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去台灣旅遊需要什麼手續
① 我想去台灣自由行,需要辦理哪些手續呢
1、入台證
全稱「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地區行政當局「內政部移民署」發給大陸地區(含港澳)居民,用以出入台灣地區的證件。
2、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
中國大陸地區居民往來中國台灣地區所持有的證件,一般與《入台證》一起檢查。從2015年7月1日起《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的有效期由原來的五年改為10年。
(1)廈門去台灣旅遊需要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開放大陸居民赴台個人游的城市共計47個:
第一批台灣個人游城市:北京、上海、廈門。
第二批台灣個人游城市:天津、南京、重慶、成都、廣州、杭州、深圳、福州、濟南、西安。
第三批台灣個人游城市:蘇州、武漢、寧波、青島、鄭州、沈陽、、揚州、長春、石家莊、長沙、昆明、南寧、合肥、泉州。
第四批台灣個人游城市:哈爾濱、太原、南昌、貴陽、大連、無錫、溫州、中山、煙台、漳州。
第五批台灣個人游城市:海口、呼和浩特、蘭州、銀川、常州、舟山、惠州、威海、龍岩、桂林、徐州。
② 廈門去金門一日游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1.首先在大陸,需要辦理以下手續:
1)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和簽註:到各公安分縣局出入境接待大廳(室)辦理;赴台旅遊組團社領隊辦理赴台旅遊,在市局出入境管理總隊接待大廳辦理;如果除赴台旅遊以外的事由申請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簽注,請都到市局出入境管理總隊接待大廳辦理。
2)訂往返船票,並向售票方索要回程證明:辦理「落地簽」,回程船票單據是「必須項」,所謂單據,指的是回程實體票或者由旅行社、船務公司開具的證明
3)兌換新台幣;
4)五通碼頭取票通關
2.到了金門後需要辦以下手續:填寫申請單,取號等候,提交材料辦理「落地簽」,領取「入金證落地簽」。
3.2015年01月01日起,大陸遊客到金門進行觀光旅遊正式開放「落地簽」。只要是開放了赴台個人游城市的大陸居民都可以通過「小三通」的方式,赴金門旅遊,入境後申請「臨時停留許可」,即所謂「落地簽證」,每人次新台幣600元(約合人民幣120元),「落地簽」入境停留時間為15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條 中國公民往來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中國公民往來大陸與台灣地區,應當依法申請辦理通行證件,並遵守本法有關規定。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③ 去台灣需要准備什麼證件
台灣自由行必須要有兩份證件,分別是:《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和《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
一、台灣旅遊簽注,是去中國台灣必須要有的一道證明。《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有效期為5年,個人旅遊簽注有效期為6個月。
從2015年元旦開始,中國大陸遊客到中國台灣金門、馬祖、澎湖等旅遊,只要事先到中國大陸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好「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和旅遊簽注,就能在抵達後,直接申請簽注獲得「中國台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僅限台灣離島使用)。
二、入台證,全稱為《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英文:Exit & Entry Permit(Taiwan, Republic of China)。是台灣地區內政部門發給中國大陸(含港澳地區)居民,用以出入台灣地區的證件。
入台證有單次證、逐次證、一年多次證、三年多次證之分。持有台灣地區護照人士無需申請入台證,持有外國護照人士除非適用免簽證,否則應申請台灣簽證。持有台灣地區的護照及其他外國護照或旅行證件不可申請入台證。
台灣(Taiwan),位於中國大陸東南沿海的大陸架上,東臨太平洋,東北鄰琉球群島,南界巴士海峽與菲律賓群島相對,西隔台灣海峽與福建省相望,總面積約3.6萬平方千米,包括台灣島及蘭嶼、綠島、釣魚島等21個附屬島嶼和澎湖列島64個島嶼。
台灣島面積35882.6258平方千米,是中國第一大島,7成為山地與丘陵,平原主要集中於西部沿海,地形海拔變化大。由於地處熱帶及亞熱帶氣候之交界,自然景觀與生態資源豐富。人口約2350萬,逾7成集中於西部5大都會區,其中以首要都市台北為中心的台北都會區最大。
(3)廈門去台灣旅遊需要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是中國大陸地區居民往來中國台灣地區所持有的證件,一般與《入台證》一起檢查。從2015年7月1日起《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的有效期由原來的五年改為10年。
2016年12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發布公告,決定啟用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福建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自12月26日起開始試點受理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的申請,同時停止簽發現行本式往來台灣通行證。
