車和掛車企業的注冊資金不少於2000萬元,生產、檢驗設備的投入不少於2000萬元。
消防車企業的注冊資金不少於5000萬元,生產、檢驗設備的投入不少於3000萬元,消防車生產綱領應不小於年產80輛。
生產特種作業車底盤的企業,注冊資金不少於5000萬元,生產、檢驗設備的投入不少於5000萬元,特種作業車生產綱領應不小於年產100輛、且年銷售收入不小於2億元。
企業應具備保證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所必需的生產設備以及專用裝置檢驗設備。
1、對於專用客廂車的生產企業,應具備骨架(或車身)的成型、焊接、裝配(包括車內裝置及附件裝配)生產過程和設施設備,具備滿足環保要求的封閉式塗裝生產設施設備。並具備專用貨車及專用作業車企業的生產能力;
2、對於專用貨車、專用作業車、消防車生產企業,應具備整車和專用裝置的安裝調試能力,以及專用裝置主要結構件、固定件、成型件、連接件等非專業化生產的部件的生產、製造能力及相關的設備設施、工藝裝備。應具備沖壓、機加、焊接、內外表面裝飾和防護、裝配等生產工序,具備滿足環保要求的封閉式塗裝生產設施設備;
其中由三類底盤改裝專用作業車的生產企業,其駕駛室(車身)可對外委託生產(但模具應自備);由三類底盤改裝專用貨車的生產企業,應具備車身及骨架(或駕駛室)的成型、焊裝、裝配(包括車內裝置及附件裝配)生產過程和設施設備,具備滿足環保要求的封閉式塗裝生產設施設備;
3、對於通用貨車掛車生產企業,應具備車架車箱(包括自製專用裝置)下料、成型、焊裝、裝配的生產過程和設施設備,具備滿足環保要求的封閉式塗裝生產設施設備,其中車架縱梁可與專用裝置組合生產(當專用裝置具有承載能力時),也可對外委託加工。具有流水作業的成型、焊裝、總裝生產線;
4、對於其它掛車生產企業,應具備通用貨車掛車的生產能力(具有流水作業的生產線要求除外),還應具備專用貨車及專用作業車的生產能力(三類底盤改裝的能力要求除外);
5、對於特種作業車(含超限車)生產企業,應具備專用作業車企業的相應的能力條件,還應具備為完成專用功能必需的關鍵裝置或關鍵部件的自製能力;
6、對於特種作業車底盤生產企業,應具備駕駛室、車架、車橋中的二大總成的生產過程和設備設施(其中駕駛室對外委託加工的,模具應自備),具備滿足環保要求的封閉式整車塗裝、裝配生產設施設備。還應具備特種作業車(包括超限車)的生產能力。
各類企業生產能力、設備的要求可參考附件五《生產和檢驗能力、設備要求》。
專業化生產的專用裝置及其部件可參考附件六《專業化生產的專用裝置清單》。
應對關鍵生產設備和工裝進行預防性維護和日常保養,配備操作規程,有必要的備件,確保其正常運行,並有相應的運行和維修維護記錄。
產品的設計開發能力
應建立專門的產品開發機構,統一負責產品設計開發全過程的工作。應配備與設計開發任務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能夠及時跟蹤國內外專用汽車或掛車技術的發展情況;能夠對國家有關標准、相關行業標准、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跟蹤、評價和轉化;
開發、生產的產品符合知識產權等有關法律的規定;
從事產品開發的專業技術人員占企業員工總數的比例不小於8%,設計開發投入不低於銷售收入的2%;對於特種作業車底盤企業,其專職設計開發人員不少於20人,設計開發投入不低於銷售收入的3%。
開發人員包括產品策劃、整車匹配、專用裝置總成部件設計、試制、試驗和檢驗、標准法規、情報信息、知識產權與專利等方面的專業技術人員。
產品開發工作能夠完成專用裝置的開發及與整車的匹配等工作,並在具體產品的設計開發中得以體現;能利用計算機進行專用裝置及整車匹配的設計、分析、驗算等工作。
生產特種作業車底盤的企業,還應具備駕駛室(或車身)系統、車架和懸架、車橋、轉向系、制動系、取力輸出裝置、電氣控制系統等至少3個總成的開發能力。
建立適於本企業的產品設計開發工作流程、設計規范和作業指導書,其內容應覆蓋產品及製造過程的開發流程,包括技術文件管理、標准化等內容(消防車企業還應制定產品可靠性、壽命試驗標准),且在實際工作中得以應用。
建立與產品相適應的產品信息資料庫,資料庫應包括設計平台基礎數據、整車和底盤參數、專用部分及作業裝置和機構參數設計、計算和分析結果等,並包括國內外及企業自身產品的相關信息。
