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車營運證
A. 商務車營運證如何辦理
可以的。。。。首先你到工商局去辦一個營業執照現在工商費免了但是每年有會費71元。再到運輸管理處辦營運證就可以了。但是行車執照還是客車的就是運輸管理處不會因為拉貨罰你款。。交警抓到頂天也就罰200元,你要是沒有營運證的話運輸處抓到要罰2000元呢!!!!!!想拉貨就趕緊辦營運證吧!!!!!!!!
B. MPV商務車算不算商用車,需不需要辦營運證
商務車不算商用車,不用辦的,我開始也分不清,家裡換那台途睿歐的時候才被科普,商務車和商用車是不同的概念。
C. 汽車營運證在哪裡辦理
要去駕管所辦理:
1、工商辦理個體戶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2、辦理道路經營許可證;
3、領取工商營業執照;
4、領取稅務登記證;
5、車輛到車管所上牌(外地車過戶到工商所核準的個體戶名稱);
6、領取營運證
(3)商務車營運證擴展閱讀
車輛營運證是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車輛的合法憑證,如果車輛沒有營運證,那麼就是無證經營,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黑車」。
根據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道路運輸車輛應當隨車攜帶車輛營運證。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實施道路運輸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沒有車輛營運證又無法當場提供其他有效證明的車輛,應當依據該條例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對該車輛予以暫扣。並根據該條例第六十九條規定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
行車證是貨車,原則需要以下要件:
1,車輛所在車籍的工商執照,(個人名頭的車輛有的地方不予受理)。
2,行駛證原件,復印件(含正本,副本,車輛照片)
3,車輛登記證書原件,復印件
4,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原件,復印件
5,符合制證要求的車輛照片
6,乘運人保險
7,車輛檢測單
D. 商務車送貨要辦營運證嗎 平時沒拉貨可以坐人嗎
商務車送貨要辦營運證,平時沒拉貨可以坐人,客貨是不允許混裝。
私家車首先第一不能搞客運,如果營運必須去運管所辦理相關手續和歸屬某某營運公司或者車隊,但是要交納公司或車隊每月或者一年的相關費用,如果私人以經濟方式拉客屬於非法營運,運管所一但發現扣車,罰款,警告。客貨是不允許混裝的,交警一但發現也要罰款.就這項是查的非常嚴的。
E. 商務車送快遞拉人需要辦理營運證嗎 求詳細解答 不要復制的
首先,營運不是交警查的,而是運政,當然他們聯合執法或相互移交案件也是允許的。查營運並不會看你的車輛是否拆除座椅,而是看你的運輸行為性質,是否有運費產生。你的車如果運送快遞,最好還是用小型貨車辦個營運證吧,送快遞是要快遞費的,商務車可能辦不了營運證。
如果商務車拉人賺取運費的話,是更加被禁止的,私人的商務車同樣辦不了客運的營運證。如果拆除了座椅,交警可能會查你擅自改裝車輛吧,這個不是運政查的。
F. 個人的別克商務車可以申請辦理營運證嗎
個人的別克商務車可以申請辦理客運營運證。
首先滿足以下條件:
1、首先,取得道路普通貨運、道路貨物專用運輸經營許可,應當向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資金;
(二)有五輛以上經檢測合格的車輛;
(三)有符合規定條件的駕駛人員;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保障措施;
(五)有固定的辦公場所以及與經營范圍、規模相適應的停車場地。
具體如何辦理請咨詢當地交通局運管處
2、根據《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檢測和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09年第11號)有關規定,車型必須符合交通部公布的《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達標車型表》
然後,帶交通局檢測線檢測表、車輛照片、行駛證、登記證書、上崗證、身份證(企業代碼證)到所在地交通運輸局運管處辦理。
G. 商務車能不能辦營運證呀
可以的。。。。
首先你到工商局去辦一個營業執照現在工商費免了但是每年有會費71元。
再到運輸管理處辦營運證就可以了。
但是行車執照還是客車的就是運輸管理處不會因為拉貨罰你款。。
交警抓到頂天也就罰200元,你要是沒有營運證的話運輸處抓到要罰2000元呢!!!!!!
想拉貨就趕緊辦營運證吧!!!!!!!!
H. 商務車可以辦營運證的嗎
商務車送貨要辦營運證,平時沒拉貨可以坐人,客貨是不允許混裝的。
I. 私家7座車怎樣辦理營運執照
具體如下:
根據《道路運輸條例》
第十條申請從事客運經營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並提交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
(一)從事縣級行政區域內客運經營的,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二)從事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跨2個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三)從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依照前款規定收到申請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並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車輛營運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對從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申請,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照本條第二款規定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前,應當與運輸線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協商;協商不成的,應當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決定。
客運經營者應當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申請從事貨運經營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並分別提交符合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
(一)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以外的貨運經營的,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二)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向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依照前款規定收到申請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並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車輛營運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貨運經營者應當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9)商務車營運證擴展閱讀
第八條申請從事客運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並經檢測合格的車輛;
(二)有符合本條例第九條規定條件的駕駛人員;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申請從事班線客運經營的,還應當有明確的線路和站點方案。
第九條從事客運經營的駕駛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
(二)年齡不超過60周歲;
(三)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
(四)經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有關客運法律法規、機動車維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識考試合格。
第二十四條申請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5輛以上經檢測合格的危險貨物運輸專用車輛、設備;
(二)有經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的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
(三)危險貨物運輸專用車輛配有必要的通訊工具;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條申請從事道路運輸站(場)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經驗收合格的運輸站(場);
(二)有相應的專業人員和管理人員;
(三)有相應的設備、設施;
(四)有健全的業務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條申請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相應的機動車維修場地;
(二)有必要的設備、設施和技術人員;
(三)有健全的機動車維修管理制度;
(四)有必要的環境保護措施。
第三十九條申請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健全的培訓機構和管理制度;
(二)有與培訓業務相適應的教學人員、管理人員;
(三)有必要的教學車輛和其他教學設施、設備、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