申請材料
1、提交填寫完整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申請表》。
2、提交正面免冠藍底彩色近照2張,規格為33×48mm。
3、交驗身份證件。交驗申請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的除外)、戶口簿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來大陸後申請前往台灣,由暫住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受理。須交驗本人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定居國外的證明,並提交復印件。
代辦的,交驗代辦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4、交驗有效的入台許可證明,並提交復印件。
5、已持有效《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的,提交證件原件。
6、單位意見。
登記報備的國家工作人員申請前往台灣,須提交所在工作單位意見。
持國務院台辦「赴台批件」的人員申請前往台灣,無須提交所在工作單位意見。
7、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1)應邀前往台灣的,提交國務院台辦「赴台批件」原件,或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台辦確認蓋章的復印件。
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的,提交工作證明,交驗暫住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由組團單位代辦的,代辦人須提交單位介紹信。
(2)經國務院台辦經濟局審核立項前往台灣進行經貿交流活動的,提交國務院台辦經濟局「關於應邀往來台灣立項批復」原件。
8、申請補發、換發證件,須提交下列有關證明:
(1)補發證件的,提交證件報失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
(2)換發證件的,提交原持有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證件損毀的,提交證件損毀說明書。
④ 廈門去台灣旅遊需要什麼手續
辦理護照,通行證,入台證。
辦理護照,通行證在辦理身份證的地方就可以辦理,(可以在當地城市辦理,不需要會到戶口所在地)
下面是辦理入台證的資料。
個人基本資料
彩色 個人資料表 請認真填寫每一項內容,字體清晰,該資料表的真實性及完整性,會直接影響簽證結果。
彩色 通行證首頁和通行證個簽 提供通行證首頁以及有效G簽頁(簽發地點需為開放城市代碼)清晰彩色掃描件
彩色 相片 提供白底大一寸照片清晰彩色掃描件
彩色 身份證 請提供本人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需復印在同一頁),必須在有效期內。
彩色 戶口本 請提供本人所在戶口本上全體成員每一頁的掃描件;如果是集體戶口,提供首頁及本人頁掃描件即可。
個人資產證明(三選一)
彩色 在職證明 公司開具年收入證明,年薪13萬元人民幣以上(需加蓋公章,顯示公司地址電話)。【清晰彩色掃描件】
彩色 信用卡證明 提供申請人所持有大陸銀行信用卡金卡、白金卡、無限卡原件正面彩色掃描[借記卡/理財卡不適用] (卡上顯示:GOLD 、PLATINUM、Infinite等標志。【清晰彩色掃描件】
彩色 定期存款證明 在銀行開具的至少5萬元人民幣的定期存款證明。存款證明必須註明已凍結,凍結期3個月或以上,須提前1個月凍結。【清晰彩色掃描件】
緊急聯系人資料
彩色 緊急聯系人資料表 內容需手寫,提供清晰掃描件。(緊急聯系人必須為在國內直系親屬或旁系親屬)
彩色 緊急聯系人身份證 請提供緊急聯系人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需復印在同一頁),必須在有效期內。
彩色 緊急聯系人整本戶口本 請提供緊急聯系人所在戶口本上全體成員每一頁的掃描件;如果是集體戶口,提供首頁及本人頁掃描件即可
彩色 與緊急聯系人關系證明 若戶口上不能證明緊急聯系人與申請人的親屬關系,請提供派出所證明或親屬公證書。首選直系親屬,如果直系親屬全家都去的話,也可以選擇血緣最近的旁系親屬。
彩色 結婚證明資料 若與緊急聯系人為夫妻關系,戶口本顯示不了關系,可提供結婚證清晰彩色掃描件
彩色 醫學出生證明 若與緊急聯系人為直系親屬關系(緊急聯系人需為20周歲以上成年人),戶口本顯示不了關系,可提供出生證清晰彩色掃描件。
旅行計劃資料
彩色 行程安排 請告知詳細的行程安排,包括:出發時間(年月日),離開時間(年月日),計劃游覽城市的順序。
⑤ 廈門到台灣需要辦什麼證件嗎
旅遊赴台受地區限制,客人只能在戶籍所在城市報名參團
一、 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資料
1. 有組團資質赴台旅行社開具個人名字的團款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2. 身份證的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3. 戶口本(戶主頁及本人頁)的原件及復印件
4. 1張2吋白底彩照
5. 在出入境管理處填寫《xx市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申請表》
客戶攜帶以上資料前往各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出入境管理處辦證時間約7個工作日,郊區約10個工作日。證件辦理好後直接交給旅行社,旅行社需要此證件辦理《入台證》。二、辦理入台證所需資料
成人(在職及退休)
1.《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原件
