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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景區安全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 2022-06-30 09:41:30

A. 旅遊景區如何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旅遊景區的安全、服務、檢查與管理的重要。

沒有範文。
以下供參考,
主要寫一下主要的工作內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績,最後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議或者新的努力方向。。。。。。。
工作總結就是讓上級知道你有什麼貢獻,體現你的工作價值所在。
所以應該寫好幾點:
1、你對崗位和工作上的認識2、具體你做了什麼事
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動腦子去解決的。就算沒什麼,也要寫一些有難度的問題,你如何通過努力解決了
4、以後工作中你還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實哪些知識
5、上級喜歡主動工作的人。你分內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備,即事前准備工作以下供你參考:
總結,就是把一個時間段的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總評價、總分析,分析成績、不足、經驗等。總結是應用寫作的一種,是對已經做過的工作進行理性的思考。
總結的基本要求
1.總結必須有情況的概述和敘述,有的比較簡單,有的比較詳細。
2.成績和缺點。這是總結的主要內容。總結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績,找出缺點。成績有哪些,有多大,表現在哪些方面,是怎樣取得的;缺點有多少,表現在哪些方面,是怎樣產生的,都應寫清楚。


B. 地質旅遊景區的安全管理

一、旅遊景區安全問題類型

「安全重於泰山」,旅遊安全一旦出現問題就有可能演化為災難性的事故。可以說沒有安全就沒有旅遊,安全問題是目前旅遊中影響旅遊決策、制約旅遊業發展比較突出的問題之一。旅遊景區的安全問題主要包括自然災害、人為災害、安全事故、治安管理等方面,受保護的內容包括遊客的生命財產安全以及旅遊景觀的安全。

鄭向敏(2008)通過對旅遊安全相關文獻、相關報道及調查結果的分析,從宏觀整體角度,把旅遊安全問題歸納為六種表現形態,即犯罪、火災、疾病(中毒)、交通事故、自然災害和其他意外事故。各種表現形態在旅遊活動的各環節交替或同時出現,主要包括:

(一)犯罪

由於給旅遊者帶來創傷的嚴重性和影響的社會性,犯罪成為最為引人注目的旅遊安全表現形態之一。旅遊犯罪這里特指針對旅遊者的犯罪。在常見的旅遊犯罪類型中,財產性犯罪占絕大多數。其中又以盜竊和詐騙為主要形式,暴力犯罪所佔比例很小,且往往與財產性犯罪相聯系。

(二)火災與爆炸

往往造成嚴重的後果,如人員傷亡,基礎設施遭到破壞,財產遭受損失等,甚至造成整個旅遊景區設施系統的紊亂。主要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方面指對自助旅遊者造成威脅的火災,主要發生在飯店、娛樂場所和旅遊景區;另一方面指由自助旅遊者行為不當造成的火災。

(三)交通事故

在旅遊業運行各環節中,旅遊交通是影響安全問題的最大環節之一。旅遊交通事故往往具有毀滅性。按照交通形式,旅遊交通事故可分為:

1.道路交通事故

有關資料顯示,每年我國交通事故高大50萬起,交通事故致死人數超過10萬人,經濟損失達數百億元。2007年,全國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327209起,造成81649人死亡、380442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12億元。隨著高速公路的發展,重、特大交通事故急劇上升。2007年,全國高速公路事故導致5925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屢見不鮮,是旅遊交通的巨大安全隱患。

2.航空事故

相對於其他交通方式而言,航空交通相對安全;但對民航客機而言,任何事故都可能是災難性的。

3.水難事故

指在水體中出現的安全事故,隨著游輪、竹排等水上交通和水上旅遊項目的出現而出現,包括海難、內河(湖)安全事故等。我國不少地質旅遊景區,因地處海、河、湖濱,客觀上存在不少水上游覽安全隱患。

4.纜車等景區交通事故

纜車索道雖然使旅遊景區提高了區內交通的方便,但容易使遊客大量集中於容量有限的景區而引發安全問題。

(四)疾病(中毒)

旅途勞累、旅遊異地性導致「水土不服」和客觀存在的食品衛生問題等可能誘發旅遊者的疾病或導致食物中毒等。

(五)自然災害

自然災害是旅遊活動中相對於人為災害,由天氣、洪水等不可控的自然原因引起的安全問題,是旅遊安全的常見問題之一。包括威脅人類生命及破壞旅遊設施的自然災害,危及旅遊者健康和生命的其他自然因素和現象,旅遊者與野生動植物、昆蟲等的接觸產生的危險等方面。

(六)其他安全問題

除了上述五種表現形態外,旅遊安全表現形態還包括其他一些特殊、意外的突發性事件。如戲耍動物園動物被抓傷、咬傷,建築物倒塌被砸傷壓傷,人群擁擠被踩傷等。

二、安全標志系統

旅遊景區安全標識系統是指為了開發、利用和經營管理景區,使其發揮多種功能和作用而進行的旅遊形象要素的統籌部署和具體安排。安全標志系統能為遊客提供人性化服務,引導遊客順利、安全地完成旅遊活動。

(一)安全標志類型

在地質旅遊景區的遊客集散地、主要通道、危險地帶等區域,要按照國家規定的安全標志符號設置安全標志系統,用來提醒遊客注意安全。安全標志主要由圖形符號、安全色、幾何形狀或文字組成。國際標准GB2894—1996將安全標志分為四大類型。

1.禁止標志

用來禁止遊客不安全行為的圖形標志。包括禁止煙火、禁止吸煙、禁止觸摸、禁止攀登、禁止入內、禁止通行、禁止跨越、禁止帶火種等23種標志。基本圖形為帶斜杠的圓邊框,圓環及斜杠為紅色,圖形符號為黑色,襯底為白色。

2.警告標志

用來提醒遊客注意周圍環境,避免發生危險的圖形標志。包括注意安全、當心火災、當心電纜、當心落物、當心塌方、當心滑跌、當心車輛等28種標志。基本圖形為正三角形邊框,邊框內有不同內涵的圖形,邊框及圖形為黑色,襯底為黃色。

此外,根據《旅遊者安全保障辦法》的規定,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建立旅遊安全預警信息發布制度。該制度已於2009年10月實施,對旅遊者、旅遊產品提供者的權利和義務都做了明晰規定:依據對旅遊目的地的旅遊安全狀況的評估,向旅遊者發布前往目的地旅遊的安全預警信息,旅遊目的地的旅遊安全狀況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對應向公眾發布紅色、橙色、黃色、藍色旅遊預警信息,分別表示:

(1)紅色旅遊預警:建議不要前往該目的地旅遊;

(2)橙色旅遊預警:建議重新考慮前往該目的地旅遊的必要性,避免不必要的旅遊;

(3)黃色旅遊預警:建議高度關注旅遊目的地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影響旅遊安全的因素;

(4)藍色旅遊預警:建議關注旅遊目的地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影響旅遊安全的因素。

3.指令標志

用於強制人們必須做出某種動作而採用防範措施的圖形標志。包括必須戴防護眼鏡、必須戴安全帽、必須穿救生衣等12種標志。基本圖形為圓形邊框,圖形符號為白色,襯底為藍色。