具備與所生產的專用裝置和改裝後的專用汽車或掛車完整車輛相適應的試制、試驗能力(至少包括專用裝置功能檢驗、除耐久性試驗外的機械性能檢驗、汽車動力性能試驗)。
對於專業化程度高的專用裝置,有關功能、機械性能的試驗、檢驗可以委託外部有資格的試驗室進行。專業化程度高的專用裝置見附件六。
1、生產特種作業車底盤的企業,應具備與所生產的特種作業車底盤相適應的試制、試驗能力(至少包括動力性、經濟性、操作穩定性、可靠性、耐久性、取力輸出裝置等性能試驗能力)。
產品開發試驗能力、設備的要求見附件五。
2、消防車企業還應具備消防車可靠性性能的驗證能力(包括關鍵總成驗證的試驗設備、設施、具有按程序評價消防車可靠性驗證結果及應用其結果的能力)。
產品和製造過程設計開發的輸入、輸出應充分適宜;應對產品和製造過程設計開發的輸出進行評審、驗證和確認,並保存相應記錄。
在實施產品和製造過程的設計更改(包括由供方引起的更改)前,應重新進行評審(包括評價更改對產品組成部分和已交付產品的影響)、確認,必要時進行驗證,同時應滿足生產一致性要求。
應保存評審、驗證和確認的記錄,包括更改在生產中實施日期的記錄。
建立產品標准和技術文件體系(包括產品圖樣、產品標准、生產和檢驗技術文件等),產品技術標准內容和項目應覆蓋整車、專用裝置,要求應不低於相應的國家有關標准及相關行業標准。准予准入的企業應按照規定辦理企業標准備案手續。
產品符合性
新產品型式試驗樣車應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及國家有關規定的要求,並經授權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
投產的產品應符合產品一致性要求,即與公告車型信息、型式試驗樣車、產品合格證的內容相一致,產品技術參數的公差值在允許范圍內。
產品的生產一致性保證能力
應建立和落實與產品質量有關的人員能力評價和考核制度,並應保持適當的記錄。
與產品質量有關的人員均應具備相應的資格、專業技能及知識,嚴格按程序文件、工藝文件或相關作業指導書工作。
具備保證產品質量所必需的進貨檢驗、過程檢驗、出廠檢驗設備和輔助檢具(採用三類底盤生產專用車的企業應具備駕駛室或車身成型焊接有關檢驗器具),檢驗項目覆蓋整車(專用汽車企業包括前照燈、車速表、台式制動性能、車輪定位或側滑量、怠速或自由加速排放等檢驗項目)、專用裝置性能方面的檢驗內容,性能指標應滿足相關技術標準的要求,且與所要求的測量能力一致。
應對檢驗設備(包括有關的程序、軟體)進行控制,按照規定的時間間隔或在使用前進行校準或檢定;當發現檢驗設備不符合要求時,應對以往測量結果的有效性進行評價,並對該檢驗設備和有關產品採取適當的措施。
各類企業檢驗能力、設備的要求見附件五。
建立合格證生成和列印系統,按照合格證管理系統及規范的規定製作符合要求的產品合格證,按照規定期限上傳合格證信息。
建立從關鍵零部件總成供方至整車出廠的完整的產品追溯性體系。應建立電子化的整車產品信息及出廠檢測數據記錄和存儲系統,其中整車基本信息存檔期限為車輛的設計使用年限;產品的檢驗測試數據存檔期限不少於2年。
當產品質量、安全、環保等方面發生重大共性問題和設計缺陷時(包括由於供方原因引起的問題),應能迅速查明原因,確定召回范圍;當顧客需要維修備件時,應能夠迅速確定所需備件的技術狀態。
在產品實現過程中,應為涉及重要特性、安全特性、環保特性的材料、零部件總成、整車,開發編制進貨檢驗、過程檢驗、出廠檢驗的檢驗規范或檢驗指導書,並按規定實施監視測量活動。重點關注標准和有關規定的符合性,特別關注專用裝置的功能、性能和裝配尺寸的符合性。
對關鍵工序和特殊過程,應有明確的工藝要求和控制方法,編製作業指導書,規范操作過程,並實施過程監視和測量。
建立供應鏈管理體系,確定評價標准,對供方進行評價和選擇,並進行日常監督管理。應保留對供方的評價和選擇、產品質量情況、交付業績、外部退貨情況和出現質量問題時處理措施的記錄。
對采購過程、生產過程、交付過程、顧客反饋中發現的不合格品進行標識、記錄、評價和處置;若關鍵零部件的安全、環保性能不滿足規定要求,不允許讓步接收。
