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局安全生產月組織機構
① 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組織委員會辦公室是個什麼機構
是個非常設的臨時組織機構。
② 請問旅遊局一般都有哪些部門,做什麼工作啊
一般旅遊局下設部門包括:
辦公室,規劃科,人事教育科,市場科,行業科,財務,工會,安全生產科,質監所等
③ 武漢市旅遊局的內設機構
辦公室
政治處
產業發展處
規劃法規處
景區飯店處
旅行社管理處
市場促進處
旅遊協會
質監所
培訓中心
導服中心
④ 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2010年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的通知的方案內容
桐梓縣2010年「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 2010年6月1日—6月30日。
6月份第二個星期五(即6月11日)為安全生產宣傳咨詢日。第三周為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演練周。 成立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組委會主任和副主任,由縣委宣傳部、縣安監局、縣公安局、縣文廣旅遊局、縣總工會、團縣委組成的桐梓縣「安全生產月」活動組織委員會(以下簡稱縣組委會),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安全生產月」的有關活動,綜合指導全縣各鄉鎮、各部門、各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
縣「安全生產月」活動組委會成員名單:
主 任: 謝恩濤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安委會主任
副主任: 申貴強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成 員: 林 玲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劉 波縣安委辦主任、縣安監局局長
申 劍 縣公安局局長
楊國祥 縣文廣旅遊局副局長
成紹典 縣總工會副主席
吳 昊 團縣委書記
縣「安全生產月」活動組委會下設辦公室在縣安監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安全生產月」有關活動。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成立相應機構,結合本單位、本轄區特點,積極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生產月宣傳活動。 (一)營造「安全生產月」活動氛圍
1、活動內容:從6月1日至30日,縣、鄉鎮政府所在地,各城鎮街道、社區、學校、醫院、建築工地、廠礦企業、車站、加油站、公路收費站、商場、賓館、飯店等人員密集場所,懸掛「安全生產月」活動主題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等內容的橫幅,張貼標語和宣傳畫,設置公共宣傳欄、宣傳櫥窗、宣傳畫廊、滾動字幕,發送手機公益簡訊等,營造「安全生產月」活動的濃厚氛圍。
2、組織單位:縣政府各有關工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開展「安全生產月」宣傳咨詢日活動
1、活動時間和地點:2010年6月11日上午8:30至12:00,在縣城步行街。
2、活動內容:
(1)沿街懸掛活動主題有關條幅,營造現場氣氛。
(2)舉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事故案例、事故預防、應急處置、逃生自救等安全生產知識圖片展覽。
(3)設置咨詢台,布置展板,展板不得少於2塊。
(4)發放安全生產宣傳材料。
(5)桐梓縣移動通信分公司、聯通分公司、電信局和氣象局向全縣通訊用戶發送有關安全生產月宣傳活動的簡訊。
3、活動方式
(1)安全生產咨詢
參加安全生產咨詢日活動單位具體為:婁山關鎮、安監局、公安局、水利局、氣象局、交通局、建設局、國土局、農牧局、城管局、質監局、衛生局、教育科技局、林業局、公路段、交警大隊、消防大隊、供電分局、桐梓火車站、鐵路派出所、崇遵高速公路交警二大隊、崇遵高速公路桐梓路政中隊、崇遵高速公路松坎路政中隊。
活動形式:參加活動的單位要在咨詢點設立安全生產咨詢台,通過發放宣傳單或宣傳手冊、懸掛宣傳掛圖,現場解答群眾咨詢等形式向廣大群眾廣泛宣傳安全知識和安全法規,並充分聽取群眾意見。各鄉鎮要結合實際,選擇集鎮趕集日組織開展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咨詢活動。
參加單位於6月11日上午8:30到縣城長征路步行街集中(自帶宣傳材料、橫幅、桌椅、音響設施等),8:30開始,由城管局負責協調落實和部署活動場地。
(2)安全生產宣傳標語
縣政府辦、安監局、總工會、團縣委、文廣旅遊局、經貿局、公安局、城管局、交通局、建設局、國土局、教育科技局、質監局、林業局、氣象局、農牧局、公路段、衛生局、電信局、水利局、消防大隊、交警大隊、縣人民醫院、桐梓火車站、鐵路派出所、 崇遵高速公路交警二大隊、崇遵高速公路桐梓路政中隊、崇遵高速公路松坎路政中隊、供電分局、財產保險公司、人壽保險公司、太平洋保險公司等單位務必於6月10日前將以「安全生產月」為主題的橫幅標語交縣城管局,統一掛置在人民路、長征路等醒目位置;婁山關鎮境內採石場和煤礦,安全宣傳標語不得少於2幅,由婁山關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縣城各人員密集場所安全標語不得少於2幅,由公安消防大隊負責組織;一中、二中、四中、五中、婁山關鎮中心學校、二小、四小、婁山關將軍希望小學等學校將標語懸掛在各自校園門口,由縣教育局負責組織;縣城各建築工地的宣傳標語由縣建設局負責組織;縣安委會各專業辦公室督促其所管企業在安全生產宣傳月活動期間懸掛標語(不得少於1幅)。同時,各鄉鎮要在轄區范圍內通過懸掛橫幅、標語等形式開展宣傳活動。
(3)各客運車輛在車身張貼安全宣傳標語每車不得少於2幅,時間保持到2010年6月30日,由縣交通局負責組織。
(4)縣教育科技局組織婁山關鎮中心小學部分學生參加咨詢日活動。
(5)縣文廣旅遊局負責咨詢日活動的宣傳報道工作。
(三)組織安全生產服務隊下基層活動