4.提示標志

向人們提供某種信息(指明安全設施或場所)的圖形標志。包括緊急出口、避險處等四種類型。基本圖形為正方形邊框,圖形符號為白色,襯底為綠色。

(二)景區建立健全安全標志系統的注意事項

圖形標志由於有一定的隱含效果,單一的圖形符號並不能讓遊客獲取正確的信息,還必須配以文字;所有標志一定要按國家標准製作和懸掛,才能讓所有遊客都能看得懂;標志牌的材質除滿足堅固耐用、遇水不變形等特點外,還要因地制宜,與旅遊景區的資源環境相協調;為保證效果和防止出現糾紛,安全標志牌應至少每半年檢查一次,對不符合要求的破損標志牌應及時維修或更換。

三、地質旅遊景區戶外運動的安全設施管理

戶外運動的多數項目是探險活動,如登山、攀岩、野營、遠足、攀冰等項目,有很大的刺激性和挑戰性。它能讓人擁抱大自然,挑戰自我,培養個人毅力和團隊合作精神,提高野外生存能力。人們在熱衷戶外運動的同時,常常也會面對由此帶來的安全問題。可以從地質旅遊景區設施安全管理中的索道安全、遊船安全、登山安全、漂流安全、溯溪安全等方面進行管理。

(一)地質旅遊景區索道及游樂設施的安全管理

在景區內特定區域設置了游樂設施,不少景區的安全事故大多與索道等遊客設施密切相關。我國許多地質旅遊景區都建設了客運及觀光索道,因此這些設施的管理和維修意義重大。索道及游樂設施安全保障應採取以下措施:

1.符合相關法律法規並嚴格審批

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是地質旅遊景區索道建設的重要前提,必須嚴格遵守審批程序。首先,索道建設應該服從相關法律、法規,並符合旅遊景區總體規劃或修建性詳細規劃要求。其次,索道建設項目要有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工程地質勘察報告等相關專題報告,審查結果符合建設要求。同時,建設單位和個人必須經景區管理機構和市縣建設部門審查同意,呈報省級主管部門。在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地規劃建設的索道項目,還要認真履行《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的規定,本著「保護第一,合理開發,科學管理,永續利用」的原則,使索道建設科學合理。

相反,如果違背了法律、法規,缺少相關完備的審批手續,則會造成建設的停頓和損失。譬如張家界武陵源風景區的「百龍天梯」,擁有輝煌的三項桂冠——「世界最高的全暴露戶外觀光電梯,世界最高的雙層觀光電梯,世界載重最大、速度最快的觀光電梯」。然而這座「天梯」剛剛運營不到半年時間,由於缺乏電梯備案所需的安全檢測報告和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在2002年9月30日被建設部叫停,一直到2003年8月7日才恢復正常運行,這給索道建設者和旅遊景區的開發帶來了巨大的損失。因此索道建設必須符合有關的法律、法規,執行嚴格的審批程序,這是索道建設的重要前提之一。

2.處理好景區保護與開發的關系

從一定意義上說,任何形式的開發都會對景區生態環境造成一定的影響。但是索道建設存在的負面影響也是不容忽視的,其主要體現在修建索道會破壞景區內植被和地貌,進而影響到景區的生態價值。對世界自然和文化遺產而言,則直接影響遺產的整體形象。因此,正確處理保護與開發的關系是索道建設中首先要面對的問題。

從經濟可持續增長的角度來看,資源的有效保護和可持續利用永遠是第一位的,處理索道開發與保護關系的核心問題在於「如何慎重決策、精心設計、科學布線、有效防止對景觀質量和環境質量造成破壞」。這就要求在索道規劃設計上不要與景區爭景,它和景觀相比處於從屬地位。如泰山中天門索道的修建,炸掉了月觀峰峰面的1/3,面積達1.9萬平方米,遠在10~20千米以外都能清晰地看到這片山峰的破敗景象,造成了泰山有史以來最嚴重的破壞。

3.索道上部(山頂)景觀必須誘人

雖然索道本身有時也會成為一種旅遊景觀,乘索道也有居高臨下欣賞美景的功能,但索道最基本的功能還是交通功能,遊客乘索道的目的主要是便捷地到達景觀地。因此索道上部(山頂)必須有誘人景觀,如果沒有誘人景觀或者景觀一般,不能吸引大量遊人,僅滿足個別人的登高望遠的閑情逸致,索道建設則大可不必。如廈門的萬石岩景區,索道的上部山頂既沒有很誘人的自然景觀,又沒有濃厚的人文資源,不能夠使遊人留戀,所以索道的收益受到了挑戰,索道成為萬石岩景區的一大敗筆。若索道的頂部有很好的旅遊吸引物,遊客就會大量的前往,如黃山風景區有大小72個山峰,其中蓮花峰、光明頂、天都峰三大主峰都在海拔1800米以上,奇峰怪石古松隱現雲海之中,美輪美奐,乘索道前往觀賞「迎客松」、「雲海」的遊人如織,也給黃山旅遊業帶來了豐厚的經濟效益。

4.景區高差大、攀登難、游線長

許多名山景色宜人,但山峰高、山體陡、難以攀登,使得許多年老體弱的遊客心有餘而力不足。索道建設一般都是在山地旅遊景區,山地景區「高差大、攀登難、游線長」是索道建設的重要前提,反之「高差小、攀登易、游線短」就不必建索道設施。如平原丘陵地區的旅遊景區,游覽區域高差不大,遊人很容易到達景觀地觀光,因此一般都不需要建索道。根據旅遊景區索道建設的科學規劃,山體垂直高差應該在1000米左右,步游道路達10千米以上,爬坡角度45度應該考慮修建索道。

如金山嶺長城是京北長城沿線最壯美的一段,多年來金山嶺長城以其優越的地理位置和保存完好的文物古跡,成為避暑山莊之外冀北旅遊的最大熱點景區之一,吸引了大批中外遊客前來旅遊觀光和度假。然而,由於此處的不少景點位置險峻,使得許多身體欠佳和年邁殘疾的遊客難以到達理想的景點,無奈之下只能望長城興嘆。為了讓更多的遊客能從高空領略金山嶺長城的風采,有關部門投巨資興建金山嶺長城索道。這條吊倉式索道從長城腳下直達小金山嶺樓附近,長城沿線的風光盡收眼底,使遊客在有限的時間里,從容領略長城的風采。

(二)地質旅遊景區登山旅遊及安全裝備

1.登山運動概況

登山作為一項獨特的體育運動,憑其迷人的魅力風靡整個世界。現代登山運動始於歐洲,發展至今僅100多年的歷史。中國的登山運動起步較晚,新中國誕生之後,登山運動才有了發展的條件。1960年5月24日,三名中國登山隊員王富洲、貢布和屈銀華,從曾被英國登山隊稱為「死亡路線」——珠峰北坡,成功登上了珠穆朗瑪峰,創造了人類首次從北坡征服珠峰的歷史。

隨著我國的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登山運動有了長足的進步,登山運動已不再是職業運動員的專利,民間登山活動正蓬勃興起,商業登山活動也應運而生。

2.登山運動安全裝備

我國比較著名的登山聖地有珠穆朗瑪峰、喬戈里峰、希夏邦馬峰、阿爾金山、唐古拉山、梅里雪山等,在登山過程中,登山者將迎接高山缺氧、雪崩、滾石、滑墜等艱難險阻的考驗。對於要進行這類高危險性的高山探險或競技登山的登山者來說,除了符合登山相關法規的要求外,必須具備良好的身體素質和登山技術,還必須具備嚴格的裝備。登山裝備是登山運動中使用的器材、工具、服裝等的統稱。登山設備要適應登山運動的環境條件,在設計、選材、用料、製作上要盡量使其輕便、堅固、高效,並能一物多用,主要分為三大類:

(1)宿營裝備。包括帳篷、炊具、寢具和各種燃料等。

(2)技術裝備。包括登山繩、氧氣裝備、測量儀器、高度計、干濕度計、鋼錐、登山鐵鎖、升降器、掛梯、滑車、雪鏟等。

(3)個人裝備。包括登山服裝、登山鞋、高山靴、頭盔、電筒、手套、防護眼鏡等。其特點是輕便易攜,堅固耐用,便於拆卸,一物多用。

3.旅遊登山管理措施

大多數旅遊者更傾向於選擇挑戰性適中、安全性較高的休閑式旅遊登山,如我國聞名中外的「五嶽」和佛教四大名山等。旅遊登山是一種旅遊和登山運動相結合的活動,遊客不必提供嚴格的個人裝備,但地質旅遊景區管理者應該落實相關的基礎設施管理,給遊人提供一個良好、安全的登山環境。可以通過以下的措施進行管理:

(1)聘請專家規范群眾經常開展登山活動的線路上的山體名稱,設置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如路牌標識、友情提示牌等,維持登山休閑步道的規范和整潔,防止市民、遊客意外傷害事件的發生;

(2)對線路進行維護,在線路上比較危險不適宜開展登山活動的位置設置警示牌,在較為狹窄的地方進行拓寬,在較為陡峭的地方鋪設梯級石板;

(3)在線路上合適的位置建立登山休息站、廊道、廁所和垃圾堆放點等,便於遊客短時休息和途中方便。及時清理枯死樹木,避免登山人員被枯枝打砸傷。

(三)地質旅遊景區漂流設施的安全管理及裝備

1.漂流旅遊概況

漂流旅遊是指合法擁有省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漂流定點證的企業,組織旅遊者在溪、江河、湖等水域所在的地質旅遊景區利用漂流工具進行的人工漂流旅遊活動。

漂流項目因給人以強烈的身心刺激而越來越受到旅遊者的歡迎。漂流活動在國際上已經廣泛開展,一些國家已達到普及程度。在國內,由於近年來群眾生存環境的改善、生活質量提高,漂流活動也開始轉變成為廣受歡迎的群眾性體育活動。據初步統計,全國目前共有漂流點63處,經營漂流的法人機構50多家(崔媛和金艷春,2007)。比較著名的有位於黑龍江省哈爾濱響水河漂流、北京懷柔琉璃廟鄉龍潭自然風景區的龍潭河漂流、廣西壯族自治區融水苗族自治縣的貝江漂流、重慶市武隆縣江口鎮的芙蓉江漂流、湖南張家界茅岩河漂流、貴州八舟河漂流、福建太姥山竹筏漂流、內蒙古金山屯大森林探險漂游、浙江天目溪漂流、四川岷江漂流等。

2.漂流設施安全管理措施

作為一項特殊的旅遊項目,漂流旅遊危險性較高,國家旅遊局曾專門頒布《漂流旅遊安全管理暫行規定》。此規定從漂流河段、漂流碼頭、漂流工具的安全保障,漂流旅遊經驗者的管理制度、人員管理與培訓等方面對漂流安全工作進行了全面的規定。按照規定,加強漂流安全管理尤為重要。應採取如下措施:

(1)加強政府的管理和基礎設施建設

管理是漂流旅遊開發中十分重要的一環,它包括交通、通訊、人員培訓等方面的經營管理。而在安全管理方面,政府的定期監督、檢查、科學管理以及完善的基礎設施是保障旅遊業發展的核心因素(陳炳燦等,2001)。在交通與通訊方面,需要當地與漂流企業進行基礎和配套設施建設,包括出入漂流景區的公路建設或改造,停車場建設,供電、程式控制和移動通訊設施建設。使旅遊者無論在往返漂流景區以及遊玩過程中,都能有方便、快捷、舒適的感覺。

對漂流旅遊而言,漂流過程中的基礎設施跟不上,就意味著旅遊者沒有人身安全和心靈的徹底放鬆。由於國內漂流點普遍存在經營混亂與管理滯後的問題,由此引發的漂流安全事故也不斷出現。例如位於貴州省黔西南的馬嶺河峽谷漂流旅遊,雖已開發近20年時間,但其在管理上至今仍然存在很多問題。1999年10月3日,馬嶺河峽谷國家自然風景區,纜車墜毀,造成14人死亡,21人受傷。又如2009年7月,一隻漂流船在重慶雲陽縣南三峽泥溪鄉一段水域內傾覆,船上數十名參與漂流探險的遊客失蹤,其中7人遇難。可見漂流旅遊設施的安全管理何等重要。

(2)對旅遊管理及服務人員進行專門培訓

旅遊地管理及服務人員知識、業務、技能等綜合素質的優劣,直接代表該旅遊地的形象。它要求從業人員對漂流旅遊地地理、地貌、氣候、水文等自然科學知識的熟練掌握,同時還要求掌握本地經濟、文化、民俗、民風、宗教以及旅遊相關的安全、健康等方面知識。針對旅遊從業人員類別和存在的問題,採取不同的方式對其進行培訓教育,以提高他們對生態旅遊的認識,掌握旅遊管理、接待服務、漂流技術操作人員的基本知識和技能,給漂流者提供高質量的旅遊體驗服務。

(四)地質旅遊景區滑雪旅遊及裝備

1.滑雪旅遊概況

冬日滑雪運動是年輕一族喜愛的活動之一,在歐美國家尤其流行。近年來,我國也有越來越多的人開始了解和喜愛滑雪運動,滑雪旅遊業呈現出蓬勃發展的態勢。幾年間在我國東北地區、華北地區和西部部分省區陸續建成了近百處滑雪場,並且每年還將有多處新雪場啟動建設。我國比較著名的滑雪勝地有黑龍江亞布力滑雪場、吉林北大湖滑雪場、河北木蘭圍場滑雪場、北京南山滑雪場、內蒙古阿爾山滑雪場、雲南玉龍雪山滑雪場、成都西嶺雪山滑雪場等。

2.滑雪旅遊安全管理措施

滑雪場安全運行是一個系統工程。包括人員安全、設備安全和運行安全。其安全體系包括人員配備、設備配備、應急程序、安全工作流程及視覺識別系統和聲像系統。除了設施需要完備外,更多的是制度、程序和客人看不見的後台工作。

客人看不見的工作內容包括:檢查禁止初學者進入的標志是否存在並能容易識別;雪道巡邏人員是否工作到位和及時發現異常情況;安全防護網是否正常工作;監控設施能否提供事故責任判定畫面等。具體包括以下措施:

(1)遵照行業管理規范

滑雪場要安全運營,首先要按照行業管理規范來進行安全管理。按照《北京市滑雪場所安全管理規范(試行)》(2005)的安全規則:滑雪道要平坦寬敞,寬度不小於20米;滑行路線可保留天然轉彎、斜坡和逆坡,但不得有連續起伏造成連續的騰空;滑雪道不準有急、小的彎道,陡峭和快速急轉彎處要設有安全防護裝置;通用性滑雪道的雪面要搗固、踏實、壓平,不得有裸露的土石和樹根,雪層厚度不應少於20厘米。雪層表面不得形成冰狀;滑行路線不得有可能撞上的障礙物;滑行終點應留有符合安全距離的緩沖區等。