當企業的生產一致性保證能力(包括人員能力、生產/檢驗設備、采購的原材料和零部件總成及其供方、生產工藝、工作環境、管理體系等)發生重大變化時,必須有充分的證據表明產品仍能滿足原要求。
產品的營銷和售後服務能力
建立完整的文件化售後服務管理體系,包括人員(包括企業內部人員、特約銷售維修人員、產品使用人員)培訓、維修服務、備件提供、信息反饋、產品召回、客戶管理等內容,並有能力實施。
其中:售後服務、備件供應滿足所有客戶要求,能保證在產品的設計使用壽命期限內、在限定服務時間內向顧客提供備件、維修和咨詢服務。
產品的設計使用壽命期限不少於十年。
對於消防車產品,服務半徑不超過500km的,維修服務人員應能在24小時內到達現場並展開維修;服務半徑為500km—1000km(含)的,維修服務人員應能在48小時內到達現場並展開維修;服務半徑超過1000km的,維修服務人員應能在72小時內到達現場並展開維修。
㈡ 開個汽車改裝店需要辦理什麼證
開汽車改裝店,你要改裝汽車,好像是不允許的,這件事辦不了證件,汽車維修店還差不多,這也可以辦相關證件,一般要營業執照就行
㈢ 創辦車輛生產或改裝廠需要哪些手續
應該辦理法人資格、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准入、道路機動車輛產品准入等手續。
根據《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辦法》第二章 申請和受理的規定:
第五條 申請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准入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法人資格;
(二)按照國家有關投資管理規定完成投資項目手續並建設完成;
(三)有與從事生產活動相適應的場所、資金和人員等;
(四)有與從事生產活動相適應的產品設計開發能力、生產能力、生產一致性保證能力、售後服務保障能力等;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 申請道路機動車輛產品准入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准入;
(二)生產的道路機動車輛產品能夠滿足安全、環保、節能、防盜等技術標准以及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發布的安全技術條件;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3)汽車改裝企業核准擴展閱讀:
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請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准入的,應當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交下列材料:
1、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准入申請書(示範文本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製作並公布);
2、根據國家有關投資管理規定辦理完成投資項目手續的文件;
3、加蓋企業公章的企業章程及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依法開展道路機動車輛產品生產承諾書。
二、申請道路機動車輛產品准入的,應當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交下列材料:
1、道路機動車輛產品及類別、特點、技術功能等情況說明;
2、道路機動車輛產品主要技術參數,包括表徵道路機動車輛產品基本特徵的參數,與道路機動車輛產品安全、環保、節能、防盜性能相關的參數和圖片等;
3、道路機動車輛產品檢驗資料,包括檢驗項目統計表、樣車情況說明、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等(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的道路機動車輛產品零部件檢驗報告可以由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替代);