1、活動內容:由縣政府各行業部門分別組織安全法規、安全技術、安全管理和安全文化方面的專家及安全監管人員等組成服務隊,深入到所屬企業、廠礦、工地、社區、學校、農村,採取宣講會、培訓班、安全咨詢、安全隱患診斷檢查、贈送安全生產學習教育資料等形式,直接向企業職工和基層群眾宣傳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幫助企業查隱患、堵漏洞、解難題。縣有關部門按各自行業在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建築施工、特種設備、農機等方面組織服務隊,每個鄉鎮組織不少於1支服務隊。
2、組織單位:縣政府相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
(四)開展安全生產集中執法和治理行動
1、活動內容:結合夏季汛期安全生產特點,在全縣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運輸、人員密集場所、漁業生產、建築施工等重點行業領域,採取聯合執法、專項執法等形式,集中組織執法行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整治重大安全隱患。
2、組織單位:縣政府相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
(五)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進校園集中宣傳活動
1、活動內容: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進校園活動,以切實增強公民文明交通意識,著力糾正各類違反交通法規的現象,創造良好道路交通環境,進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
2、組織單位:由高速交警崇遵二大隊、縣教育科技局、縣公安交警大隊、桐梓縣第一小學共同組織。
(六)參加「安康杯」競賽和開展「青年安全生產示範崗」創建活動
1、活動內容:在全縣各類企事業和機關單位,面向基層社區、企業、生產一線,集中開展以「加強班組安全建設,強化一線教育管理」為主題的「安康杯」競賽活動。發揮廣大青年職工在安全生產中的積極作用,在全縣各企業班組或人員規模相當於班組的青年集體中開展以「安全生產、青年當先」為主題的「青年安全生產示範崗」活動。通過活動,杜絕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違章指揮,不斷提高廣大青年職工安全意識、素質和技能。
2、組織單位:縣總工會、團縣委、縣安監局。
(七)開展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演練周活動
1、活動內容:國家確定6月份第三周為應急預案演練周。為完善預報、預警、預防和應急救援預案,增強部門協同配合能力,充實救援裝備和力量,提高應對自然災害、突發事故的應急響應和處置能力及職工自我保護意識,針對夏季汛期特點,結合我縣實際,在全縣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和運輸、煙花爆竹、建築施工、特種設備等高危行業領域和水上運輸、道路交通及酒店、賓館、農貿市場、大型超縣等公眾聚集場所,組織開展應對各種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和逃生自救疏散演練。通過演練活動,查找問題,完善預案,提高處置突發事件能力和應急管理水平。
2、組織單位:縣政府應急辦、縣公安消防大隊、各有關工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 各企業除參加國家、省、市、縣和當地統一組織的各項活動外,結合單位特點,組織開展各具特色的活動,縣政府各有關工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做好督促檢查。重點開展以下活動:
(一)開展全員安全培訓教育活動
全縣所有企業在「安全生產月」期間都要組織開展一次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和安全生產基本知識為主要內容的全員培訓活動,企業負責人、管理人員和全體職工都要參加培訓,並將培訓情況記入個人安全培訓檔案。各級各部門要加強督促,將各企業培訓情況逐級上報。
(二)開展企業班組安全建設活動
企業班組以落實崗位安全責任、強化現場管理為主題,充分利用班前會,進行上崗交底、上崗檢查、上崗教育和每周一次講評等安全活動,增強活動知識性和趣味性,使每個人真正做到「四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保護他人不受傷害)。企業要及時總結推廣班組安全建設經驗,做到安全責任全員化、制度建設規范化、現場管理精細化、教育培訓常規化,夯實安全生產基礎工作。
(三)開展「反三違」和「零事故」為主題的安全文化建設活動
發動全體員工,從企業決策、中層管理到車間、班組、生產崗位,採取多種宣傳形式,開展反違章操作、反違章指揮、反違反勞動紀律活動,強化全員安全意識和素質,集中消除一批安全盲區、死角和隱患,實現「零事故」月。
(四)開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動
對發生過事故的企業,利用「安全生產月」機會,進一步分析、查找原因,吸取教訓,防止同類事故重復發生;對未發生過事故的企業要以同行業中發生的事故為鑒,舉一反三,通過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查找本單位存在的安全問題和工作中的不足,達到以事故推動工作的目的。 (一)加強領導,科學籌劃
縣政府成立由分管領導及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人參加的「安全生產月」活動組織委員會,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和單位也要成立相應機構,要把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月」活動作為「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重要內容和主要舉措,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謀劃部署,科學組織實施,落實責任和經費投入,確保「安全生產月」各項活動順利開展。
(二)部門配合,突出重點
各級各部門要充分發揮綜合指導協調的作用,協調政府各有關部門、企業和社會中介組織,積極參與「安全生產月」活動,採取靈活多樣的形式,重點抓好「安全進企業、進校園、進鄉村、進社區、進家庭」五進活動,不斷拓寬活動參與面和受眾面。
(三)輿論引導,營造氛圍