對於維護滑雪及纜車安全的圖形符號的選擇,可參照ISO7001:1990《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的標准。這些符號包括軌道纜車、大容量空中纜車、小容量空中纜車、單椅式空中纜車、雙椅式空中纜車、三椅式空中纜車、四椅式空中纜車、關上安全桿、打開安全桿、關上過頂安全桿、打開過頂安全桿、步行遊客必須下車、滑雪者必須下車、抬起滑雪撬前端、滑雪纜車、陡坡滑雪纜車、雙列縱隊排列、三列縱隊排列、四列縱隊排列。

(2)建立應急程序

滑雪場作為提供綜合服務項目的服務供應商,首先要保證的是客人的絕對安全。包括客人人身安全、財物安全和出現緊急事故後必須有完備的處理程序。正確的工作程序是保證設備安全的首要條件,設備出現狀況時應急措施也是要提前建立以防患於未然。

比如纜車運行中發生停車事故時,按照中國索道檢測中心的要求,各滑雪場平時演練的索道救護預案應當及時執行。在專業人員判定索道沒有倒車、倒塔的情況下由救護人員疏散客人就近下到地面,情況特殊的還需專業消防人員前來救助。發生這樣的事故,應急程序是必需的。平時的演練和事故發生時的正確應對,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的影響和損失。

(3)安裝適當的護網

很多滑雪場都會在雪道的兩側安裝護網,不但沒有減少事故,反而增加了事故發生率。原因在於,一些雪場安裝了護網後,認為有護網保護,就可以高速滑行。如果是在正面安裝護網,能起到很好的阻擋作用,但如果安全網的支柱是硬性物體,滑雪者撞到上面就會受到嚴重傷害,所以國內滑雪場應該禁止安裝金屬或木質護網支撐,並更加科學有效地增加各種防護措施。

(4)落實對遊客的看護

目前,滑雪事故率高的原因,是由於雪場缺乏對滑雪者的看護、滑雪者的技術問題以及滑雪場管理不善造成的。滑雪場應首先加強對遊客的「監護」,滑雪教練應對遊客負責,及時了解遊客情況,及時地給遊客進行技術上的指導,從而避免事故的發生。

(5)加強監控和預測

滑雪場是一個人員分布比較密集的場所,很多遊客滑雪技術欠佳,很容易發生踩踏等事件。因此,許多國家頒布相關法律,滑雪場等場所均需安裝監控攝像頭,力爭覆蓋整個滑雪場,對每個遊客實行定位管理。一旦遇到突發事故,便可以最快速度進行救援。

此外,滑雪場應當及時預測天氣狀況,時刻進行風速測試,提供准確的天氣信息,及時提醒遊客。

3.滑雪安全設施和器材

常用的安全設施包括雪道的防護網、醫務室、用於救護的雪地摩托、雪地擔架等。滑雪器材包括滑雪鞋、滑雪板、雪杖、滑雪眼鏡、滑雪服、手套等。

(五)地質旅遊景區溯溪旅遊及安全裝備

1.溯溪旅遊概況

溯溪是由峽谷溪流的下游向上游,克服地形上的各處障礙,窮水之源而登山之巔的一項探險活動。從登山運動中獨立出的溯溪運動,以沿著溪谷逆流而上,途遇瀑布或巨石,需要視地形而進行技術性攀登。

溯溪旅遊在場地上依賴地質旅遊景區,在活動形式上接近於探險旅遊,在組織形式上接近於拓展旅遊,在獲得感受上接近於休閑體育旅遊。作為一種新興的戶外運動項目,溯溪原是歐洲阿爾卑斯的一種登山方式,現演變為相對獨立的戶外運動,20世紀60~70年代在日本盛行,70年代後傳入我國。

國內比較著名的溯溪景點有廣東江門虎穴谷、清遠黃龍峽、海南海口萬泉河峽谷、北京密雲拒馬河等。

2.溯溪旅遊安全裝備

作為一種全新的旅遊方式,除了少數戶外運動愛好者外,許多人還不知道「溯溪」的真正內涵,對其持觀望和懷疑的態度。由於環境的不確定性和突發事件,加上參與者自己的原因,溯溪旅遊具有很大的風險性。

從事溯溪活動一定要組隊結伴,切忌單獨進入溪谷中,以免受困無法脫身。溯溪旅遊對裝備的要求較高。溯溪旅遊團體裝備包括編織繩、錨樁、岩鎚、地圖、指北針、高度計等。除此之外還應具備溯溪專用的個人裝備,如:

(1)溯溪鞋:為溯溪者必要的裝備,不宜用無阻滑作用的鞋,要使用防水材料的溯溪鞋,既有阻滑效果又不易磨損,以兩指式抓地力較強為最佳,但手工編織的草鞋和帶防滑功能的運動涼鞋也可作防滑鞋;

(2)護腿:為防水材料製成,除了一定的防寒性外,又可免於雜草岩石碰傷、擦傷、割傷之慮及防止螞蟥等的叮咬,分為長統和短統兩種,長統除防護小腿外還可護膝;

(3)頭盔:可用輕便的攀岩頭盔或登山頭盔,國內的工程頭盔也可替代。頭盔能保護頭部免於溪攀滑墜及落石襲擊傷害;

(4)防水背包:以能夠攜帶溯溪設備和攀登用品為准,一般溯溪者多採用騎行包;

(5)防水內袋:溯溪旅遊者有時得在深潭峽谷泳渡,背包下水是常有的事,要使背包里的東西達到防水的效果,單用塑料袋綁起來是不夠的,因此背包里加裝一個防水內袋是必要的;

(6)防水鏡:可保護溯溪旅遊者眼睛;

(7)防水衣物:選擇以輕便、透氣性良好、易乾燥的尼龍面料為宜。

此外,溯溪旅遊者還必須具備上升器、下降器、安全帶、鐵鎖等技術裝備。

3.溯溪旅遊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是開展溯溪旅遊的核心問題。已開發溯溪旅遊的景區應主動構建起溯溪旅遊安全保障體系,並融入到當地的社會安全保障系統中。主要包括以下措施:

(1)加強專業人員培養

溯溪旅遊本身具有非常強的專業性,旅遊企業可以與探險專業俱樂部合作,培養專門的溯溪旅遊技能人才。很多人都認為溯溪的安全性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領隊,優秀領隊目前極少,使得很多溯溪旅遊者對此項目持觀望態度。通過對組織者和領隊進行嚴格的安全培訓,使領隊和導游掌握戶外運動的組織技能、安全預防知識和溯溪技術,確保活動安全。

(2)對參與者進行足夠的專業培訓和技能教練

出發之前的提醒工作決定著之後的行程是否會順利,這個步驟是溯溪之前必不可少的程序。對於初次參加者,要介紹裝備的使用方法,旅遊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問題。對於有經驗的參與者,可以直接教授他們更高級、更刺激的溯溪技巧。導游和參與者都要接受足夠的培訓。

(3)完善資質認證以及行業標准和保險機制

借鑒國際經驗,制定一批保障戶外運動安全的法規和開展標准,有助於最大限度地保證遊客的安全。同時,成立行業協會,加強對溯溪旅遊企業的監管。此外,購買商業保險可以有效地降低經營中的風險。

