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高消費能辦旅遊證去香港嗎
㈠ 你好,被法院限制高消費令還可以去香港嗎
限制高消費是指你不能購買機票和高鐵票,去香港是出入境,要看你有沒有被限制出入境了。
㈡ 被法院限高令限制的人員能否通過港澳通行證進入香港
不可以,被法院限制高消費,皆為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者,除被限制乘坐高鐵、飛機外,還將被限制出境。
1、具體來說,法院可宣布失信被執行人的護照等出境證件作廢,並禁止新辦,有效期5年。被執行人執行到位後可解除相關限制,文件報備公安出入境部門。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費後,不得有以下以其財產支付費用的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限制高消費後,禁止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財產實施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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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高令限制出入境的相關規定:
第四條 限制消費措施一般由申請執行人提出書面申請,經人民法院審查決定;必要時人民法院可以依職權決定。
第五條 人民法院決定採取限制消費措施的,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限制消費令。限制消費令由人民法院院長簽發。限制消費令應當載明限制消費的期間、項目、法律後果等內容。
第六條 人民法院決定採取限制消費措施的,可以根據案件需要和被執行人的情況向有義務協助調查、執行的單位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也可以在相關媒體上進行公告。
第七條 限制消費令的公告費用由被執行人負擔;申請執行人申請在媒體公告的,應當墊付公告費用。
第八條 被限制消費的被執行人因生活或者經營必需而進行本規定禁止的消費活動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獲批准後方可進行。
㈢ 被法院限制高消費令法人或個人能否持港澳通行證正常出入境
不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費後,不得有以下以其財產支付費用的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限制高消費後,禁止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財產實施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行為。
㈣ 被法院限制高消費還能去香港嗎
如果去香港是因為個人旅遊、度假,那就是不可以的,具體如下: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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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信息的糾正:
第十一條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執行法院申請糾正:
(一)不應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二)記載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準確的;
(三)失信信息應予刪除的。
㈤ 身份證限制最高消費了還能辦理港澳通行證嗎
當然不可以了,一百塊就辦個卡,只能去香港澳門,這還不叫高消費啊
㈥ 身份證被限制高消費還可以辦理港澳通行證嗎
辦理港澳通行證需要: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可以)、戶口本、2張2寸照片,通行證工本費100,簽證20/次。辦理通行證加2次簽證需要140。正常情況下,港澳通行證是15個工作日可以拿到。
㈦ 身份證被限制高消費,要去香港用港奧通行證可以過關嗎
你好,謝謝你的提問!
首先,需要知道你因為什麼原因被列入「被限制高消費」
一般的可能是:你被起訴後沒執行法院的判決,比如欠他人錢財等等,然後再被強制執行,法院將您列入失信人名單,這個時候一般的情況是,不讓你開公司、買房、高端消費等等。
另外,你去香港相對於是出境,不知道你去香港的目的是什麼?按照最新規定,「限制高消費」的被執行人是不能「旅遊和度假」。
該回答來自於網路問咖 王暉 大咖
㈧ 被限制高消費可以去香港嗎
法律分析:被限制高消費去香港是不可以的,被法院限制高消費是不可以出境的,而澳門雖然是屬於中國的,但是因為不同的管治區所以必須辦理了香港澳門通行證才可以前往過程是必須在中國海關辦理離境手續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費後,不得有以下以其財產支付費用的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遊、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限制高消費後,禁止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財產實施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