充分發揮電視台、報刊、網路等新聞媒體傳播速度快、覆蓋面大的作用。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與媒體協作配合,各新聞單位圍繞「安全發展、預防為主」活動主題,做好宣傳報道工作,宣傳先進典型,傳播安全理念,營造「安全生產月」濃厚輿論氛圍。
(四)創新思路,務求實效
各級各部門和單位要及時總結經驗,堅持貼近實際、貼近基層、貼近群眾,從解決實際問題入手,突出本地區、本部門、本行業、本單位特色,創新內容和形式,注重活動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確保「安全生產月」活動取得實效。
各鄉鎮、縣安委會各專業辦公室及有關部門單位的活動方案和總結,分別於6月 5 日和7月 3 日前報縣「安全生產月」活動組織委員會辦公室,活動總結要附影像資料(無影像資料年度安全考核扣1分)。
⑤ 西安市旅遊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旅遊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電、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接待、計劃生育等工作;負責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出國政審、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綜合考評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擬訂有關旅遊業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對全市旅遊業改革與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審核工作;負責旅遊行業執法監督和行政復議工作;負責旅遊志及各類相關年鑒的編纂工作。
(三)規劃發展處:擬訂全市旅遊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旅遊資源普查工作,指導全市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和開發建設;監測全市旅遊經濟運行,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負責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四)監督管理處:監督管理旅遊服務質量和市場秩序,指導旅遊行業誠信體系建設; 規范全市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擬訂國內旅遊經營業務規劃標准並監督檢查;負責西安地區國內旅行社的初審、管理和年檢工作;負責全市導遊人員管理、資格證審批和年檢工作;協調旅遊行業價格;指導旅遊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五)綜合業務處:協調和指導假日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負責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和保險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旅遊紀念品開發工作;開展區域旅遊聯合與合作。
(六)國際旅遊促進處:負責擬訂國際旅遊市場開發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國際旅遊市場信息工作;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宣傳、重大國際旅遊促銷及國際會展活動;負責涉外旅遊宣傳品的編制工作;負責外國旅遊記者和旅行商的邀請與接待工作;負責與外國旅遊機構的合作與交流;負責旅遊新聞宣傳工作。
(七)國內(港澳台)旅遊事務處:負責擬訂國內(港澳台)旅遊市場開發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國內(港澳台)旅遊市場信息工作;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宣傳、旅遊促銷活動;負責旅遊節慶活動策劃、組織和實施工作;參加、舉辦國內旅遊會展;指導開發旅遊產品;負責國內(港澳台)旅遊宣傳品的編制工作;負責國內(港澳台)旅遊記者和旅行商的邀請及接待工作;負責與國內(港澳台)旅遊機構的合作與交流。機關黨的機構按照黨章規定設置。紀檢、監察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設置。
⑥ 有關旅遊的「安全生產月」法律法規的資料求詳細的。很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旅行社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條例》第二條所稱招徠、組織、接待旅遊者提供的相關旅遊服務,主要包括:
(一)安排交通服務;
(二)安排住宿服務;
(三)安排餐飲服務;
(四)安排觀光游覽、休閑度假等服務;
(五)導游、領隊服務;
(六)旅遊咨詢、旅遊活動設計服務。
旅行社還可以接受委託,提供下列旅遊服務:
(一)接受旅遊者的委託,代訂交通客票、代訂住宿和代辦出境、入境、簽證手續等;
(二)接受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委託,為其差旅、考察、會議、展覽等公務活動,代辦交通、住宿、餐飲、會務等事務;
(三)接受企業委託,為其各類商務活動、獎勵旅遊等,代辦交通、住宿、餐飲、會務、觀光游覽、休閑度假等事務;
(四)其他旅遊服務。
前款所列出境、簽證手續等服務,應當由具備出境旅遊業務經營權的旅行社代辦。
第三條 《條例》第二條所稱國內旅遊業務,是指旅行社招徠、組織和接待中國內地居民在境內旅遊的業務。
《條例》第二條所稱入境旅遊業務,是指旅行社招徠、組織、接待外國旅遊者來我國旅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旅遊者來內地旅遊,台灣地區居民來大陸旅遊,以及招徠、組織、接待在中國內地的外國人,在內地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和在大陸的台灣地區居民在境內旅遊的業務。
《條例》第二條所稱出境旅遊業務,是指旅行社招徠、組織、接待中國內地居民出國旅遊,赴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旅遊,以及招徠、組織、接待在中國內地的外國人、在內地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和在大陸的台灣地區居民出境旅遊的業務。