2. 清晰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用A4紙復印。
3. 填寫完整的《入台證申請書》
4. 兩張2吋白底彩照 成人(無業)
1.《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原件
2.清晰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用A4紙復印。
3. 填寫完整的《入台證申請書》
4. 兩張2吋白底彩照
5. 5萬以上存摺復印件 20歲以下小童
1《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原件
2. 清晰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用A4紙復印。
3. 填寫完整的《入台證申請書》
4. 兩張2吋白底彩照
5. 學生證復印件
6. 全家戶口本復印件
7. 如果父母都不同行,須《父母同意書》一份。台灣辦理入台證所需6個工作日提示:一般光觀團隊提前20天報名,入台證資料
(除《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外)請提前12天交給操作人員,
《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需提前6個工作日交給操作員 邀請函方式入境台灣
台灣邀請函公司資質及資料 台灣出邀請函公司資質
1、企業、僑外投資事業年度營業額達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上
2、公司資本額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上之新設本國企業、新設僑外投資事業。
3、外國公司在台分公司年度營業額達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上者
4、營運資金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上之新設外國公司在台分公司
5、外國公司在台辦事處采購實績達一百萬美元以上者。但金融服務業在台辦事處,不受采購實績限制。
6、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二款所定之自由港區事~。
台灣邀請方的資料
1. 台灣公司邀請函
2. 台灣邀請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3. 台灣邀請公司最近一年盈利所得稅申報表復印件
4. 台灣邀請公司保證書
5. 計劃及行程安排
6. 往來證明 (一定要提供)
7. 提供其他相關的必要資料
目前最新規定:
營業額3000萬元新台幣以下的台灣企業,從每年邀請15人次,放寬為45人次;
3000萬元新台幣以上的企業,從每年邀請50人次,放寬為200人次。
至於專業人士來台,除已開放的19類專業類別外,再增加大陸優秀專業技術人士類。
⑥ 去台灣旅遊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
需要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和《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出入境許可證》,辦理方法:
1、申請人自行前往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大通證及個人旅遊簽證(建議出行前15個工作日開始辦理;符合異地辦理通行證條件者建議提前25個工作日辦理)。
2、辦理證件時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同時需要填寫《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申請審批表》。
3、如申請人是《審批表》背面列數的工作單位職員,須出具單位意見,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公章。
4、表格右上角的照片請於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指定拍攝的照相館拍照。
5、辦理好通行證請於指定日期內交至為您辦理入台證的旅行社,以便後續操作。
6、申請人攜帶復印件: 身份證復印件(正反2面清晰復印在一張A4紙上),戶口本復印件一份(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
大陸居民赴台個人事項
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個人旅遊,應當向其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個人旅遊簽注,之後委託本城市的赴台游組團社,向台灣相關機構申請和辦理入台相關出入境手續,並按有關規定,提供真實可靠的申報材料。
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個人旅遊,可委託本城市的赴台游組團社代辦代訂機票、住宿和在台旅遊行程安排,也可以自行辦理。
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個人旅遊,不得參與涉及賭博、色情、毒品及有損兩岸關系的活動。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新聞網—《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個人旅遊注意事項》(全文),網路—大陸居民赴台個人游
⑦ 去台灣旅遊需要什麼手續
去台灣旅遊需要《台灣通行證》和
《入台證》。大陸居民赴台團隊游,先要申請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和旅遊G簽,然後使用通行證去辦理入台證,持「兩證」才能正式赴台旅遊。
辦理通行證手續如下:
申請赴台團隊旅遊的,本人須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寸光面相紙,白色或淡藍色背景)一張;
(2)交驗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A4紙)。
(3)填寫完整的《往來台灣地區申請表》。
(4)提交我市具備經營赴台旅遊業務資格旅行社出具的有本人姓名的旅遊費用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5)旅遊團領隊提交我市具備經營赴台旅遊業務資格旅行社出具的統一規格的公函以及由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出具的《赴台旅遊領隊證》原件及復印件。
辦理入台證所需材料如下:
一、台灣通行證:
1、含台灣個人旅遊簽注G簽(照片頁和簽注頁彩色掃描件);
2、證件和簽注均在有效期之內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
二、個人旅遊申請表格
三、身份證明:
1、身份證正反面;
2、本人戶口簿戶戶主頁、個人頁;
四、照片(電子版):
本人2寸白底彩色照片(半年近照,要求露耳),尺寸要求長4.5公分,寬3.5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的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不得超過3.6公分;
⑧ 去台灣要辦什麼手續
中國內陸居民如果需要前往台灣,需要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並且根據自身前往台灣的原因,進行簽注。
申請往來台灣通行證材料
1、符合要求的申請表;
2、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請人照片;
3、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不滿16周歲未辦理居民身份證的可交驗居民戶口簿,現役的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交驗軍人身份證明(軍官證、士兵證或者警官證);
4、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軍人,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出具的同意其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請赴台的除外。
5、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還應交驗監護關系證明(出生證明、戶口簿等),交驗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監護人委託他人陪同的,還須提交監護人委託書,交驗被委託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
申請簽注材料
同時申請往來台灣通行證和簽注的,無需重復提交相關材料。
1、符合要求的申請表;
2、有效往來台灣通行證(同時申請往來台灣通行證和簽注的除外);
3、與申請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
4、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前往台灣簽注的,還須按照國家移民管理局有關規定,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條件的證明材料,但按規定向指定受理機構申請的情形除外;
5、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軍人,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出具的同意其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請赴台的除外;
6、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委託人應出具委託書,被委託人須交驗本人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明原件;由單位代辦的,應當提交單位公函,交驗代辦人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明原件。
上述與申請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是指:
(1)赴台個人旅遊、團隊旅遊的,免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大陸居民赴台旅遊組團社領隊申請赴台團隊旅遊多次簽注的,應當提交所在組團社出具的公函,交驗赴台旅遊領隊證原件。
(2)赴台探親的,交驗相應事由的入台許可證明原件。
(3)赴台定居的,交驗相應事由的入台許可證明原件。大陸居民自行取得台灣居民身份後返回注銷大陸戶籍並申請赴台灣證件的,須交驗台灣地區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台灣地區戶籍謄本。大陸居民與台灣居民在大陸所生子女申請赴台灣定居,在大陸未辦理戶籍登記的,還須交驗本人《出生醫學證明》,父母雙方中作為大陸居民一方的居民身份證。
(4)應邀赴台的,提交國務院台辦或經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台辦「赴台批件」原件,或經受理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台辦蓋章確認的復印件。
(5)赴台進行商務活動的,提交國務院台辦或經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台辦的 「赴台立項批復」原件,或經受理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台辦確認的復印件。