C. 淄博市旅遊業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旅遊業管理,維護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旅遊業的健康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旅遊經營和管理的單位、個人以及旅遊者,均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將旅遊開發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制定扶持政策,加大投入,改善旅遊環境,促進本行政區域內旅遊業的發展。第四條發展旅遊業應當堅持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環境效益相統一和「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鼓勵單位和個人以及外商、海外僑胞、台灣澳門同胞、香港特別行政區客商投資開發旅遊資源,建設旅遊基礎設施,發展旅遊商品生產,從事旅遊經營活動。第五條市、區(縣)旅遊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法定職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旅遊行業進行管理。
計劃、建設、外事、規劃、公安、工商、物價、環保、交通、文化、衛生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配合做好旅遊業的管理工作。
報刊、電台、電視台等新聞單位應當加強對本市旅遊資源和旅遊線路的宣傳。第六條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旅遊發展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旅遊發展總體規劃應當與國土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相協調。
旅遊區和旅遊景點建設,應當按照全市旅遊發展總體規劃統籌安排,合理布局。第七條新建、改建、擴建旅遊區和旅遊景點,應當經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同意後,按規定程序審批。
新建、改建、擴建旅遊區和旅遊景點項目,應當避免盲目和重復建設,不得破壞自然景觀、人文景觀和歷史文化遺產。第八條開發旅遊資源應當突出地方特色,充分發揮齊文化、蒲學等獨特優勢。
市、區(縣)、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財力情況,安排籌集一定資金,加快重點旅遊區和旅遊景點的開發建設。第九條旅遊區、旅遊景點和旅遊設施的開發、建設,應當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並依照法定程序報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建設損害景區環境風貌和有污染的項目。
旅遊區內原有的污染項目應當限期治理或者遷出。第十條旅遊景區內應當按照規劃配套建設旅遊基礎設施、商業服務網點和安全、衛生設施;其建築風格應當與景區周圍環境相協調。第十一條禁止在旅遊區內進行開山、採石、采礦、挖沙、取土、建墳、傾倒處理廢棄物,採伐樹木和捕獵野生動物等損害旅遊資源、改變旅遊景區地形地貌的活動。第十二條旅遊經營應當以旅遊為主,配套發展相關產業,發揮本地優勢,體現地方民俗風情,逐步建立綜合性的旅遊產業體系。第十三條旅遊經營者必須依法經營,照章納稅;遵循賓客至上、優質服務、誠實信用、公平競爭的職業道德規范。
旅遊經營者應當公開服務項目,明碼標價,不得降低服務質量和加收各種不合理費用。第十四條旅遊經營者的經營自主權受法律保護,有權拒絕違反法律、法規的各種攤派和收費。第十五條旅遊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旅遊安全管理制度,配備相應的安全設施,保障旅遊者的人身和財物安全。第十六條從事旅行社業務,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和許可權向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開業。第十七條旅行社不得超出「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規定規范經營,對外宣傳促銷應當符合其經營范圍。
旅行社組織旅遊,應當與旅遊者簽定合同。合同文本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明確旅遊行程、服務項目、價格標准、違約責任等。
旅行社接待境外遊客應當安排在旅遊涉外定點單位。第十八條導游員應當經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並自覺接受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的管理和監督。
導游員不得帶境外旅遊者到非旅遊涉外定點單位住宿、就餐、購物、娛樂;不得收受回扣,私收傭金,索兌外幣。
導游員不得私自從事導游業務。第十九條新建旅遊涉外飯店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將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審核,經同意後按國家有關規定審批立項。第二十條旅遊飯店從事涉外經營,應當經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批准,領取《旅遊飯店涉外營業許可證》。
旅遊飯店申報星級評定,須事先向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後,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申報評定。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做好申請評定的協調、服務工作。
星級飯店必須按照所定星級標准向客人提供服務。未評定星級的飯店不得使用星級稱謂從事經營活動和進行廣告宣傳。