4、合法使用道路機動車輛產品商標的說明材料(僅在首次申請包含該商標的道路機動車輛產品准入時提供)、道路機動車輛產品依法進行環保信息公開情況等其他資料。
㈣ 開汽車改裝店要什麼執照
需要營業執照、消防證、汽車維修資質等,這些都是必備的證件,別的不是太需要。
㈤ 廈門市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實施辦法
第一章管理機構和職責第一條廈門市及各縣、區交通局應本著面向全行業管理的精神和精簡的原則,根據本地區的任務,建立健全汽車維修行業的管理機構,負責對汽車維修行業的清理整頓和管理。
廈門地區由廈門市汽車維修管理處代表廈門市交通局具體負責對汽車維修行業的整頓和管理。
管理機構的職責是:
一、負責對本地區汽車維修行業進行清理、整頓、管理。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和政府的有關規定,堅持「規劃、協調、服務、監督」的方針,支持全民、集體、個體戶多家經營,促進行業的橫向聯合,走專業化生產道路,使各種類型的汽車維修業協調發展。
二、承辦本地區全民、集體、個體汽車維修業的審批,制定核發《汽車維修許可證》、《維修工人技術合格證》。
三、組織汽車維修職工的專業技術培訓和技術等級考核工作,做好維修技術、配件和信息的交流工作。
四、負責仲裁和處理承修單位與送修單位之間有關維修質量、價格等方面的爭議。第二章維修行業管理范圍第二條凡在本地區從事經營汽車修理、維護或專項修理的企業,不論是全民、集體、個體、聯合體(下簡稱汽車維修業經營者)均屬本暫行實施辦法的管理范圍。企業內部的汽車維修廠、車間、班組,凡是有對外經營汽車維修業務的也屬本辦法管理范圍。
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維修戶開業的技術條件應按經營項目分類制定,主要類型可分為以下四類:
一、汽車大修、總成大修、汽車改裝企業。
二、汽車高級維護(三級保養)企業。
三、汽車低級維護(一、二級保養及小修)企業。
四、汽車專項修理(指專門從事安裝汽車玻璃、汽車車身修理、噴漆、電器設備、蓄電池、篷布及座墊、水箱、油箱、輪胎修理、汽車高壓油泵、汽車空調器、暖風機、摩托車、拖拉機等修理業務)企業。第三章汽車維修企業的開業、停業申請和管理第三條凡是申請經營汽車維修業務的單位由其主管部門批准,個人持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人民政府證明,報經當地交通主管部門(第一類企業須由廈門市交通局審批)進行技術審查合格後,發給《汽車維修許可證》,然後憑證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稅務局申請核發營業執照,辦理稅務登記,對已開業的企業、個體戶,要按本暫行辦法的規定進行清理、整頓,經審查合格的,按所具備的技術條件,核定其營業范圍,發給《汽車維修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核准登記。對不合格的,限期停業整頓,整頓後仍不合格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注銷其營業執照不準繼續營業。第四條汽車維修業經營者變動維修項目和營業地點時,應報當地交通主管部門復查批准後,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稅務局辦理變更登記。第五條申請停業者,應在一個月前向當地交通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告,經同意後應繳銷《汽車維修許可證》,負責清理債權債務,並按有關規定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稅務局辦理注銷登記,撤銷銀行賬戶,繳交應納的管理費和稅款等手續。第六條凡無《汽車維修許可證》、《維修工人技術合格證》、《營業執照》的,一律不準對外承攬汽車維修業務,對擅自超越核定維修項目范圍的,按有關規定處理。第四章汽車維修業經營者的開業條件第七條關於維修廠房和停車場地