(6)赴台學習的,提交開放赴台就學省份的設區市以上台辦出具的赴台學習證明。
(7)執行兩岸直航航運任務的,提交國務院台辦或經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台辦的 「赴台批件」原件,或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台辦確認的復印件。
(8)赴台從事近海漁船船員勞務作業的,提交對台近海漁船船員勞務合作企業出具的函件原件。
(9)赴台就醫、奔喪、處理財產、訴訟等私人事務的,交驗相應事由的入台許可證明原件。
注意:目前,北京、天津、濟南、南京、杭州、上海、福州、廈門、西安、成都、重慶、深圳、廣州、沈陽、鄭州、武漢、蘇州、寧波、青島、石家莊、長春、合肥、長沙、南寧、昆明、泉州、哈爾濱、太原、南昌、貴陽、大連、無錫、溫州、中山、煙台、漳州、海口、呼和浩特、蘭州、銀川、常州、舟山、惠州、威海、龍岩、桂林、徐州等47個城市開放了赴台個人旅遊,其他省市暫時不能辦理個人旅遊簽。
⑨ 廈門到台灣旅遊須要辦理什麼樣手續
需要哪裡《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入台證》和簽注。
所需材料:
請材料
編輯
1、提交填寫完整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申請表》。
2、提交正面免冠藍底彩色近照2張,規格為33×48mm。
3、交驗身份證件。交驗申請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的除外)、戶口簿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來大陸後申請前往台灣,由暫住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受理。須交驗本人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定居國外的證明,並提交復印件。代辦的,交驗代辦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4、交驗有效的入台許可證明,並提交復印件。
5、已持有效《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的,提交證件原件。
6、單位意見。登記報備的國家工作人員申請前往台灣,須提交所在工作單位意見。持國務院台辦「赴台批件」的人員申請前往台灣,無須提交所在工作單位意見。
7、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的,提交工作證明,交驗暫住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由組團單位代辦的,代辦人須提交單位介紹信。
8、申請補發、換發證件,須提交下列有關證明:補發證件的,提交證件報失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換發證件的,提交原持有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證件損毀的,提交證件損毀說明書。
(9)廈門去台灣旅遊需要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2019年4月1日起,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將實行「全國通辦」。
出入境證件實行「全國通辦」後,可以實現三個「都能辦」:全國各地都能辦,即內地居民可在全國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辦出入境證件,申請材料與戶籍地一致;內地居民都能辦,即不受戶籍地、居住地等條件限制,內地居民均可在異地申辦出入境證件;出國出境證件都能辦,可在異地申辦。此外,申請人異地申辦赴港澳台團隊旅遊簽注,還可在自助簽注機上辦理,立等可取。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
⑩ 去台灣旅遊需要什麼手續,台灣通行證辦理流程
一、去台灣旅遊需要辦理台灣通行證和簽注。
(一)大陸居民申請往來台灣通行證,應當按照要求填寫申請表,回答有關詢問並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請人照片。
2、交驗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不滿16周歲未辦理居民身份證的可交驗居民戶口簿,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交驗軍人身份證明(軍官證、士兵證或者警官證)。
3、按規定留存或者核驗指紋信息。
4、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往來台灣通行證的,還須按照國家移民管理局有關規定,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條件的證明材料,但屬於本須知「受理機構」部分第(一)至(七)項規定情形之一的除外。
5、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軍人,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出具的同意其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請赴台的除外。
6、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還應交驗監護關系證明(《出生醫學證明》、監護關系公證書、戶口簿等),交驗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監護人委託他人陪同的,還須提交監護人的委託書,交驗被委託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