D. 景區安全管理有哪些策略

安全是指不受威脅、沒有危險、危害、損失。人類的整體與生存環境資源的和諧相處,互相不傷害,不存在危險、危害的隱患, 是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損害風險的狀態。安全是在人類生產過程中,將系統的運行狀態對人類的生命、財產、環境可能產生的損害控制在人類能接受水平以下的狀態。
近些年來,旅遊景區安全事故不斷頻發,給廣大遊客帶來較為嚴重的生命財產危險,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旅遊景區的可持續發展。那麼是什麼原因導致景區安全事故頻發?旅遊景區管理部門該如何對安全事故進行有效的預防與應對呢?本文將對這兩個問題進行探討。
影響景區的安全因素分析
1.安全意識薄弱
主要是指景區管理者與遊客的安全意識薄弱。前者主要表現在管理人員工作疏忽、思想麻痹大意,抱著僥幸心理,在節假日安保人員短缺,臨時抽調無任何相關工作經驗的人員充數,對安全隱患重視不夠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後者主要包括遊客出遊前的准備意識與旅遊過程中的安全意識。然而許多遊客在出行前為自我保護的准備和自救、求救的安排一無所知,就開展探險旅遊等高危險旅遊活動;而在旅遊活動過程中過於興奮,高估自身應對能力,不遵照景區規定及相關管理人員的指揮,開展具有挑戰性且高危的旅遊活動而出現的旅遊安全事件。
2.交通游線設計與旅遊活動組織不合理
從許多景區安全事故中可看出,交通游線與旅遊活動組織不合理的破壞性非常大。由於旅遊線路設計不合理和疏導管理不暢通,容易導致局部旅遊節點過於擁擠,遊客相互踐踏,非常容易出現安全事故。如2004年北京密雲事故與活動組織、游覽線路設計密切關系,導致慘案發生。
3.景區設備設施不足
我國許多景區的設備設施較為滯後,主要表現在設備設施不足與維護不及時。具體而言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景區游覽設施設備老化、配套不齊全、產品質量不合格;設施設備設計不合理,缺乏設施功能性、實用性考慮;景區游步道、護欄等不安全的設備設施。例如,旅遊景區餐飲衛生設施不達標,容易造成遊客疾病或食物中毒;景區缺乏衛生醫療設施等;開發探險旅遊產品,但相關配套安保設施卻未能跟上。
4.社會治安問題
旅遊經濟活動開展滋生了景區當地的刑事和社會治安問題,最為典型的是違法犯罪,其給遊客帶來創傷的嚴重性和影響的廣泛性,成為旅遊景區安全中最引人注目的表現之一。旅遊景區的違法犯罪可分為三類:一是侵犯公私財產類違法犯罪,這類犯罪數量較多,作案范圍廣,包括盜竊、欺騙、搶劫、敲詐勒索等;二是危害遊客的人身安全與財產安全類違法犯罪;三是與性犯罪和毒品、賭博、淫穢有關的違法犯罪。
5.安全管理機制不健全
主要表現在旅遊景區管理者與政府主管部門兩方面。景區管理者對安全管理的認識不足、安全管理專業人才較少、管理水平較低,導致預警體系、應對方案等管理機制不健全;而政府對景區安全管理不夠重視,監管力度較小,尤其是不少私營景區,權責不明晰。
6.突發自然災害
日益加劇的全球氣候變化直接引發了冰雪、洪水、泥石流、滑坡、地震、海嘯等自然災害,這些自然災害對景區安全管理帶來嚴重的威脅,而當前許多景區對這些自然災害的應對能力非常薄弱。近年來的印尼海嘯、汶川地震等無不對當地旅遊景區帶來了災難性的毀滅。
景區安全管理策略探討
1.增強旅遊安全意識
首先,提高旅遊景區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尤其是領導幹部與管理者,讓其充分認識到旅遊安全對於旅遊業的重要性;其次,通過旅行社、景區網站、景區工作人員等方面的積極宣傳來提高遊客的安全防範意識。第三,鼓勵遊客在出行前應有充分的自我保護的准備和自救、求救的安排,即遊客的體質和適應力是否適合旅遊景區的各種旅遊活動,增強遊客的景區旅遊安全意識。
2.建立健全景區安全管理機制
一方面,景區安全管理應以政府為核心,嚴格落實領導責任制,堅持安全發展理念,落實安全主體責任。政府應從政策法規上制定景區的安全管理機制,從法律上規定其責任與義務,邀請專家評估旅遊景區安全,預測可能發生的安全問題,採取相應的措施,使損失降到最低。另一方面,景區管理部門與旅遊從業人員應建立景區安全保障機制,要將景區安全責任到人,積極組織景區管理人員參與相關的培訓,加強景區安全保障能力建設。
3.加強政府部門協作
旅遊安全管理部門涉及多個政府職能機構,如旅遊、工商、交通、林業、環保、安監、水利等諸多部門。景區管理者要主動與這些相關部門加強聯系,簽訂景區安全事故救援協議。當景區安全事件發生時,各部門可以及時提供救助,將景區的損失降低到最小。
4.強化旅遊安全保護設施建設與管理
首先,科學設計與合理組織景區游線,並在景區游線地圖上明確標明哪些地段可能存在哪些具體的安全隱患,讓遊客提早針對性做好防範措施,例如在雨雪天氣中某些山地景區的部分游線無法正常運營,就應提早告知遊客,並適當向遊客退費。其次,加強旅遊景區安全保護設施的建設與維護,景區內放置的警示牌上應加註英文、日文、韓文等多種語言進行安全提示以提醒自助游的外國遊客,並加註景區緊急電話。第三,嚴格監控景區遊客數量,當景區旅遊接待設施已經到達閾值,就必須停止接待遊客,並根據情況及時啟動安全事故初步預案。
5.加強景區安全管理預警系統建設
景區安全預警系統建設具有如下幾個主要手段:
第一,利用多種媒介方式及時發布景區安全信息,例如在景區網站、景區內部重要服務節點發布安全提示、出行准備、避免方式與自救方法,及時向旅行團隊的負責人電話或簡訊告知安全提示。
第二,在景區網站、景區門票、景區宣傳單上進行危險標注,做出行為規范提醒。第三,通過景區吉祥物的形式在現場發放安全文本材料,建立安全檔案,要求人員對安全問題高度重視、突出重點。第四,在景區安全隱患處設立警告牌,並隨時檢查警告牌的情況,做到及時醒目地提醒遊客。
6.建立景區安全應急救援體系
第一,對景區內高風險區域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要科學制定科學合理的事故應急預案及疏散避難對策。
第二,在這些區域應提供簡單有效的救生防護設施,並定期組織旅遊管理安保人員進行救援演習,熟悉救援程序,掌握相關技術規范及技能要領,以便在事故發生時能為遊客提供及時有效的救助。
第三,定期舉行必要的景區安全知識與救援技能培訓,要增強旅遊者和旅遊從業人員雙方面的安全意識,增強遊客自救和景區救援能力。
7.營造良好的旅遊環境
第一,旅遊景區要嚴格遵守景區規劃,合理設置景區容量,建立生態環境和旅遊資源保護制度,防止忽視資源保護的管理方式,從景區收入中拿出固定比例用於旅遊資源與生態環境的保護工作。
第二,與工商局等政府部門合作,加強景區內外運營旅遊企業的規范化統一管理,營造景區良好的經營與消費環境。
第三,制定治安巡防措施,安排保安對景區內的治安做出規范管理,尤其是對夜間的景區要做好巡邏工作,避免出現重大盜竊、縱火、殺人、投毒、爆炸、騷亂以及蒙騙遊客、強拉強賣等違法行為的發生,維護旅遊景區的治安秩序。

E. 旅遊景區停車場保安管理制度

一、建立景區安保管理體系,健全景區各項安保制度,確保遊客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二、建立健全和實施各項應急預案,做好各項預案的演練、演習工作。
三、做好各重點部門的安全防範工作,確保水上安全、山林防火制度、措施的有效落實和實施。
四、負責服務區的值勤巡查和停車場安全管理的工作。
五、落實各保安崗位、各安全員的管理制度。
六、安全員崗位管理規定
(一)熟悉景區治安崗位職責、任務、工作要求,掌握小區內的保安工作規律及特點,加強重點崗位(如財務、水上安全、護林防火等)的安全防範。
(二)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做到令行禁止、遇事匯報。
(三)遵守國家的法令、法規,做到依法辦事。
(四)熟悉本崗位的職責和工作程序,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五)堅守崗位保持高度警惕,注意發現可疑的人、事、物,預防治安案件的發生。
(六)積極配合衛生、綠化、維修等其它服務,制止違章行為,防止破壞,不能制止解決的問題向值班室或主管領導報告。
(七)廉潔奉公,堅守原則,是非分明,敢於同違法犯罪行為做斗爭。
(八)不得在景區內介紹或從事任何商業活動,不得接受遊客的贈與。
(九)注意觀察來往人員的情況及其攜帶的物品,發現可疑人員要選擇適當的位置加以監視並及時報告。
(十)驅趕景區范圍內踐踏草地、亂散發廣告、撿垃圾等違章人員。
(十一)要按點、按時、按線路認真仔細的巡邏,加強治安管理工作,保安人員要做好來訪記錄。景區內實行24小時警戒,保安員要著裝整齊統一,舉止大方,文明禮貌,並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七、保安崗位交接班管理規定
(一)按時交接班,接班保安員應提前到達崗位,如接班人員未到,當班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二)接班時要詳細了解上一班的值勤情況和當班應注意的事項。
(三)向下班移交值班記錄本,交接人員應在值班記錄本上簽字。
(四)接班人員應將上一班交下的值班裝備查點清楚,並在值班記錄本上註明交接情況。
八、巡邏員崗位管理規定
(一)治安巡邏員必須加強責任心,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按責任區域分工,認真負責地履行職責。
(二)治安巡邏員因責任心不強,玩忽職守,撤離工作崗位或不按規定巡邏而造成的被盜案件、破壞事故、火災事故等各種隱患,按損失價值賠償一定的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
(三)治安巡邏員發現盜竊、破壞及各種事故隱患不抓獲,不上報,不排除而貽誤時機造成損失的,除賠償經濟損失外,還要解除勞動合同。
(四)治安巡邏員如有內外勾結監守自盜者按其盜竊價值的雙倍罰款,解除勞動合同,交公安部門處理。
(五)安巡邏員在巡邏執勤時發現犯罪分子並將其抓獲或排除大的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者,給景區或遊客避免造成較大損失的,景區給予一定的獎勵。

