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出遊季節 » 旅遊安全管理保障體系

旅遊安全管理保障體系

發布時間: 2022-03-12 00:33:21

⑴ 如何構建全域旅遊保障體系

據報道,5月份文化和旅遊部未來將持續開展旅遊市場秩序整治行動,繼續鎖定市場頑疾,針對「不合理低價游」、強迫或者變相強迫購物消費、「一日游」亂象等突出問題,加大整治力度,不斷凈化旅遊消費環境。

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相關負責人尚生龍表示,大眾旅遊時代,全域旅遊成為國家戰略,旅遊業從單一景點景區模式向綜合目的地統籌發展模式縱深轉變。在這個背景下,就更需要建立適應全域旅遊時代的假日管理保障體系。

業內人士表示,不光是假日旅遊,全域旅遊也有「全時旅遊」的概念,真正做到全方位的立體化保障未來還需要立法層面的跟進。

文章來源:央廣網

⑵ 景區安全保障體系不完善

⑶ 景區安全保障體系的構建研究論文開題報告怎麼寫

摘要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旅遊成為人們釋放壓力的一種形勢,也是追求生活的一種方式.旅遊的安全保障問題也越來越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目前國內大多數景區的安全管理模式,還是停留在憑感覺靠經驗的初級階段,並未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保障體系.安全保障是景區正常運行的重要保證,也是維持景區長期持續發展以及對消費者的人身安全的重要的保障.

⑷ 安全管理的七大保障體系最喜歡的內容

即安全生產宣傳開展的方式要活。當前,在幹部職工中掀起的安全學習不能僅限於學習讀小報,大會做報告。當然,這也是安全宣傳的重要形式,但決不是唯一的形式。

除過去行之有效的諸如有獎徵文、演講會、對話、雙向交流、自我教育等形式要堅持以外,還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現代傳播工具進行雙向引導,用足各種文化、宣傳手段,通過幹部職工喜聞樂見的形式,寓教於樂,達到安全宣傳的目的。



安全管理工作要突出「近」。

就是要貼近本部門、本職工作崗位。要根據本單位的工作實際,業務范圍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不要照搬照抄別的單位不切合實際的經驗和做法,把全局的安全生產工作陷於被動之中。



安全管理工作要突出「分」。

就是要針對不同階層,分層次的進行教育工作。不能管理人員和一線職工「一鍋煮」。如在教育內容上,就可以向職工多講一些與其本職工作有關的安全內容,注重安全操作規程,提高安全意識,減少安全事故,對安全管理人員就可以適當的多講一些問題和看法,多講一些國家的大政方針,法律法規,讓他們都能充分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樹立高度的責任感。

這樣才能讓每個層次的人都對安全生產工作有一個充分的認識,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安全管理工作要突出「新」。

也就是說安全管理工作的工作方式要新、觀念要新、內容要新。要善於分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安全生產工作遇見的新矛盾、新問題、新情況,建立一整套適應當前安全生產工作形勢的安全運行機制,把各種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



安全管理工作要突出「常」。

安全生產工作要常抓常新,在任何時候都不放鬆。只有在思想上常備不懈,在行動上才能高度自覺。抓安全工作就是要在形式好時不盲目樂觀,警鍾常鳴;問題多時不氣餒,善於在被動的情況下,穩住局勢,時刻在頭腦中綳緊安全這根弦。

旅遊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是什麼

根據《旅遊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為了切實加強旅遊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旅遊者人身、財物安全,旅遊安全管理應當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所謂「安全第一」,就是說,在旅遊活動中,無論是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還是旅遊經營單位或旅遊從業人員,都必須自始至終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絲毫不得有懈怠的思想。旅遊活動中,安全第一的方針,是對以往實踐的總結與認識。對旅遊業來說,安全問題,是一個十分敏感的問題,不僅影響到旅遊業的形象和信譽,也關繫到旅遊業的生存和發展。沒有安全,就沒有旅遊的發展,也就沒有對外開放、經濟繁榮和社會穩定。
參考資料:http://www.hangzhou.gov.cn/main/zpd/lypd/lyfg/T215509.shtml

