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物業停車價格信息
㈠ 銀川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法律客觀: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唯州滲五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七條
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的,有定價權指脊限的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准等因素,制定相應的基準價及其浮動幅度,並定期公布。具體收費標准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根據規定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物業服務收費,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八條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實跡缺行明碼標價,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將服務內容、服務標准以及收費項目、收費標准等有關情況進行公示。
㈡ 銀川物業費收取標準是什麼
1、我國物業收取標准分為一級物業收費標准;二級物業收費標准;三級物業收費標准和四級物業收費標准散陵。不過每個地方的物業費收取標准都不一樣,具體的物業費收取標准由當地的物價局公布。 物業管理費收取標准如下:
一級收費標准:1.00元/平方米(已包含稅、費)
嫌棗二級收費標准:0.75元/平方米(已包含稅、費)
三級收費標准:0.50元/平方米(已包含稅、費)
四級收費標准:0.35元/平方米(已包含稅、費)
2、《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物業管理企業向業主提沖者戚供服務(包括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以及根據業主委託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應當按照本規定實行明碼標價,標明服務項目、收費標准等有關情況。
㈢ 銀川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及費用
銀川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五章詳細規定了物業管理服務及其費用的相關內容。首先,第三十七條規定,業主委員會需與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書面合同,合同包括物業基本情況、物業服務事項、等級或質量、服務費用、雙方權利義務等十個方面,如物業服務企業使用公共收益的分配和物業管理用房的管理等。合同訂立後需向房產行政管理部門備案並公示。
第三十八條規定,合同期滿時,物業服務企業需將物業相關資料交還給業主委員會或建設單位,並在更換物業服務企業時進行交接。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相應服務,可接受業主委託進行特宴拍約服務,若未能履行合同導致業主權益受損,需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強調物業服務收費應合理、公開,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收費標准由政府指導和市場調節。收費方式可為包干制或酬金制,費用構成或預收費用包含明確內容。物業管理企業可將部分服務外包,但需遵守相關規定。
維修費用的分擔和保修責任在第四十三、四十四條有所說明,物業共用設施的大修費用由業主按面積比例分擔,建設單位負責保修期內責任。業主需按時全額交納物沖明業服務費,物業使用人交納的,業主負連帶責任。
此外,物業管理單位有責任維護小區秩序,處理投訴,協助安全防範,並在必要時報告行政管理部門。對於違反規定的,需及時制止並報告。
物業合同解除和續簽事宜需通過業主大會決定,並在合同解除後退還多餘費用,若合同解除不當造成損失,全體業主需承擔責任。
(3)銀川物業停車價格信息擴展閱讀
為加強物業管理,規范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和工作環境,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制定《銀川市物業管理條例》。根據2008年4月17日銀川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3次會議通過、2008年7月24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十屆人大常委會第4次會議批準的《銀晌判羨川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訂〈銀川市物業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條例》分總則,業主、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前期物業管理,物業管理服務及費用,物業的使用與維護,法律責任,附則8章66條,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