第四條 對旅行社及其分支機構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條例》、本細則的規定和職責,實行分級管理和屬地管理。
第五條 鼓勵旅行社實行服務質量等級制度;鼓勵旅行社向專業化、網路化、品牌化發展。
第二章 旅行社的設立與變更
第六條 《條例》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經營場所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申請者擁有產權的營業用房,或者申請者租用的、租期不少於1年的營業用房;
(二)營業用房應當滿足申請者業務經營的需要。
第七條 《條例》第六條第(二)項規定營業設施應當至少包括下列設施、設備:
(一)2部以上的直線固定電話;
(二)傳真機、復印機;
(三)具備與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及其他旅遊經營者聯網條件的計算機。
第八條 申請設立旅行社,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簡稱省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下同)提交下列文件:
(一)設立申請書。內容包括申請設立的旅行社的中英文名稱及英文縮寫,設立地址,企業形式、出資人、出資額和出資方式,申請人、受理申請部門的全稱、申請書名稱和申請的時間;
(二)法定代表人履歷表及身份證明;
(三)企業章程;
(四)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五)經營場所的證明;
(六)營業設施、設備的證明或者說明;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省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可以委託設區的市(含州、盟,下同)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受理當事人的申請並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
第九條 受理申請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可以對申請人的經營場所、營業設施、設備進行現場檢查,或者委託下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檢查。
第十條 旅行社申請出境旅遊業務的,應當向國務院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提交原許可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其經營旅行社業務滿兩年、且連續兩年未因侵害旅遊者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罰款以上處罰的文件。
旅行社取得出境旅遊經營業務許可的,由國務院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換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旅行社持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經營范圍變更登記。
國務院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託省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受理旅行社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的申請,並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
旅行社申請經營邊境旅遊業務的,適用《邊境旅遊暫行管理辦法》的規定。
旅行社申請經營赴台灣地區旅遊業務的,適用《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管理辦法》的規定。
第十一條 旅行社因業務經營需要,可以向原許可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核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副本。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及副本,由國務院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統一樣式,國務院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和省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分別印製。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及副本損毀或者遺失的,旅行社應當向原許可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換發或者補發。
申請補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及副本的,旅行社應當通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公開發行的報刊,或者省級以上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網站,刊登損毀或者遺失作廢聲明。
第十二條 旅行社名稱、經營場所、出資人、法定代表人等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在辦理變更登記後,持已變更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向原許可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旅行社終止經營的,應當在辦理注銷手續後,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注銷文件,向原許可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外商投資旅行社的,適用《條例》第三章的規定。未經批准,旅行社不得引進外商投資。