⑹ 如何建立旅遊可持續發展的法律保障體系

健全的旅遊立法是旅遊資源開發和旅遊產業建立和良性發展的法制前提和保障。加快旅遊立法是培育、規范旅遊市場秩序,應對和接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客觀需要,同時也是建立我國旅遊法律體系的重要內容和步驟。許多旅遊業比較發達的和法制比較完善的國家,旅遊法律已經形成了比較完整的體系,成為國家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雖然已經建立了以憲法為基礎,以部門法為主幹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律框架體系,但是從部門法的角度看,我國旅遊法律還存在著嚴重滯後性。這種滯後性已給發展旅遊業帶來了不利影響,甚至出現了一些企業為了賺錢,在開發旅遊資源的幌子下搞出破壞環境、糟踏資源的項目,擾亂旅遊經營市場、侵害遊客合法權益,使我國旅遊業的可持續發展和旅遊大環境的建立面臨嚴重的挑戰。這種滯後性主要表現為:

一是旅遊基本法和單行法空白。旅遊基本法屬於我國旅遊法律體系中的「憲法」,是各級、各類旅遊立法的淵源和依據。旅遊基本法的地位和作用不僅對於旅遊法律體系的建立和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而且對於我國旅遊業的整體發展也具有規范和指導意義。但自建國以來,我們尚未制定過一部全面、系統的旅遊的基本法律或單行法律。九屆全國人大以來,不斷有代表建議國家應將旅遊法的制定頒布作為當前旅遊業發展工作的重中之重,組織專門力量,加快旅遊產業法律體系的建設[1]。事實上,旅遊基本法的缺位使得整個中國旅遊法制建設處於「群龍無首」的狀態,也使得地方性旅遊立法活動缺乏可供遵循的立法根據和原則。這種狀況也是引起目前旅遊市場秩序混亂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是國家級旅遊立法數量少,層次低,旅遊法律體系很不完備。改革開放後我國非常重視法制建設,但至今沒有一件專門調整旅遊關系的法律,國務院頒布的調整旅遊關系的行政法規僅有三件[2],國家旅遊局頒布的旅遊規章也僅有六件。總體上看,現行的法規、規章在立法層次上沒有對國家發展旅遊業的原則和措施作出根本性的規定,也沒有對旅遊業所涉及的各方面的關系作出有效的約束和調整。所以,在我國旅遊法律體系中,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作為社會公共產品在數量上供給嚴重不足,在立法的位階上處於比較低的層次,有的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立法思想過時,內容簡單、原則,缺乏可操作性。

三是地方性旅遊立法各自為政,缺乏統一性和協調性。近年來,一些地方為了實現和保障旅遊業在本地產業中的支柱性地位,相繼出台了地方性旅遊法規。但由於各地市場經濟和旅遊業發育程度不同,這些地方性旅遊法規立法水平參差不齊,內容不一,個別的還存在與國家政策導向相抵觸的現象。同時由於其適用范圍分別僅限於本行政區域,因而無法實現對整個西部地區旅遊資源的整合,也不可能統一協調各地區之間的利益關系,更無法實現跨省、跨區域間的旅遊合作。

法理學原理告訴我們,法的運行與作用的發揮不是僅僅依靠一部法律或地方性立法,而是由成龍配套的一系列的不同類別、不同層次、結構合理有序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來共同發揮作用。

旅遊立法也應當是多層級、全方位發展。要加強和完善旅遊立法,首先要合理協調「兩級」的立法關系。國家立法要先於地方立法,要在宏觀上能夠規范和引導地方立法;地方立法要與國家立法相互協調,增加國家立法在地方的適應性,細化國家立法的可操作性;要調動「兩級」立法的積極性,充分發揮國家立法與地方立法在規范、保障、引導旅遊資源開發與保護、旅遊產業建立、旅遊市場秩序維護及旅遊監管體制創立與運行方面的功能和作用。

