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電瓶車價格暫時無法估價
㈠ 偷電瓶車屬於什麼盜竊罪
針對盜竊電動車這一行為,從法律層面來看,它無疑屬於通常范疇內的「普通」之虛的盜竊案件,而一旦涉及到數額較大的部分,例如盜竊金額達到了一定程度,那麼便有可能構成犯罪。
具體而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當被盜物品的價值達到大約1000元人民幣以上時,便足以構成犯罪,而此類情況在現實生活中往往發生於諸如電瓶車這類物品的盜竊之中,其價值范圍大致在1000元至2500元之間。
在這種情況下,罪犯將面臨著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個月或單處罰金等嚴厲懲罰。
然而,如果被盜物品的實際價值尚未達到1000元人民幣,並且並非多次盜竊或入室盜竊等嚴重情節,那麼盜竊者將面臨五天以上十天以下的拘留,同時還可能被處以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關於盜竊罪的成立條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盜竊的對象必須是公共或私人的財物,其中不僅包括有形的貨幣、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而且還包括電力、煤氣、天然氣等無形的財產。
其次,被盜物品的價格應當以有效的證據來確定,而非隨意估價。
最後,需要注意的是,對於那些偷拿自家財物或者近親屬財物的人,一般情況下並不視為犯罪,但如果確實存在追究其刑事責任的必要性,則在處罰時仍需與其在社會上作案的情況進行區分對待。
㈡ 盜竊一輛電動車!怎麼評估價格
盜竊涉案的電動車,會由警方委託當地物價鑒定部門根據一定的規范進行價值鑒定。最後根據鑒定結果追究盜竊人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 盜竊的數額,按照下列方法認定:
(一)被盜財物有有效價格證明的,根據有效價格證明認定;無有效價格證明,或者根據價格證明認定盜竊數額明顯不合理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委託估價機構估價。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 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3、《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 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 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