第十三條 國務院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作為旅行社存入質量保證金的商業銀行,應當提交具有下列內容的書面承諾:
(一)同意與存入質量保證金的旅行社簽訂符合本實施細則第十五條規定的協議;
(二)當縣級以上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或者人民法院依據《條例》規定,劃撥質量保證金後3個工作日內,將劃撥情況及其數額,通知旅行社所在地的省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並提供縣級以上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劃撥文件或者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的復印件;
(三)非因《條例》規定的情形,出現質量保證金減少時,承擔補足義務。
旅行社應當在國務院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指定銀行的范圍內,選擇存入質量保證金的銀行。
第十四條 旅行社在銀行存入質量保證金的,應當設立獨立賬戶,存期由旅行社確定,但不得少於1年。賬戶存期屆滿,旅行社應當及時辦理續存手續。
第十五條 旅行社存入、續存、增存質量保證金後7個工作日內,應當向作出許可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提交存入、續存、增存質量保證金的證明文件,以及旅行社與銀行達成的使用質量保證金的協議。
前款協議應當包含下列內容:
(一)旅行社與銀行雙方同意依照《條例》規定使用質量保證金;
(二)旅行社與銀行雙方承諾,除依照縣級以上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劃撥質量保證金,或者省級以上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降低、退還質量保證金的文件,以及人民法院作出的認定旅行社損害旅遊者合法權益的生效法律文書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動用質量保證金。
第十六條 旅行社符合《條例》第十七條降低質量保證金數額規定條件的,原許可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旅行社的要求,在10個工作日內向其出具降低質量保證金數額的文件。
第十七條 旅行社按照《條例》第十八條規定補足質量保證金後7個工作日內,應當向原許可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提交補足的證明文件。
⑦ 旅行社的安全生產月的實施方案
一、活動啟動
7月1日召開全市旅遊系統安全工作會議,傳達各級安全會議精神,學習5月31日《**日報》市長署名文章,部署旅遊系統安全生產月活動。
二、營造氛圍
沿街的酒店賓館、旅行社、旅遊用品商店和主要景區懸掛張貼宣傳標語,設置安全宣傳欄等(7月2日至30日)。
三、「安全生產月」宣傳咨詢活動
7月3日早8:30選擇2—3家旅行社(酒店)在火車站廣場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宣傳咨詢活動。
四、組織開展執法檢查活動
配合**市旅遊局開展一次安全集中執法檢查活動(避免重復檢查)。
五、參加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月活動
組織酒店賓館、旅行社、景區(點)有關人員參加市安監局組織的培訓。
六、開展「四個一」作品徵集活動
在旅遊系統(旅行社經理、導游員、駕駛員、酒店管理人員、景區管理人員等旅遊從業人員)中,組織開展一次以「講述一個旅遊安全故事、舉出一個安全警示案例、介紹一種安全自救常識,總結一條安全旅遊經驗(格言)」「四個一」為主要內容的「安全在身邊,幸福天下游」作品徵集活動。7月下旬將優秀作品匯編成冊,並舉行頒獎和贈書儀式。
市旅遊局將組織督導組督促指導各單位「安全生產月」活動,並將活動情況列入年度考核指標內容。
⑧ 青島市旅遊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旅遊局設6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掛政策法規處牌子)
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安全保衛、政務信息、建議提案辦復、政務公開等行政後勤工作;承擔局機關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新聞宣傳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研究旅遊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起草我市旅遊業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對旅遊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協調行政處罰有關工作;負責對口聯系民主黨派等工作。
(二)旅遊市場開發處
承擔旅遊市場開發工作,組織開展我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組織開展旅遊線路和產品的推廣工作;承擔我市旅遊對外合作交流事務;按規定承擔赴港澳台旅遊的有關事務;承擔旅遊市場開發新聞宣傳工作;組織或參與全市重大旅遊節會活動。
(三)規劃發展處
擬訂全市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旅遊資源普查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和產品的規劃、開發和保護,引導旅遊業社會投資;承擔推進旅遊目的地建設工作;承擔全市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及旅遊統計工作;承擔紅色旅遊有關工作。
(四)監督管理處
監督管理旅遊服務質量和市場秩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服務品牌和誠信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旅遊標准有關工作;擬訂有關旅遊地方標准並組織實施;負責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工作,指導旅遊保險工作;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負責旅行社、導游、星級飯店、A級景區點、高爾夫和遊艇俱樂部等行業管理工作;承擔國家旅遊局、省旅遊局交辦的審查外商、港澳台投資旅行社市場准入資格等工作。