其次,要加快國家級旅遊立法的進程。國家立法涉及到以下幾個層次的法律法規:一是完善旅遊大環境的法律。這類國家級大法的重點是解決旅遊發展的法治大環境問題。涉及到的主要法律有公司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價格法、保險法、食品衛生與安全法等。這些大法對旅遊發展的宏觀環境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這些法律已經制定,現在需要逐步修訂和完善。二是加快制定旅遊法。旅遊法是規范旅遊業發展的綜合性實體法和部門法。同時該法作為規范旅遊業的「憲法」,還要為旅遊單行法、國務院旅遊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旅遊法規提供立法依據和指導。所以,旅遊法對旅遊法律制度的建立和發展起著決定性的作用。根據全國人大代表的建議,《旅遊法》的內容應重點放在:「明確旅遊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地位,確定國家發展旅遊業的原則和措施,確立合理開發、科學利用旅遊資源和環境保護的制度,規定對旅遊者權益的保障等」[3]方面。三是健全旅遊行政法。這是由國務院制定和頒布的旅遊行政法規,通常以「條例」等形式出現。國務院旅遊法規的內容一般操作性比較強,制定程序也不像制定旅遊法律那麼復雜。目前主要有《旅行社管理條例》《導遊人員管理條例》《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還有一些行政法規如稅收、出入境管理、旅客運輸損害賠償等涉及到旅遊方面,但這些都不是針對旅遊業發展而專門頒布的旅遊行政法規,在適用上有一定局限性,有的還不相協調,需要進一步完善與修訂。與其他部門法相比較,旅遊行政法規的類型與數量還遠遠不夠,與旅遊大國不相適應。應當盡快制定和頒布《旅遊資源開發與保護條例》《旅客權益保護條例》《旅遊飯店管理條例》《旅遊安全與旅遊保險條例》等行政法規。四是搞好部門規章的配套工作。這是由國家旅遊局單獨制定或與國務院其他部門聯合制定的各種調整特定旅遊關系的行業性規范。部門規章已有近20件,其中由國家旅遊局頒布的13件。這些部門規章是目前我國旅遊行業中遵循得比較多的規范,包括一些具體規定和技術標准,是調整全國旅遊工作的主要規范。這類旅遊規章需要進一步清理、補充、修改。

第三,地方立法的重點是要抓緊制定和頒布地方性旅遊條例、旅遊資源保護條例、旅遊市場行為的監管及遊客利益保護等地方性旅遊規范[4],細化立法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拓展地方旅遊立法的空間范圍;注意把比較成熟的由政府頒布的行政規章及時上升為穩定的地方法規。這樣既可以完善地方立法,又可以為旅遊基本法的制定和頒布積累豐富的地方立法經驗。

⑺ 旅遊安全政策法規體系有哪些表現形式

廣義的旅遊安全指旅遊現象中的一切安全現象的總稱。
包括旅遊活動中各相關主體的安全現象,也包括人類活動中與旅遊現象相關的安全事態和社會現象中與旅遊活動相關的安全現象。

⑻ 安全管理體系與安全管理保障體系的區別和聯系

基本上是一樣的。
安全管理體系一般都要求follow-up,也就是跟蹤改進系統。
所謂保障,就是實現管理目標的保證,這個其實沒什麼實在意義。

熱點內容
雪佛蘭皮卡歷史 發布:2025-02-04 08:44:57 瀏覽:968
慶鈴皮卡剎車硬 發布:2025-02-04 08:28:06 瀏覽:931
國產房車專業排名 發布:2025-02-04 08:07:25 瀏覽:41
從遵義到景洪的自駕游路線 發布:2025-02-04 08:07:18 瀏覽:180
皮卡堂神秘商店 發布:2025-02-04 08:05:53 瀏覽:119
麥卡遠征房車怎麼沒有更新了 發布:2025-02-04 08:05:00 瀏覽:806
十萬左右c型自動擋房車 發布:2025-02-04 07:57:26 瀏覽:107
朋友圈豪車卻過得很窮 發布:2025-02-04 07:41:02 瀏覽:477
東莞長城房車圖片大全集 發布:2025-02-04 07:24:32 瀏覽:573
房車戶戶通001 發布:2025-02-04 07:17:23 瀏覽: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