一、汽車大修、總成大修、汽車改裝企業,主要作業廠房面積應不少於200平方米。
二、汽車高級維護企業,主要作業廠房面積不少於80平方米。
三、汽車低級維護企業,主要作業廠房面積不少於50平方米。
四、汽車專項修理企業,主要作業廠房面積按實際需要設置。
五、調車和停車場地,低級以上維護企業應不少於60平方米。專項修理企業只要有適當的停車場,能進行作業即可。
六、必須有零配件庫房或設施。
七、不準在露天作業,不準佔用街道、道路和公共場所停車進行維修作業。第八條維修技術人員配備
一類企業:汽車大修、總成大修、汽車改裝企業,至少要有1名本專業工程師(或助理工程師、技師)。小型企業(年大修10輛以下)至少要有從事汽車維修技術第一線工作15年以上或從事汽車維修技術工作10年並具有本專業中專以上文憑的技術員負責技術工作。要有專職檢驗技術人員(含具有安全駕駛兩年以上持有正式駕駛證的試車員),工種必須齊全,其中:必須配備六級汽車修理工、六級鈑金工、六級汽車電工、五級噴漆工、四級木工。
二類企業:汽車高級維護企業,至少要有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10年或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5年並具有本專業中專以上文憑的技術員1人負責技術工作,至少要有五級修理工1人,五級鈑金工1人,五級電工1人,其他工種也必須相應配備。
三類企業:汽車低級維護企業,至少要有五級修理工1人,其他工種也必須相應配備。
四類企業:汽車專項修理企業,工藝簡單的(指輪胎、篷布、座墊、油箱、安裝汽車玻璃、蓄電池等)至少要有該項專業的四級工1人,工藝復雜的(指車身、噴漆、高壓泵、電器、水箱、空調、暖風機等)要按規定配備維修技術人員和高級技工。
工程技術人員的職稱和工人技術等級,必須是經過主管部門考核評定或認可的,個體戶技工級別必須取得原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全民、集體企業)或勞動局的證明。以師帶徒形式經過短期學習後就從事汽車維修工作的,必須由當地交通主管部門考核定級發給技術等級證明。其中:要求升為高級工(五級工以上)必須經過省交通主管部門組織專門班子進行考試核定。
上述人員須經當地交通主管部門核定發給《汽車維修工人技術合格證》方可承攬維修業務,但不能同時受聘於兩個(含)以上企業。
㈥ 請問:申請成立房車改裝企業如何申請,謝謝
截止到2021年國內由於沒有房車改裝標准,所以房車改裝企業是無法進行申請。
房車,又稱「車輪上的家」,兼具「房」與「車」兩大功能,但其屬性還是車,是一種可移動、具有居家必備的基本設施的車種。
房車是由國外引進的時尚設施車種,其車上的居家設施有:卧具、爐具、冰箱、櫥櫃、沙發、餐桌椅、盥洗設施、空調、電視、音響等傢具和電器,可分為駕駛區域、起居區域、卧室區域、衛生區域、廚房區域等,房車是集「衣、食、住、行」於一身,實現「生活中旅行,旅行中生活」的時尚產品。
㈦ 我想注冊一個汽車改裝廠要那些手續
哪裡有什麼汽車改裝公司的,改裝車是違反的,你只能開一個汽車裝具點還行!
㈧ 辦理汽車改裝廠需要什麼條件,改裝資質如何辦理
汽車改裝廠現在是不好審批的 這是國家工商總局有明文規定的 你道是可以審批一個合格的車廂廠或車廂公司是比較簡單的 我也是車廂公司的, 有事可以聯系[email protected]
㈨ 開汽車改裝店要什麼執照
汽車改裝的經營范圍,目前在工商部門是不允許核準的。因此,你只能辦理機動車維修店。
辦理機動車維修的《個體戶營業執照》,程序及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先憑身份證到轄區工商所(在哪可問左鄰右舍的店鋪)預核名稱,憑預核名稱到當地交通局申請辦理《機動車輛維修許可證》。
2、再回到轄區工商所,申請辦理《個體戶營業執照》,需提交的材料有:《機動車輛維修許可證》及復印件、經營者相片、經營者身份證及復印件、經營場所證明(房產證復印件、房屋租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