安保部經理職責
一、負責景區消防、安全、保衛工作,保證景區財產和遊客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維護消防設備設施的完好,健全消防安全治安保衛制度,落實防範應急措施,保障遊客的財產及生命安全。
三、疏理景區外道路環境、保證道路通暢。
四、有積極的應急求援措施,對突發事件有應變能力。
五、經常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及時發現處理事故隱患,重大問題,應以書面形式逐級上報,一旦發生事故,負責組織拯救現場與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工作。
六、負責停車場車輛停放的安全管理。
七、負責提交安全管理書面工作意見,主要包括針對景區的安全狀況提出防範措施,隱患整改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和經費開支計劃。
八、協助有關部門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培訓、教育工作。
九、負責協調完善各應急預案的演練實施工作。

F. 太原市旅遊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旅遊管理,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旅遊資源,規范旅遊市場秩序,維護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旅遊業的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旅遊業開發、經營、服務、管理工作,或者旅遊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把旅遊業的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制定旅遊發展規劃,增加旅遊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投入,重點建設為旅遊景區、景點配套的交通、衛生、供電、通訊、安全保障、環境保護、自然環境和文化遺產保護設施;設立旅遊發展專項資金,重點用於旅遊宣傳促銷,開發國內、國際旅遊市場。第四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旅遊工作協調制度,解決旅遊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促進旅遊業與相關行業的協調發展。第五條 發展旅遊業應當堅持旅遊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相結合,環境效益、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相統一的原則。第六條 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旅遊業的管理監督。
縣(市、區)管理旅遊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旅遊業的管理監督。
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旅遊業的管理監督。
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可以委託市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機構負責旅遊市場秩序的監督檢查,受理旅遊服務質量投訴。
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部門統稱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第七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對在旅遊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破壞旅遊資源和侵犯旅遊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監督。第二章 旅遊資源的開發與保護第八條 市、縣(市、區)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編制旅遊資源開發利用規劃時,應當徵求上級人民政府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的意見,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實施。
縣(市、區)旅遊資源開發利用規劃應當符合市旅遊資源開發利用規劃,市旅遊資源開發利用規劃應當符合市旅遊發展規劃。第九條 市、縣(市、區)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旅遊資源的普查和評估,建立旅遊資源檔案及資料庫。第十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鼓勵、支持開發具有太原歷史、文化內涵和本地特色的景區、景點以及旅遊紀念品、土特產品、工藝品及其它旅遊消費品。第十一條 旅遊資源開發利用堅持誰投資誰受益,依法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鼓勵國內外的投資者按照旅遊發展規劃多渠道、多形式投資開發旅遊資源,建設旅遊項目,依照國家規定參與旅遊經營活動。第十二條 禁止在旅遊景區和景點採石、開礦、挖沙、採伐、燒荒、捕獵、建墳、排放污染物、傾倒廢棄物、興建污染環境的設施。
禁止興建有害旅遊者身心健康,宣揚封建迷信和有損景觀的旅遊項目。第三章 旅遊經營與管理第十三條 旅遊經營者應當建立旅遊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必要的安全設備和設施,保障旅遊者的人身、財產安全。發生旅遊安全事故,旅遊經營者應當及時採取自理措施,並向旅遊、公安等有關管理部門報告。第十四條 旅遊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服務質量體系認證。
鼓勵旅遊經營者採用國際服務質量管理標准;鼓勵發展旅遊電子商務,推廣旅遊信息、預訂和服務網路。第十五條 旅遊經營者應當依法上報旅遊統計、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第十六條 旅遊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擅自提高或者降低政府價格管理部門制定的收費標准;
(二)提供虛假的旅遊服務信息;
(三)製作虛假宣傳廣告;
(四)索要小費、回扣或者其他財物;
(五)欺騙、脅迫旅遊者消費;
(六)強行向旅遊者兜售物品或者購買旅遊者的物品;
(七)出售假冒偽劣商品;
(八)以低於正常成本價的價格參與競銷;
(九)圍追游售商品;
(十)擅自在旅遊景區、景點擺攤設點,圈地佔點拍照。第十七條 設立國內旅行社應當向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對批準的旅行社,由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者自收到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60日內,持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手續、領取營業執照。
凡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不得從事旅行社業務或者變相經營旅行社業務。旅行社不得轉讓或者變相轉讓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G. 日照市海上旅遊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了加強海上旅遊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海上旅遊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市管轄海域內藉助船舶、海上游樂設施等開展觀光娛樂、休閑海釣、體育經營等活動,應當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船舶,包括旅遊客運船舶、遊艇、休閑海釣漁船、體育運動船艇等。

本規定所稱海上游樂設施,是指在海上運行、承載遊客在海上娛樂的載體,包括摩托艇、飛傘、潛水器、人工劃船、腳踏船、碰碰船、水上自行車等。第三條海上旅遊安全管理工作應當以人為本、生命至上,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依法監管、科學發展的原則。第四條市、區人民政府統一負責海上旅遊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有關部門以及沿海旅遊景區經營者、海上游樂設施經營者等依法履行管理職責。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機制,研究解決海上旅遊安全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沿海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工作職責,加強本轄區海上旅遊安全監督檢查,協助上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相關管理工作。

沿海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應當協助做好海上旅遊安全管理相關工作。第五條海事管理機構負責漁港水域以外的海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以及旅遊客運船舶、遊艇的安全監督管理。

海洋發展部門負責漁港水域的交通安全監督管理以及休閑海釣漁船的安全監督管理。

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負責編制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無居民海島保護規劃和海濱風景名勝區規劃,統籌安排行業用海,劃定海上旅遊項目活動區域。

交通運輸部門負責旅遊客運船舶客運經營安全監督管理。

體育主管部門負責海上體育經營活動的行業安全管理,負責體育系統內運動船艇、停泊碼頭的安全管理,負責參與組織的賽事活動的安全管理。

文化和旅遊部門負責旅行社涉海旅遊項目的安全監督管理以及沿海旅遊景區的安全指導。

公安、應急管理、行政審批、市場監管、城市管理、氣象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海上旅遊安全有關工作。第六條海上旅遊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一)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經營的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加強對所屬船舶、海上游樂設施以及從業人員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制;

(二)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依法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三)建立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

(四)建立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定期對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五)建立海上搜救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演練;

(六)按照劃定海域經營,與海水浴場游泳區域保持安全距離,維護海上交通安全;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責任。第七條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海上旅遊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和海上旅遊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海上旅遊經營者、社會公眾的海上旅遊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

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應當開展海上旅遊安全宣傳,加強海上旅遊安全輿論監督。第二章船舶安全管理第八條從事海上旅遊經營活動的旅遊客運船舶應當依法取得許可,在核定的經營范圍內運營。

旅遊客運船舶、遊艇應當具備《船舶檢驗證書》,依法取得《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書》《船舶國籍證書》以及符合安全與防污染要求的其他證書,配備安全和防污染設備,處於適航狀態。

休閑海釣漁船應當經漁業船舶檢驗機構檢驗合格,依法取得漁業船舶登記,符合漁業安全要求。

利用船艇從事體育經營活動的,法律、法規規定須取得許可證方可經營的,經營者應當依法取得許可證。第九條船舶應當按照規定標示船名、船號,標明船舶配員、核定載客人數、監督電話和安全注意事項等內容。第十條遊艇、休閑海釣漁船、乘客定額十二人以上的旅遊客運船舶應當安裝船舶自動識別系統並保持正常開啟,攜帶與岸上保持有效通訊的設備。

