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旅遊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分類
① 隱患分類是哪幾類
隱患類別分成三類,第一類是重大隱患;第二類是緊急隱患;第三類是一般隱患。
具體事故隱患根據避免交叉原則分類事故隱患的分類與事故分類有密切關系,根據避免交叉的原則,考慮是個起因可將事故隱患歸納為21類。
即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水害、坍塌、滑坡、泄漏、腐蝕、觸電、墜落、機械傷害、煤與瓦斯突出、公路設施傷害、公路車輛傷害、鐵路設施傷害、鐵路車輛傷害、水上運輸傷害、港口碼頭傷害、空中運輸傷害、航空港傷害和其他類隱患等。
特徵
事故隱患是客觀存在的,存在於企業的生產全過程,而且對職工的人身安全,國家的財產安全和企業的生存、發展都直接構成威脅。正確認識隱患的特徵,對熟悉和掌握隱患產生的原因,及時研究並落實防範對策是十分重要的。
安全工作中出現的事故隱患,通常是指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有可能造成人身傷亡或者經濟損失的不安全因素,它包含人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
② 事故隱患分為哪幾類
事故隱患分為兩類,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並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經常性開展安全隱患排查,並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產專業人員為主導的隱患整改效果評價制度,確保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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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並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2)採取的方法和措施;
(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③ 事故隱患分類是什麼
安全隱患和事故隱患的區別:
一、概念不一樣
安全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准、規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發生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是指人的活動場所、設備及設施的不安全狀態,或者由於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而可能導致人身傷害或者經濟損失的潛在危險。
二、范圍不一樣
安全隱患指的是各方面的隱患,事故隱患主要指事故的隱患。事故隱患是安全隱患的一種。安全隱患范圍更廣。
三、結果不一樣
安全隱患就是有將要發生的涉及安全方面的事故,但事故類型不確定,事故隱患較為明顯,事故類型相對較為明確,並可真對進行採取具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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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隱患的基本原則:
根據公司自身特點,排查工藝系統、基礎設施、作業環境、防控手段等硬體方面存在的隱患,以及安全生產體制機制、制度建設、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責任落實、事故查處等軟體方面的薄弱環節。
排查隱患的基本方法:
1、直觀經驗法。該方法是指依靠人員的觀察分析能力,藉助於經驗和判斷能力直觀的評價對象的危險性和判斷出可能發生的事故或職業病。
2、基本分析法。對於某項作業活動,對照危害分類中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確定本項作業活動中的具體安全隱患。
3、工作安全分析法。該方法是把一項作業分成幾個作業步驟,排查整個作業活動每一步驟中的安全隱患。
4、安全檢查表法。運用已編制好的安全檢查表,進行系統的安全檢查,排查出存在的安全隱患。
5、安全標准化法。安全標准化對設備、現場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進行打分考評,隱患的排查可以參照考評表進行,考評表中不合格的項目就是安全隱患。
④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等級如何分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事故劃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業中毒的人數,也屬於重傷的范圍。
⑤ 隱患的類型分為哪幾類
隱患類別分成三類,第一類是重大隱患;第二類是緊急隱患;第三類是一般隱患。
具體事故隱患根據避免交叉原則分類事故隱患的分類與事故分類有密切關系,根據避免交叉的原則,考慮是個起因可將事故隱患歸納為21類,即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水害、坍塌、滑坡、泄漏、腐蝕、觸電、墜落、機械傷害、煤與瓦斯突出、公路設施傷害、公路車輛傷害、鐵路設施傷害、鐵路車輛傷害、水上運輸傷害、港口碼頭傷害、空中運輸傷害、航空港傷害和其他類隱患等。
⑥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如何分級的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根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准、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並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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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於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准和本規定的要求排查治理,採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
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當及時向下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生產經營單位和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當採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並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
⑦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分類一般分為
分2類: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⑧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表現分為幾類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表現分為兩類,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並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以下情形應當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1、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依法經考核合格;
2、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
3、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裝置、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不符合國家標准要求;
4、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的裝置未實現自動化控制,系統未實現緊急停車功能,裝備的自動化控制系統、緊急停車系統未投入使用;
5、構成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未實現緊急切斷功能,涉及毒性氣體、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的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未配備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等等。
對於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並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2、採取的方法和措施;
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第十五條 對於一般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車間、分廠、區隊等)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於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並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採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⑨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包括哪些內容
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
危及安全生產的危險、有害因素和重大險情。
可能導致事故發生和危害擴大的設計缺陷、工藝缺陷 、設備缺陷等。
建設 、施工 、檢修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能量傷害。
停工 、生產 、開工階段可能發生的泄漏 、火 災 、爆 炸 、中毒等。
可能造成職業病 、職業中毒的勞動環境和作業條件。
在敏感地區進行活動可能導致的重大污染。
丟棄、廢棄和處理活動(包括停用、報廢裝置設備的拆除、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理等 )。
可能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活動、過程、產品和服務。
以往生產活動遺留下來的潛在危害和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