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文化旅遊市場安全
⑴ 文化執法人員促進冬季旅遊我該怎麼做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2-07
⑵ 別錯過!全國多地景區五一後繼續免門票,錯峰出遊會不會更舒適
人們有強烈的旅行慾望。臨沂市文化旅遊局採取多種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旅遊安全、市場監管和信息報告工作。各縣、區、景點都精心策劃組織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旅遊主題節。文化旅遊產品供給充足,文化旅遊市場總體穩定。紅色體驗游、鄉村休閑游、特色游學等旅遊產品深受遊客歡迎。
各旅遊景區按照「限量、預約、移峰填谷」的要求,嚴格執行接待遊客人數不得超過最大承載能力的要求,認真落實健康監測、佩戴口罩、查驗健康碼等防控措施,採用掃碼支付、電子客票等技術手段購票檢票,鼓勵實行實名制網上訂票,引導遊客分散減少近距離接觸和人群瞬間聚集。5月4日10時30分,蒙陰春樹溝景區遊客達到最大承載量,市縣兩級及景區立即發布溫馨提示,有效引導遊客。各星級酒店、旅行社、商業歌舞娛樂場所、互聯網服務場所、影劇院等文化旅遊場所,堅持不懈地落實安全防範和疫情防控規定,加強應急值班和信息報送發布,全面構築文化旅遊市場疫情防控安全防線。
⑶ 文化和旅遊市場信用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規范和加強文化和旅遊市場信用管理,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從業人員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文化和旅遊市場秩序,促進文化和旅遊市場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娛樂場所管理條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旅行社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實施信用管理,應當堅持依法行政、合理關聯、保護權益、審慎適度原則,確保獎懲措施與守信失信行為相當。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文化和旅遊市場主體和從業人員的信用信息的採集、歸集、公開和共享,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信用修復,信用承諾和信用評價等活動。
文化市場主體包括從事營業性演出、娛樂場所、藝術品、互聯網上網服務、網路文化、社會藝術水平考級等經營活動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從業人員包括上述市場主體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等有關人員。
旅遊市場主體包括從事旅行社經營服務、A級旅遊景區經營服務、旅遊住宿經營服務、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從業人員包括上述市場主體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以及導游等有關人員。第四條文化和旅遊部信用管理部門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管理全國文化和旅遊市場信用管理工作。具體職責包括:
(一)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擬定行業信用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實施行業信用監管,統籌推進信用聯合獎懲;
(二)組織起草文化和旅遊市場信用管理規章制度、標准規范等,開展信用監督檢查;
(三)承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部際聯席會議相關工作,開展文化和旅遊市場失信主體認定工作;
(四)負責管理文化和旅遊市場信用信息採集、歸集、公開和共享工作;
(五)負責管理信用承諾、信用評價、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信用修復等工作;
(六)負責建設管理全國文化和旅遊市場信用管理系統,負責信用信息安全管理,組織開展信用信息分析與監測工作;
(七)開展誠信文化建設,指導組織信用培訓和宣傳等工作。第五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文化和旅遊市場信用管理工作。具體職責包括:
(一)負責本行政區域文化和旅遊市場信用管理制度規范的組織實施,開展本行政區域文化和旅遊市場失信主體認定工作;
(二)開展本行政區域內信用信息採集、歸集、公開和共享工作,組織開展信用承諾、信用評價、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信用修復等工作;
(三)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誠信文化建設、信用信息分析與監測、信用培訓和宣傳等工作。第六條鼓勵行業協會商會、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金融機構、新聞媒體等各類單位和個人依法參與信用管理。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廣泛、主動地應用信用報告。
支持行業協會商會開展行業信用建設。支持行業協會商會對認定為失信主體的會員採取公開譴責、取消評優評先資格等行業自律措施,加強誠信宣傳教育。第二章信用信息採集與歸集第七條文化和旅遊部建立全國文化和旅遊市場主體和從業人員信用信息記錄。
地方各級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負責補充完善信用信息記錄,管理本行政區域內信用信息有關工作。第八條文化和旅遊市場信用信息包括下列信息:
(一)注冊登記、備案等用以識別、記載市場主體和從業人員基本情況的信息;
(二)司法裁判仲裁執行信息;
(三)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信息;
(四)與其他部門實施聯合獎懲的信息;
(五)信用評價結果信息、信用承諾履行情況信息;
