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盜竊罪電瓶車價格二千八百元
Ⅰ 盜竊罪量刑標准河北省饒陽縣是什麼我弟弟因偷車而被關一年,再判型,會判幾年
河北省盜竊罪定罪量刑規定
盜竊罪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1)盜竊公私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較大」起點八百元或者一年內入戶盜竊或者在公共場所扒竊三次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盜竊公私財物數額滿七百元不滿八百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盜竊罪定罪,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①以破壞性手段盜竊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
②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③造成嚴重後果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3)盜竊國家三級文物一件的,可以在九個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4)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數量達到二十五份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盜竊數額、次數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的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犯罪數額每增加五百元,可以增加一個月刑期;
(2)一年內入戶盜竊或者在公共場所扒竊三次以上的,每增加一次作案,可以增加二個月至三個月刑期;
(3)盜竊國家三級文物二件的,可以增加九個月至一年刑期;
(4)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數量超過二十五份的,每增加七份,可以增加一個月刑期。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1)盜竊公私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巨大」起點一萬元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盜竊公私財物數額滿八千元不滿一萬元,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有其他嚴重情節」,並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①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②盜竊金融機構的;
③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④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⑤盜竊救災、搶險、防汛、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⑥盜竊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的;
⑦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的。
(3)盜竊國家三級文物三件或者二級文物一件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4)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數量達到二百五十份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盜竊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的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犯罪數額每增加一千元,可以增加一個月刑期;
(2)具有可以認定為「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每增加一種情形,可以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
(3)盜竊國家三級文物超過三件,每增加一件,可以增加九個月至一年刑期;盜竊國家二級文物二件的,可以增加二年六個月至三年刑期;
(4)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數量超過二百五十份的,每增加三十份,可以增加一個月刑期。
3、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1)盜竊公私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起點五萬元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盜竊公私財物數額滿四萬元不滿五萬元,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並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①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②盜竊金融機構的;
③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④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⑤盜竊救災、搶險、防汛、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⑥盜竊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的;
⑦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的。
(3)盜竊國家二級文物三件或者一級文物一件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的除外。
(4)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數量達到二千五百份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盜竊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的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犯罪數額每增加五千元,可以增加一個月刑期;
(2)具有可以認定為「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情形,每增加一種情形,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3)盜竊國家二級文物超過三件,每增加一件,可以增加九個月至一年刑期;盜竊國家一級文物二件的,可以增加二年六個月至三年刑期;
(4)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數量超過二千五百份的,每增加一百份,可以增加一個月刑期。
4、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以相應增加刑罰量,調節基準刑:
(1)盜竊公私財物數額滿八百元不滿八千元或滿一萬元不滿四萬元,分別未被認定為具有其他嚴重情節或者特別嚴重情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
①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②盜竊金融機構的;
③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④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⑤盜竊救災、搶險、防汛、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⑥盜竊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的;
⑦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的。
以上七種情形每增加一種情形,可以再增加基準刑的10%以下;
(2)具有「流竄作案;盜竊救災、搶險、防汛、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未造成嚴重後果;盜竊生產資料,未嚴重影響生產」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每增加一種情形,可以再增加基準刑的10%以下;
(3)具有「以破壞性手段盜竊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造成嚴重後果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每增加一種情形的,可以再增加基準刑的10%以下;
(4)具有多次盜竊情形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5)入戶盜竊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6)為吸毒、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而盜竊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5、有下列情節的,可以相應減少刑罰量,調節基準刑:
(1)確因治病、學習等生活急需而盜竊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2)案發前主動將贓物放回原處或歸還被害人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下;
(3)盜竊自己家的財物或者近親屬的財物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下。不作犯罪處理的除外。
6、盜竊未遂,情節嚴重(如以數額巨大的財產或者國家珍貴文物等為盜竊目標)的,應當以盜竊罪定罪處罰,量刑起點和基準刑可以參照上述第2、3條的規定予以確定;盜竊違禁品,按盜竊罪處理的,不計數額,根據情節輕重量刑;盜竊技術成果等商業秘密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如果你弟弟之前被判了1年,在服刑完畢滿1年內再犯同樣的罪,屬於累犯,按法定量刑從重處罰,即法定刑期是1到3年的就可能判3年。
Ⅱ 偷電瓶車出去賣 沒賣成被抓了 罪行如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盜竊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財產犯罪,幾乎與私有制的歷史一樣久遠。
根據《解釋》的規定,盜竊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數額較大」的起點,但情節輕微,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為犯罪處。
1、已滿16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贓、退賠的;
3、主動投案的;
4、被脅迫參加盜竊活動,沒有分贓或者獲贓較少的;
5、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根據《刑法修正案(八)》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