(五)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辦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員因公出國(境)手續;指導全市旅遊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標准和等級標准。
(六)綜合協調處
負責協調旅遊相關部門推進旅遊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加強旅遊市場綜合治理,維護市場秩序;負責協調假日旅遊工作,協調處理重大旅遊安全事故,組織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工作。
按規定設置機關黨委。
⑨ 廣州市旅遊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旅遊局設立1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信訪、督辦以及政務公開等工作;擬訂和組織實施旅遊發展專項資金使用計劃;承擔政務網站建設與維護;承擔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工作;承擔節假日旅遊綜合協調工作;制定和組織實施市級旅遊緊急事件和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督促、指導旅遊經營者制定旅遊緊急事件和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局機關的財務管理和指導督查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
(二)規劃發展處。
組織旅遊資源普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和實施廣州市旅遊發展規劃;組織編制旅遊專項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旅遊市場的開發戰略和計劃;研究全市旅遊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承擔旅遊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指導區、縣級市旅遊發展規劃編制;參與有關部門編制與旅遊業發展有密切關系的各種專項規劃研究論證工作;負責對外新聞信息工作。
(三)法規與統計處。
監督檢查有關旅遊行業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實施,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行政規范性文件並監督實施;承辦有關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工作;指導旅遊企業開展普法教育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人大、政協的意見、建議、議案、提案等辦理工作;組織、指導旅遊統計與分析工作;研究和提供國內旅遊統計信息。
(四)市場推廣處。
承擔國內、國際旅遊市場開發工作和合作交流事務,承擔廣州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推廣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國內、國際旅遊形象宣傳計劃,組織和協調重大旅遊宣傳推廣活動;組織全市性各類旅遊促銷活動,指導協調旅遊市場整體促銷及推廣業務;根據旅遊市場開發的需要建立境內外旅遊宣傳網點;負責推進旅遊行業信息化建設;引導休閑度假,協調和推動國民旅遊休閑計劃實施。
(五)資源開發處。
承擔組織、指導旅遊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協調、指導旅遊景區及配套項目和旅遊度假區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參與本市與旅遊有關的標志性建築項目前期預審工作;引導旅遊業社會投資,引導旅遊產品的開發和推廣;監督檢查景區旅遊安全生產工作。
(六)旅遊飯店管理處。
負責旅遊飯店監督管理工作;擬訂、指導實施旅遊飯店設施標准、管理標准和行業服務標准;監督檢查旅遊飯店的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按許可權組織和指導星級飯店評定工作;監督檢查星級飯店安全生產工作。
(七)旅行社管理處。
負責旅行社監督管理工作;擬訂、指導實施旅行社設施標准、管理標准和行業服務標准;監督檢查旅行社的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組織和指導旅行社誠信體系建設以及旅行社資質等級測評工作;按許可權承辦旅行社和外商投資旅行社申請經營出境游業務審核工作;承辦受上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委託的旅行社審批工作;受理旅行社經營事項變更的備案和換發許可證工作;監督檢查旅行社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旅遊應急救援。
(八)行業培訓指導處。
擬訂並實施全市旅遊行業人才教育培訓規劃;組織、指導旅遊行業人員培訓工作;承擔國內外旅遊教育培訓的交流與合作工作;指導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准、等級標准;承擔旅遊從業人員管理工作。
(九)組織人事處(與紀委辦公室、監察室、機關黨委辦公室合署)。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宣傳教育、機構編制、工資福利、統戰、僑務、因公因私出國(境)人員管理、對口幫扶和維穩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機關黨建、作風建設、計生和工、青、婦工作。
(十)離退休幹部工作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⑩ 安全生產組織機構框架圖
要看你這個組織機構框架圖屬於哪個層次,一般從一把手往下分解,最後細化到各個崗位。