(六)其他反映市場主體和從業人員信用狀況的相關信息。第九條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誰管理、誰採集」的要求,依法依職責採集相關信用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法違規採集。第十條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應當通過全國文化和旅遊市場信用管理系統歸集職責范圍內的相關信用信息。第三章失信主體認定第十一條文化和旅遊市場失信主體分為嚴重失信主體和輕微失信主體。第十二條文化市場主體和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將其認定為嚴重失信主體:
(一)因欺騙、故意隱匿、偽造、變造材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許可證、批准文件的,或者偽造、變造許可證、批准文件的;
(二)提供含有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禁止的內容,造成嚴重後果的;
(三)受到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吊銷許可證行政處罰的;
(四)擅自從事營業性演出、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等文化市場經營活動,特別是造成重大事故或者惡劣社會影響的;
(五)其他應當認定為嚴重失信主體的情形。
⑷ 你好,文化旅遊有什麼好的建議嗎
摘要 第一,做好資源評價,明確開發方向。文化旅遊資源的開發,首先要進行科學、全面、綜合分析,進而明確品質、特質、定位,最好確定開發的主題方向,以保障文化旅遊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
⑸ 《關於2020年雙節文化和旅遊假日市場工作的通知》都提到了哪些內容
隨著國慶中秋雙節臨近,文化和旅遊部發布了《關於做好2020年國慶節、中秋節文化和旅遊假日市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文化和旅遊部門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假日市場工作,對旅遊安全責任落實到位。
督導A級旅遊景區按照「限量、預約、錯峰」要求,完善門票預約管理制度;督導旅行社和在線旅遊企業嚴格落實在交通、住宿、餐飲、游覽和購物場所等方面的疫情防控要求;督促星級飯店嚴格落實衛生防疫要求,開展定時消殺。
引導A級旅遊景區、星級飯店等加強自律,推出小份菜,推廣「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引導遊客按需取餐,文明就餐,拒食野味,剩菜打包,落實「光碟行動」;引導遊客遵守旅遊活動中的疫情防護要求、安全警示和文明旅遊規定。
落實好10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加強監管網路表演、娛樂場所、藝術品經營單位等,暢通文化市場舉報電話和旅遊投訴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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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十一能否出去浪,張文宏發聲
針對十一能否出去浪,張文宏表示:浪要100%正常,現在是90%。可以理解為這個意思可以「浪」就是100%正常,那是完全常態化,不是新常態。
張文宏說,他曾經說過一個理論——我們每分鍾都是安全的,但我們每分鍾都有可能存在著不確定的、極小的風險。
「你現在出門旅遊,可以說接近100%的概率不會碰到新冠病人,但是我們輸入的風險始終會有,雖然這個概率極低,但是這個風險是有的。我們不能讓這個風險擴大,這個風險如果沒有防範住,一下子這個火苗就會擴大。」
⑹ 文旅系統安全生產創建示範企業部署會
摘要 會議要求,全系統各單位要全面開展本單位本部門內部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確保萬無一失。各督導組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明督導紀律,確保督導質量,迅速下沉各縣市區和行業各單位企業開展安全生產專項督導,確保全市文化旅遊廣電體育行業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⑺ 文化和旅遊部將整治暑期旅遊市場哪些問題
文化和旅遊部日前在北京召開暑期旅遊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動員部署會議,針對即將到來的暑期旅遊旺季,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為期三個月的旅遊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利劍行動」,重點規范出境游、邊境游、一日游市場秩序,嚴厲打擊不合理低價游和非法經營旅行社業務等突出違法行為。
持續整治「黑車」「黑導」「黑社」和「黑店」,有利於保證廣大遊客出遊安全,推動旅遊服務質量提升,努力凈化旅遊消費環境,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旅遊獲得感和幸福感,進一步彰顯旅遊業的民生價值。
⑻ 文化旅遊部門假日旅遊安全工作幾點思考
⑼ 文化和旅遊部將開展哪些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據報道:文化和旅遊部印發關於做好暑期旅遊安全工作的通知和關於進一步加強出境自助游相關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深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堅決防範各類涉旅突發事件的發生。
針對出境自助游,文化和旅遊部要求,各地要進一步加大我國公民在境外旅遊的合法權益和生命財產安全保障,切實做好我國公民出境自助游相關工作。要立即對當地在線旅遊企業和平台、旅行社開展緊急排查,下架一批不合格自助游產品。遊客在購買境外單項旅遊產品時必須填報遊客信息,要求在線旅遊企業和平台、產品供應商在宣傳銷售高風險的出境自助游項目時加強風險提示。要指導在線旅遊企業和平台建立完善出境自助游應急機制,明確在線旅遊企業和平台相關責任,完善應急預案,細化安全措施,暢通信息渠道,及時進行風險提示。此外,要開展形式多樣的文明旅遊和理性消費宣傳,引導遊客合理規劃出遊線路,選擇有運營資質的交通工具,不在旅遊探奇中盲目追求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