體育運動船艇應當配備適合的海陸通訊設備,保持船岸通訊暢通。

H. 海南省旅遊景區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旅遊景區的開發、建設和管理,提升旅遊景區服務質量,有效保護、利用和科學開發旅遊資源,促進旅遊業持續健康發展,維護旅遊者和旅遊景區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旅遊景區是指為旅遊者提供游覽服務、有明確的管理界限的場所或者區域。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旅遊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旅遊景區的管理、監督和服務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旅遊景區的相關管理、監督和服務工作。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旅遊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相關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旅遊資源進行普查、分類和評價,建立旅遊資源檔案。

開發利用旅遊資源應當堅持嚴格保護,合理開發,科學管理和永續利用的原則。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旅遊資源的義務,有權制止、檢舉破壞旅遊資源的行為。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推動全域旅遊發展,鼓勵和引導旅遊景區經營者依託本地區的自然、人文、社會等資源,創新旅遊景區運營模式,創建精品旅遊景區,促進本地區旅遊要素的優化配置,推動旅遊景區與周邊區域和相關產業的融合發展,打造集觀光、休閑、度假於一體的綜合性旅遊景區。第六條鼓勵境內外各類經濟組織及個人依法投資開發、經營旅遊景區。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旅遊景區的建設、發展與保護納入本行政區域的總體規劃。

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旅遊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按照省和本市、縣、自治縣的總體規劃、旅遊發展規劃,編制旅遊景區開發專項規劃,報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批准。

旅遊景區開發專項規劃涉及海洋功能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生態保護紅線、文物古跡、歷史文化建築等規劃的,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第八條新建、改建、擴建旅遊景區及其配套設施,應當符合省和所在地市、縣、自治縣的總體規劃、旅遊發展規劃以及旅遊景區開發專項規劃,提高資源開發利用水平和效益,避免無序開發和重復建設。第九條旅遊景區的開發建設,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不得污染和破壞環境。

環境保護設施及遊客安全保護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旅遊景區開發建設,應當依法保護旅遊景區內的森林植被、水資源、濕地、野生動物、地質遺跡、文物古跡、歷史文化建築、古樹名木等資源。第十條旅遊景區內的景觀、游樂和配套服務設施的布局、造型、色調等應當與景觀和環境協調,景區內不得違反規劃修建商品房和其他影響自然景觀的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得違反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在旅遊景區內砍伐樹木、采礦、採石、挖砂、取土、葬墳、開荒、挖塘養殖、傾倒固體廢物、超標排放污染物等。除工業旅遊景區外,其他各類旅遊景區內禁止興辦工礦企業。

在旅遊景區周圍建設控制地帶修建新建築物、構築物,不得破壞景區的環境風貌。第十一條旅遊景區開放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必要的旅遊配套服務和輔助設施;

(二)有必要的安全設施及制度,經過安全風險評估,滿足安全條件;

(三)有必要的環境保護設施和生態保護措施;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旅遊景區開放前應當將證明景區開放條件的相關材料報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旅遊主管部門備案。第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旅遊基礎設施建設,優先建設通往旅遊景區的道路和旅遊景區配套的交通、環保、衛生、供水、供電、通訊、安全保障設施和自然環境、文化遺產保護設施,合理規劃建設遊客集散中心、旅遊客運專線或者遊客中轉站、騎行慢道、自駕車和房車露營基地、醫療急救、停車場(站)、旅遊綜合服務區等旅遊配套服務設施。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遊客運輸納入公共交通系統統一規劃、建設和管理,合理規劃布局旅遊公交線路、旅遊公共客運線路和旅遊公共交通服務設施,推進旅遊交通設施無障礙建設與改造;完善道路標識系統,將通往旅遊景區的標識納入道路交通標識范圍,在高速公路、國道、省道、城鎮要道和鄉村旅遊道路等設置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的旅遊交通標識和中英文景區指示牌。

I. 江布拉克景區保護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保護江布拉克景區(以下簡稱景區)資源,加強景區管理,保護景區人文環境、生態環境、資源環境,規范並促進景區旅遊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景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的景區,是指位於奇台縣半截溝鎮南部山區,包括漢疏勒古城、萬畝旱田、天山怪坡、花海子、大峽谷、三道編子、黑澇壩等,因自然和人為因素形成的適宜參觀游覽、休閑度假、康樂健身等旅遊需求和旅遊服務的區域。

景區的規劃、建設、保護、利用和監督管理等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景區的范圍為依法批準的《奇台縣城鄉總體規劃》(以下簡稱總體規劃)確定的范圍。第四條景區實行科學規劃、嚴格保護、統一管理、永續利用、協調發展的原則。第五條奇台縣人民政府對景區的保護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具體工作由其設立的景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景區管委會)負責。

奇台縣規劃、建設、國土、環保、林業、農業、畜牧、水利、旅遊等有關主管部門以及景區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按照各自法定職責,協同景區管委會開展景區保護管理的相關工作。第六條景區管委會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法保護景區自然資源及生態環境;

(二)組織和實施景區專項保護規劃或詳細規劃;

(三)制定並組織實施景區各項保護管理制度,負責景區內環境衛生、服務業等監督管理;

(四)加強景區基礎設施和其他公共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改善游覽條件,為遊客提供優質服務;

(五)負責景區內的和諧穩定、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維護景區正常秩序,保障遊客人身和財產安全;

(六)奇台縣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依法委託行使的其他職責。

奇台縣人民政府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有關主管部門協同江布拉克景區管委會在景區開展聯合執法,依法及時查處在景區內實施的違法行為。相關主管部門在景區行使的行政處罰權,可以由江布拉克景區管委會相對集中行使。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景區資源和環境的義務,並有權制止、檢舉破壞景區資源和環境的行為。

對景區保護、管理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奇台縣人民政府或景區管委會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規劃建設第八條景區專項保護規劃或詳細規劃由奇台縣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經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專項保護規劃或詳細規劃應當納入城鄉規劃進行管理。

依法批準的專項保護規劃或詳細規劃不得擅自改變。第九條景區專項保護規劃或詳細規劃經批准後,景區管委會應當向社會公布。第十條奇台縣人民政府應當督促景區管委會實施專項保護規劃或詳細規劃,協調處理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宜。

景區內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服從規劃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景區規劃從事各類建設、生產和經營活動。

對不符合景區規劃,妨害安全或者有礙景區的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奇台縣人民政府應當依法採取措施限期拆除或者遷出。第十一條景區內的建設項目應當以景區規劃為依據,其選址、規模、風格和色彩等應當與周邊景觀與環境相協調,廢水、廢氣、廢物等處理和防火設施應當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使用。

在景區內實施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方案,並採取有效措施,保護好周圍景物、水體、林木草原、野生動物資源和地形地貌。建設項目完工後,應當及時清場、綠化,恢復環境原貌。第十二條景區管委會應當加強對景區內道路、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暖等基礎設施建設,改善交通、服務設施和游覽條件。第三章保護管理第十三條奇台縣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景區管委會及有關部門,制定實施景區內生態環境保護、資源保護、旅遊開發、生態移民等專項計劃,建立健全景區資源和自然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嚴格保護景區內水體、古跡遺址、林木草原、野生動物等景觀和生態環境。第十四條景區管委會應當依法加強對景區內的林木撫育管理,不得擅自砍伐。做好植樹綠化和防治病蟲害工作,保護林木植被和物種生長條件。

禁牧區由奇台縣人民政府劃定並公示,由景區管委會負責禁牧區草場管理,禁牧區外應當保持草畜平衡,不得超過核定的載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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