(二)大陸居民申請前往台灣簽注,應當按要求填寫申請表,回答有關詢問並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往來台灣通行證(同時申請往來台灣通行證和簽注的除外)。
2、赴台個人旅遊、團隊旅遊的,免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大陸居民赴台旅遊組團社領隊申請赴台團隊旅遊多次簽注的,應當提交所在組團社出具的公函,交驗赴台旅遊領隊證原件。
3、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前往台灣簽注的,還須按照國家移民管理局有關規定,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條件的證明材料,但有本須知「受理機構」部分第(一)至(七)項規定情形之一的除外。
4、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軍人,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出具的同意其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請赴台的除外。
5、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委託人應出具委託書,被委託人須交驗本人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明原件;由單位代辦的,應當提交單位公函,交驗代辦人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明原件。
大陸居民同時申請往來台灣通行證和簽注的,無需重復提交相關材料。
二、台灣通行證辦理流程:
(一)在線預申請
1、符合異地辦證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居民申辦出入境證件須登陸出入境管理辦事大廳進行預申請,通過後預約辦理時間及地點並獲取預受理號碼。本人持預受理號碼及相關申請材料於預約時間到預約受理地點「網上預申請受理」窗口遞交申請。本市戶籍居民可以選擇網上預申請。
2、部隊駐地在京的現役軍人、武警、未移交地方的軍隊離退休人員暫不能進行網上預申請。
3、暫不能進行網上預申請或未選擇網上預申請的本市戶籍居民需本人攜帶相關材料按照出入境業務受理范圍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或分局受理大廳提出申請。
(二)填寫申請表
(三)照相
(四)申請
1、遞交申請材料。
2、回答有關詢問。
3、採集指紋。申請往來台灣通行證的16周歲(含)以上申請人應當採集或者核驗指紋,但因指紋缺失或損毀無法採集指紋的除外;對16周歲以下的,根據其監護人的意見確定是否採集指紋。
4、領取《受理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回執單》,核對回執單內容確認無誤後簽名。
(五)繳費
申請人應當於遞交申請當日在受理申請的出入境接待大廳或派出所繳費窗口繳費或掃描《受理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回執單》上的二維碼(當日有效)進行繳費。
(10)廈門去台灣旅遊需要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中規定:
第三條 大陸居民前往台灣,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的旅行證件,從開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
第六條 大陸居民前往台灣定居、探親、訪友、旅遊、接受和處理財產、處理婚喪事宜或者參加經濟、科技、文化、教育、體育、學術等活動,須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局提出申請。
第七條 大陸居民申請前往台灣,須履行下列手續:
(一)交驗身份、戶口證明;
(二)填寫前往台灣申請表;
(三)在職、在學人員須提交所在單位對申請人前往台灣的意見;非在職、在學人員須提交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對申請人前往台灣的意見;
(四)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
第八條 本辦法第七條第四項所稱的證明是指:
(一)前往定居,須提交確能在台灣定居的證明;
(二)探親、訪友,須提交台灣親友關系的證明;
(三)旅遊,須提交旅行所需費用的證明;
(四)接受、處理財產,須提交經過公證的對該項財產有合法權利的有關證明;
(五)處理婚姻事務,須提交經過公證的有關婚姻狀況的證明;
(六)處理親友喪事,須提交有關的函件或者通知;
(七)參加經濟、科技、文化、教育、體育、學術等活動,須提交台灣相應機構、團體、個人邀請或者同意參加該項活動的證明;
(八)主管機關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
第九條 公安機關受理大陸居民前往台灣的申請,應當在30日內,地處偏僻、交通不便的應當在6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通知申請人。緊急的申請,應當隨時辦理。
第十條 經批准前往台灣的大陸居民,由公安機關簽發或者簽注旅行證件。
第十一條 經批准前往台灣的大陸居民,應當在所持旅行證件簽注的有效期內前往,除定居的以外,應當按期返回。
大陸居民前往台灣後,因病或者其他特殊情況,旅行證件到期不能按期返回的,可以向原發證的公安機關或者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託的有關機構申請辦理延期手續;有特殊原因的也可以在入境口岸的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入境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