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城市計程車租車價錢
1. 從鄒城到城前鎮坐計程車多少錢
鄒城市打車到城前鎮有42公里,首汽約車約95元,滴滴快車約95元。
2. 鄒城市計程車叫車電話
鄒城市計程車叫車電話0537--5811111 過暫時計程車內只有50多輛車配帶有種通器, 建議還多要幾輛計程車名片,太晚或者地方遠情況下,般帶通器計程車師傅們也會去。
計程車,供人臨時僱傭的汽車,多按里程或時間收費。台灣稱作「計程車」,湖南、廣東及港澳地區稱為「的士」,新加坡及馬來西亞一帶則稱為「德士」,上海稱作「差頭(cā dǒu)」計程車英文「taxi」為「taximeter」之略稱,即為「計程表」或 「里程計」。
鄒城市,山東省轄縣級市,由濟寧市代管。位於山東省西南部,濟寧市東部,行政區域面積1616平方千米,[92]轄3個街道、13個鎮,市人民政府駐千泉街道平陽東路2699號。根據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時,鄒城市常住人口為1166559人。
鄒城歷史文化底蘊深厚,是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千年古縣,是鄒魯文化的發祥地和戰國時期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學派代表人物孟子的故里。境內有邾國故城、野店遺址、鳧山羲皇廟等遺址。
主要旅遊景區有孟廟、孟府、孟林、嶧山風景區、明魯王陵、上九山古村、鳳凰山風景區、鐵山公園、護駕山植物園、五寶庵山等。
鄒城市主要種植小麥、玉米、花生等作物,特產核桃、櫻桃、食用菌等。形成了以煤炭、電力、機械製造、化工為主導的工業體系,有鄒城經濟開發區、鄒城工業園區2個省級開發區。是原兗礦集團總部所在地,華電國際鄒縣電廠坐落於境內。
京滬鐵路、京滬高鐵、104國道、京台高速公路、244省道縱貫南北,319省道、臨菏路橫穿東西,白馬河與京杭大運河相通。
以上內容參考:鄒城-網路
3. 鄒城哪裡有計程車定額發票
鄒城市稅務局有計程車定額發票。
「手機掃碼、支付車費、點擊開票、填寫抬頭,手機簡訊就能收到我的乘車發票,真的非常方便。」4月29日,金先生在紅果乘坐市宏利通出租客運公司的計程車時,通過掃描二維碼支付車費,開出了盤州市首張計程車電子發票。
據悉,市稅務局聯合貴州愛信諾航天信息有限公司和市宏利通出租客運公司共同開發的計程車電子發票是六盤水市首創,取代了傳統的定額發票,消除了定額發票票面金額的局限性,也更加環保和方便保管,支付即開票,操作簡便。「以前坐計程車,定額發票常出現不能滿足金額需求、發票不夠等問題,開具普通發票又要到計程車公司開,很耽擱時間。現在好了,不僅可以掃碼付款,還能在線開具發票,一分鍾就能完成,還增強了我們納稅人的納稅意識。」乘客吳大哥高興地為計程車電子發票點贊。
在移動支付日益便捷的今天,市稅務局緊跟時代步伐,積極嘗試並推廣掃碼開票模式,既讓納稅人享受在支付環節和納稅環節的雙重便捷,也是新時代征納雙方互利互惠、合作共贏的新舉措,為優化營商環境打開了新通道。
調整背景
鄒城市計程車運價標准於2000年制定,起步價、基本運價相對於周邊縣市區較低。隨著私家車、網約車、共享單車等出行模式的多樣化,以及公共自行車、公交車等公共交通的延伸,計程車載客量明顯減少,盈利空間受到壓縮。
為進一步規范鄒城市計程車運價,更好地維護乘客權益,促進計程車行業健康發展,在前期調研、綜合測算、科學論證、充分聽證的基礎上,報經市政府研究同意,決定對鄒城市巡遊計程車運價進行調整。起步租價
7元/2公里,即計程車初始行駛不超過2公里(含)的,收取7元的起步租價。
基本運價
1.6元/公里,即計程車行駛超過2公里(不含)後每公里收取1.6元的基本運價。
回空里程費
回空里程基數為6公里(含),實行階梯式回空里程費。計程車運行里程6 (不含)至10公里(含)之間時,每公里加收50%基本運價,10 (不含)至20公里(含)之間時,每公里加收80%基本運價,20(不含)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100%基本運價。
夜間加價費
在22時至次日5時(七個小時)的時段內,每公里按基本運價的20%加收夜間加價費。
計費方式
1、計時計費:當車速低於每小時12公里時,免費「等候」5分鍾,累計時間超出5分鍾後,每分鍾加收0.4元的時距並計費。
2、計程計費:以行駛100米為計算單位,按行駛里程計價收費。
3、出租費用以元為單位,元以下「四捨五入」。
其他相關規定
1、取消燃料附加費。
2、計程車不得向乘客收取行李、包裹等費用,雨、雪天氣及節假日不得加收租價。
3、 計程車在租用過程中,應乘客要求途中停車以及通過收費渡口、橋梁、隧道、公路時所支付的費用均由乘客負擔。
4、各客運出租汽車經營單位要加強管理,規范計程車經營行為,嚴格遵守有關計程車管理的各項規定,不得有拒載、途中甩客、故意繞道、強行拼載等行為。
5、計程車應向乘客出具國家稅務機關統一印製的計程車專用發票。對計價器不能正常使用或不使用計價器,以及不按規 定出具發票的,乘客有權拒絕支付車費。
6、 各相關單位要認真做好計價器調整和宣傳工作,嚴格執行收費標准,提高服務水平和質量,遵守明碼標價規定,在車輛的規定位置張貼計程車運價標簽,自覺接受消費者和交通、市場監督管理及發改部門的監督。
實施時限
本通知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31日。計價器調整期間,調整前後的兩種運價並存,即已完成計價器調整的車輛,按調整後的運價執行;未完成計價器調整的車輛,按原運價執行。《關於鄒城市客運計程車、三輪車票價的批復》(濟價工字〔2000〕第87號)、《關於城區客運出租汽 車加收燃料附加費的通知》(鄒價字〔2014〕36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